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石溪《最后的燃烧——一位患绝症女中专生的日记片断》原文

作者:沈石溪

七月三日 晴

我机械地开启熊猫牌袖珍录音机,一遍一遍地听着妈妈与楚医生的谈话。刚才,护士小燕来病房叫妈妈到办公室去,我突然产生一种不祥的预感,我趁妈妈转身替我倒开水的机会,把袖珍录音机塞进妈妈随身携带的拎包里。忠实的“熊猫”告诉我一个可怕的秘密。

录音机里,妈妈在哭泣:“楚医生,求求您,救救晶晶。她是个好孩子。”

楚医生用职业妇女那种平静的口吻说:“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现代医学还不够发达,对这种病无能为力。”

“听说,高位截瘫能治好这号病的。”

“切片检查显示,晶晶的病灶在脊椎0晚期骨癌,并且已经扩散了。”

“楚医生,她还有多少时间?”妈妈抽噎着问。

“调理得好,大约还有一年吧。”

录音机里又充塞了妈妈的哭声。

从窗外望出去,天上没有一丝云彩。毒辣的太阳暴着大地,连银桦树上的叶子都晒蔫了。我却像掉进冰窟,浑身凉透了。

我还不满十八岁,生活刚刚开始。世界对我来说,那么陌生,那么新奇,又那么富有魅力,可是病魔却要把我带走了。上帝,你太不公平了,你也太残忍了。

在昆华医院住了两个月,我真的以为自己患了风湿性关节炎。妈妈,你瞒得我好苦哇。

过去,我一直相信自己是生活的宠儿。我有幸福和睦的家庭,我有金色的童年。我在初中后,按自己的志趣和爱好,考近省工艺美术学校。谁料得到,在表面的一帆风顺下,埋伏着冷酷的杀机!

事业和爱情,是人生的两杯美酒,是青春的两支主旋律。我学的是花布图案设计专业。我们的主课是水彩画与心理学。水彩画透明流畅,是变化多端的画中女皇;心理学奥妙无穷,是神圣庄严的科学皇冠。为了在事业中获得成功,在校三年,我很少逛商场,极少看电视,牺牲所有娱乐,像苦行僧那样,守位寒窗,苦苦修行。我耗尽心血,终于换来了佼佼者、高才生这样的声誉。上个学期,我利用暑假设计的“竹兰花布”,以清丽高雅的风格,夺得全国青少年花布设计大赛金奖,老师和同学给我起了个“彩色王后”的雅号。面临毕业分配时,市工艺美术设计公司、纺织局、印染厂……好多单位都派人到学校来指名要我。我即将踏上社会,社会为我打开了一扇金色的门,可突然之间,通向地狱的门也同时为我打开了。我就要死了,过去的一切努力都失去了意义。还有爱情,我曾多少次怀着少女纯洁美好的心愿,编织玫瑰色的梦。我素来信奉事业第一,爱情第二的信条。我坚信,当我成年后,伴随着事业的成功,爱神会赐给我一个理想中的白马王子。俗话说,男人是女人的镜子,我经常从这面镜子中看到自己美的形象。跨进工艺美术学校第一学期,我收到同桌凌军火热的情书,我相信中学生谈恋爱是不合适的,相信早恋只能结出酸涩的苦果,就把他的情书交给了老师。上个学期,团支部书记何石柱多次偷偷将电影票和舞会票塞进我的文具盒里,我怕影响学业,谢绝了他含蓄的追求。我多么愚蠢,让幸福从鼻子底下悄悄溜走,就像百万富翁不在乎他的钱袋一样。要是我早知道自己会在十八岁患上绝症,我就不会把凌军的情书交给老师,我会接受何石柱胆战心惊递过来的舞会票和电影票。尽管凌军太浮浅,何石柱不够活跃,尽管他们和我理想中的人物相差甚远,尽管学校有规定在校学生一律不能谈恋爱,我会和他们谈情说爱的;他们会给我带来心灵震颤、缠绵悱恻的爱情,让我品尝人生这杯美酒。现在,一切都晚了,爱情不会有了。我将带着深沉的遗憾和虚幻的梦,离开人间。

其他病人都在午睡,病房里静悄悄。再过几分钟,护士就要来查房,我应当结束这篇日记了,可是突然间,我回忆起少女时代一段往事,我应当忠实地把它记述下来。我的爱情并不完全是空白。还在读小学六年级时,我特别崇拜阿炜,他是我的邻居,比我大半岁,当时正在读初中。他喜欢画画,我特别乐意替他调水彩颜色。我相信,我后来对美术的志趣和爱好,是他替我植在心灵上的。那次,他一幅题名《两只黄鹂》的水彩画在全国青少年美展中获三等奖,我淘气地向爸爸妈妈宣称:阿炜哥哥画的两只黄鹂,一只画的是他自己,一只画的就是我。每天放学后,我就找他玩,是他忠实的小尾巴。后来,在我升到初中时,他的父母亲离异,他要随母亲搬到另一个城市去了。记得在他搬家的前一个晚上,我大着胆子找到他说:“阿炜哥,不管你搬到什么地方去,长大后,我一定会去找你的!”他听了我的话,不知为什么,哈哈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好像我是个在说胡话的傻丫头,这使我伤心透了。他走后不久,我们家也般了新居,从此和他断了音迅。有半年多的时间,我天天思念他,我计划好要想他一辈子的,可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时间一长就慢慢淡忘了。这也许可以算得上是爱情吧?不,我欺骗不了自己。这不是成熟的、丰富的、饱满的爱情;这只不过是幼稚的、天真的、孩子气的一场游戏。

还有一年。就是说,我被判处了死刑,缓刑一年。既然这样,我为啥还要待在这寂寞的医院,孤独地躺在病床上呢?我要出院,我要回家去,我要自由自在地活它一年。要是我的主治大夫——那位严厉的楚医生不答应,我就绝食,拒绝治疗。

