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潜《制府来》原文+鉴赏

客述制府始末甚详,因成乐府四解。志往事,儆后来也。

制府来,势炎赫。上者罪监司,下者罪二千石。属吏驱使如牛羊,千里辇重来奔忙,鞠跽上寿登公堂。制府赐颜色,属吏贴席眠。破得百家产,博得制府欢。制府之乐千万年。(一解)扬旌旗,麾三军,制府航海清海氛。声名所到,步步生风云。居者阖户,行者侧足。但称制府来,小儿不敢哭。军中队队唱凯还,内实百货装楼船。文武郊迎,次且不得近前。制府之乐千万年。(二解)制府第,神仙宅。夜光锦,披墙壁。明月珠,饰履舄。猫儿睛、鸦鹘石,儿童戏弄当路掷。平头奴子珊瑚鞭,妖姬日夕舞绮筵。赏赐百万黄金钱,天长地久雨露偏。制府之乐千万年。(三解)太阳照,冰山倾。黄纸收制府,片刻不得暂停。轺车一辆,千里无人送迎。妇女戟手詈,童稚呼其名。爰书定在旦夕,求为厮养,厮养不可得。盘水加剑请室间,从前荣盛如云烟。制府之乐千万年。(四解)

【鉴赏】

本诗写两江总督噶札恶贯满盈,终于伏法自刭的事。制府是清代对总督的尊称(也称为“制台”)。

此诗原文标明有四解。“解”本是一种音乐术语,指唱完一段后所加的音乐,相当于今天的“过门儿”,后来成了乐府歌辞段落之称。诗人标明“一解”、“二解”等,说明这首诗是用乐府的形式(当然乐府诗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句式、结构、语言、拟题等方面)。

第一解写制府熏天的势焰。开头说:“制府来,势炎赫”,下面具体写其作威作福、无法无天、不可一世的状况。“监司”为官名,清代指督察府、州、县的高级官员。“二千石”是汉代对郡守的通称(俸为两千石),此处借指知府。制府所到之处,上可以给监司加以罪名,下可以给州府长官找麻烦。地方官员闻风而动,运载着珍宝金银作为礼物,千里拜谒。他们鞠躬跪拜,献颂上寿,毕恭毕敬地登上公堂。制府略给他们一点好的脸色,他们心上的一块石头才会落了地。为了能求得制府的欢心,他们尽力搜刮,不知使多少人家卖儿鬻女,家破人亡。诗中“上者罪监司,下者罪二千石”两句点出了他之所以可以使地方官员千里奔忙、不敢轻怠的奥秘,而“破得百家产”一句则揭示了制府向地方官的敲诈,其灾难归根结底都落到了老百姓身上。

第二解是写制府的“政绩”。“扬旌旗,麾三军,制府航海清海氛。”这里指噶札在康熙四十九年(1710)十二月平定海盗郑尽心、郑茂、余国良等事。“声名所到,步步生风云”,足见其声势之大。但他这烈烈武功的结果如何?“居者阖户,行者侧足,但称制府来,小儿不敢哭!”其贪婪、恶劣、狠毒、疯狂之程度,较之海盗,何止倍蓰!小儿闻之而不敢哭,可见老百姓视制府直如虎狼恶鬼。则军队之高唱凯歌,不过是制府搜刮抢劫、满载而归罢了。然而,他回到驻地之时,“文武郊迎,次且不得近前”。“次且”同趑趄(zi ju),举足不前的样子。这活画出一些官吏为了保住禄位,在上司面前奴颜婢膝、战战兢兢的样子。这一解先是从老百姓对于制府的直接感觉上写,末尾及于官吏,老百姓视为虎狼恶鬼,而官吏们视为衣食父母,不仅使得封建社会中官、民利害关系、立场观点显然易见,其感情之真伪、人格之高低亦判若泾渭。

第三解是写制府的豪奢。“制府第,神仙宅。”完全是民歌的语言。以下各句,亦采用民歌的表现手法,举轻以见重,侧面烘托,其穷奢极欲,殄害天物之程度,便昭然若揭。诗中写制府宅第,墙上挂的是夜间可以发光的锦毯,鞋上缀的是珍贵的明月珠;猫儿睛、鸦鹘石这些稀世之宝,制府家的儿童拿上在当路掷着玩儿。制府家奴才拿的马鞭,也是用珊瑚装饰的。漂亮的姬妾日夜歌舞,伴着制府华贵丰盛的宴席。因已有第一解、第二解在前,读者读至此便知那些被制府及其亲眷、孩童、奴隶视为瓦石、粪土的珍奇宝物,都是老百姓的血汗甚至性命换来的,贪官污吏为了给制府进贡一个明月珠、一个猫儿眼,不知使多少人家破人亡、呼天抢地。制府如此贪赃枉法、穷欲腐化,皇帝当时对他怎么样呢?“赏赐百万黄金钱,天长地久雨露偏。”浩荡皇恩,优渥雨露,也偏偏降在这些人的身上。人们也就只有仰天长叹。

第四解以 “太阳照,冰山倾”起兴。“黄纸收制府,片刻不得暂停。” “黄纸”指收捕制府的诏书。黄纸一到,一切全完,制府转瞬间从天堂落到地狱,其跌落之速,使他来不及由梦中醒转。以下三句,写人们对他的态度的转变。“轺 (yao) 车 (一匹马驾驶的轻便车) 一辆”,同当年随员前呼后拥的景象相比,好不凄凉! “千里无人送迎”一句针对官吏而言。昔虽总督大人,今则槛中囚犯,避之尚且不及,谁还再去送他? 以往趋之若鹜、敬若儿孙的大小官员,仅仅是不去送迎罢了。百姓的态度就完全不同: “妇女戟手詈,童稚呼其名。” “戟手” 即伸出中指与食指来指着,是居上临下怒斥的样子。诗人对官吏、百姓态度的描述,简练而形象。下面接着说: 制府罪行的判决书在旦夕之间就要定下来,昔日气焰熏天的总督大人,此时要求做一名奴隶以保全性命也不可得。结果只能是“盘水加剑请室间”。“请室”:请罪之室,囚禁大臣的牢狱。古代国君令大臣自刭死,赐宝剑置盘水之上。盘水象征执法公平,加剑表示令其自刭。此时之制府,是否觉得以前的荣华富贵,不过是过眼烟云?所谓“地久天长雨露偏”,不过是一枕黄粱;所谓“制府之乐千万年”,不过是制府的白日美梦而已!

噶札是满洲正红旗人,康熙三十八年任山西巡抚,四十八年任两江总督,四十九年负责平定海盗郑尽心等,五十一年被罢官,五十三年因谋杀亲母案诏令自尽。噶札在就任山西时,贪污白银至数十万两,升为两江总督后,又伙同考官等于科场营私舞弊,得银数十万两,并怂恿投机商籴米外运,他坐收其利,致使米价高涨。任总督首尾仅四年,终因恶贯满盈而落得个可耻的下场。作者在诗前有一小序: “客述制府始末甚详,因成乐章四解志往事,儆后来也。”“志”,即记载。“儆”,即警戒。诗人并未指出所写制府为何人,因为:第一,此类虐吏害民无法无天的达官贵人,不止噶札一人;第二,此类人中受到“盘水加剑”处理是少数,而绝大多数仍然“雨露偏渥”。诗中写此,不只是要记一件往事,重要的是要警戒后人。所以,略去其名,在某种程度上也就使它脱离了具体的人事,而提升到普遍的意义上来,具有了一定的象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