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头羊绕花鼎用前蹄叩击岩石发出食肉兽正在朝羊群逼近的报警信号时,唯一没跟着众羊一起仓皇奔逃的小公羊名叫血顶儿。

血顶儿,奇特而又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羊社会不像人类社会那么文明进步,人类社会中个体的名字很复杂,有姓还有名,有的还用笔名、化名、乳名、小名、官名、缢号和字,还有一些民族女子出嫁后还时兴夫姓什么的。羊社会的名字相对来说就瑰要简单得多,取名根据四种来源:一是出生地点,例如母羊烂泥,妈妈生它时正好在一块烂泥塘里,故起名就叫烂泥,小公羊滚雪窝是因为它从母羊肚子里一出来就刚好掉在一个浅浅的雪窝里;二是出生时间,有一头老公羊当年出生时,刚好太阳从日曲卡雪峰那个马鞍型的山凹落下去,由此而得到了一个吞日的名字,另一头年轻的母羊出生在启明星升起的时候,就叫启明星了;三是根据某种显著的生理特征,例如美丽的母羊金蔷蔷薇,那根短短的羊尾与众不同,其他羊的尾巴都呈灰褐色,茸毛芜杂,缺乏美感,而它的短尾却蓬松如云,柔软如柳丝,尾尖有一撮金色的长毛,摇甩起来如蔷薇开花,而头羊绕花鼎之所以叫绕花鼎,关键就是头顶那对羊角比普通的公羊多绕了一个花结,显得格外威武雄壮;四是出生前后刚巧发生了一件值得纪念的大事,就围绕这件事直接取名,比如蛇咬,是一头九岁龄的公羊,之所以会取这么个难听的名字,是因为它还在慢慢从母羊产道往外滑的时候,旁边羊群里有一头老母羊在草丛中不慎踩着一条眼镜蛇,被眼镜蛇咬了一口,没走几步路就倒地抽搐而死,老母羊咽气的时候正是它落地的时候,于是就只好叫蛇咬了,还有一头已故的母羊名叫猴戏,这名字和它妩媚的体态完全对不上号,这名字的来源是它出生半个月后的一天下午,一只调皮的小金丝猴跃上它的背把它当马骑了一会儿。

血顶儿,属于第四种取名类型。

血顶儿这名字本身就带有血泪的悲苦。

血顶儿的母亲就是猴戏,八个月前的一天清晨,猴戏五月怀胎,就要一朝分娩了。它在离大霸岙不远的地兔方找了一块背风的石旮旯,用嘴衔来一堆干草,铺在身体底下,开始生小羊羔。

羊不像人类那么娇嫩,人的分娩过程简直就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一次又一次做产前检查,产妇临盆前还要送进专门的产科医院,由医生和护土来协助完成分娩过程。产后还要坐月休息一个月。而羊的分娩过程就非常简单了,羊没有产科医院,也不像大象那样,别的象能用灵巧的长鼻给正在生产的母象当合格的助产士——用鼻尖轻轻钩住小家伙的脖子或腿把它从母亲的身体里拉出来。羊天生没这等福气,母羊分娩全过程都是依靠自己来完成的。分娩前的几分钟母羊还必须跟上羊群一起行动,该奔跑还要奔跑,该跳跃还要跳跃,直到肚子一阵阵痉挛,肚子里的小家伙迫不及待想出世了,这才随便找个角落完成做母亲的过程。分娩、咬断脐带、剥掉小宝贝身上的胎衣、舔净小宝贝身上的血污,整个过程大约就半个小时的时间,简捷迅速,不存在产后虚弱躺在地上不能动的事。刚产完羊羔,如果需要,母羊即刻就能和平时一样奔跑如飞。母盘羊的这套本领,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被险恶的丛林环境逼出来的一种高超的生存技能。

众所周知,作为牛科的一属——羊,处在大自然那条食物链的下端,是豺狼虎豹最感兴趣的食物,也是两足直立的人垂涎三尺的猎物,经常处在食肉兽和猎人的追逐捕杀之中。盘羊要想生存下去,唯一的办法是一有风吹草动就机敏迅疾地逃跑,一秒钟也不能耽误。假如母盘羊也像人那样娇嫩,在分娩前后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跑不能跳只能躺卧休息,那么,每一头分娩期的母盘羊都将成为食肉兽最容易捕杀的对象;分娩时那股浓烈的血腥昧,会很快招来嗅觉十分灵敏的食肉兽的。真要这样的话,盘羊这个物种恐怕早就从地球上灭绝了。于是,在悠悠岁月里,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母盘羊为克服生存危机,把分娩期的虚弱压缩到了最低限度。