七月十二日 多云转晴

出院已经一个礼拜了,我整天呆在家里。过去,谁都夸我是个贤淑的好姑娘,可现在,我脾气变得很坏,常常无缘无故地发火,把妈妈气得蒙住被子哭。

今天是我的十八岁生日。远在青岛的舅舅和姨妈都带着贵重的礼物专程到昆明来吃我的长寿面。事先爸爸和妈妈都用眼泪哀求过我,我也答应决不扫大家的兴。我给舅舅和姨妈倒茶敬酒,还真有点欢乐的生日气氛。

“晶晶,来,把蜡烛吹熄。”姨妈叫我。

圆蛋糕上,用奶油雕成的宝塔足有一尺高,一对栩栩如生的翠凤盘绕在宝塔两侧。蛋糕上插着十八支红蜡烛,烛光摇曳,整个房间流光溢彩。吹熄蜡烛是从国外移植来的节目,据说象征着吉祥如意。我用力吹去,七八根蜡烛吹熄了。突然,我产生一种奇怪的联想,脱口而出:“我的生命也像这些蜡烛一样,也快要被吹熄了。”

哇的一声,妈妈捂者嘴奔进卧室去;姨妈也缩着肩倒在客厅的沙发上哭泣。这哪像是生日酒宴,倒像是在开追悼会!

我恨我自己,为啥这样任性,说伤感的话,折磨亲人呢?爸爸和妈妈都是爱我的,我相信,只要有可能,他们愿意替我去死。我患了绝症,不是他们的错。妈妈为了我的病,落了多少眼泪啊。爸爸想方设法满足我的一切要求,他曾跟我说过这样的话:“晶晶,你要理解我和你妈妈,我们的心也在淌血,我们的悲伤绝不亚于你。”这话我信,但我无法控制自己越来越暴躁的脾气。我总觉得心中窝着一团火,必须找个机会发泄出来,不然我会憋死的。

我觉得我性格变得乖戾的原因,不完全在于死亡的逼迫。

我出院回家后,亲戚、朋友、熟人、街坊、邻居、老师、同学,接连不断地来探视我。我不否认他们都出于真诚,出于好心。但是,我讨厌这种精神按摩。他们怜悯的眼光,他们小心翼翼的笑脸,他们千篇一律的骗人的宽慰话,都似乎在提醒我,你年轻轻的就要死啦,你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我们可怜你,我们同情你。

还有爸爸和妈妈,有了好吃的,都堆在我面前,一个劲劝道:“晶晶,你吃呀,多吃点,再多吃点!”这不等于在告诉我,你活不长了,抓紧时间把世界上的好东西都吃一遍。在这样的气氛下,即使山珍海味,我也咽不下的呀!

妹妹也是这样,过去她最爱跟我抬杠,有时为了争一块花手绢,有时为了谁先洗澡的问题,会和我吵得面红耳赤。现在,我怎么故意找她岔子,跟她发脾气,她只朝我谦和地微笑。我当着她的面把她最喜爱的那架维纳斯石膏像砸碎了,她也像没事似的朝我笑笑。我害怕这种忍让,害怕这种微笑。我真想求求她:好妹妹,和我吵一架吧,骂我,甚至动手打我都行,这证明我是在正常地生活,而不是在坐着等死。

我觉得自己整天处于铁定的死囚犯等待绑赴刑场的令人恐怖的氛围中。我无法忍受这种等死的滋味。我甚至动过自杀的念头。注定要走黄泉路,早一点走晚一点走又有什么关系。可当我真的把锋利的水果刀对准自己手腕上的静脉时,我又舍不得下手了。我还能活一年,一年的时间虽然十分短暂,但终究可以看看湛蓝的天空和歌唱的小鸟。再说,我还怀着这样一种隐秘的希望,在这一年中,大智大慧的科学家发明出抗癌特效药来。我多么愿意活下去啊。

我要摆脱一切好心的熟人,摆脱死亡的阴影,让我像正常人那样生活一年,到了死神向我招手的那天晚上,我永远睡去……

七月十五日 雷阵雨

一下雨,我浑身的骨头就疼地像用刀在刮。我被这倒霉的雨锁在家里了。

我找到了摆脱死亡阴影的好办法。每天吃过早饭,我就出门上街,很晚才回家。我整天在街上溜达,逛商店、看电影、看美展,生活在陌生的人群中。谁也不把我当病人看,挤公共汽车踩着别人的鞋,我照样会受到呵斥;那些流里流气轻薄的男人还朝我我身边挤……这一切都是那么新鲜,那么迷人。但两天下来,我又觉得一个人在街上瞎逛,很寂寞,很孤独,像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昨天下午,我瞎逛逛到国防体育场,正好遇上足球赛,我就买了张票,好歹能消磨时间。

跨进体育场,我才发现气氛不对头。往常,凡足球赛,场内万头攒动,两条马路外都有人等退票。但昨天下午,足球场可容纳两万人的大看台上,观众寥若晨星。

原来是残疾人运动会,是跛子和瘸子足球赛。球场上一根根拐杖,连守门员都是一条半腿。不时有人摔倒。他们实在不灵便,往往黑白相间的足球在草地上滚得不耐烦了,运动员还在老远的后面紧追慢赶呢。看这样的比赛,同情、怜悯、尊重、钦佩、滑稽、可笑,各种复杂的甚至是互相对立的感情奔涌而来,噬咬和折磨着观众的心灵,压抑得人喘不过气来。

也许正是这种沉闷的气氛吸引了我,比赛十几分钟后,许多观众受不了刺激,纷纷退席,但我忍着烈日暴晒,聚精会神地观看。

红队一位双腿锯掉的运动员,拄着双拐,用短短的的腿茬奋力一击,进了一球。我情不自禁地拼命鼓起掌来。这儿虽然没有争宠的明星和狂热的球迷,没有拼命喝彩和拼命喝倒彩,没有疯狂的口哨声和如临大敌的警察,然而却有着一种沉厚的、凝重的、浓缩的力量在震撼我的灵魂。我几乎看呆了。

