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600字

【第1篇】

最近我看了很多书,有《三国演义》、《西游记》、《艰难的归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淘气包埃米尔》。

埃米尔是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他有一双又大又圆、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红扑扑的脸庞和卷曲的浅色头发。埃米尔是多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他爸爸气的让他呆木工房。有一次,埃米尔的朋友——阿尔弗雷德要去赶集,埃米尔嚷着也要去,妈妈拿他没办法只好依他。他们到了集市,埃米尔想:我没钱算什么赶集。可是,他意外的发现,有一个断腿的老头,把帽子放在地上在乞讨。埃米尔眼睛一亮,想:我头上也有帽子,也可以乞讨。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埃米尔想起来卖歌,于是,他唱起了我的母马……果然,许多人聚拢过来,有一位夫人说:“亲爱的小朋友,你今天吃饭了吗?”他可怜的说:“吃了,吃的是牧草。”那位夫人感动的流下了眼泪,一下子给他了10厄尔。有许多人纷纷向他投币,有2厄尔的,有5厄尔的,还有几个大阔佬一下子给他了20厄尔。有位友善的农民,也给他了2厄尔,但是他马山又后悔了,沮丧的说:“请你把钱还给我吧,我可以让你到我的马厩里去吃些牧草。”埃米尔什么也没说,一溜烟的跑掉了。他往兜里数钱,一共赚了9克朗34厄尔,他用这些钱买了一大堆三明治、甜饼以及饮料。嘴巴像龙卷风一样,一会儿就吃完了。他还用3克朗15厄尔坐了53次旋转木马,最后,用31厄尔乘了3次碰碰车,埃米尔拍拍肚子说:“我总算逛完了集市。

埃米尔虽然顽皮但是他很勇敢。他帮丽娜(埃米尔家的女仆)拔了她的那颗糟牙。他还帮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村的小偷”麻雀“。

埃米尔的心是多么的善良。他帮穷苦的孤寡老人摆脱了饥饿和孤独。有一次过圣诞节,埃米尔家里灯火通明,充满欢声笑语。孤寡老人们羡慕极了,于是,埃米尔就恳求妈妈给孤寡老人们也准备一些食物,妈妈听了很高兴,心想:我的儿子今天终于长大了,知道怎样孝敬长辈了。埃米尔妈妈赶紧准备了一大篮食物,有肉冻、各种香肠、藏红花面包……

我读完这本书,一下子感觉埃米尔是多么地滑稽可笑啊,他可真是我们的开心果呀!他虽然顽皮,但我要学习他的勇敢坚强,在紧急情况下不慌张,沉着冷静的精神。更要要学习他的善良、敬老爱幼的好品格!

【第2篇】

他是一位野性、脾气很拧的小家伙。不像你那么听话。他不吵闹的时候,也显得很乖,真的是这样。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某种听话的印象。但这只是人们的想象。他5岁,强壮得像一头小牛,他住在伦纳贝亚村的卡胡尔特庄园里属于瑞典的斯莫兰省。他讲斯莫兰当地方言,这个小东西,没办法,他不会讲普通话。那么,他的名字是----埃米尔。

有一些人住在卡特胡尔特庄园:爸爸安东,妈妈阿尔玛,小妹伊达,阿尔弗雷德和丽娜。还有两匹马,几头牛,8头奶牛,3只猪,10只绵羊,15只母鸡,1只公鸡,一只小猫和一只狗。当然还有埃米尔。
 《淘气包埃米尔》是林格伦写的。这本书讲的是埃米尔。埃米尔住在卡特胡尔特庄园,卡特胡尔特庄园在斯莫兰,斯莫兰在瑞典。说来说去,埃米尔到底还是住在瑞典。

你们可能已经知道,丽娜不喜欢埃米尔。她更喜欢伊达,埃米尔的小妹妹。她是个听话、顺从的孩子。但是阿尔弗雷德,卡特胡尔特庄园的长工喜欢埃米尔,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而埃米尔也喜欢阿尔弗雷德。阿尔弗雷德工余的时候,他们一起玩得很开心。阿尔弗雷德什么都教埃米尔做:套车备马,捉狗鱼,嚼鼻烟,啊,后面一件事不怎么好,埃米尔只是试了一次。不过他做得很认真,因为他想学会阿尔弗雷德能做的所有事情。阿尔弗雷德给埃米尔削了一杆木枪,他真够意思吧?那杆枪是埃米尔最喜欢的宝贝。排在并列第二位的是那顶鸭舌帽和他的马,鲁卡斯。那顶带帽舌的小帽子,一点也不时尚,这是他爸爸有一次进城时给他买的,是无意中买的,鲁卡斯则是埃米尔在集市上赢来的。

埃米尔虽然非常淘气,淘气得有一点让人头疼,但是他很善良。我觉得埃米尔非常非常了不起,因为他长大了以后竟然当了区委会主席!好了,你为什么不也看看《淘气包埃米尔》呢? 

