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已”打官司作文500字

“是我”“是我”作文本里发出一阵吵闹声。原来是“以”“已”在吵闹呀!‘已’说:“这位置是我的,该和‘经’做朋友,”‘以’说:“你弄错了,是我对的。”“胡说”‘已’说,他双手一插,嘴一翘。‘经’听后想了想说:“你们别吵了,去字典爷爷那儿打个官司不就行了。”

‘已’和‘以’气冲冲地向字典爷爷走去。

原告:‘已’,被告:‘以’,法庭院长:‘字典’。

原告说:“法庭院长,我和‘经’是朋友,可他插了一脚。”被告说:“不对,我和‘经’想交朋友,我认为交朋友是自由的,可他抢了我的位置,罪不可赦。”‘已’说:“你还狡辩。”‘以’烦恼了,一拍桌子,眼睛里冒着火,一把抓起一旁的东西,向‘已’扔去。被砸中的‘已’,气势汹汹地走到‘以’面前,一拳打了过去,‘以’抓住‘已’的衣领,脚重重一踢。法庭庭长,一拍木板说:“肃静。”

两人乖乖的回到座位,同时瞪了对方一眼。

法庭庭长拿出自己的秘密本子,一查,一翻说:“根据字法,‘以’与‘经’脾气相对,性格冲突,‘已’与‘经’意气相投,可以成为朋友。”“‘以’,你为什么要成为第三者,破坏他人关系。”‘以’听了,顿时退而还之,嘴里嘟嘟囔囔的。

‘已’高高兴兴地回了家,和‘经’做起了最佳朋友。

  俞岳良简评:使用词汇有法则规律,不是声音相近就可以搭配。同学们常常把“已经”写成“以经  ”,我们以作文训练的形式传授语文知识。这篇就是讲不能写错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