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作文600字男生

【第16篇】

我是一个“独行侠”,也是一个大闹天宫的“孙悟空”。我是一个爱打扮的“独行侠”,身高中等、圆脸蛋和一双细小的手。

我这人最讨厌别人说我可爱,我虽然爱打扮,但也只是为了让别人夸我很酷而已。我很喜欢运动,我不会拒绝一切运动,因为没有哪个“孙悟空”是老实的。

我出世时我妈妈就大吃一惊的说:“这不会是孙悟空的转世吧!”因为那时侯我很掘,是一个十足的捣蛋鬼。爱哭、爱闹、爱摆小架子、也挺认生。当我会走路时,更是无法无天。我总是妨碍我爸爸的工作,每次都拿走我爸爸的工具,让他们伤透脑筋。

我的性格怪异,和别人总和不来。我的脾气有许多种,如:有时像神仙一样逍遥自在,有时像乌云一样伤心流泪;有时像暴风一样狂暴愤怒,有时像沉默着一样哑口无言;有时像花儿一样温柔体贴。所以,别人要想和我做朋友,几乎没可能。我最喜欢用自己的方式来做任何事情,独来独往、无拘无束、无忧无虑,不受任何人的约束、不受任何人的控制。

虽然是这样,但我也有不少好朋友。虽然性格合不来,也有许多共同点。他们和我一样爱运动、爱打闹、爱看名著……他们都很大胆,总爱做一些刺激的事情,我们还组成了一个“小小敢死队”。

现在上了初中,一切都与小学生活不同。在初中生活中,我学会了要融入集体,学会了尊老爱幼、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我这人也很讲义气、守诺言。每次约定的时间我基本上都会提前一两分钟,因为我知道什么叫做“一诺千金”。与人约定的时间是一分一秒都不能更改的。我也知道什么叫做“有福共享,有难同当”。既然都是朋友,有好的拿出来大家一起分享,遇到困难就一起担当。

这就是我,那个调皮、独立、与众不同、讲义气和守诺言的我。

【第17篇】

我呢!从小酷爱读书,好像对书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情,妈妈告诉我,自从我走进知识殿堂的大门,就特别爱读书,读书现在已成为了我一种不可遗弃的爱好。

以前上幼儿园,妈妈说我小的时候不识得几个大字,但我又喜欢看那些图画书,所以我每认得几十个就给奖励我。于是,我在幼儿园时我每天都会认几个字,不过几天就有那些图画书,时间久了,就有很多本图画书了,小学时每考满分就买一本,但那时我已经开始看那些有文字的故事书了,长大了那就更不用说了。

以前上五年级时,那是我最爱读书的时候。妈妈也常给我买书,那时书好像成为了我不离不弃的伙伴一样,不管是多是少,每天总会看的,看书已成了我生活的一面规律,每天不管是早、中、晚都必须得看。

记得读五年级时,我要妈妈给我买书,妈妈她没时间,就给钱我让我自己去买,我快速地跑到书店,去找我的那两本书,但怎么也找不到,难道是我看漏了,怀着这样的疑问,我又找了一遍,但还是没找到,我去问导购员,可导购员却说,我书卖完了,别的书店应该会有,但别的书店离这很有一段距离,再说我上学要迟到了,但由于我的渴望,我还是去了离这很远的书店,刚到一看手表,还有2分钟,我灰心丧气地说了一声:“完了,怎么办?”我不管了博一博吧!于是我跑进书店,迅速地找到了那两本书,并付了钱,我跑到车的站牌那等车,终于来了一辆车,可车人很多,不但没座位,而且连站的地方也没有了,为了早点到校,我不管了,我上了车,车开动了,车上的空气感觉凝固了,很浑浊,过了一站我就下了车,不行已经迟到7分钟,再不快点,就要被老师说成旷课了,我就徒步跑向学校,终于到学校了,我打了一声报告,发现教室没老师,我就上了位,听同学说老师还不知道我没来,老师现在上厕所去了,布置了作业,快点把作业交了,小组长王明说,我交了作业,便装模作样地跟同学一样写起了作业,心里总算平静了,总算逃过了这一劫。

回家后,我跟妈妈说了我的遭遇,妈妈主:“随时都可以买,但上课不能耽搁,以后别这样了。”我说好,于是我又开始了我的读书之旅。

【第18篇】

我是一个初一的学生,在我们班长的不算是很高,因为我们班的同学高的实在是太高了。身材不胖也不瘦,人嘛也应该还算好。与同学之间的关系蛮好的,也就是说我人际关系优秀。这可不是吹牛的,我一般情况下几分钟就可以和一个同学搞好关系。我在家不爱笑,可在好朋友面前我就本性大露。我就是一个有个性的人。为什么我说我是一个一个性的人呢,因为我不是很喜欢学别人,做一个真正的自我。

我是一个很倒霉的人。那天,我的心情很好。一放学我就骑着我的自行车和朋友一起回家,我因为心情太好了自行车骑地有点快。因为那天下了一场雨路上有点滑,我的自行车的后轮刹坏了。我只能用前刹,自行车一打滑砰——的一声我摔倒在地。