球从端线传给了白队一位魁梧的单腿运动员,他沿着边线艰难地盘球向前。球眼看着快出界了,又被他撵回来,终于带球进入十二码,闯进对方的禁区。红队守门员也是单腿,拄着拐杖在球门前来回蹦达。中场的红队队员在拼命往回撤。白队魁梧的单腿运动员心急慌忙,球不幸碰在他自己的拐杖上,淘气地向斜刺里滚去;他甩开拐杖,去铲球;球凌空飞起,从红队守门员那条断腿下刷地溜进球门去;他无法保持平衡,重重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

要是他有两条腿;要是他有两条腿。

看了这场球赛,我整夜失眠了。我想得很多很多。这也许是世界上最糟糕的足球赛了,有点滑稽,有点悲壮,还有点残忍。很少有人会愿意看这种足球赛的。但我却觉得他们踢得很美。是美,美极了。世界上什么最美?有人说是人体最美,有人说是自然最美,有人说是艺术品最美。不,我觉得最美的是生命;是富有弹性的,通体发光的人的生命。有了生命,花朵才鲜艳,天空才蔚蓝,生活才美好。看他们踢球,我似乎看到健全的、蓬勃的、旺盛的生命。我真羡慕他们。我更钦佩他们这种顽强的拼搏精神。相比之下,我显得多么委琐,那么渺小。我还有整整一年时间,我不应当这么消沉,这么自暴自弃。我不能无所事事地等死。我应当振作起来。吃喝玩乐体现不出生命的美;生命的价值在于付出。

我重新拿起画笔。但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落在纸上的,都是扭曲变形、奇形怪状的图案;都是死沉的灰,恐怖的黑,委靡不振的棕,毫无生气的蓝。将它们印成花布,只配穿着参加丧礼。

唉——

七月二十日 晴朗

我没想到,会在大观楼的九曲回廊和阿炜邂逅相遇。人生也许就像这神秘的九曲回廊,看起来东南西北各自走散了,走着走着又相聚在一起。

大观楼荷花开得正盛,满湖翠绿的荷叶间,一株株粉红色的花蕾亭亭玉立。我是到大观楼写生去的,我喜欢荷花出污泥而不染的高洁品质,也喜欢绿叶红花这朴实明丽的颜色搭配。一个上午,我画了两幅水彩荷花图,感觉很疲倦。中午,我买了一份快餐盒饭,和众多的游客一起,坐在九曲回廊慢嚼细咽。坐在我旁边的是一对年轻夫妇,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孩,也和我一样,吃着五块钱一份的盒饭。小女孩刚吃了两口,一只红蜻蜓停栖在回廊的栏杆上,小女孩将白塑料饭盒搁在长凳上,爬到栏杆边去捉红蜻蜓。

就在这时,我眼角的虚光瞥见有一只痉挛的手,伸向小女孩搁在长凳上的盒饭;我立刻意识到,有一个乞丐,正要偷小女孩的盒饭;我不是个勇敢的姑娘,平时在街上看到小偷行窃,害怕引火烧身惹出麻烦,一般都不敢吱声,这一次我也准备装着没看见;我仍低着头吃饭,只是好奇地将视线悄悄移过去;那只手指甲很长,有点脏,手指却光滑修长,显得很年轻;让我感到惊奇的是,那只手在不住地颤抖,手指刚触碰到盒饭,就像不小心摸到了火炭,闪电般地缩回去,却又好像抵制不住食物的诱惑,再次抖抖索索地伸过去;在我的印象里,小偷的手都是贪婪的、油滑的、老练的、厚颜无耻的,而这只手却始终在颤抖,暴露出内心的恐惧、犹豫和羞涩,与地道的小偷大相径庭;也许,这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手,一个天良还没泯灭只是迫于生计才铤而走险的人,我想;这时,那只手已抓住了小女孩的盒饭,我忍不住抬头瞥了一眼,这是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赤脚穿着拖鞋,浅黄色衬衫上布满汗污,头发蓬松凌乱,一副落魄潦倒的样子,当我的视线落到他脸上时,突然惊呆了,瘦削的面庞,挺拔的鼻梁,深凹的大眼,这不是我小时侯的邻居阿炜吗?五六年没见,他长高了许多,比我高出大半个脑袋,上唇还长出了一条淡黄色的胡须,他变得很厉害,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我赶紧用手捂住自己的嘴,担心自己一激动会失声喊叫起来。

他已把盒饭抓离了长凳,这时,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那只停栖在回廊栏杆的红蜻蜓振动翅膀飞回荷花丛中去了,小女孩扑了个空,回转身来,刚巧看到阿炜抓起她的盒饭,便叫起来:“妈妈,大哥哥拿我的饭!”

那对年轻夫妇腾地站起来,摆出一副抓小偷的架势。回廊里坐满了游客,所有的视线都投向阿炜。他的脸刷地变成一块大红布,额上冷汗涔涔,垂着头,眼睛盯着自己的鞋尖,喃喃地说:“我以为……以为……”

我知道他会说什么,他是想说他以为这是小女孩吃剩下的盒饭,藉此来逃避众人的指责。不管怎么说,捡食别人扔弃的东西不算有罪。我脑子突然一热,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会产生一种想要保护他的念头,也许是记忆里深藏着的儿时对他的崇拜之情起了作用,也许是他那只颤抖的、犹豫的、羞涩的手使我萌发出同情和怜悯。我站起来,微笑着,用一种平静的口吻说:“阿炜,你拿错了,这不是我们的盒饭。”然后,又扭头对年轻夫妇说:“对不起,闹了点小误会。这是我的朋友,刚才走散了,他以为这是我替他买好的盒饭呢。”

阿炜呆若木鸡。那对年轻的夫妇狐疑的眼光在我脸上打着转。四周游客也都用讪笑的神态打量我。

我不等他们发话盘问我,夺过阿炜手中的盒饭,塞进小女孩的怀里,背起画夹,拉着阿炜匆匆离开九曲回廊。

走出老远,我才小声问:“阿炜,你还没有认出我来吗?”

