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第6篇】

    书是一片浩瀚的海洋,它们孕育着一群群欢乐的儿童,培养着一颗颗璀璨的明珠。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人们感觉乏味的时候,书能替补人的兴趣;当人情绪低落的时候,书又能给人一种无声的安慰;当人们受到创伤的时候,书还能治愈百病。  

    我国古代诗文源远流长,浩如烟海,名家名篇灿若星汉,光照千秋。当我反复诵读李白的《秋浦歌》时,深深地感受到诗人李白怀才不遇的失落心情。背诵着孟子的《鱼我所欲也》,又感知到了人间的情感,有比活着更强的愿望,又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再翻起《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又懂得了成功是要磨练出来的,心怀大志的人有着刚硬的筋骨,不屈的精神,所以获得成功。  

    我是一个小书迷,最喜欢看脍炙人口的书籍了,什么四大名著、《哈利·波特》、诺贝尔文学作品,都被我一字一画地阅读并记在脑海里了。有时候,我对书的迷恋是忘我的。有一次,我在睡午觉,床头放着一本《狼王梦》,我怎么睡也睡不着,我就捧起了那本《狼王梦》痴迷地看了起来,悲伤的故事情节也令我难过,就更没有了睡觉的念头。就这样,我连续从12点看到了下午4点。还有一次,爸爸叫我放学自己到图书馆读半个小时的书,时间差不多了就在楼下等他。我一走进图书馆,就津津有味地读起一本书来。10分钟过去了,20分钟过去了,30分钟过也去了,可我没注意到时间,以为还早着呢,又读了10分钟。楼下的爸爸等急了,走进图书馆好不容易找到了我,询问着:“这么长时间了还不下来?”我只好回答:“我光看书忘了时间。”  

    的确,书是生命的源泉,是灵魂的延伸,是它们把一粒柔弱的种子培养成了一棵充满智慧的大树。

【第7篇】

好书如香茗,芬芳醇厚,意味悠长。读好书就如迎春风拂面,赏雨中红莲,也如聆听雪落梅花,嗅暗香盈盈。你会沉浸在雅洁从容的文字里,犹如和一位智慧、美好的朋友相对而坐,听他娓娓道来。那一刻,你的心就长出了翅膀。

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顽皮的小男孩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小后,骑着自家大白鹅历险,最后变回来的故事。我先浏览了一遍没有什么感悟,小男孩和大白鹅都平凡无奇,没什么特殊的地方。但当我细细品读这本书时,我才发现尼尔斯克服危险时的精神是多么可贵呀!

尼尔斯起初的确是个丝毫不引人注目的小男孩,但危险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却坚强勇敢地面对一切,在一个个困难中成长。对一些人来说,困难是他最不愿意去经历的。但对尼尔斯来说,困难就像是他成功路上的阶梯。任何人想要成功,都要勇于面对现实,勇于克服困难。当你克服了困难,就是往成功迈出了一大步!

转眼间我已经六年级了,一本本好书与我相遇。《简·爱》就是其中一本。

《简·爱》讲述的是一位“灰姑娘”的奋斗史。简·爱的高尚品格吸引着我,还有和我一样的千千万万的读者。我被她感染着、感动着。她总是带着微笑去面对一个个困难,带着阳光去勇敢地克服困难,最终如愿以偿地回到了心爱的人身边。我一定要学习简·爱积极的处事态度。

好书的文字都不端架子,如行云流水、云端紫燕,典雅从容。好书如芳邻陪伴着我,滋养着我,让我慢慢成长。我在一本本好书中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好书陪伴着我茁壮成长。

【第8篇】

暑假这么长,我看过许多书,可令我最喜欢的要数《雷锋的故事》了。

这本书中讲述了雷锋做的“一火车”好事。其中有一件是写雷锋在工厂里帮助同事的事。当时,雷锋看同事小高整日愁眉苦脸的,便过去问他有什么心事小高说他的母亲生病了,需要钱去买药,可他的钱不够,眼看他自己母亲的病越来越严重,可自己无能为力,可真是没用。听到这儿雷锋把身上仅有的钱都给了他可却被小高婉言谢绝。最后,经过了雷锋几番劝说,小高才勉强接过这份钱。

