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为政《方言古语》原文

王为政(1944~),江苏丰县人,当代画家。著有中短篇小说集《听画》、《傲骨》,散文集《瑞士之旅》,美术作品集《王为政画集》等。

敝乡江苏丰县,属徐州市,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之地。这是一块古老的土地。古老到什么程度?《旧通志》云:“先有徐州后有轩(轩辕黄帝),惟有丰县不记年。”如果此说可信,那么至少在4000多年之前便已有“丰”这个地名存在了。有据可查的历史是:春秋战国时,丰始属宋,后被宋王偃定为国都。周赧王二十九年(公元前286年),齐、楚、魏灭宋,丰隶楚。秦时,丰为沛县一乡,称“丰邑”。秦末,丰与沛分设,始为县,属泗水郡。汉开国皇帝刘邦、相国萧何、御史大夫周昌、绛侯周勃、燕王卢绾,皆为丰人。《史记·高祖本纪》开头便点明:“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到高祖十二年南击英布还归过沛,“高祖曰:‘丰吾所生长,极不忘耳’”。《史记》集解:“李斐曰:‘沛,小沛也。刘氏随魏徒大梁,移在丰,居中阳里。’孟康曰:‘后沛为郡,丰为县。’”楚汉相争时,丰县与整个徐州地区均为刘项逐鹿的战场,《水浒》中有民歌云;“九里山前古战场,牧童拾得旧刀枪。顺风吹动乌江水,恰似虞姬别霸王。”唐诗人白居易曾任徐州刺史,到过这里,“徐州古丰县,有村名朱陈。”宋诗人苏轼在知徐州时也曾写道:“我是朱陈旧使君,劝农曾入杏花村。”悠悠古风,留下无尽余韵。

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生活的人民,世世代代不仅延续了漫长的历史,而且在方言中至今保留着许多古语,若加以发掘整理,对于历史学、语言学、民俗学研究似不无用处。本文试将记忆中较深刻的略举一二。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孟子·梁惠王上》:“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中国成语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下同)的释义是:“俑:木制或陶制偶人,用于殉葬。开始用俑殉葬的人。比喻首开恶例的人。”至于为什么以俑殉葬是“首开恶例”?又有二说。一说是:孔夫子仁而爱人,认为以人形俑殉葬有损人的尊严。另一说是:孔老二坚持奴隶主的“礼”,坚持用活人殉葬,认为以俑代之则破坏了“礼”。两说差别甚大,且不去管它,反正“始作俑者”是“首开恶例的人”就是了。

在今天的普通话里,“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已经仅仅在书面语中使用,而日常口语中谁还说这样的话?偏偏在我的家乡是个例外。我们那里,如果谁带头做了坏事,连不识字的老翁、老妪和学前儿童都会指责他“作俑”,极其贴切、熟练地运用这个成语典故,尽管他们并不懂得这个典故本身。我幼时在家乡听“作俑”听得耳熟,只是不知该如何写,也不知典出何处。后来读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才恍然大悟,迎刃而解,“作俑”就是“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的缩语,这是毫无疑问的了。

一蹴而就

《中国成语大辞典》对“一蹴而就”的释义是:“蹴:踏。就:成功。踏一步就成功。形容事情轻而易举,一下子就能完成。”《简明古汉语词典》(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版,下同)对“蹴”字的释义是:“①[动]踩,踏。例高台芳树,飞燕蹴红英(秦观词)。②[动]踢。例蹴球尘不起,泼火雨新晴(白居易诗)。”

这些解释大体都说得过去。但如果详究这个“蹴”字,总觉得用“踏”来解释“一蹴而就”,动作太大,还不够“轻而易举”;以“踩,踏”来解释飞燕对花瓣的“蹴”,似也不够轻柔,过头了一些;“蹴球”自然可以解释为“踢”球,但那连尘土都不惊动的“蹴”,似乎也不便称“踢”。中国是足球的故乡,我们今天看足球赛,仍可看到带球的动作,并未把球踢起,只是用脚使之在地上移动,称为“踢”合适吗?还是“蹴”来得贴切。

在我的家乡,“蹴”是一个常用字。假如你用脚毫不费力地、轻而易举地把一物移开,普通话里叫什么?其他地方的方言里叫什么?没有一个合适的字,北京人只好用“踢”、“蹬”、“踹”,但都不够准确。我家乡用“蹴”,把“轻而易举”的意思体现得十分准确而形象。只不过,在读音上,不是读作cù,而是读作qǔ,这是方言之中的方音。

万剐凌迟

如果你买了一条活鱼,烹调之前,首先要剐鳞、剪鳍、开膛,这道工序叫什么?北京人叫“拾掇鱼”、“收拾鱼”、“修理鱼”,顶多说“剖鱼”,这已经很“文”了。其他地方的人,我还没有听到有更精彩的说法。

我们家乡叫“迟鱼”,这个“迟”字怎么讲?当是“凌迟”之意。《简明古汉语词典》:“【凌迟】先分割犯人的肢体,再割断其咽喉。古代刑罚。”这种刑罚便是俗语所称“万剐凌迟”、《简明古汉语词典》对“剐”的释义与“凌迟”完全相同。在现代社会,我们已经看不到凌迟那种野蛮、残酷的刑罚,但人们对于鱼却仍然如此。试想,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在手,人毫不怜惜地持刀剐鳞、剪鳍、开膛,全不管鱼的垂死挣扎、鲜血淋漓,岂不正是“凌迟”的古刑再现吗?这个“迟”字用得非常准确、非常古老又非常富有活力,我相信这样的语言是不会死的。