“你是晶晶,长成大姑娘了,我真有点认不出来了。”

他总算还记得我,我似乎得到了某种安慰。

来到卖快餐的摊点前,我掏出十元钱,让他去买两份盒饭。他愣了一下,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把头转过去,说:“我不要。我……我……不饿。”

他还保留着男子汉应有的自尊心,我心里一阵宽慰。我记得在一本书上读到过这样的话:一个落难者,只要还有自尊,就还有希望。我相信这句话是正确的。

“不饿?亏你说得出口。”我揶揄道,“阿炜,你连正视现实的勇气都没有了吗?”

他咬着嘴唇,菜黄色的脸皱地像枚苦瓜。

“谁都有落难的时候。”我缓了缓口气说:“这钱就算是我借给你的,等你以后有了钱再还我,还不行吗?”

他终于接过钱去,说了句:“我一定会还你的。”去买盒饭了。

等他狼吞虎咽吃完了两份盒饭,我又拉他到茶馆里,泡了一壶普洱炒青,喝茶聊天。他一直不顺,自从父母离异后,就厄运缠身,浸泡在苦水里。他先是随改嫁的母亲搬迁到贵阳,谁知继父是个酒鬼,喝醉了就往死里揍他们母子,每一天都像生活在地狱里。如此生存环境,使他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初中还没毕业,就辍学在家了。两年后,他母亲不堪忍受继父的虐待,含恨自尽。他在贵阳待不下去,又迁回昆明来。他的亲生父亲早已另娶新欢,继母还生了一对双胞胎弟弟,自然不欢迎他回去。父亲把他丢给祖母,一个月给他一百元钱的生活费,就再也不管他了。祖母在大观楼附近有一间破房子,靠一点微薄的退休金,祖孙两人相依为命。在家闲了一年,他求爷爷告奶奶,好不容易被安置进街道纸盒厂,月薪二百五,他的父亲便以他找到了工作能独立生活为由,中断了每月一百元的抚养费。谁料到天有不测风云,两个月后,他所在的那家集体企业因亏损太大,倒闭了,祖母也患病死去。正是屋漏偏遭连夜雨,船破恰遇顶头风。他断了生活来源,一下子陷入困境,靠给附近一些货栈当临时搬运工,勉强糊口。他身体单薄,营养又差,沉重的货包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前几天在卸一车水泥时,扭伤了脚,挣不到钱,吃不上饭,实在饿极了,便到大观楼的九曲回廊想捡一些游客吃剩的东西来充饥。

他苦涩的经历,像锥子似的在我心上猛戳。我自己也搞不清,怎么会这么快就去心疼他的。我说:“你没想想办法重新找份稳定的工作吗?”

他皱着眉头说:“现在企业都搞改革,要有文凭的,要有专长的,要真才实学的。我初中还没毕业,一无所有,谁会要我?”

我说:“你可以学一门技术嘛。”

“唉——”他长长叹了口气说:“糊口都困难,我哪还有钱去学技术呀。要是爹妈他们不离婚,我想,我现在或许已经坐在某个高等学府宽敞的教室里了。我真弄不懂,他们干吗要离婚,他们怎么不为我想想。”

“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埋怨也没有用。”我说:“你打算今后怎么办呢?”

他苦笑着说:“我是家庭的弃儿,时代的废品,上帝老头是专开废品回收站的。”

可怕的黑色幽默,幽默是智慧的浓缩。我的嘴唇已经尝到咸津津的泪了。我对他说:“阿炜,你别说丧气话。牢骚不能当饭吃。你还年轻,你还要活下去,你应当学点什么。”

“我能学什么?又有谁来教我?”

突然,我脑子里闪出一个新奇的、大胆的念头,大胆得使我脸红心跳。我问:“阿炜,你还画画吗?”

“早丢了。”

“你有兴趣学水彩画,搞花布图案设计吗?你小时候是那么爱画画,你画的那幅《两只黄鹂》还得过奖。你如果搞花布图案设计,肯定要比我强。”我忘了自己是在茶馆里,竟然抓住他的胳膊,滔滔不绝地谈起我的理想、我的事业和我的追求。我炫耀说自己是工艺美术学校的高才生,得到老师的青睐。我用成套的专业理论和我取得的成绩向他证明,我教他学画,不会胡弄他,也不会委屈他。

也许是我的泪征服了他,也许是我的真诚感动了他。他终于答应试试看。我怕他变卦,立刻拉他到西站立交桥的艺术市场,买了画笔、颜料和宣纸。我对他说,你身体弱,当搬运小工挣不了几个钱,还会把身体弄垮,你就专心致志地学画,我帮你筹生活费,你别摇头,我这是给你贷款形式的奖学金,计利息的,等你以后有出息了连本带利还我,好吗?他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答应了。

我把身上带着的一百多元钱都掏出来给了他,我们约定大后天再见面,他答应先画幅水彩风景画让我摸摸他的功底。

临分手时,他嗫嚅着说:“晶晶,在九曲回廊上,我一下子没认出你来,你这身打扮,我真以为是美丽善良的天使来救我了。”

我穿着一件白连衣裙,下面是白袜子,白中跟皮鞋。天使,而且是美丽善良的,说得多棒!就冲着他这句话,我秋天要做套白西装,冬天要买件银白色的兔皮大衣。

他问我的情况,我只告诉他我快毕业了。他又问我的家庭住址,我笑着摇摇头说,以后会告诉他的。他用一种羡慕的口吻说:“晶晶,看得出来,你学业有成,家庭和睦,生活得很幸福。”