【第3篇】

看完林格伦的《淘气包埃米尔》,觉得这是一本很有趣、很好玩的书。这本书共写了十一个关于埃米尔的故事,每一个都很有意思、很幽默。埃米尔是伦纳贝亚出了名的淘气包,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要闹得鸡犬不宁,整天都有淘不完的气。但看完整本书,会发现埃米尔是一个非常可爱、善良、勇敢、聪明的孩子。

埃米尔的淘气到底有多淘气呢?在我看来他淘气的方式似乎都与众不同。比如说他会在喝汤的时候,把头伸进汤罐子里拔不出来了;他会把妹妹当做国旗升到旗杆顶上;会骑着高头大马,破窗进入到皮特尔夫人的房子等等。他淘气从来不是小打小闹的,一定要闹给天翻地覆,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而且破坏性极大。每次淘气完了,总被爸爸关到木工房里去反省自己的行为。每次在木工房里,埃米尔都会雕刻一个老头儿,一年下来,他雕刻了369个木头小老头儿。

但是我们不要以为埃米尔就是喜欢胡闹,其实他的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理由的。他把妹妹当做国旗升到旗杆顶上是因为妹妹想要看玛利安娜隆德;爸爸被他放置的老鼠夹子夹到大脚拇指,他自己也没想到,一开始他是想用来捉那只经常出没的老鼠,没想到爸爸碰巧碰到了它。在大人们看来是淘气的事,也许在埃米尔看来他正在完成一桩伟大的事业,想想要是那个夹子能夹到老鼠,他会多么有成就感。很多时候大人都以为自己很了解小孩,为什么?因为大人“吃过的盐比小孩的饭还要多”,我们以为小孩什么都不懂。很多时候大人并不能把小孩子看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一个有自己思想的人。大人往往按自己的想法或者期待去评价和塑造小孩,当小孩的行为有差池的时候,就扮演着“埃米尔爸爸”的角色。

这学期接触到儿童文学,老师给儿童文学下的一个定义就是:儿童文学是以儿童的视角来阐释这个世界并作出反应,这是一个等待被发现的概念。儿童的世界不也一样吗?他们也是从自己的视角出发,去看待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也许他们的看法很不成熟,做出的反应很幼稚,可这就是真实的童年。书中的妈妈是很令人感动的,她用极大的宽容包容了埃米尔的一切淘气,她把埃米尔每次的淘气事情记在蓝色日记本上,想等他长大后再告诉他。她把这一切看成是小孩子的天性,并且对淘气的埃米尔抱有很大的希望,总觉得他未来一定能成才。看到这样的妈妈真的很让人慰藉。

【第4篇】

一对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

故事主要讲述了伦纳贝亚村五岁的埃米尔,特别淘气,他一年干的坏事比365天还要多,村里的人都不喜欢他。一开始,我也不怎么喜欢这个脾气很拧的小淘气包,可是,慢慢的,我也喜欢上了他。并且发现他虽然调皮,但有很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他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正义,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他聪明,想出许多好办法为丽娜拔牙;他能干,每次犯错误后被关进木工房,他就削木头人儿,一年到头一共削了369个;他厉害,是全村知道关于动物知识最多的人,因此赢回一匹大马;他有经济头脑,自己挣钱得到了许多小动物;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慈母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头小猪......

埃米尔就是埃米尔,他一天能干出三件坏事,他一天能蹲三次木工房,他一天能削几十个木头人儿,但他却永远是我们的开心果。

说到这里我就想起了以前自己干的“坏事”:拿彩笔把墙上画得杂乱无章……

最令我难忘的是一次,一个小伙伴来我家玩,我们看见餐桌上妈妈刚买回来的钙片,很稀奇,打开一看,是橙色的。“这一定是糖果!”我俩激动地大喊。“那就赶紧尝尝吧!”我把钙片拿进房间,尝了一粒,嗯,真甜!我们被钙片的香味吸引住了,控制不住自己,一口气吃了个精光。这时,妈妈进来了,看见我们满嘴都是钙片,气得火冒三丈。捏着我们俩的鼻子,在我们嘴里使劲抠,急得差点把我们送进医院洗胃。我们俩还莫名其妙,“为什么不能吃糖果?”

我喜欢埃米尔,虽然他调皮,但我喜欢的却是他天真、正义、活泼……他永远戴着“猫子”扛着“墙”,总能让人回想起自己美好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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