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蟋蟀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蟋蟀季”,我又开始抓蟋蟀了,掏空家里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全都盛蟋蟀,我与他们打交道按近5年了,我就渐渐地把它(捉蟋蟀)列入秋天日常生活的一大部分。因此,你如果来到我外公家,那么你就会目睹我的蟋蟀,不管大的小的公的母的安静的吵闹的会斗的不会斗的,都随你看。

蟋蟀,是一种会鸣叫的昆虫。当然,因为自然的规律,只有公的会叫。蟋蟀个头不怎么大,身上披着一件黑斗篷,嘴里的两颗大牙就像一把微型老虎钳,咬起来很痛。它们的两只后足就像两根弹簧,一蹦老远。最显著的便是那长长的“胡须”(即头部两根触角),像根天线,向前那么伸着,还动来动去的。蟋蟀的屁股后面有两根“枪”,“二枪”(即两根“枪”),会叫,“三枪”(即三根“枪”),不会叫。

抓蟋蟀要学会忍耐,因为蟋蟀喜欢生活在大石头底下。而大石头底下是什么?黑乎乎的鼻涕虫,22条腿的蜈蚣、、、、、、呸!真恶心!不过蟋蟀也有,炸了锅似的,满地乱跳。我一眼就能看出是“二枪”还是“三枪”,这可帮了我大忙。有一只“二枪”“笨”极了,竟然跳到水泥地上,盲无目的地满地蹦跶。于是我大步流星地追上去,往裤袋里一摸,掏出一个小罩子,眼疾手快地把它给罩上了。然后一只手一按一摸,它就被我捉住 了,动弹不得。不过偶尔也碰到几个狡猾的,一会儿到草堆里去了,一会儿到石头底下了。让我啼笑皆非的是,它居然钻进了我的鞋子里,于是我只好把鞋脱了,一蹦一蹦地跳着,金鸡独立,才把它“捉拿归案”。继续在草堆里找,蟋蟀没了,石头没了,可蚊子却嘤嘤嗡嗡地哼着小调儿过来了。没办法,只好写它们“大战三百回合”,东一下西一下,还不错,蚊子们差不多都见阎王爷了,这才罢休。可不一会儿,又来进攻了,我只好节节败退。

捉拿回屋的蟋蟀,就先扔进一个大罐子里,让它们斗。蟋蟀是最会斗的,经常发生“流血惨案”:一只蟋蟀把另一只的“弹簧腿”给咬了下来,成了“独脚翘”。这种蟋蟀只能放生。斗赢的一只会拉起它特有的“小提琴”,发出美炒的嘹亮的叫声。叫好之后,又气势汹汹去“狠揍”另一只“斗败蟋蟀”,那架势,恨不得把全世界的蟋蟀都斗遍了。

蟋蟀很爱干净,它空闲的时候,便把那两根天线似的触角塞进嘴里,仔细地“清洗”一遍。它清洗得很认真,前足、中足都要洗一遍。它洗的样子非常滑稽,头扭向一边,脚抬起来,“吃力”地“舔”着,后足就更麻烦了,大半个身子扭到一边,脚弯成75度,才能“舔”着。至于后面的两根“枪“,只要两只后足捋几遍,就算完毕了。

蟋蟀的饲养方法很简单:一个罐子,戳上几个孔洞,再在瓶盖(从饮料瓶上取下)上放几粒饭粒子,再放一些水,就完事儿了。不过瓶子一定要有分量,否则结果就是:一声短促的鸣叫,一只蟋蟀用“大力弹簧腿一蹬”“啪嗒”一声,接着就:“砰”一声,罐子就轰然倒地了,蟋蟀们争先而出,一旦它们奔到床下,就惨了,晚上肯定会吵得你睡不着觉了。

养蟋蟀,是一种活动,也是一种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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