我笑而不答。这段时间来,人们把我看作是一只脚已跨进死亡门槛的倒霉蛋,太多的同情与怜悯,已叫我无法忍受。我不喜欢被人可怜,我喜欢被人羡慕,我觉得被人羡慕是一种幸福。

从一开始谈话,我就下了决心,把我的身体状况对他隐瞒起来。我要无私地帮助他。

七月二十一日 太阳雨

我家的经济状况还过得去,爸爸在城市合作银行当信贷科长,妈妈在一家合资企业当业务主管,家境虽谈不上富裕,但可以说是小康。在我十周岁生日那天,爸爸用我的名字在银行里存了五千元,说是给我准备的嫁妆钱。八年下来,驴打滚利翻利的,怕差不多有上万元了吧。这笔钱,节省一点的话,够维持阿炜一年半的生活了。

我对爸爸说,我有要紧的事急需钱用,希望能把这笔存款取出来给我。爸爸说:“你有什么事要花这么大一笔钱,能跟我们说说吗?”我说:“我已经十八岁了,有权保守自己的秘密。”妈妈说:“你想吃什么,你想穿什么,你想用什么,只要你说出来,我们一定满足你,完全没必要去动那笔存款的嘛。”

我眼睛看着窗外,幽幽地说:“你们不是早就说过,这笔钱是给我的吗?”

“当然。”爸爸说。“没错。”妈妈也说。

“你们真的以为我这辈子还用得着准备嫁妆吗?”

“……”

我笑笑,用轻松的语调说:“我可不想把钱带进棺材去,也不相信迷信,要用这笔钱买纸钱来烧。”

妈妈眼圈红了,逃也似的溜进厨房。爸爸哽咽着说:“这钱你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吧,明天我就把钱给你取出来。”

我的计划有了可靠的经济保障。

爸爸妈妈,并非女儿心狠,要说些混帐话来伤你们的心。女儿是没有办法,真的很需要这笔钱。帮助阿炜,这是我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做的有意义的事情。爸爸妈妈,请原谅女儿的不孝,但愿有来世,女儿一定会好好报答你们的。

七月二十二日 满天云彩

明天我就要跟阿炜见面了。今天我没出门,待在家里把教科书和有关资料找出来。书籍上蒙着厚厚一层灰。主人心情不佳,它们也跟着受了委屈。我拂净尘土,精选出一书包图片资料。妹妹要帮我忙,我没肯让她插手,我乐意一个人做。我虽然累得满头大汗,但心里挺高兴。吃过晚饭,我破天荒地微笑着对妈妈说:“今天的酸笋煮鸡真好吃。妈妈,我来洗碗。”

妈妈脸上的表情,就像看到太阳从西边升起。她急忙说:“你爱吃,我明天再烧这道菜。”爸爸又哼起了他心爱的花灯剧《穆桂英挂帅》。他已经好久没唱了。只要我高兴,全家就像过节似的。

我也闹不明白,自己为啥这样兴奋。也许,是我从小养成了这样的秉性,喜欢追求一种看起来虚无缥缈的东西。也许,阿炜是唯一的既是我的熟人又不知道我身患癌症的人。我太需要这样的朋友了。他不会对我投下死亡的阴影,也不会使我产生陌生感。

不对,好像还有一种隐藏得很深的、神秘的、朦胧的原因。我一下子还猜不透。

我焦急地等待着,希望立刻就到了明天。自从我知道自己只能再活一年后,我第一次抱怨时间过得慢。

说起来很可笑,小时候,我常常把自己想象成外国童话中娇美的牧羊女,把阿炜想象成给我带来醋栗和罂粟花的英俊的王子。现在长大相逢了,事情整个颠倒过来,他成了贫穷的牧羊少年,我是公主,给他橄榄枝。我减弱了对他的崇拜,使偶像变成了活生生的人。更重要的是,他需要我帮助,这使我产生了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柔情。也许,这就是女人身上最伟大的、潜在的母性。

他答应明天带一幅风景画给我看。我期待着。但愿他的画中,能透出艺术家的灵气。

七月二十三日 天气闷热

第一次约会,把我气得够呛。

傍晚,我坐在翠湖公园柳丛间的长椅上等他。他来了,但两手空空。我的心一下子冷却了,问:“你的风景画呢?忘了带来了?”

他搔搔脑壳说:“这两天,我舅舅搬家,让我去帮忙。家里的日光灯又……”

“别说了!”我失望极了,粗暴地打断他的话,“你还可以编出一千条理由来搪塞呢。”

他讪讪地说:“好吧,我给你赔礼道歉。”

我扭过头去不理睬他。

他闷闷地坐了一会,大概是自觉理亏了,绕到我面前,陪着笑脸说:“别生气了。不就一张画吗,我有的是时间,我保证给你画一幅就是了。”

我失声尖叫起来:“时间,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哪!”可惜,他不会理解我这句话的意思。他大概也被我的态度惹恼了,冷冷地说:“那你要我怎么办呢?”

哼,我冷笑着说:“怪我瞎了眼,看错了人。我以为你是个有志气的人。谁晓得你也是个懒汉。空想的巨人,行动的侏儒。怪不得你这些年来越混越糟。你还好意思抱怨社会抱怨家庭,就凭你言而无信的德行,活该到这种地步。”

“住嘴!”他咆哮起来。他被激怒了,两条剑眉碰撞在一起,脸可怖地痉挛着。他的喉结耸动了一下,他一定把一串可怕的脏话强咽了下去。他狠狠地跺跺脚,从牙缝里迸出一句:“你等着,我们后天见!”说完,他转身跑出翠湖公园。

我委屈极了,一个人坐在长椅上,哭了半个多小时。直到天黑尽了,我才抱着书包,孤独地回家。

酸笋烧鸡怎么是苦的?我不想吃。妈妈被我弄得莫名其妙。爸爸不唱花灯了。

他被我气跑了。要是他从此不再理我,不肯跟我学画了,我怎么办呢?我真有点后悔了,我不该对他这般严厉的。我完全可以用温和的态度,选择委婉的字眼来规劝他,效果肯定要好得多。我从小娇生惯养,太任性了,太易激动了。我不是个好姑娘。不过,我既然做他的老师,我有权对他严格些的。他是匹桀骜不驯的野马,我要做个好驭手,给他套上金子做的缰辔。

但愿我这种强刺激,不会把他吓倒,而是激起他男子汉的自尊!