雷锋不仅乐于助人,还是个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危险的人,只要哪里有人需要帮忙,那里就会有雷锋。雷锋在书中写道:“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他不仅嘴上说这样说,而且也是这样做的。自从看了这本书,我也受影响当起了“小雷锋。”

有一天下午,我在老年协会玩,那时刚好下起了倾盆大雨。我拿上雨伞准备回家,就在我走到门口时,看见了邻居孩子。我就走过去问他:“你这么站着也想回家呀?”“我没有带雨伞,所以回不到家了。”他回答说。听了这话,我便对他说:“要不,你和我用一把伞我们一起回家吧!”说罢我便和他在一把雨伞下同行。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一转眼功夫,我便把他送到了家门口。这时,我心里美滋滋的,我想这就是帮助人的喜悦吧!

有时候我还会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帮助老人拿东西、关心同伴、给邻居带小孩……

《雷锋的故事》伴随我的成长,让我知道了帮助别人,懂得了关爱。

【第9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一种营养品,只有多吃营养品,自己的身体才会越来越健康。所以,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好朋友。

四年级的某一个礼拜天,我做完作业,就拿起一本《喜羊羊与灰太狼》的漫画看了起来,在一边晒衣服的妈妈看着我不解,问:“女儿,你傻傻地笑什么?”我说:“这里面的灰太狼很搞笑呀!”妈妈说:“你怎么那么大了,还看这种书呀。我等会儿带你去书店买几本书。”我点点头。

妈妈带我来到了书店,我马上和妈妈兵分两路,我去了公主书那边看公主书,妈妈拿过来了两本书,一本是《绍兴名人故居》,另一本是《朝花夕拾》。

回家后,我立马拿起了一本《朝花夕拾》看起来,可里面的内容和字根本就是乏味加乏味,没过几分钟,我就把这本书放进了书柜里。

今年的暑假,我来到书柜前,发现这本书,便抽出来看了起来,没想这一次,我却读得津津有味,简直融入了那本书里面。

天渐渐黑了,爸妈下班回来准备做饭了,我却只有读到一半,过了大约半小时,妈妈叫我吃饭了,我说:“等一会,等我看完再来吃,你们先吃吧。”妈妈拿我没辙,先去吃了,过了20分钟吧!爸爸来叫我了,我说:“快好了,快好了!”我跑过去吃饭了,爸妈说:“你总算来吃饭了!”

这一段时间,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和快乐,还认识了愚昧迷信善良的长妈妈,平等待人的藤野先生,知识分子范爱农,从不指责鲁迅的父亲……

就这样,我读完一本又一本,有好几本书还会反复读几遍,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第10篇】

小时候,我不喜欢读书,只喜欢看动画片,自从我上了小学,学校开展了读书活动,我就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从此,书就成了我的好朋友。

现在我家有很多书。科普书,他带我领略大自然中许许多多的奥秘,神话故事,他为我插上想象的翅膀,在无边无际得按田中自由自在地飞翔,寓言故事书,他用一个个浅显易懂的小故事揭示了做人的道理,是我的知识更加渊博,让我在人生道路上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看书现在是我最大的爱好。只要一捧起书,我就常常陶醉其中,把一切都忘记了。为此,我还闹过不少笑话。有一天,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妈妈给我买的《小公主》。很快到了中午,妈妈喊着:“吃饭了!吃饭了!”可是我怎么也舍不得把书放下,仍旧专心致志地看着。又过了一会儿,妈妈要收拾桌子了,我才敢就跑过去吃。我嘴里吃着饭,眼睛却继续盯着书。结果,一步小心迟到辣椒,辣的我满脸通红,只好赶紧跑去喝了五杯水才解辣。

因为爱看书,我改掉了乱花钱的坏毛病。以前,妈妈只要一给我零用钱,我就会买一些零食和玩具,现在我会把零用钱积攒起来买书。每当经过小吃店:那些小吃都会用衙门可口的味道,扑鼻的香气诱惑我时,一想到书,我就忍住了。书你是我永远的良师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