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之乐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快速阅读,虽然能将一本书的情节大概记在脑子里,然后跑到外面去炫耀说:“我读了一百本书了,只用了一个星期!”。但这样就象一个压缩饼干,能给你真饱肚子,却不能给你额外的营养。这是这么觉得的:这只是一种娱乐方式。

记得有一次在学校,我碰巧发现我们班王一丁跟我一样喜欢读科幻小说。于是借给他一套刘慈欣的小说集,一共五本。因为我急于和他讨论一下,就先把我最喜欢的一本借给了他。我以为他大概要看一个星期或几天,没想到我早上借给他,中午放学他就还给我说他已经看完了。

“全看完了?”我问。

“嗯哼。”他答

于是我相信了,跟他说了起来,他先是有些茫然,又是一声音“哦……”,显得是我在给他讲故事。由此可见,快速阅读并不能读到全面。

对我来说,读书,我最有经验的就是读《哈利波特》和《猫头鹰王国》,这两套书在我上一年级刚开始买回来时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地读的,到现在不知不觉已经读了五、六遍了,每读一遍都有新的感悟,读书对我来说真的像旅行或玩游戏。

我也看过《哈利波特》的电影,我觉得不如书。就拿《哈利波特与密室》来说,电影就是那样,书在看的时候也没什么,但读了多遍之后,当那些描写都刻在你心里的时候,你会觉得:我经历过这件事!是的,当你再去想象书中场景,你会发现这个场景清晰得像亲身经历。你可能会想:这个地方是哪里呢?自己再去想,会惊奇地发现这是你生活的某个地方。当我读到那个关三头狗的四楼走廊时,闭上眼,我会莫名奇妙地想到学校四楼的电脑室……

接下来你可能还会问,像《猫头鹰王国》这样的动物故事要怎么想象呢?实际上,你只要把自己想象成一位跟随角色的摄影师,是你见证了书中内容的发生,这就说得通了。

总的来说,读书不在多,而在于要读成自己的故事,读成亲身经历,读成一位见证奇迹发生的第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