未成年而死曰殇

《简明古汉语词典》解释“殇”字的第一义即为“未成年而死”,可是这个“殇”字,在现代除了书面语偶然出现,在口语中已基本消失了。以北京人为例,如果哪家的孩子未成年而死,人们谈起,也只说“死了”、“没了”、“无常了”之类,而没有人文绉绉地说“殇”。

可是在我的家乡至今用“殇”字。说起夭折的孩子,便是:“唉,殇了!”即使是大字不识的老奶奶也这么说,使你怀疑自己是在和古人对话。其实,她说的是百分之百的口语,只不过同时又是古语罢了。

麻叶层层叶光

苏轼在知徐州时,曾于谢雨道上得《浣溪沙》五首,其一曰:

麻叶层层叶光。谁家煮茧一村香?隔篱娇语络丝娘。

垂白杖藜招醉眼。捋青捣软饥肠,问言豆叶几时黄?

此首写徐州农村初夏景象,极富生活气息。其时新茧初成,农妇煮茧缫丝,满村飘香。而庄稼尚未成熟,青黄不接,百姓乃以青麦充饥,并眼巴巴盼着豆叶早黄,其景其情,呼之欲出。

现在要说的是“麻叶层层叶光”,“茼”(音qǐnɡ)为何物?《宋词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62年第1版,1978年新1版,1978年3月湖北第1次印刷)注“茼,麻类植物,可供搓绳织布之用。它的叶子像苎麻,可是薄一点。”这个解释基本正确。是我幼时常见的植物,它高约一米多,主干挺直,叶有长柄,叶片肥大,略似泡桐。说“叶光”,是和麻叶的表面的粗涩相对而言,其实叶并不那么光,表面有绒毛,摩之有薄绒般的手感。夏季开黄花,夏末秋初结实,为半球形,侧面有瓣状起伏,顶端呈放射状,儿童喜欢用它蘸了紫桑椹的汁去盖“印”,印出一个美丽的圆形图案。成熟之后,农民把它连根拔下,捆成束,埋在浅水的淤泥中,待发酵腐烂,取出漂净,那洁白的丝就可用了,搓缰绳、井绳和生活中用的各种绳子,连办丧事时“披麻带孝”,披的也是而不是麻。我少年时代离开家乡之后,在别处再没见到这种植物,和别人说起,人家似乎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常用的字典里甚至查不到“”这个字。然而这个字还活着,活在故乡的土地上,活在故乡人的口语中。苏学士不愧为“朱陈旧使君”,他笔下的故乡风物,勾起我亲切的记忆,并且印证了方言中的古语。

这里附带还要提及“捋青捣软饥肠”一句。《宋词选》对此句的解释是“把青麦炒成的干粮来充饥。捋青,摘新麦。捣,碎麦炒的干粮。”这里有两个问题可以讨论。其一,“捋”字,《简明古汉语词典》的释义为:“用手握住条状物,向一端滑动。”这是正确的,所以,“捋青”不可以简单地解释为“摘青麦”。其二,尚未完全成熟的青麦,内部尚呈稠糊状,无法磨成面粉,也无法捣碎。我家乡农民的做法是;将青麦放在石磨中碾轧,轧成略似粉条的不规则的条状物,即可生吃,或者直接将麦穗在火上烤熟了吃。或许苏学士那个时代,还有用石臼捣烂了再炒的办法,但决无捣碎的可能。

炙手可热

北京的夏天,暑热袭人。北京人对此怎么讲?“呼热的!”“跟蒸笼似的!”“火烧火燎的!”如此而已。在我的家乡,人们则说;“炙得慌!”

《简明古汉语词典》对“炙”的释义是:“①[动]烤肉使熟。例饮醇酒,炙肥牛(古乐府《西门行》)。引伸为熏灼。例焚炙忠良(《尚书》)。②[名]烤熟的肉。例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这两种解释都可以和“火烧火燎”直接挂上钩,而我们家乡人却不说“火烧火燎”而用了一个炙字,意义准确又简明扼要,窃以为十分可取。

这厮恁地无礼

《水浒》中人物动辄骂道:“这厮恁地无礼!”《简明古汉语词典》对“恁”字的注音释义,一读nèn,为代词,“那”意,为副词,“如此,这样”意:一读nín,为代词,“您”意。在我的家乡,“恁”字是常用的,前一种意思确如上述解释,如:“你咋恁不讲理!”“这本书恁好!”读音为nènɡ;但后一种说法就成问题了,“恁”字不作第二人称的尊称(您),而是第二人称的复数(你们),读音为nén。比如“你们家”、“你们学校”,称为“恁家”、“恁学校”,“你哥哥”可称为“恁哥”,即使谈话的对方只是一个人,也照样用这个复数,没有道理可讲,只是约定俗成。北京话也有相似的例子,如“们”(我们),既可作复数,也可作单数,“这是我的”,明明是单数第一人称,北京人却说成“这是们的”,听的人都明白,也是约定俗成。最近在某报见到有人写文章说到“恁”字,举我的一位同乡为例,说他对人总是尊称“恁”,并解释为“您”,这是误解了,我家乡的方言中根本没有“您”这个字和这个意思,无论对多么尊贵的人,一律称“你”,也可称“恁”,但决不是“尊称”,如果要表示尊敬,那就需要在“你”之后再加上“老人家”三字,这三个字连读很快,外地人听不大清楚。

选自《随笔》,199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