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

【第1篇】

    我最崇拜的人是吴雅雯。也许你会惊讶地问我:“怎么会是她?”我会肯定地告诉你:“是的,就是她!”因为她有一种令我崇拜的精神——爱护环境,保护卫生!”

    在运动会结束后,同学们将垃圾扔的满地都是,在老师一声令下:“回教室!”同学们便若无其事地走开了,留下的只是一大片垃圾,我也随着大部队回到教室。我一回头,只见吴雅雯放下凳子,拿着一个大大的购物袋,用那双手将垃圾袋一个个捡了进去。可在这时,一位女生跑了过来,用鄙视的目光,对着吴雅雯小声地说:“真脏!”可吴雅雯却仍然低着头在卖力地捡着那些脏脏的垃圾。一些垃圾竟被风吹到草丛中了,她弯下腰,拨开那些刺人的矮树丛,看到已经沾满潮湿泥土的垃圾袋,并毫不犹豫地将那些垃圾捡了起来。不知不觉,那个大大的购物袋,已经被塞得鼓鼓的,而那一条“垃圾”大道已经又变回了原来一尘不染的林阴大道,可吴雅雯头上已经挂满了晶莹的汗珠,她直起腰,提着一袋垃圾,皱紧的眉毛顿时舒展了,紧闭的嘴巴笑了,露出她那的洁白的牙齿。

    是的,吴雅雯就是这样,她爱护环境,保护卫生,努力为班级做一份奉献。

    在大扫除的时候,有的同学边说话,边扫地;有的同学心不在焉地用报纸擦着窗户;有的同学则干也不想干,呆在一旁发呆。我正用着报纸擦着窗户,无意间,竟然看到吴雅雯蹲在地上,手握着一块湿抹布,在擦地!她见地上有一大块黑色的,脏脏的东西 ,已经紧紧地沾在了地上。她跑过去,用抹布擦了好一阵,不见干净,便索性用自己的指甲去一点点地抠下来。渐渐地,渐渐地,她的手指已经被磨掉了一层皮,但她仍然坚定地看着地面,从她的眼神中,我感觉到,她如果不将这块地弄干净些,她不是会善罢甘休的。终于,在她坚持不懈的努力下,那块瓷砖已经变得雪白雪白的了。吴雅雯,你又为班级出了一份力,你那种不怕脏,保护环境的精神,真了不起。

    以前,吴雅雯在我心目是经常拖拉作业,默写经常不及极,在老师眼里也是一个差生;可现在,她在我心目中是一位热爱班级,保护环境的同学了!

    吴雅雯,我崇拜你,我崇拜你那热爱班级的精神,但更崇拜你那爱护环境,保护卫生的高尚品德!

【第2篇】

我崇拜的人不是影视明星,也不是歌星,而是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我们学校的书法家李琼老师。虽然读音发“琼”,可李老师一点儿也不“琼”,我和田芮宁还特意编了一首小曲子:“可惜不是你,你‘琼’我不‘琼’”。

李老师的头型是个南瓜头,身高不矮也不高,中等身材。她的眼睛又大又亮,看起来炯炯有神,这就是她。因为她是位书法家,写的书法极其好看。俗话说得好,字如其人,所以李老师长得非常的漂亮,精气神十足。

我之所以崇拜李老师,是因为她写得一手漂亮的字,我也想像她那样把字写得那么漂亮。所以,我也正在不断的努力,向她学习。

记得有一次,我去书法教室练习书法时,碰巧看到了李老师的一幅书法作品,字数有1046个,那字体的结构,精细程度以及长短的变化……写得实在是太精彩了,简直叹为观止!站在那里十几分钟,都还看得津津有味。我听李老师说起这副作品,还是她在半夜三更的时候创作的。

因为这是李老师要代表教师群体送给学校的作品,所以李老师从晚上九点一直写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八点钟,李老师在写的时候一点都不觉得困,反而更加地有精神,那种心情,别提有多么的兴奋了。

我非常的惊讶,这么长的时间居然都不困,正因为李老师写了这么久,才让我们看到了这么好的一幅作品。有付出,就有收获,牺牲睡觉的时间完成一幅作品,真的非常值得敬佩。

我崇拜李老师对职业的热爱,对梦想的坚持。

是啊!“有付出,才有收获。”听了李老师的一番话,使我明白了,做事的坚持,也是对梦想的坚持。同时,也是一种态度,一种持之以恒的精神。

李琼老师,我崇拜她的不仅仅是写得一手好字,还有她做事的认真、坚持的态度。

【第3篇】

我最崇拜的人,他不是能够迷倒众人的帅气演员;他不是拥有甜美嗓音的潇洒歌手;他不是人尽皆知的伟大人士……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

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遇到现在的班主任、语文老师——在我这有生之年最尊敬的语文老师。人人都说,老师如父母。但即便是衣食父母有时也不介意用一些强硬的手段强迫我们学习。可这位老师不同,他见到我们,第一句话就是:“我不希望你们在我的督促下学习,我希望的学生是能自主的学习,在这个重要的学期取得完美的胜利,为下个毕业考打好基石”。老师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觉得这位教师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从此,在这个老师的课上,我从不敢与同学交头接耳,也不敢把手伸进抽屉,更不敢上课玩玩具。从此,我的学习成绩不断的进步。每当到了语文课,我总会格外兴奋。但我不知道在上这节课之前您要花这么多时间来备课。

