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疯羊血顶儿》有感400字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字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真是一本充满爱的动物小说。 为什么要叫它疯羊呢?因为大家都知道狼吃羊,还没有羊吃狼吧!疯羊就是这样想吃狼而取成名的。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的盘羊,名叫血顶儿,它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它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头上。在这场战争里,血顶儿既看见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酷烈,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 是猴戏在血顶儿生下来后一遍又一遍地舔着它的毛;是猴戏在血顶儿要被狼吃了时,用自己的生命换为它的生命;是猴戏在血顶儿还未逃跑时,要用血来提醒它。 猴戏的这种母爱令我震撼。在那两分钟的时间内,她完全有可能自己生存,但是,她认为儿子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宝贵的多。 是啊!在平时生活中,母亲难道不是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吗?当我们肚子饿时,是妈妈正在帮我们烧饭;当我们口渴时,是妈妈给我们泡上一杯果珍,当我们伤心时,是妈妈为我们讲笑话,逗我们开心。 啊! 这真这是一部奥古斯盘羊中的生死传奇;也真是一首母爱赞歌!

读了这整篇故事,我想对疯羊说,你为母亲报仇,虽然很高尚,很美丽,很值得同情,但我不赞成你这么做,你死去的母亲也更不愿意看到你这么做。人生短暂,你每天生活在仇恨中,仇恨只会让你失去方向,走向极端。要是你换一种方式去生活,放弃仇恨,也许你会生活的更加精彩,更加有意义。生命只有一次,为了复仇,最后牺牲了你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可惜,多么的不值得。我们要生活的乐观,开心,积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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