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的自述作文400字

【第1篇】

    我是一支快乐的钢笔,我叫英雄。我家住在文具盒二层小楼里,我有许多好朋友,我每天都非常快乐。

    我又高又瘦,穿着一身紫色的衣服,衣服上画了一个帅气的男孩,小主人有时会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你可以想象他有多帅了吧,听中性笔妹妹说,他好像叫韩庚。对了,我还有一顶漂亮的帽子,我带上它可威风了,就好像是威武的大将军。

    别看我瘦瘦的,好像弱不禁风的样子,我的本领可大了。我有一个尖尖的嘴,那是用来写字学习的,小主人通过我可以学到充实的知识,记录下学过的内容。“沙沙沙”,那就是我在开心地唱着学习之歌。我和其它的笔可不一样,我是要吃东西才能工作的。你们一定很好奇吧,一支笔怎么会吃东西呢?其实小主人给我吃的是墨水,我从不挑食,什么黑的蓝的蓝黑的,都是我最爱的食物。每次小主人给我喂饱了,我就会写出一手漂亮的字来,但如果我吃不饱,那就没力气写字了,甚至还会有生命之危呢!

    你别看我每天都很快乐,其实我也有苦恼的时候。文具盒哥哥家里的笔可多了,运气好的时候,我还可以出去透透气,要不然就在里面挤来挤去,我都快变成沙丁鱼了!粗心大意的小主人总是不帮我戴好那漂亮的帽子,所以我总是“感冒”“流鼻涕”,脏兮兮的我都没有人愿意和我交朋友了!记得有一次,我被重重地摔在地上,我感到头晕目眩,手脚都麻了,等我清醒时,我看到小主人疼惜的目光,我委屈地说:“小主人,你以后可一定要对我好呀!”

    这就是我,一支快乐又有点小苦恼的钢笔,我希望我可以永远为小主人服务,我想做她永远的“笔友”。

【第2篇】

    嗨,大家好!很高兴认识你们,我叫“金金”。听着这个名字可别以为我是一个漂亮的美少女或是一只可爱的动物哦。我可是一支钢笔!我浑身发“光”——身穿金灿灿的外衣,头戴黄闪闪的帽子,外衣上还印有两个正高声歌唱的金发小娃娃。小主人给我取的这名字我喜欢!

    我个儿不高,只有13厘米长,细细的身材,可苗条了。小主人特喜欢我。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要问我肚子饿不饿,要是饿了,她就会把我肚子里的吸管插进墨水瓶里,让我喝个够。喝完后,还用纸巾轻轻地把我的小嘴擦干净,再给我穿好外衣,戴好帽子,小心翼翼地把我放进家里。

    小主人给我安排的家很是温暖、舒适。家里面有很多朋友:铅笔、尺子、橡皮、修正贴……我们之间相处得非常和睦。我有时躺在长长的尺子上睡觉,有时和厚墩墩的橡皮调调侃,有时和铅笔来一场格斗,有时和数落我的修正贴拌拌小嘴。别提有多开心啦!

    我是小主人最得力的助手。我知道为小主人写字、做习题、记笔记是我的职责。不管小主人有多忙,我都心甘情愿地为她服务,从不叫苦、叫累。而小主人呢,不管添加多少个新朋友,她都会随身带着我。这里可有个情缘哦:我是她妈妈当年送给她爸爸的定情信物!如今,小主人爸爸把这信物传给她,你看看,能不珍视吗!当然,两年七百多天的朝夕相处,我早已和小主人成了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姐妹了。

【第3篇】

    我叫钢笔,是笔家族成员之一。我的家族成员有铅笔、圆珠笔、毛笔、彩笔等。每个同学都很熟悉我,非常喜欢我,因为我能帮他们写字。我们对人类作出了很大贡献。

    我穿着一身粉红色的外衣,头上戴着一顶粉色的铁帽子,能防止墨水流失,还能保护我的头部不受损伤,抵挡灰尘,以免造成“交通堵塞”。

    脱去粉色的外衣,露出了黑色的塑料内衣,在内衣上还有一个弹簧,用来吸墨水。脱去内衣,现出了我半透明的肚子,它能让人们知道我的“血液”够不够。

    在离我头一寸的地方有一个金环,它的作用是纠正人们写字的姿势。如果拿笔姿势不正确,写出的字就会歪歪扭扭,极不美观。

    我陪伴人们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所以人们非常喜欢我。

【第4篇】

    嗨,大家好!很高兴认识你们,我叫“金金”。听着这个名字可别以为我是一个漂亮的美少女或是一只可爱的动物哦。我可是一支钢笔!我浑身发“光”——身穿金灿灿的外衣,头戴黄闪闪的帽子,外衣上还印有两个正高声歌唱的金发小娃娃。小主人给我取的这名字我喜欢!

    我个儿不高,只有13厘米长,细细的身材,可苗条了。小主人特喜欢我。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要问我肚子饿不饿,要是饿了,她就会把我肚子里的吸管插进墨水瓶里,让我喝个够。喝完后,还用纸巾轻轻地把我的小嘴擦干净,再给我穿好外衣,戴好帽子,小心翼翼地把我放进家里。

    小主人给我安排的家很是温暖、舒适。家里面有很多朋友:铅笔、尺子、橡皮、修正贴……我们之间相处得非常和睦。我有时躺在长长的尺子上睡觉,有时和厚墩墩的橡皮调调侃,有时和铅笔来一场格斗,有时和数落我的修正贴拌拌小嘴。别提有多开心啦!

    我是小主人最得力的助手。我知道为小主人写字、做习题、记笔记是我的职责。不管小主人有多忙,我都心甘情愿地为她服务,从不叫苦、叫累。而小主人呢,不管添加多少个新朋友,她都会随身带着我。这里可有个情缘哦:我是她妈妈当年送给她爸爸的定情信物!如今,小主人爸爸把这信物传给她,你看看,能不珍视吗!当然,两年七百多天的朝夕相处,我早已和小主人成了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姐妹了。

【第5篇】

坚硬的身体,美观的外壳,这就是我——钢笔。

原来,我住在文具店里,被摆上架子没几天,我就被一位小学生买走了。到了他的家,主人轻轻的将我放在书桌上。我想:太好了!主人这样细心地对待着我,我相信,他一定会保护好我的。

后来,主人从柜子里取出墨水,打开我的“帽子”,旋转着笔头,原来,主人要给我灌墨水了,灌好后,主人拿起纸巾,擦除边缘的残墨。

第二天,我被带到了学校,上语文课时,主人拿起我,在本子上书起来,用完后,主人盖上我,把我放在了文具盒的最中间,这也代表着他还会细心地爱护着我吧!

有一天,主人去上体育课了,可他却忘记把我套上了,这时的主人已经拉上他的同伴去上课了。我真想喊主任回来把我套上!可是,主人却早已飞奔到操场,后来,不知是那个冒失鬼撞了桌子一下,只听见“砰~”地一声,我摔在了地上。

主人回来时,从地上捡起我,将我套上后放进了文具盒内。上语文课了,主人又拿起我,写了起来,只听见“嗞嗞”的声音,原来是我被那个冒失鬼摔撞到地上后摔坏了,划破了纸张。

下课,我被扔进了垃圾桶,主人真是太不爱惜我了,我从来没相到,我就这样被抛弃了,成了没用的垃圾。

内容推荐

【下一页】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