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十二钗图册判词

金陵十二钗图册判词(第五回)

【说明】

贾宝玉梦随警幻到太虚幻境薄命司,看到贴有金陵十二钗册子封条的大橱,就开橱看了册子中的一些图和题词,即这些又副册、副册、正册及其中的十四首图咏,但不懂它究竟说些什么。

旧称女子为“裙钗”或“金钗”。“十二钗”就是十二个女子。在这里,“十二钗”即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李纨、妙玉、史湘云、王熙凤、贾巧姐、秦可卿。

册有正、副、又副之分。正册都是贵族小姐奶奶。又副册是丫头,即家务奴隶,如晴雯、袭人等。香菱生于官宦人家,沦而为妾,介于两者之间,所以入副册。

大观园里女儿们的命运虽然各有不同,但在作者看来都是可悲的,因而统归太虚幻境薄命司。虚构这种荒唐的情节,固然有其艺术构思上的需要,不能简单地看作宣扬迷信,但毕竟也是一种消极的宿命论思想的流露,它的客观效果是同揭露封建制度的黑暗与罪恶相矛盾的。正如鲁迅所说,人物命运“则是在册子里一一注定,末路不过是一个归结:是问题的结束,不是问题的开头。读者即不有不安,也终于奈何不得。”(《坟.论睁了眼看》)这是这部伟大杰作的十分明显的局限性。

图册判词和后面的《红楼梦曲》一样,使我们能从中窥察到作者对人物的态度,以及在安排她们的命运和小说全部情节发展上的完整艺术构思,这在原稿后半已散失的情况下,特别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现在我们读的后四十回续书,不少情节的构想就是以此为依据的。

又副册判词之一

画:既非人物,亦非山水,不过是水墨滃染,满纸乌云浊雾而已。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注释】

这一首是说晴雯的。

1.霁月难逢,彩云易散——“霁月”,明净开朗的境界,旧时称赞人品行高尚、胸怀洒落,就说如光风霁月(出宋诗人黄庭坚语);雨后新晴叫霁,寓“晴”字。“彩云”,喻美好;云呈彩叫雯,寓“雯”字。这两句说像晴雯这样的人极为难得,因而也就难于为阴暗、污浊的社会所容,她的周围环境正如册子上所画的,只有“满纸乌云浊雾而已”。

2.心比天高,身为下贱——这是说晴雯从不肯低三下四地奉迎讨好主子,没有阿谀谄媚的奴才相。

3.风流灵巧招人怨——传统道德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要求安份守己,不必风流灵巧,尤其是奴仆,如果模样标致、倔强不驯,则必定会招来一些人的妒恨。

4.寿夭——短命夭折。晴雯被迫害而死时仅十六岁。

5.多情公子——指贾宝玉。

【鉴赏】

晴雯从小被人卖给贾府的家仆赖大供役使,连父母的乡籍姓氏都无从知道,地位原是最低下的。在曹雪芹笔下的许多家仆中,晴雯是反抗性最强的一个。她藐视王夫人为笼络丫头所施的小恩小惠,嘲讽向主子讨好邀宠的袭人是哈巴狗。赵姨娘作威虐待芳官,结果被藕官等四个孩子一拥而上“手撕头撞”,弄得狼狈不堪。晴雯站在反抗者一边,对主子欺压家仆反而吃了亏大为称心。抄检大观园时,凤姐、王善保家的一伙直扑怡红院,袭人等顺从听命,“任其搜捡一番”,唯独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来”,公然反抗,还当众指着狗仗人势的王善保家的脸痛骂。晴雯因此而遭到残酷报复,在她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硬把她“打炕上拉下来”,撵出大观园,当夜就悲惨地死去。贾宝玉对于这样思想性格的一个丫头满怀同情,在她抱屈夭亡后,特意为她写了一篇长长的悼词《芙蓉女儿诔》,以抒发自己内心的哀痛和愤慨。这说明贾宝玉之亲近晴雯,自有其开明思想为基础,决不是因为“美人的轻怒薄嗔,受宠的使性弄气”使他觉得“更别具有一番风韵的”。曹雪芹在介绍十二钗的册子时,将晴雯置于首位,这是有心的安排。作者对晴雯的特殊热情,是有现实感受为基础的,在描写她的不幸遭遇的同时,也可能还有政冶上的寄托,所以图咏中颇有“怨时骂世”的味道。这些留待后面的《芙蓉女儿诔》的鉴赏中再说。

又副册判词之二

画:一簇鲜花,一床破席。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注释】

这一首是说袭人的。

1.枉自温柔和顺——指袭人白白地用“温柔和顺”的姿态去博得主子们的好感。

2.空云似桂如兰——“似桂如兰” ,暗点其名。宝玉从宋代陆游《村居书喜》诗“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小说中改“骤”为“昼”) 中取“袭人”二字为她取名,而兰桂最香,所以举此,但“空云”二字则是对香的否定。

