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托尔斯泰-10(2)

"信仰是生命的力量.人没有信仰,不能生活.宗教思想在最初的人类思想中已经酝酿成熟了.信仰所给予人生之谜的答复含有人类的最深刻的智慧."

那么,认识了宗教书籍中所列举的这些智的公式便已足够了吗?......不,信仰不是一种学问,信仰是一种行为;它只在被实践的时候,才有意义.一般"思想圆到"之士与富人把宗教只当作一种"享乐人生的安慰",这使托尔斯泰颇为憎厌,使他决意和一般质朴的人混在一起,只有他们能使生命和信仰完全一致.

他懂得:"劳动民众的人生即是人生本体,而这种人生的意义方是真理."

但怎样使自己成为民众而能享有他的信心呢?一个人只知道别人有理亦是徒然的事;要使我们成为和他们一样不是仗我们自己就可办到的.我们徒然祈求上帝;徒然张着渴望的臂抱倾向着他.上帝躲避我们,哪里抓住他呢?

一天,神的恩获得了.

"早春时的一天,我独自在林中,我听着林中的声音.我想着我最近三年来的惶惑,神的追求.从快乐跳到绝望的无穷尽的突变......突然,我看到我只在信仰神的时候我才生活着.只要思念到神,生命的欢乐的波便在我内心涌现了.在我周围,一切都生动了,一切获得一种意义.但等到我不信神时,生命突然中断了.我的内心发出一声呼喊:

"......那么,我还 寻找什么呢?便是'他,,这没有了便不能生活的'他,!认识神和生活,是一件事情.神便是生......

"从此,这光明不复离开我了."《忏悔录》.

他已得救了.神已在他面前显现.实在说来,这已非第一次.《高加索纪事》中的青年志愿兵,《塞瓦斯托波尔》的军官,《战争与和平》中的安德烈亲王与皮埃尔,都有过同样的幻觉.但托尔斯泰是那么热情,每次他发现神,他必以为是第一次而以前只是黑夜与虚无.在他的过去,他只看见影与羞耻.我们由于他的《日记》,比他自己更认识他的心灵的变化史.我们知道他的心即在迷失惶惑时亦是含有深刻的宗教的.而且,他亦承认,在《教义神学批判》的序文中,他写道:"神!神!我在不应当寻找的地方寻找真理.我知道我是在彷徨.我明知我的欲是不好的,我却谄媚它;但我永不会忘记你!我永远感到你,即在我迷失的时候"......一八七八......七九年间的狂乱只是一场比别次更剧烈的神病,也许是因为连年所受的人口亡故的刺激与年龄增高的影响.这一次病变的惟一的特征,即神的显现并未在冥思出神的境界过去之后消散,托尔斯泰受着经验的教训,急急地"前进,只要他抓着光明的时候",并在他的信心中归纳出整个的人生观.并非他从来不曾作过此种试验,(我们记得他在大学生时代已有"人生的规律"这概念了,)而是在五十岁的年纪,热情去诱惑他走入歧途的机会较少.

但他不是一个印度的神秘主义者,不能以冥想入定为满足;因为他的亚洲人的幻梦中又杂有西方人的重视理智与要求行动的格,故他必得要把所得到的显示,表现诚实地奉行的信仰,从这神明的生活中觅得日常生活的规律.毫无成见地,为了愿真诚地相信他的家族们所虔奉的信仰,他研究他所参与的罗马正教的教义.关于这一段纪事的《忏悔录》,署有下列的小标题:《教义神学批判及基督教主义检讨导言》.且为更加迫近这教义起见,他在三年中参与一切宗教仪式,忏悔,圣餐,一切使他不快的事情,他不敢遽下判断,只自己发明种种解释去了解他觉得暗晦或不可思议的事.为了信仰他和他所的人,不论是生人或死者,完全一致,老是希望到了一个相当的时间,"会替他打开真理的大门".......但他的努力只是徒然:他的理智与心互相抗争起来.有些举动,如洗礼与圣餐,于他显得是无耻的.当人家强使他重复地说圣体是真的基督的肉和血时,"他仿如心中受了刀割".在他和教会之间筑起一堵不可超越的墙壁的,并非是教义,而是实行问题.......尤其是各个教会中间的互相仇恨,"我,是把真理放在发情的单位中的我,觉得宗教把它所要产生的自己毁灭为可怪."(见《忏悔录》)和不论是绝对的或默许的杀人权,......由此产生战争与死刑这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