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400字

【第6篇】

在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我要做好孩子》,内心深有感触,我被主人公金玲的善良和天真所感动,也为她升学考试而捏一把汗。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金玲的六年级快小升初的女孩,她的妈妈卉紫对她要求很高,而她很粗心,数学不好,因此她要做父母和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当然,做好孩子对金玲很不容易,她甚至还跟邢老师对抗,但在老师生病的时候第一个去看望她。帮助了一个叫幸幸的小女孩,粗心的金玲第一次那么用心得照顾一个人,还把自己的洋娃娃送给了她。到最后金玲才知道真正的好孩子的意义,并跟同学们一起去小升初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金玲那天真开朗的性格,当然我也非常敬佩她那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她说过,每次坐公交车她都一定会让给有需要的人坐,比如:上了年纪的老人,行动不便的孕妇,残疾人士等。比起她,我觉得自己很惭愧,我想起了自己在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曾经在公交车上誓死得保住自己的位置,老人上来了我都没有让座。记得那次我上车得早,那时候车里的人不多,所以我一直坐着,过了很多站,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很多人都得站着,这时上来了一个老人,那时我不但没有给他让座,我还想方设法地保住自己的座位,想到这里我感到非常羞愧,但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就学习了金玲的助人为乐的这一点,从此不论是在公交车上,排队的地方,我都让给有需要的人,而且我觉得其实帮助别人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呢。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也让我定下了一个目标:想要成功,就要勤奋,努力,我要以金玲为榜样,做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第7篇】

这两个星期内,我读完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阿姨,她笔下的主人——金玲,原型就是他的女儿。

金玲是一个12岁的六年级女生,她身材胖胖的,但从不为此自卑,他的学习成绩是中等偏上,性格活泼开朗,富有同情心,她最大的特点就是跟谁都能自来熟,小吃摊、杂货店的老板都是他的好朋友,就连小吃店里的小花猫都是她的好朋友。金玲在学校里打抱不平,喜欢做弱小同学的“守护神”。这本书中有一个最令我感动的故事,修自行车的老爷爷突然去世了,金玲把老爷爷的孙女幸幸领回了家,当做亲妹妹照顾,没过几天,幸幸回了外婆家,幸幸走了以后,金玲还专门攒了钱买了娃娃送给幸幸。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就暗暗下定决心,要像金玲一样做个好孩子,一个不用父母老师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孩子。我要向金玲学习,做一个乐观开朗的好孩子,我以前总是自卑,总觉得自己不行,当我看到金玲是一个那么活泼开朗,从不自卑的女孩,我就暗暗发誓,要改掉这些坏习惯,做一个好孩子!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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