这就是适者生存。

与母盘羊这套高超的分娩本领相适应,或者说是相配套的是,小羊羔一生下来,十几分钟后,即能奔跳自如,一旦遇到险情。就能跟上母盘羊一起在山崖上飞奔逃命。

这在动物行为学上叫做幼稚态缩短。

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哺乳类动物,刚生下来时到能独立生活,其间都有一个幼稚期,就是要依靠父母悉心照料和保护才能活下去,自己毫无防卫能力和觅食能力,最微小的敌害都可以将其置于死地,这种状况也叫生命的幼稚态。但不同种类的哺乳动物幼稚态是各不相同的,有的要延续许多年,有的却只需要极短的瞬间。

人的幼稚态在所有的动物中是最长的,也是最脆弱的,婴儿刚生下来,连老鼠都可以把它撕成碎片。幼儿直到一岁左右才开始蹒跚学步,三岁以后才能短距离奔跑,十五六岁以后才能独立生活。现在的独生子女更是幼稚期延长得让动物界瞠目结舌,十三四岁了还不会自己洗衣叠被,十五六岁了还不会自己买菜做饭,二十好几了还要父母替他安排工作操心前途。人的这种幼稚期越来越长的状况,叫做幼稚态延伸。

一般来说,肉食动物的幼稚态比草食动物要长,豺狼虎豹产下的崽,比猪崽更没用,要一至两岁后才能离开母亲单独在丛林闯荡。同样是草食类,穴居动物的幼稚态就要比在野外生活的动物长得多。例如兔子,生下来时活像一只剥皮老鼠,要两个月后才绒毛长齐开始吃点嫩草。这说明,生存压力较轻的动物,如食肉兽们,如两足行走的人,幼稚态就长;有洞穴可钻,保护措施较好的动物,幼稚态也要长一些。环境塑造人,也塑造动物;生存环境决定物种的品格。怪不得人类社会有句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指的就是穷人家的生存压力大,只好尽量缩短幼稚态以求能活下去。

在所有的哺乳动物中,羊羔的幼稚态是最短的。羊是典型的草食类动物,没有尖爪利齿,天生没有防卫武器,也不像兔子那样有洞穴可钻,在防御工事里躲避敌害的侵袭,求得平安;羊习惯在地表生活,完全暴露在食肉兽的爪牙下,倘若也像人那样幼稚期要持续好几年的话,小羊羔就会毫无例外地还不等长大就被食肉兽吞吃干净了。于是,在千万年艰难的进化道路上,凡幼稚期长的羊羔都被严酷的丛林法则淘汰掉了,筛选下来的都是幼稚态短的羊羔。

如果用人类婴儿当做参照系数,羊羔幼年期的生存能力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小羊羔从母羊肚子里钻出来后,一开始只能平躺在地上四肢抽动,但母羊刚把它身上的污血和胎衣舔干净,还不等太阳把它身上湿漉漉的绒毛晒干,眼睛就已经睁开,软耷耷的脖颈就硬朗得能竖直起来,几分钟后,就能颤颤巍巍从地上站起来,趔趔趄趄围着母羊绕圈子,再过几分钟后,就能自由自在地奔跑跳跃了。

盘羊羊羔的整个幼稚态只有半小时左右。

话说猴戏在避风的旮旯里生产羊羔,开始一切都很顺利,胎儿是顺产,平安地降临世界,猴戏用舌头温柔地舔净羊羔身上的黏液,梳理着羊羔脊背上的绒毛,小羊羔显得很健康,才一会儿工夫,就站了起来。猴戏心里像灌了蜂蜜似的甜,慈祥的目光凝视着小宝贝,羊脸上蒙着一层母性圣洁的光晕。

小羊羔大约是太性急了,迫不及待地迈步朝前走,但它的幼稚态还没结束,才走了一步,腿骨一软,栽倒在地。猴戏急忙走拢来,用柔软的唇吻在羊羔的额头亲了一下,唔,宝贝,别着急,先静静地站一会儿,让阳光穿透你的皮肤,给你的身体注入生命的热能,给你的筋骨输入无穷的力量,你就能行走了。

就在这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匹身上毛色漆黑两只耳朵却是黄颜色的母狼突然嗥叫一声从雪线上顺着山坡冲下来,真是平地起波澜,立刻,散在大霸岙四周灌木丛里采食嫩叶的羊群像炸了窝似的惊跳窜逃,跟着头羊绕花鼎顺着山沟逃跑了。

在听到母狼嗥叫的一瞬间,母盘羊猴戏下意识地跳起来,掉头拔腿就跑,可刚逃出两丈远,又紧急刹住步子。它想起自己刚生下来的小宝贝还要过几分钟才会走路,它如果就这样独自逃走了,就等于把小羊羔奉送给黑母狼当饭了。它要带着小宝贝一起逃跑。它在草地上绕了个小圆圈,从潮水似的迎面溃退而来的羊群中挤开一条路,又回到小羊羔的身边,不断地用颈窝摩挲羊羔的后脖颈,“咩咩咩”催促着:“宝贝,快快让绵软的四肢坚挺起来,快快让柔弱;的身体硬朗起来,跟着鲁一起逃跑,躲避可以与魔鬼画等号的狼!”