期末时,我们都觉得要做的习题格外的多,可没有一个人发现你睿智发亮的眼睛下已经有了一抹淡淡的青黑色的眼影。

一天,我无意中看见了老师的黑眼圈,觉得很纳闷,直道一晚上偶然路过办公室,看到你还在为明天的课程做准备。好久——我都没有这么仔细地看过老师了,我发现我们的老师又有几道深深的皱纹爬上了的眼角,浓密的黑发间又多了几缕雪白的银丝,一想到这些都是为了我们而生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往下坠落,在冰冷坚硬的花岗岩地砖上,发出点点声波,心想:我一定要考出好成绩,决不让您的辛苦付诸东流!

用语言播种,用粉笔耕耘,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这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崇高的劳动。您工作在今朝,却建设着祖国的明天;您教学在课堂,成就却在祖国的四面八方。春蚕一生没有说过自诩的话,但那吐出的银丝就是丈量生命的万丈长尺,敬爱的老师,您从未在别人面前炫耀过,但那盛开的桃李,就是您最大的自豪。您的爱,太阳一般温暖,春风一样和煦,清泉一样甘甜。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厉,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您-老师的爱,是天下最伟大,最圣洁的爱!

千千万万的老师——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啊!

【第4篇】

我非常盼望冬天的到来,因为冬天的烤红薯特别的甜,每次当我买红薯时,都会想起那一位在寒风中路口卖红薯的老奶奶。 

那年冬天,在放学的路上,老远处飘来甜丝丝的味道,本能的顺着方向我瞧见有卖烤红薯的,立马冲上去,卖红薯的是个老奶奶,那个冬天分外寒冷,我放学回家经常见那老奶奶。老奶奶挺立在寒风中,穿着布鞋,裹着旧棉衣,有时见她不停的搓着手、跺着脚,她面前的烤炉中那些冒油的红薯,馋得我那是直流口水。 

我禁不住走过去问卖红薯的老奶奶烤地瓜乡少一斤,她说1.4元,我问:”能不能便宜点儿?”“不行,7两1块就是1块!”我又说:“你怎么能要我一块钱呢?7两不是9毛8吗?”她说:“2毛没法找!” 

我想:在别的地方买都把零头抹去,这个老奶奶真抠门,我以后再也不来她这儿买红薯了。 

可令我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那一天我与妈妈去社区红十字捐赠点捐衣物,我忽然见一个熟悉的面孔,那不是那个“抠门”的老太婆吗?只见她拿着两件崭新的棉衣交给工作人员,我忽然明自过来,原来这位“抠门”的老奶奶是把己卖红薯的钱,捐山区中的孩子呀! 

通过此事,我改变了对老奶奶的看法,从此每从这里经过的时候我都要向老奶奶投去崇拜的目光,并每次我都忘不了买那1元的红薯。 

【第5篇】

事实上,我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崇拜或去追星,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被崇拜的。

但今天就破一次例,来说一下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吧!我最崇拜的人是那种德高望重,品行好,知识渊博且果断的人,你猜出来了吗?对!就是福尔摩斯(和柯南)。可能有的人会说,这是虚构的人物啊!我并不这样认为。难道小说人物就不值得崇拜吗?那我们还要这些书干甚?

我崇拜福尔摩斯是从读柯南道尔的《红发会》开始的。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关于福尔摩斯早期处理的一个案子。它主要讲了一个红发男子被应聘进“红发会”和它背后的阴谋----偷国家银行的一大笔存款,以及福尔摩斯的缜密推断和破敌妙招。这本书我看得津津有味,因为它似乎能将我“吸”进去似的,让我跟着福尔摩斯去体验案件的每个步骤,身临其境,为开始的谜团而疑惑,为破案成功而喝彩。我相信一本能把人“吸”进去的书一定是一本好书,而且是一本精彩的书。

我佩服这位鹰钩鼻,眼光尖锐而威严的英国人是有其原因的。这是因为我从小就向往着去从事冒险的行当,这大概是人们所共有的好奇心吧。可我不仅是这样想的,还这样做了。从一岁到现在,我几乎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去探一探,钻一钻,或者带一些泥土样本回去,或者带点河流湖泊的水回去。至于这些水和土用来干什么呢?我一般是用来做一些无聊的实验的,然而这给了我极大的满足。从五岁开始,我渐渐迷上了冒险和探险小说,而且开始学习他们了。

这些冒险和“学习”也是有代价的。我现在的双腿上,有些地方已经留下了终身难忘的伤疤,但我确信福尔摩斯受的苦要更多,他要更痛!到现在我已经阅读完几十多本探险小说和很多相关的长短篇故事了。这让我学到了蛮多东西,最起码能让我自保吧。而且在这些文字当中,可以体会到作者的情感,可以学习写作并摘录文字,用到平时的作文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的人物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知识传授者。让我们聆听他们的故事,去感悟作者对人生的理解吧。

最后想说一句,《福尔摩斯探案集》又更新了,我要去看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