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山居岁月》有感

每一个人都有一次尝试,《山居岁月》中的主人公也是。

《山居岁月》中: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小刀、绳索、斧头、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来说,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

在中国,孩子们都生活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环境中。不管长的多大,都牵着父母衣襟走过春秋冬夏。甚至,很多大学生连衣服都不会洗,不亲自动手,从小就养成依赖的习惯,常常需要母亲陪伴在身边,而因此退学,就这样荒废了自己的学业。然而我们的小山姆,小小年纪却可以独自生活在森林里几年的时间,如果是我们城里的孩子在那样的环境中存活1个月就已经很不错了。山姆又让我想到了自己,平时只会依赖父母,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都懒的做,现在我可以帮妈妈干家务活了。
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第一个感觉,这是另一个版本的《鲁滨逊漂流记》,看完全书后,改变了这一看法,《山居岁月》和《鲁宾逊漂流记》最大的不同在于 :“鲁滨逊的野外生存是意外之下迫不得已的,而男孩山姆却是认准目标,下定决心,全无畏惧的走进森林,甘心情愿的开始了自己的野外生存之旅......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把自己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了实践中。”

《 山居岁月》这本书改变了我懒惰的毛病,我希望有跟多的人能和我一样变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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