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第1篇】

在5岁的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哥哥看书的时候,我就会静静地坐在他的旁边,等哥哥看完了,我再慢慢地翻开他的书,似懂非懂地读起来。

上学后,我认得了不少的字,便疯狂地爱上了书。

有一次,哥哥在看《三国演义》。故事起于刘备、关羽、张飞在桃园三结义,刘备为了建立蜀汉,恢复大汉王朝的政权,三顾茅庐邀请诸葛亮出任军师。诸葛亮对刘备说:“孙权占据江南,曹操占据北方,主公又占据蜀中,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势。如果主公进攻刘璋取益州,那里粮食很多,又是兵家必争之地,主公要是取得益州,可恢复汉室。”刘备却回答:“军师,刘璋乃我刘姓宗亲,我怎么能够抢他的地盘呢?”听完这一段,我很替刘备惋惜,但是如果他听诸葛亮的话,恐怕早己恢复汉室的势力了。

当我听哥哥读到曹操率领大军去进攻刘备的时候,十分担心刘备的安危,害怕刘备被杀,没有想到当曹军来袭时,刘备他们早己走了,曹操得到的只是一座空城。原来,诸葛亮神机妙算,料事如神,早做了打算。我不禁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

同学们,书确实是好东西。现在,我向大家推荐这一本书,因为它既可以让您了解历史,又可以让您变的更加既聪明又勇敢。

【第2篇】

“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 常言道: “天道酬勤”,所以我也常用它们给自己补补。对于这些“营养品”,我家就有一书柜:《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海底两万里》······这些都是我的良师益友,你若问及我的最爱,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它是明朝作家罗贯中的三国演义》。

这本小说讲述了公元三世纪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当我沉浸在书中时,真正体会到“我扑在这本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有时候让我哈哈大笑;有时让我无比兴奋;还有时让我流下感动泪水……这部作品真让我爱不释手。

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还因为我喜欢这里的人物:有忠君爱民具有雄才大略的诸葛亮;奸诈多疑的一代枭雄曹操;仁慈善良,胸怀大志的刘备;勇猛、忠义的关羽,还有心直口快、鲁莽的张飞,还有忠勇双全的关羽。当他刮骨疗毒时我倍感震憾,华佗用尖锐的刀切开关羽皮肉,他帮若无事地下着自己的棋,疗伤完毕,血流一盆,他仍谈笑风生。当读到他夜走麦城被孙权抓获,囚赴刑场,孙权劝他投靠,他不失儒将风采,慷慨就义,让我敬佩不已。我终于明白今天的人们为什么那样敬仰他。

最让我惊叹不已的还是书上的各种计谋,比如:诸葛亮使用空城计骗了司马懿十五万精兵的那段精彩内容——当时诸葛亮城里就剩五千老弱病残的将士守城时,诸葛亮面无惧色、不慌不忙,让兵士把四扇城门打开,每扇城门仅派二十兵士装成扫地,洒水的样子,自己坐在城门上弹古琴。那琴声悠然,音律流畅,在天地间回响。司马懿见诸葛亮这般风采,恐有埋伏,无赖地带领大军撤退了。读到此处我对孔明先生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们要勤读书,读好书。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也觉得这是一本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增长的才干。相信你读了也会乐此不疲,如果你也喜欢就和我一起来鉴赏吧!

【第3篇】

国庆节期间到重庆市游玩,我买了一本《小萝卜头的故事》,让我最牢记的一句话:“亲爱的小伙伴们,我们该怎样不忘苦难的昨天,珍惜幸福的今天,建设美好的明天?”

小萝卜的名字叫宋振中,牺牲时年龄只有九岁,他是新中国评定的最小的一个烈士,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宣传知名度最高的烈士,他是中国人民所喜爱的小烈士,包括我们也被的故事感动了。

一个九岁的孩童在狱中学习,每天望着窗户,渴望着外面自由自在的生活,这能让每个人都从中感受到历史中的斗争和残酷,都感受支自由和幸福的可贵。

宋振中,失去自由被关进监狱时只是个婴儿啊,被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了杀害时也仅仅是一个九岁的儿童啊!

在铁窗黑牢里,小萝卜头度过了八年的童年生活,由于没有正常的食品供应,缺乏营养,使小萝卜头的身体发育不良,头大身小,,模样令人怜爱,难友们都亲切地叫他“小萝卜头”,所以把真实的名字被人忘记了。小萝卜头太可怜了,有许多小朋友读了这本书后,特意买了许多好吃的放在他的塑像前面。有一些小学生还把身上挂着的红领巾拿下来系在他的头上,说:“小萝卜头,你永远是我们中队的一员。”

小萝卜头九岁那年,也就是一九四九年九月六日这一天被送到重庆松林坡,一九四九年九月七日凌晨,国民党特务决定把小萝卜头一家全部送往西天, “不然共产党一定会把他们救出来,到时我们一定死定了。”一个国民党说。那两个国民党藏在门后等待着小萝卜头一家的到来……就这样九岁的小萝卜头牺牲了。

小萝卜头的故事让我深深感动了,如果没有战争,你会像我们一样,活得十分快乐。

【第4篇】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第5篇】

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在孤岛上呆了35年,但他克服重重困难甚至还建立一个小王国。

他,就是鲁滨逊。

他没有助手,没有工具,没有经验,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三四十天。没错,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有了一条船,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精力,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坚强啊。他是生活和精神上的强者,一个富有创造的人。

现在,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软蛋。而且,现在很多孩子都是独生子女,那些家大都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孩子做,天天都说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读书固然有用,但生活却更为重要。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得了吗?读完这部小说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喂了鱼;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建庇护所吗?会找食物做饭吗?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坚强,勇敢,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