七月二十五日 雨转晴

下午三点,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准时来到阿炜那间破陋的小屋。我的一切担心都是多余的,他早已站在门口等候我了。一进门,我一眼就看到破旧的八仙桌上摆着用过的画笔、调色盘和一卷宣纸,隐约透出色彩。毫无疑问,这是他作的画。

我刚落座,他就气呼呼地把画递给我。我摊开一看,画的是一个农民在小河边钓鱼。说老实话,他的技法很拙劣,人体比例没掌握好,一双手画得像白萝卜,毫无质感。他的水平还停留在少年学画者的幼稚阶段,或许比那时更糟糕。但是,他对色彩似乎有一种天才的敏感,冷暖两种调子配得很和谐;颜色湿重的背影,苍茫幽暗,增加了河岸树丛的厚重感;上钩的鱼将被钓出水面时闪闪发亮的水的波光和浪花,使周围的一切聚拢,形成一种明快而有节奏的景象。这就是我所期望看到的艺术家的灵气。搞花布图案设计,物体与人画得是否像是次要的,关键在于色彩和图形。阿炜有这个天赋。

我着实把他夸奖了一通,稍稍有点言过其实。男孩子的自尊心都是很脆弱的,需要鼓励。果然,他气消了,还有点沾沾自喜呢。于是,我婉转地指出他画中的不足。他算是给我治服了,掏出笔记本来,把我说的话当圣旨记下来。

我们在一起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我给他开几何、美学、色彩学、心理学四门课程。我们说定,逢双日的下午,我给他授课。其余的时间,他在家做作业,并且两天画一幅习作。

九月一日 晴

很久没记日记了。我很忙。为了能在有限的时间里把最精彩、最实用的知识传授给阿炜,我把所有的时间都花费在备课上。我甚至撰写很详细的讲义。他天资好极了,聪明,记忆力又强,昨天我对他作了一次测验,我判分很苛刻,一心想从考卷中挑剔出毛病,但我的努力是徒劳的,就像鸡蛋里挑不出骨头一样,我没能从考卷中找出大的谬误,不得不判给他优。他的理解力特别强,对色彩学和心理学学得特别棒。他不但掌握了色阶、冷暖、配色、互补、和谐、颜色的感情这些基本原理;懂得绿色使人轻松自在,蓝色使人清新怡情,紫色使人幽雅飘逸,黄色使人情绪高涨,红色使人斗志昂扬这些普通常识,他还对德国格式塔心理学派进行研究,把鲁道夫·阿恩海姆的《色彩论》背得滚瓜烂熟。有时候,和我争论起问题来,几乎要把我难倒。看到他的进步,我非常高兴。

妈妈掉进了闷葫芦,好几次想来探听我的秘密,我都躲闪开了。爸爸要粗心得多,他见我忙忙碌碌,以为我的病情奇迹般地好转了,他好几次当着我的面说:“我就不相信晶晶会生这种病,绝对是医生误诊了。”

只有我自己最清楚,我的病情在恶化。每次和阿炜见面,我都要用香粉、胭脂、口红、眉笔仔细修饰自己苍白得毫无血色的脸。每逢天阴下雨,全身骨头就会像千万只毒蚂蚁在噬咬,疼得我整夜整夜睡不着觉,一次吃四片索密痛也无济于事。最近几次上课,累得我眼冒金星,拼命咬紧牙关,才坚持下来。我瞒住了所有的人。

近几天来,为了使自己有足够得精力和充沛的激情与阿炜度过短暂的几小时,我回到家,备完课,静静地躺着,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干,把一点一点精力都积攒起来,像海绵吸水似的,悭吝地、贪婪地积累着生命的汁液,浇灌阿炜这棵绿树。

十月三日 多云

阿炜这家伙很不老实。这段时间,他老是夸我长得美,说我温柔,会体贴人。说我待在他身边,他就感到很快乐,很幸福……不晓得他是从哪儿学来的甜言蜜语,说得我心房扑通扑通乱跳。我想制止他,可我没勇气,好像还有点舍不得,这些混帐话还怪新鲜怪好听的。

女孩子天生在这方面是很细心很敏感的。其实,我早就看出他心里的“鬼”。他学会了修饰,虽然没有名牌服装来包装自己,但衣服整洁干净,一双旧皮鞋总是擦得很亮,头发也剪得恰倒好处,鬓角刚刚贴着耳朵皮,整个形象看起来朴素而不守旧,青春而不怪诞。他看我的时候,眼睛奇特而又明亮,我常常被他看红了脸。他还学会了献殷勤,板凳上有灰,他用手揩净了才请我坐;我额上沁出汗,他立刻跑出去买冰冻汽水。有一次,上完课,他送我出门,时间尚早,我俩逛进附近的工艺美术商店,我的视线被货架上那只白瓷鸽吸引住了。洁白的羽毛,红宝石似的眼睛,正高昂着头颅,展翅欲飞。这造型给人们的是无限的想象空间:它要搏击长空,呼唤黎明?它要飞越天涯,寻找爱侣?也许它只是想升上天空盘桓,消耗过剩的精力、青春和生命……我久久站在这只可爱的白瓷鸽前。

“你喜欢它,是吗?”阿炜微笑着问我。还没等我有什么表示,他就高声招呼营业员:“小姐,我买这只白瓷鸽。”

我急忙拦住他。出了商店,阿炜气呼呼地说:“你是嫌我穷。十八块钱一只白瓷鸽,我还是买得起的。”

我说:“阿炜,你误会了。我是希望在你成功那天,用你自食其力的薪水,买下这只白瓷鸽送我,我觉得这更有意义。我确实喜欢它,想早一点得到它。”

“那好吧。”阿炜和解地挥挥手,“要是我们真的成功了,第一个月的工资我就买一对白瓷鸽,一只送你,一只留给我自己。这象征着我俩比翼起飞。”

瞧这家伙,说些啥呀!我管不了他的嘴。

也许是我的态度太宽容,使阿炜的胆子变得越来越大。昨天,我穿了一套白西装和他见面,他兴奋地嚷道:“晶晶,你打扮得太美了。怪不得你那么喜欢白瓷鸽,你就是一只可爱的白鸽子!”