母羊带崽,既不能像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那样在必要的时候把幼崽叼在嘴里一起奔跑,也不能像有袋类动物那样把幼崽放在口袋里带着走,更不能像灵长类动物那样刚出生的小猴子用前爪抓牢母猴肚皮上的毛,安全地随着妈妈转移;母羊嘴不能叼,背不能驮,也不能牵着走,要带走小羊羔,只有等小羊羔自己能奔跑了,才能让羊羔贴在自己身边跑。这种带崽方式,安全性能自然要差一些。大约是出于一种功能弥补吧,小羊羔从母体落地后,在极短的时间里就能站起来奔跑了。

黑母狼刺鼻的腥臊味越来越浓,母羊猴戏心急如焚,用脑袋抵住羊羔的屁股,往前推搡,试图让羊羔能提前迈步。羊羔抖抖索索往前走了两步,毕竟生下来的时间太短了,“扑通”,四膝一软,又跪倒在地。

唉,拔苗助长的悲剧。

羊羔好不容易挣扎着重新站了起来,恶狼已像股黑色的旋风刮到了猴戏和羊羔的面前。羊羔身上的茸毛还没晒干,地上铺着的那层树叶间有许多猴戏生产时滴下的污血。那股血腥味对狼来说,犹如人闻到了麝兰之香,神经高度兴奋起来,鲜红的狼舌伸出嘴外,一双狼眼绿莹莹闪烁着饥馑贪婪的光,一步步朝羊羔走去。

黑母狼没有通常狩猎时的紧张和急躁,对它来说,扑倒一头刚刚出生还不会行走的羊羔,真比吃豆腐还要容易,鲜美肥嫩的羊羔肉,对狼来说,是难得的珍馐佳肴。

小羊羔又试探着朝前走了两步,比刚才好多了,虽然还摇摇摆摆,但坚持着没有摔倒。能迈步走路,说明幼稚态很快就要结束,顶多再有两分钟,就能扬起四蹄在草地上奔跑了。

两分钟,假如是在和平状态下,不过是一个短暂的瞬间。羊天性娴静,吃饱后喜欢卧在草地上晒太阳,眺望蓝天白云,消磨时间,有时一躺就是几个小时。两分钟,实在是不值得一提的一小段时间。可是,在危急关头,两分钟却成了生与死的界线。倘若小羊羔马上能站起来奔跑,一秒钟也不耽搁,兴许还能逃出恶狼的魔爪,而两分钟待在原地不动,恶瑰狼就有足够的时间把小羊羔撕成碎片。

黑母狼从容不迫地伸出两只前爪,去搂小羊羔的脖子。这是死神的亲昵,黑色的搂抱。

猴戏来不及多想,“刷”的一下从羊羔身后转出来,拦在黑母狼和小宝贝之间,勾起脑袋,亮出羊角,摆出一副殊死拼斗的架势。

黑母狼尖尖的嘴吻两侧的皮肤向上翘起来,这是狼表示欣喜的表情,相当于人的笑容。对黑母狼来说,猴戏跳出来阻拦,无疑是一种送死。假如前来拦截的是一群健康的成年公羊,或许它会心虚胆怯,因为成年公羊头上有巨大的羊角,身强力壮,不太容易对付。但一只刚刚产下羊羔的母羊,就是另一码事了。

盘羊本来就身体瘦小,比起公盘羊来,体格差不多小了三分之一,虽然头上也长角,但比起虽公羊那两支巨角来,母盘羊的角只是一种摆设和修饰,对它构不成任何威胁。再说,眼前这只母盘羊才产下羊羔不久,身体虚弱,屠宰起来比一般的母羊更寝容易些。它完全可以先扑到母羊的身上,咬断母羊的喉管,然后再回过头来收拾小羊羔。这样一举两得的事何乐而不为呢?它嘴角润看口涎朝母羊扑去。

眼看恶狼就要扑到自己身上来了,母羊猴戏出于一种本能的恐惧,吓得浑身觳觫。出于一种羊孱弱的本性,它想转身逃命,这还来得及,黑母狼在崎岖的山道上未必能追得上它;可它如果一跑,毫无疑问,转眼间恶狼就会把小宝贝的脖子咬断。留下来,意味着死亡,逃跑意味着违背母性的天职。它是母亲,五月怀胎,一朝分娩,儿女就是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与公羊结合的喜悦,怀孕的甜蜜,分娩的艰辛,铸就了一种母性的信念:母亲的生命和儿女的生命是连在一起的,不,对母亲来说,儿女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重要得多。它宁肯牺牲自己,也绝不能让刚刚出生的小宝贝给恶狼当甜点心!