3.堪羡——值得羡慕。在这里带有调侃的味道。优伶,旧称戏剧艺人为优伶。这里指蒋玉菡。

4.公子——指贾宝玉。作者在八十回后原写袭人在宝玉落到饥寒交迫的境地之前,早已嫁给了蒋玉菡,只留麝月一人在宝玉身边,所以诗的后面两句才这样说。续书未遵原意,写袭人在宝玉出家为僧之后才嫁人,细究起来,就不甚切合诗意了。

【鉴赏】

袭人原来出身贫苦,幼小时因为家里没饭吃,老子娘要饿死,为了换得几两银子才卖给贾府当了丫头。可是她在环境影响下所逐渐形成的思想和性格却和睛雯相反。她的所谓“温柔和顺”,颇与薛宝钗的“随分从时”相似,合乎当时的妇道标准和礼法对奴婢的要求。这样的女子,从封建观点看,当然称得上“似桂如兰”。作者在判词中用“枉自”、“空云”、“堪羡”、“谁知”,除了暗示她将来的结局与初愿相违外,还带有一定的嘲讽意味。这一点,脂砚斋的体会不同,他口口声声称“袭卿”,可能把作者的微词也当作赞词了。

在评这首判词时脂砚斋说:“骂死宝玉,却是自悔。”(是说作者自悔)这也许只是脂砚斋自己的观点,未必尽符作者本意。然而,观点尽管不对,批语却仍有研究价值,因为这样批还是话出有因的,否则何以袭人后来嫁给蒋玉菡,倒说宝玉(他的形象中当然有作者的影子在)是该“骂”应“悔”的呢?我们理解是宝玉后来的获罪沦落与袭人嫁人,正是同一变故的结果——即免不了招来袭人担心过的所谓“丑祸”。宝玉为此类“毛病”曾挨过父亲的板子,但他是不会改“邪”归“正”的,所以终至成了累及封建大家庭利益的“孽根祸胎”。当事情牵连到宝玉所亲近的人时(也许与琪官交换汗巾的事还要成为罪证),袭人既不会像晴雯那样索性做出绞指甲、换红绫小袄之类不顾死活的大胆行动,甚至也不可能象鸳鸯那样横了心发誓说“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我也横竖不嫁人就完了。若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袭人唯一能用以表示旧情的,只不过是在将来宝玉、宝钗处于“贫穷难耐凄凉”时,与丈夫一起对昔日的主人有些生活上的资助而已,即脂批所谓“琪官(蒋玉菡)虽系优人,后同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甲戌本第二十八回总评)所以,不管袭人的出嫁是被迫的还是自愿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反正,在脂砚斋看来,这是宝玉不早听从“贤袭人”劝“谏”的结果,是宝玉的过失,故曰该“骂”应“悔”。但实际上曹雪芹并没有什么“自悔”,他后面还借“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的诗句来暗示袭人的画(第六十三回),这不也含有嘲讽的意味吗?再看册子里所绘的画,是“一簇鲜花,一床破席”,除了“花”、“席”(袭)谐音其姓名外,“破席”的比喻义也并不光彩。当然,袭人的可讥议并不是什么她不能“从一而终”,而在于她的奴性。

副册判词一首

画:一枝桂花,下面有一方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

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

【注释】

这一首是说香菱的。

1.根并荷花一茎香——暗点其名。香菱本名英莲,莲就是荷,菱与荷同生池中,所以说根在一起。书中香菱曾解自己的名字说:“不独菱花,就连荷叶莲蓬都是有一股清香的。”(八十回)

2.遭际——遭遇。

3.“自从”二句——这是说自从薛蟠娶夏金桂为妻之后,香菱就被迫害而死了。“两地生孤木”,两个“土”字加上一个“木”字,是金桂的“桂”字。“魂返故乡”,指死。册上所画也是这个意思。

【鉴赏】

香菱是甄士隐的女儿,她一生遭遇是极不幸的。名为甄英莲,其实就是“真应怜”。

按照曹雪芹本来的构思,她是被夏金桂迫害而死的。从第八十回的文字看,既然“酿成干血痨之症,日渐羸瘦作烧”,且医药无效,接着当写她“香魂返故乡”,亦即所谓“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藕”谐音配偶的“偶”, 乐府民歌中常见)。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目就用“姣怯香菱病入膏肓”。可是,到了程高本,不但回目另拟,而且续书中还让香菱一直活下去,在第一百零三回中写夏金桂在汤里下毒,要谋害香菱,结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以为只有这样写坏心肠的人的结局,才足以显示“天理昭彰,自害自身”。把曹雪芹对封建宗法制度摧残妇女的罪恶的揭露与控诉的意图,改变成一个包含着惩恶劝善教训的离奇故事,实在是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