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王东华作文600字

我有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同桌——王东华。他个子中等,长着瓜子脸,眼睛小小的,鼻子的左边有一个胎记。

他长得虽然很普通,但字却写得非常好。不管是铅笔字、钢笔字还是圆珠笔字,都看起来非常舒服。因为他的字好,所以老师们都喜欢找他做事,班上的黑板报也自然由他包了。语文老师漆老师特别推崇他的字,有一次还在班上说:“如果考大学时,王东华的作文离题,单凭字写得好看还可以得20分呢!”可见,他的字是非常漂亮的。

王东华不仅字写得好,学习也非常棒。不管是语文、数学还是英语,他门门都拿手,是老师们公认的好学生。语文老师喜欢他,因为他每个问题都回答的很准确;数学老师喜欢他,因为大家解决不了的难题他总能解决;英语老师喜欢他,因为他发音很准,口语很流利。在四年级的一次语文考试,因为试卷很难,全班都考得不是很好,只有两个人考了91分,其他人都是90分以下。在两个91分中,王东华就是其中一个。还有一次期末考试,王东华的语文居然考了98分——要知道,我们班的语文从来没有人考过这么高的分呢!

王东华字好、学习好,人更好。有一次上体育课,李明同学跑步不小心摔跤了,蹭破了皮。体育老师问谁愿意陪他去医务室,一向乐于助人的王东华第一个举了手。一路上,王东华慢慢地扶着李明,帮李明把蹭破了皮的膝盖涂了碘酒、红药水后还护送他回教室休息。班主任老师知道这件事后,特意表扬了他,他只是说这事大家都愿意做,只是自己举手比其他同学快了点。还有一次,王东华和我们一起出黑板报。画完后,别的同学都回家了。当看到地很脏——没人扫,桌子很脏——没人擦,垃圾桶里的垃圾很多——也没有人倒时,他放弃了立马回家的念头,一个人把地扫好、桌子擦干净、倒完垃圾桶才回家。同学们知道后,纷纷对他竖起了大拇指,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笑了笑。

王东华其实并不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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