是的,我偏爱白色的服装。我觉得我生命的火焰已由艳红,变得橘黄,变得青蓝,逐渐在发白。我不愿意再穿色彩鲜艳的服装,因为我不愿意用外表的热烈来掩盖生命的苍白。我觉得白色的服装和我逐渐发白的生命是统一的,相配的。我希望白色的装束会使我产生一种内外和谐的、素雅淡洁的美。我接受他的称赞。

他接着说:“晶晶,在你身上,有一种白色的韵味,白色的旋律,叫我神往。昨天夜里我做了个梦,梦见你穿着结婚礼服,也是这样洁白的。你身旁站着的新郎,就是……”

我害怕他讲出刺激性太强的话来,急忙翻开《初等几何》说:“别浪费时间了,来,开始吧,今天我们讲勾股定理。”

他哼了一声,悻悻然地跟着我学起来。

我早已感觉到,有一种超越普通朋友关系的、亲热而又甜蜜的感情,正在我和阿炜之间滋生萌动。我害怕这种感情,我又渴望这种感情;我越渴望这种感情,就越害怕这种感情。这种感情会变成火,烧毁我,也烧毁他。我烧毁了不足惜;我不能让他被烧伤。

仔细回忆起来,产生这种可怕的感情,完全怪罪阿炜,是不公正的。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只碗不响,两只碗叮当。我确实待他太温柔了些。他给我摘花,腿被铁丝网划破了一条口子,我就心疼的掉泪;其实,口子很小,划得也不深,才流了几滴血,几分钟就结痂了。他衬衫一只领角翘出外衣,我会情不自禁伸手帮他翻好;其实,我提醒他一句,他会自己把衬衫领子翻好的,但我克制不了那种想亲自动手照料他生活的冲动。他的衬衫领角也太容易翘出外衣了,越来越频繁,几乎每次见面都无一例外,肯定有鬼。这家伙!

就这样,阿炜还不满足。有一本书上说过,男人在这方面都是得寸进尺的。近来,他开始埋怨我管束得太紧。我和他一开始就定有君子协定:双日下午法定的授课时间,天大的事也不准缺课。他老想违反协定,我才刚上完两节课,他就伸着懒腰说:“哎唷,累死人了。我们去换换脑子吧,玩一会儿。我记得你小时候很喜欢溜冰的。你看,我溜冰票都买好了,四点开场,在新星溜冰场,我们走吧。”

我坚决拒绝了。事关原则,我毫不妥协。

“那么明天怎么样。明天是单日,没有课,我们去看舞剧《木兰飘香》吧,听说演得棒极了。我能弄到票。”

我摇摇头说:“不行。阿炜,你明天要做作业,还要画画。我要备课,没时间。”

他把两张溜冰票撕成碎屑,绝望地说:“晶晶,我觉得你是用冰雕成的。你是个冰姑娘。”

我的心在哭泣。阿炜,你不理解我。要是你知道我是费了多大的劲,才抵制住溜冰与舞剧的诱惑,你就不会说冰姑娘这类叫我痛心的话了。搞花布图案设计,关键是实践,我必须让你有足够的时间来画。我们的时间不会很多了,一分一秒都是宝贵的,都应当集中到事业这个焦点上去。我承认,我是多么愿意和你待在一起。看到你的音容笑貌我就感到幸福。我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恨不得将每一秒都拉得很长、很长,巴不得将一点一滴时间都浸泡在水一般的柔情中。但是,我不能答应你的邀请。我不能啊。现在的学习对你来说,是人生旅途的一个重要转机;对我来说,是生命的最后一次冲刺。我无权分散你的精力,耗费你的时间,影响你的学业!

再说,我们之间还横亘着一道巨大的障碍,那就是死亡。我既没有爱的权利,也没有被爱的权利。我们即使冲破一切世俗的偏见和社会有形无形的樊篱相爱了,我们也无法白头偕老的,死神很快就会把鸳鸯拆散。我对你奉献爱情的同时,也对你奉献死亡;犹如我为你斟上美酒的时候,也为你斟上毒酒。那是多么不道德的事啊!

我必须硬起心肠把爱的萌芽掐灭。阿炜,请你原谅我。

十月十五日 天气阴霾

在妈妈的一再催逼下,今天下午,我到昆华医院做了次复查。透视、拍片、验血……折腾了大半天。楚医生又把妈妈叫进办公室单独谈话。妈妈出来时,眼圈红得像辣椒。我试探着问妈妈,是不是我的病情比医生们预料的更糟,正在迅速恶化?

妈妈强作笑颜地回答:“哪能呢。晶晶,你别胡乱猜疑。楚医生说了,你的病还是有治好的希望的。你要和医生配合好。”

我微笑着说:“妈妈,别骗我。告诉我实话,我还能活多长时间?半年?五个月?”

妈妈抹着眼泪说:“晶晶,别这样说话。妈妈受不了了。”

我固执地问:“还有四个月?三个月?”