时间在一秒一秒地流淌。很快,黑母狼就扑到它身上,它想用羊角去捅黑母狼的肚子,但力气有限,脖颈的左侧被狼嘴咬住,动弹不得。脖颈一阵刺痛,那是狼牙嵌进颈皮,快撕裂那股动脉血管了。它明白,自己已落入狼口,不可能逃生了。它现在唯一的希望是能尽量争取时间,让小宝贝逃出狼爪。它狂颠颈乱跳,延长自己的生命,不让黑母狼很麻利地咬断自己的脖子。

小羊羔大概是被激烈的厮杀场面吓坏了,虽即将过去,幼稚态也行将结束,但四条小腿儿歪歪颤颤,摇摇欲倒的样子。

猴戏的喉咙已被狼牙掐紧,呼吸困难,快要窒息了,想叫也叫不出声来。它只能从喉咙里发出一串“咕噜咩咕噜咩”的声音,提示小羊羔赶快逃跑。

小羊羔仍像被钉子钉住了似的站在原地不动。

猴戏心急如焚,倘若小羊羔不能逃出狼爪,它不等于白白送死了吗?损了夫人又折兵,对人类来说,是很愚蠢的事,对动物来说,也是很愚蠢的事。狼牙已刺破它的动脉血管,正在扭动颌骨企图撕裂它的动脉血管。它的生命只剩下最后几秒钟了。假如再不能将小羊羔从因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唤醒,它只能带着巨大的遗恨离开这个世界了。不不,它无论如何也要用最后一点残余的生命来保住自己的小宝贝。本来它是竭力顺着黑母狼撕扯的方向转动脖颈的——这样就不易被迅速咬断脖颈那根动脉血管,可以苟延残喘,多活一点时间——此刻它突然朝相反的方向,也就是朝着小羊羔站立的方向,两条后腿蹬地,两条前腿竖直,猛地拉扯自己的脖子——这无疑是一种自杀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快速求死法。狼牙像排锋利的钩子钩住它的喉咙和动脉血管,在往相反的方向用力,一场短暂的死亡拔河,只听“嘣”的一声闷回响,它的半根脖子连同那根粗粗的动脉血管被突然间拉开了,不,准确地说应该是突然间被绷断了,一片殷红的血花迸溅出来,不偏不倚飞到小羊羔的额头上,那浓浓的血浆,像一块红布,紧紧贴在小羊羔的前额。

小羊羔正如猴戏所想的那样,确实被眼前这场野蛮的屠杀吓坏了。它刚刚从母亲的肚子降临人间,虽说羊这类哺乳动物从母体钻出来时就已经智力发育完成了75%左右,但大脑皮层就像一卷刚刚拆封的新录像带,突然录到了一个十分恐怖的镜头,呆住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它逃跑的意识就好像被一把生锈的锁锁住了。

突然,母羊猴戏脖子里一团浓浓的血喷到它的额头。母亲的血有一种灵性,霎时间,它混沌的脑子开窍了,麻痹的神经复苏了,母子之间产生了神秘的心灵感应。它感受到了母亲用最后的生命所做的无声呼唤,四条颤抖的小腿神奇地被灌注了一股力量,幼稚态刹那间结束,思维产生了质的飞跃,变得成熟了,理智了,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它的屁股上猛拍了一掌,它轻盈地跳跃起来,撒开四蹄,一溜烟逃进山沟,钻进草丛。

黑母狼没料到在最后一秒钟小羊羔还能逃跑,愣了愣神,等到清醒过来,小羊羔已逃出好几十米远。它想追,又唯恐已咬在嘴里但还在拼命挣扎的母羊猴戏趁机逃跑,变成鸡飞蛋打两头落空,只好眼睁睁看着小羊羔消逝在荒草沟里。

母羊猴戏虽已奄奄一息了,但仍睁大着眼,望着小羊羔渐渐远去的身影,直到小羊羔隐没在荒草丛中后,这才吐出最后一日血沫,唇吻间漾起一条宁静欣慰的皱纹,阖上了眼皮。

就这样,母羊猴戏的小羊羔侥幸狼口逃生,活了下来。因为它一出世额顶上就涂了一块母羊猴戏的血,就取名叫血顶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