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

高高的审判锤怦然落下,本以为的死刑竟然有幸改判了死缓,但这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从不多奢求什么,以前是现在也是。

合上手机,我笑看着他:“张小哥你认识我也不奇怪,据说你在陈四爷那儿待过一段日子,算起来我们也算是同门。”

“不是。”他皱着眉轻轻地摇了摇头,像是在否定我刚才的结论又像是在拼命的思索些什么,“我失忆了,不记得什么陈四爷,但是你我——”

我无奈的勾了勾嘴角,这人即使是失忆了仍就是这么不好糊弄。走上前去我安慰似地拍了拍他的肩:“既然想不起来那就别想了,凡事慢慢来,急也没有用。”随后便挥挥手打算离开。可谁知他竟猛地上前一步,一把拉住了我的手,用的手劲特别大攥得我手腕子生疼,随后他急切地说道:“你到底是谁?你是不是认识我!”

背对着他我觉得我浑身肌肉僵硬的快要爆掉了。我是谁?你是谁?笑话!哪来的那么多谁是谁!我猛地转过身,狠狠地盯着他,不用说我也知道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不好:“那我问你,你是谁?”

“张,起灵?”他话语中含着丝许的不确定,“吴邪告诉我的。”

“那好,我是谁?”

“解语花。”他这样回道。

在答案从他口中脱口而出的瞬间我突然觉得一切都没那么多所谓和无所谓了。所以我又笑了,笑的淡然也坦然。

“那——”我低着头,单手用食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摆弄着手机上的挂饰,然后轻叹道:“就不认识。”

他要答案,我给了。可他并不打算就此放过我,手腕被攥的更紧了,我用力挣了两下还 是挣不开。我被他死死地盯着,感觉他仿佛想要拿目光戳死我似的。我不喜欢这样的眼神,所以继续低着头不去看他。

“张爷——”我语气轻的不能再轻,带着一些无可奈何:“认识也好,不认识也好,有那么重要么?”

“我失忆了,我想找回来——”

“张爷。”我再次轻轻地将他的话打断,“既然这样那解语花就这么说吧,即便是什么时候解语花有幸被张爷认识过,张爷既然想不起来了,那就说明这也不过是张爷生命中一个无足轻重的小片段,有与没有都无所谓,张爷大可不必牢记在心。再说,张爷应该还 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吧,就不要因为这种微末小事为解某人分心了。”

说完我便从他那儿出了手,还 真挺疼,这混蛋下手还 是这么狠。随后我依旧不看他,顺理成章的将视线从手机转向手腕,继续对他说道:“还 有张爷,要是喜欢这把刀就拿去吧,好物这么放着也成了废物,张爷要是能用得上最好——”接着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之后他走的时候我没再去送他,只是吩咐司机将他好好的接了回去。直到上了车他还 是盯着我看,也不知他是不是打算从我脸上看出什么花来。我就全当没感觉到,只是笑了笑道了一句保重,便转身进了院子。

听着院外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我躲在屋子里猛灌茶水,同时大脑转的飞快。凭什么你要问我就要回答,你有什么资格?再说你叫我回答什么?怎么回答?说你其实是我姘头,咱俩住过同一间房睡过同一张?笑话!我说出来你信么?鬼都不信!再说信了又怎么样,就能什么都找回来了?忘了就是忘了,就算我说得再真实动听,你想不起来又有什么用?记忆不在了,感情也就不在了。我再怎么费尽口水,对你而言也不过是别人的故事。别人的故事再好也只不过是故事,成不了真实,只会徒增尴尬而已。再退一万步讲就算你想起来了,知道我是谁了,也记起你以前干的缺德事儿了,那又能怎么样?十年前你就可以抛下我了,现在不还 是要抛下?你的使命太沉重,我不理解也不懂,也不想懂,更留不住你。既然如此,那还 告诉你做什么,让你想起来又能做什么?容我解雨臣自私,我不想说,就是什么也不想说!