别人看到了笑了起来,说了一句话:“不会骑车就不要骑。”说完别人就走了。我一边爬起来嘴里一边嘀咕着破车让我这么丢脸。我的朋友骑着车过来,问我:“你没事把。”我摸了摸膝盖说:“没事,我怎么会有事呢?”我这时心想:没事就好了,啊,好痛啊,破车摔死我了。

我对朋友说:“这辆烂车,我一定要把它咂了。”我一脚过去砰的一声车倒在了地上,我对朋友说:“你先走我一会儿就来。”我的朋友骑着车走了。我慢慢的扶起车来,我刚上车就发现链条掉了。我想:啊!不会吧!我只是骂了你一下,又送了一个“非卖品”给你了不会就这样了吧。就这样我一边喃喃自语一边把链条装了上去。

我的朋友看上去很担心,又骑了回来。问:“怎么了?”我说:“没怎么,遇到了一点小事。”我们骑上车,一路上我一直讲着要怎样收拾这破车。

怎么样,这就是倒霉又爱面子的我。

【第19篇】

虽然他长的不是很高,但他原来也被同学和老师封为美男子,有着宽阔的前额,一双明察秋毫的大眼睛,长短配搭恰到好处的鼻子和嘴,以及当中有天然凹槽极富魅力的下巴,身体比例还算是好的。

他是一个爱臭美的人,为了臭美而忘记某些事。

那是在一个充满烟雾的清晨,他的妈妈把他从美梦中叫醒。他朦胧地洗完口和脸,就继续他的臭美计划第一部分是整理全身一处都不漏,开始是梳头,他将定型水往梳子上喷,慢慢的,小心翼翼的整理他的头发,突然发现一个白点,惊叫一声,妈妈一下坐了起来说:“怎么了,叫这么大声,你以为你是狼啊。”我说:“我的头发怎么有头皮屑啊。”“头皮屑每个人都有的你怎么可能会没有呢?”妈妈说,他就用手把小白点轻轻地拿下来扔在地上,踩了几脚,还说:“如果不是你一颗老鼠屎坏了我的一锅粥,我就不会这么大声把妈妈吵醒了,说完,又把头发梳理了一遍,脸上露出笑容,接下来他要整理他的衣服了。他左碰右碰,上卷下卷,刚做完。他那双可以明察秋毫的眼睛发现裤脚还没有盖好鞋子,他跺跺脚发现还没有好,就用手去整理,也没有盖好,索性就把裤子换了,突然,妈妈大发雷霆的说:“还有几分钟上课,你是不是不想上学啊。”这时,他才注意到。手忙脚乱中背着书包跑了,在路上,他遇到了以前的几位同学,还想着臭美,于是迅速整理全身,耍出帅气的样子装做恰好碰到的,他的同学也知道他爱臭美,就将计就计,便说:“他今天穿得好帅啊。”

他听了沾沾自喜。还想进班后炫一炫,一想,不对劲,进班了,啊!马上就要迟到了,于是找借口告辞,飞奔学校但也来不及了,不但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全身也乱乱的,他无奈的说:“我真是要风度不要温度啊!”……

上面这个人就是我,我因初中而改变。

【第20篇】

今天暑假刚过,我就上了中学。  

我今年13岁,刚好完了一个童年,上到中学后,我见到许多张陌生的面孔,新老师,新同学,新教室和新的班集体。我要和许多陌生的同学同窗三年。 

我一定会尽快地让同学和老师认识我,了解我。我的性格不内向,性格非常得开朗,大方,我很容易接纳同学的,因为我知道交朋友是双向的。我没有那“心锁”的束缚。我喜欢讲笑话,比如:鸡蛋碰石头,我一讲起来,同学们就扒在桌子上大笑起来,有的在哈哈大笑。我平常看漫画书,我看过的漫画书有《老夫子》、《Q夫子》、《蜡笔小新》、《乌龙珠》,举个例:《老夫子》这本书属于爆笑类的,每个片段都有一个成语。里面画的有:开车、打工、买东西、喂猴子、严重飞车和撞车,还有更离谱的:自不量力和耐人寻味。但你看起来的时侯,一定会忍不住得笑起来,使你整天的表情都乐乎乎的。 

我在家里呆着的时侯,不是学习就是放放松,听听美妙的音乐。一手拿起一张CD碟片,打开电视再打开碟片机,把CD碟放进碟片机里,坐在椅子上慢慢地听着音乐,一首歌听下来,享受着音乐的节奏和歌声,因为歌声听起来太悦耳了。我最喜欢听的一首歌就是《外婆的澎湖湾》,因为我觉得那节奏好像是快乐无比的,歌声也觉得是最好听的。《外婆的澎湖湾》这首歌也是我第一次听过的歌。 

我的爱好是运动。我打篮球不输给别人,踢足球比人家厉害,跑步又是最快的,跑起来好像比刘翔还快。我还有一个小爱好就是制造学习软件和查找资料。我长大了后,我想实现一个心目中的梦想,就是想当一名运动员和电脑子软件总经理。 

这就是我,我自已就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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