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花接木

星期五下午四点,当我把车拐进自家用的车道时,发现一位肥胖的男人正在关我家的前门。

我很惊讶,他完全是一个陌生的人。

他也看见了我。他站在那儿,脸上装出一丝微笑,那笑容很虚伪,即使离他有三十米的距离也看得出。

我下了车,他的笑容顿时消失。那是因为我一睑的愤怒表情,还 有我六英尺三英寸、体重二百三十磅的高大个子。

至于他,不算什么——只是一个肥胖、矮小的男人,看来很软弱,不堪一击。

“你是谁?”我问,“你在我屋里搞什么鬼?”

“你的屋子?那么你就是怀特先生了。”

“你怎么知道?”

“你的信箱上有名字,怀特先生。”

“你在我屋里做什么?”

他迷惑地说:“可是我没有在你屋里呀!”

“别和我来那套,我刚刚看见你关门的。”

“没有,怀特先生,你弄错了,我只是‘离开’这扇门,我敲门,没人回答。”

“别和我狡辩,以为我没看见。告诉你,我的视力很好,现在,给我说清楚!”

“没什么可说的。”他说,“我是便利吸尘器公司的业务代表,我来这儿问问,你们家是否……”

“有证明吗?”

他在西服暗袋里摸索了半天,拿出一张小小的白色名片,递给我。上面的名字是“富曼”,便利吸尘器公司的推销员。

“我要看你的驾照。”我说。

他有点儿不安。“这真是尴尬,怀特先生,”他说,“我,……嗯,今早把皮夹给丢了……”

我一把揪住他,押着他走到门前。

我看看防盗铃,红灯没亮。看样子,他没碰过防盗铃。

我打开门,把他推进屋里。屋里有一些霉味,屋子关闭几天后总有那种味道;我已经出门八天,原先计划去纽约做十天的生意旅行的,而我的管家一周只来一次。

我扫了一眼房间,每样东西都没有动:电视、音响,我收集的一些东方艺术品,都原封未动。

但是我最关心的东西是我书房里锁在保险柜里的一些秘密记录和账册。

我让他脱下外套,搜遍所有的口袋。又翻了他的裤子口袋,一无所获。

我又让他转身,像警察在电影 上做的那样,拍拍他身上,结果什么也没有。

“怀特先生,这全是误会,”他说,“我不是贼,我是吸尘器的推销员,你已经彻底搜查过我了,你知道,我身上没有任何属于你的东西。”

也许没有。但我明明看见他在关我的屋门,正要离开。我感觉到这个小矮子一定偷了我的什么东西。

可是,偷了什么?那东西在哪儿?

我抓住他的手臂,把他推进浴室。

他稳住身体,转过头来说:“怀特先生,这是迫害行为,你打算把我怎么样?”

“那要看情形,也许把你 给警方。”

“警方?可是你不能……”

我从门上取下钥匙,把他锁在里面。

我下楼到书房。法国名画家马蒂斯的画安然未动,画后面的保险箱门锁着。我打开保险箱,记录、账册全在那儿,一样没少。

假如这些东西落在坏人手里的话,我的处境就会尴尬万分,也许还 会有层出不穷的勒索事件发生,最坏的可能是出命案。并不是我在做什么不法之事,而是我做的一些账目中,有些涉及到一些暗账。

我查看保险柜里的其他东西——两千元现金,一些珠宝,一些私人文件——那些全在,没有动过。我的写字台上也没有失落任何东西。

我不解地搜寻了屋子里的其他房间。厨房的后门有被撬开的痕迹,外面防盗铃的电线上缠有胶布,像是为了接通电源。

我开始怀疑也许我根本就错了;也许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可是那该死的胖子的确是进来过,而且他没有身份证 ,鬼鬼祟祟。

他没偷任何东西,也不像是找什么东西。

也许是个私人侦探,来这儿放置什么东西,比如说,栽赃。可是,屋里没有多出什么;如果有的话,经过那么仔细地搜寻,也该找到了。除此之外,如果要起诉我的话,保险箱里早有足够的证据。我对工作胜任愉快,和顾客处得非常好,没有要置我于死地的敌人。

还 有,他既然来偷东西,为什么还 把防盗铃修好?

我生气、沮丧地返回浴室,打开门。胖子正用我的巾擦汗。

看见我进来,他僵硬地问:“怀特先生,我可以走了吗?”

我没有办法,只有让他走。

他大步穿过屋子走出去,走路的样子就像对这屋子很熟悉。

我走回屋里,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有生以来,我从没这样沮丧过。那胖子肯定已经带走了我的什么东西。

可是,他带走的是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他怎么带走的?

第二天早上,我找到答案了。”

十点四十五分,我在书房做一项账目时,门铃响了。当我出去开门时,发现门外站着一对衣着整齐的老夫妇,两人都笑容可掬,但我不认识他们。

“晤,”男的愉快地说,“你必定是怀特先生,我是罗查。我们刚刚经过这儿,想再来看看,”他说,“我们看见有汽车停在外面,就希望那是你的车。我们一直想和你亲自见见面。”

我迷惘地看着他。

“这地方很宜人。”他太太说,“我们无法形容住在这儿会多么快乐。”

“是的,怀特先生,”罗查先生同意太太的话,“你的代理人带我们看了这地方,我们立刻就知道这儿是适合我们住的地方,而且价格合理,我们几乎不能相信,这房子只卖十万元。”

愤怒、绝望的感觉,从我心里升起。

我终于明白了事情是这样的:昨天下午,罗查夫妇本应按约定在这儿和我的“代理人”见面, 给他十万元的银行支票,但那时候他们夫妻俩临时有事,未能准时赴约,所以,他们昨天晚上在自己家把钱 给了“代理人”。他 给他们的则是有我签字的各项文件。当然,那些文件上的签名是别人伪造的。可是,我能在法庭“证明”那是假签名吗?我能证明,我没有和那位房地产经纪人共谋欺诈罗查夫妇十万元吗?

哦,不错,我发现那个胖子的真面目了,他是那么聪明、大胆和无耻。

他不曾从我屋里偷走任何东西。

但是他偷走了我的整幢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