等听到车子走远了我才从院子里出来,给蜡条发了个短信告诉他我先走了让他自己想办法回来,便截了辆出租车回了宅子。到了老宅叫了门,门房起身应门迎了我进去,见我脸色不好也没敢像平时一样跟我逗趣,只是恭敬的说了声,东家您回来了。便站在一旁不说话了。这些人们都识相得很,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时候不该说。我点了下头象征的做了个回应,便打算不再理会。刚走两步眼睛瞄到他耳朵后面,上面别着支烟卷,不知怎么就心血来潮,问道:“还 有烟么?”

门房明显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回道:“有,东家您等着!”说着立刻转身就进了屋,出来的时候递给我一支95年哈雷小鹰ZIPPO和一听罐装中华。我掂了掂手上这两样东西,暗笑这还 真是个大阵仗,国宾级待遇,有点受若惊,便笑问他:“玩儿家?”

他就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回道:“也没老婆孩子要养,权当个乐子。”

“挺不错的!”说着我将打火机玩弄了两下便抛回给他,说道:“烟我留下了,这个你留着,把你兜里那个塑料的给我就行。东西我也不白拿,不当值的时候去跟库房说一声,看上什么随便挑一件,就说是我说的。”

对待底下伙计我一直秉持着这种态度,小来小去不打紧的东西都不能让他们亏着。只有这样,遇到好的他们才能往上孝敬。门房听了我的话立马脸上跟开了花似的,乐呵呵的一送二送将我送进了院子。等他回去了,我的脸才重新恢复了原来的表情。我哪也不想去,只想躲着,安安静静的没人打扰。结果就是我直奔了那混蛋的屋子,然后把自己锁了起来。

我蹲在门框底下大口大口的喘气,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压在胸口憋闷的不行,就着这个状态调整了一会儿才算缓过劲儿来,这才猛地发觉出别扭。自打那混蛋抛下我后我就把这当了个疗伤地儿,惯成自然,一难受了我头个想的就是往这跑,却不想如今这伤偏偏就是他给的,疗伤地儿反倒成了受伤地儿,真是可悲可笑。我苦笑了一下却也没力气再离开,坐在窗台上看着院子里的伙计或忙碌或悠闲,启开罐子出支烟给自己点上,吸进去便一阵呛辣直通肺的底部。这种连滤嘴都没有的果然不适合从来没碰过烟的人,害得我咳了半天差点以为我会咳出血来。我跟二爷学戏这么多年,在这四九城里也不大不小算是个角儿,虽然不怎么登台,但有人买我的场子我也就上去唱一场。都是些老主顾,有时还 拖着女儿甚至是孙女过来听,不过怕是听戏是虚相亲是实,久而久之还 真让我有了一小群小女生粉丝。所以你看,我多受欢迎,要红的有红的,要蓝的有蓝的。只可惜老天爷不开眼,偏偏让我栽在了个男的手里,还 是个混蛋!真是不知哪辈子欠下的孽债。我喜欢唱戏,只有这个时候我可以什么也不想,所以这么多年来烟酒酸辣之类带刺激的东西我碰都没碰过,不过今天算是彻底破了戒,不知道会不会嗓子就此就给毁了。估计要是被二爷知道了,非得从地底下跳出来我一顿不可。不过这样也好,我又能见到二爷了,正好跟他说一声我想他了,再和他多说说话——

思乱想了一整夜,熬得两眼通红,一大罐子的烟被我的只剩下了一小半。尼古丁也算是兴奋剂的一种,所以我现在浑身都在发抖,跟吸过毒的没什么两样,可还 是不过瘾,总觉得还 欠点什么。屋子里不通风弥漫的都是烟雾,弄的眼睛酸涩得不行,只感觉要被这雾呛得流下泪来,可伸手摸了摸还 是干的,连点迹象都没有。这才想起来流泪这种事我在十年前就给忘了。

当清晨的光照进屋子的时候,我起身掸了掸身子,从那混蛋的屋子里走了出来。清晨的空气带着泥土的味道,让人顿觉全身舒畅,仿佛能把身心深处那些繁杂的想法一并洗涤通透般。我回屋将沾满烟味儿的衣服通通丢进洗衣机里,顺便冲了个澡后便倒在了上。我是真的累了,也是真的什么也不想再想了。所以——

再见了,哑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