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毛的作文600字

三毛,本名陈懋平,因为学不会写“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笔名三毛,起初起此名,是因为喜欢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另一个原因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她十一岁时开始读经典名著《红楼梦》,把书藏在裙子底下,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她便掀起裙子来读。十三岁时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逃学去坟墓堆读闲书,几乎看遍了市面上的世界名著。

她没有数字观念,不肯为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但她写作起来不分昼夜,可以几天不吃饭,不睡觉,足不出户,谢绝任何交往,甚至不接电话,不看报纸。为了写作,她独居小屋,不生火做饭,每天由母亲去送。铁门紧闭,母亲便只好将饭菜放在门口,有时第二天、第三天,那从前的饭菜还在,急得母亲用力拍门。

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

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地跟着去了。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了,从此写出了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展现在大家面前。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般的死别,让她差点要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撼动人心。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人知道的地方,继续浪迹天涯。

她就是我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永远的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