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项令的历史典故

【出处】《后汉书·酷吏传·董宣》。

【释义】本义是强硬的颈项,借喻人格刚强,不肯低头屈服。后以“强项令”泛指刚直不阿的官吏。

【历史典故】

光武帝建立东汉王朝后,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减轻赋税,释放婢,减少官差。因此,东汉初年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光武帝懂得打天下要靠武力,治理天下却需要有效的法令。不过法令只能威慑百姓,却无法约束达官贵人。光武帝的姐姐湖公主倚仗自己的弟弟是皇帝,横行无忌,她的仆也不把法纪放在眼中。

令董宣是一个耿直的人,他认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湖公主有一个家仗势行凶杀了人,躲在公主府里不出来。董宣不能进公主府去搜查,就天天派人在公主府门口守着,只等家出来。

一天,湖公主坐着马车外出,跟随她的正是那个杀人的家。董宣得到了消息,就亲自带衙役赶来,拦住湖公主的车。

公主大怒:“好大胆的洛令,竟敢阻拦我的马车!”

董宣毫不畏惧,当面责备湖公主不该放纵家犯法杀人。他不管公主阻挠,吩咐衙役把凶手逮起来,当场处决。

公主十分生气,马上赶到宫里,向光武帝哭诉董宣怎样欺负她。光武帝听了也十分恼怒,立刻召董宣进宫,吩咐内侍当着湖公主的面,责打董宣,想替公主消气。

董宣说:“先别动手,微臣有话要上奏。”

光武帝怒气冲冲地问道:“你还 有什么话可说?”

董宣说:“陛下是一个中兴的皇帝,应该注重法令。现在陛下让公主放纵仆杀人,还 能治理天下吗?如果微臣因为维护法令而获罪,恳请以死谢天下!”说罢,他向柱子撞去。光武帝连忙吩咐内侍把他拉住,但董宣已经撞得头破血流。

光武帝理屈,但是为了顾全湖公主的面子,要董宣向公主磕头赔礼。董宣宁死不磕,内侍把他的脑袋往地下摁,可是董宣用两手使劲撑住地,挺着脖子。

内侍回报说:“董宣的脖子太硬,摁不下去。”光武帝也只好放了他。

公主见光武帝放了董宣,并不服气,讽刺光武帝没有权威,光武帝无奈地说:“正因为我做了天子,就不能再像做平民时那样肆意为之。”

【成长心语】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古代法治思想的华,沿用至今。董宣敢于挑战有权势之人,坚持原则不退让、宁折不弯的神值得我们后人尊敬,他无论官品与人品皆属上乘。每个人都有一个衡量一切的尺度,所以对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容忍程度不一。作为一个执法者,对自己、对他人都应该严格要求;如果是普通人,就要严于律己。敢于坚持原则,宁折不弯的坚韧神,这些都将成为青少年走向成熟、走向成功的条件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