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尼菲斯庄园》

《邦尼菲斯庄园》

费里斯比夫人问道:“是乔纳森和老先生把铁丝罩打开的吧?”

“是的,”尼科迪默斯说,“没有他们,我们不一定能打开。钢架太结实了,门闩是保险闩,铁丝又太硬,撬的洞眼小,我们钻不过去。所以,我们很高兴跟他们在一起。我问他俩愿不愿和我们同行,因为只剩下他们两个了。他俩表示愿意暂时与我们结伴。”

接着我们开始了近两年的旅行,当中有过几次停顿。旅途中,有些时候快乐的(开头非常愉快,因为我们又获得了自由,并且摘掉了卡在脖子上的实验室的标签);有些时候情况很糟糕。对这一切我都做了笔记。如果有一天老鼠能出版自己的书籍,我就写一本。这将是一部洋洋万言的巨著,记载着我们遇到的很多挫折与危险,现在要说话就长了。就是在那些险恶的处境中,我失去了一只眼睛,留下脸上这块伤疤。

当然,我们也有走运的时候,有两件事值得一提,你听了就会明白,为什么我们到了这里又打算离开。

我们逃出时正值初夏,我们在出来之前通过从窗户透进来的暮色就觉察到了。当我们站在房顶上时,天已全黑,但我们下来很顺利。在楼房侧角有将雨水从屋顶引到排水沟的导水管,上面有很多可以放脚的凹处。再往下就是长春藤。我们都是攀援能手,加上月光,所以不到十五分钟,我们全都到了地面。我们尽量在影下或是树丛中赶路,想赶快离开尼姆。开头并不知道也不考虑往哪个方向走,没有人看见我们。

在开头的几个星期里,我们只是活下来而已。在某些方面,我们要重新学起,虽然实验室外的世界没有变,而我们与以前不同了。有几次,我们甚至又沦为在垃圾桶里找食物吃的老鼠。因为我们识字,所以很快就辨识出建筑物上的一些招牌:杂货店、超级市场、肉店、菜店……知道哪些房子里有吃的。一天夜里,我们跑进一家超级市场(那里一直有几盏灯亮着)。我们读了墙上的说明,知道第八部分是酪,第三部分是熟食……便很愉快地饱餐了一顿。在农村,可以找到堆放谷物和玉蜀黍的仓库、地窖和满地都是鸡蛋的鸡房。

偶尔我们也碰到其他老鼠。有几次,我们同他们谈话,只谈了几句,他们就奇怪地望着我们,然后转身走了。他们感到我们与他们不同,甚罕我们的外表也与他们迥异。尼姆的伙食和注射剂使我们比其他老鼠的个头大并且强健有力,我们看到的所有老鼠都显得那么弱不禁风。就这样,我们和我们的同类便生分了。

过了四个月的流生活,我们决定找个地方定居下来,如果不能长期定居,起码也要安定下来过冬天。最好在乡下找个地方,但又要离镇子不远,这样既可以去杂货店,又能去谷仓和菜园。

(就是在这期间,我开始考虑这样一个事实:不管我们吃的是什么,用的是什么,都是偷来的,老鼠就是这样过生活。但为什么要这样?我同其他老鼠讨论这个问题。对自己的不满和应该怎么办的思想就在这时开始萌生,并且逐渐发展,尽管发展的速度很慢。)

当时是秋天。一天下午,我们沿着崎岖的乡村小道走着。我们从不在路中间走,只是沿着路边走,如果发生了什么情况,我们可以马上退到路旁的树丛或沟里去。你可以想象,如果二十只老鼠和两只田鼠列队而行,那一定会引起非议,我们不愿意这样。

我们走着走着便到了一道很高的、巧的铁栅栏前面。这栅栏就象一排黑色的铁矛竖在那里,上面有分叉的尖刺——这是很讲究的栅栏。里面有一大片地,当中有座很阔气的房子,周围是花园和果园。我们穿过栅栏到了门前。

“里面没有人住。”贾斯廷说。

“你怎么知道?”

“你看,门上挂着锁,外面有干枯的野草,但没有被踩平,看来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人来过了。”

房子看来有些荒凉,前面有个邮箱,箱门开着,里面是空的。

“我想咱们是不是进去看看。”詹纳说。

“为什么要进去?”

“这是个大住宅,里面会有大食品室、大碗柜、大电冰箱,当然也可能里面都是空的……”

我们小心地进入树丛,仰望窗户。在薄暮中,楼上和楼下都有几个窗户透出了灯光。

詹纳说:“这是‘空城计’,叫我们相信里面有人。”

“是的,”贾斯廷说,“其实没有。灯亮时我正好看见,屋里并没人,而且几盏灯是同时亮的。”

“自动开关,是防小偷的。”

“可防不了咱们。”贾斯廷说。他跑到房前,爬上一个窗台向里面望着,又转到另一个窗台望望,然后跑回来说:“没有人。”

我们在房子后面的小窗户上,发现窗棂有一条裂缝。我们把旁边的玻璃敲碎一块,就从那里爬进了屋。起初,我们只是想找食物,发现这里的食物足够吃上一年。如詹纳所料,这里有个大电冰箱,里面有面包、肉、蔬菜……还 有一间屋子的架子上摆满了罐头食品。开头这些罐头把我们难住了,后来亚瑟从厨房的柜子里找到一件开罐头的工具。他照着上面的说明把开刀放在罐头顶端向下压,然后沿罐口旋转,罐头就打开了。我一直还 记得第一听是蛤炖猪肉,味道好极了。

我们吃完后就在房子里东张西望。这是一座有钱人的房子,有漂亮的家具,到处铺着美的地毯,餐厅天花板上挂着水晶吊灯,客厅里有大理石的壁炉。

但最使我们喜悦的是书房,长方形的,很大,四周桃木镶板。书房里面摆着桃木的书桌、皮椅子,靠墙的书架一直到天花板,上面摆满了书,足有几千本。凡是你能想到的各类书,这里都有。有百科全书、历史书、小说、哲学书、还 有物理、化学、电机方面的书,不胜枚举。有的我都说不出书名,幸好还 有一架梯子,可以用来取最高层的书。

我们看书的欲望超过了吃的欲望,所以索搬进书房里过冬。后来我们发现住在这里可以高枕无忧,因为书桌上的一张剪报告诉我,这里曾举办过一次婚礼,报上的大部份照片都是这对新婚夫妇离家去度蜜月时拍的,新郎是戈登·邦尼菲斯——戈德·斯蒂森财产的继承人——他们离开的房子就是我们住的这座,从剪报上还 知道他们要环球旅行度蜜月,五月份才能回到邦尼菲斯庄园。现在这里就是我们的庄园了。

这里有个看房人,兼当园丁,每周来三次。每次来时只草草地巡视下;把前门打开,看看有什么地方不对头,然后锁门离开。他不住在这儿,住在下面路旁一栋小房里。他每次来时我们都知道,因为他总要修剪草皮,或者收拾落叶,浇花园。我们派一个哨兵观察他在这儿的一切行动,保证在他进屋时一切都正常无异。

这就需要干大量工作,我们要将空罐头和其它垃圾在夜间藏到远处树林里,要仔细打扫卫生,用在厨房柜子里找到的一块抹布擦桌子和柜子。其实要是这位看门人细心些,他会发现厨房里的柜台比以前光亮了,可是他没发现,他甚至没注意到后面那个小窗玻璃上的洞。

整个冬天,我们每天读书写字,直到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