哇的一声,妈妈用手绢捂住脸。

不用再问了,我一切都明白了。其实,我早就预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我悄悄把逢双日的药停吃了,因为这药吃下去反应太大,影响我和阿炜的见面。我中止了钴放射治疗,因为钴放射一个疗程后,我都要大病一场瘫在床上好几天起不来,这会妨碍阿炜的课程。我这样不听话的病人,病情不恶化才见鬼呢。我心里很平静,甚至开始考虑如何加快阿炜的课程,抢在死神的前面。

“晶晶,楚医生建议你重新住院,这样治疗起来方便些。”妈妈怯生生地对我说。

“不,我不住院!”我叫起来。我的模样一定非常可怕,也许像只会咬人的野猫,把妈妈的脸都吓黄了。我不顾一切地高声叫道。“除非我昏迷不醒,我是绝对不住院的,你要是强迫我住院,我就……就自杀!”

“别激动。”不知啥时候,文质彬彬的楚医生已经站在我身后。我和妈妈的对话她一定全听到了。她抚着我的肩膀说:“晶晶,我想单独和你谈谈,好吗?”

小小的、充满来苏药水味的诊室里,我俩相对而坐。楚医生那双丹凤眼透过金丝边眼镜直视着我,眼光深邃而诡秘,仿佛要穿透我的躯壳,窥探我内心的秘密。

我拼命使自己镇静下来。

“晶晶,你跟我谈谈不住院的理由,好吗?”楚医生用蘸水钢笔轻轻扣击着桌面说:“说实话,我很纳闷。你妈妈说你经常半天半天出门,但从你病情看,你要做到这一点显然是非常困难的。看起来你精神亢奋,这虽然是假相,但出在你身上,也可以算一个奇迹了。我猜想,在你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特殊的事情。病人不应该对医生隐瞒什么的。告诉我,好吗?也许我能帮助你的。”

我摇摇头。

我不能告诉她。不知为什么,我对她抱有很深的成见。她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处女,听病友说,她这辈子还没谈过恋爱。她对男女这类事好像还挺反感,医院里经常会送来情杀的病人,她一律嗤之以鼻,认为他们是天字第一号傻蛋。有人开玩笑地说,在她的白大褂里,跳动着一颗用铁和冰铸合成的心。她长相蛮漂亮,年轻时也不乏追求者,但都被她拒之于门外。她有一句名言:“爱情,不过是很无聊的性爱。”我不晓得究竟是医生这个职业使她变得铁石心肠,还是她天生缺少爱情这根心弦。但有一点是很明白的:如果我把阿炜的事告诉她,她绝不会理解和同情我的。她会从心底里鄙视我、讨厌我。说不定她还会把我和阿炜当做笑料抖落出去,让世人嘲讽。老处女通常都有变态心理。我决不能向她泄露事情真相。

“你不愿告诉我,那就算啦。”楚医生梳理了一下马尾型的长发,叹了口气,“你坚决不住院,我也不能强迫你。但你回家必须卧床静养。不然,后果是很严重的。”

“一切后果由我自己负责。”我不假思索地答道。是的,我将少活半年。如果我现在听她的话住进医院,现代化的医疗设备,也许可以延长我半年生命。半年,一百八十天,我可以再看无数次蔚蓝的天空、奔腾的江河、翠绿的树林、透明的空气。我多么愿意活得长久一些。但是,我不能中止现在的幸福生活。为了阿炜,我心甘情愿减少半年生命。我觉得,普通的时间概念,是不能衡量生命的价值的。卧在床上吃吃喝喝,无所事事,即使再延长我一年生命,那又有什么意义呢?标准的行尸走肉。

“过几天,你吃饭也许会有点困难,那就改用半流质。”楚医生夹起病历卡,告戒我。

“怎么啦?”我惴惴不安地问。

“拍片结果,你的下颌骨有些异常。”

我像遭了电击,手脚一下子都麻木了。该死的癌细胞,转移到我的下颌骨来了,怪不得这几天我下巴隐隐作疼呢。上次住院时,同室的那位名叫香琴的病友,也是下颌骨病变,好大的肿块,青里带紫,还看得见皮下淤血,把香琴那张俊俏的脸变得像青面獠牙的妖魔那样狰狞。如果我也变得像香琴那样,我还怎么去见阿炜呢?不行,我宁可让癌细胞到我的心脏去筑窝,也不能让它破坏我秀丽的面庞。我拽着楚医生的胳膊哀求道:“求求你,别让我的下巴肿起来!”

“像你这样的病情,出现肿块是很自然的。”

“不,我不能让它肿起来。请你对我的下颌骨立刻进行钴放射治疗。”

“还不到时间。等它肿起来后,放射起来方便。再说,面部进行钴放射,对神经和脑细胞都有损害,应当尽量避免。还有,进行局部钴放射,对你来讲,意义不太大。”

“我管不了这么多,”泪水顺着我的脸颊往下淌,我哽咽着说,“你现在就给我照钴。”

“你怎么啦?”楚医生露出迷惑不解的神态问道。

“我不能变丑!”

“真是莫名其妙。”她愤然地说,“你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想着脸蛋漂亮不漂亮。这儿不是美容院。”

“要是面部被破坏了,我还不如去死。”我用背顶着诊室的门,苦苦哀求着。

终于,楚医生被我缠得不耐烦了,坐下来给我开了一张钴放射的单子,甩在我手里说:“我第一次碰到像你这样胡搅蛮缠的病人。去照吧。唉,可怜的女人的虚荣心。”

不,楚医生,你不理解我,我现在需要美;我爱美;我不能让病魔夺走我的幸福。

为了保住秀丽的面庞,我吃尽了苦头。淡黄色的钴放射机像匹巨兽,把我吞进去,又吐出来。肉眼看不见的射线,在抑制癌细胞的同时,也射杀了神经和脑细胞,从放射室出来,我浑身软得像棉花,没一丝力气。

十月三十日 浓浓的雾

我的思绪乱得像打翻的调色盘。我怀疑手中这只秃笔,是否能记下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

今天下午,我和阿炜又在翠湖公园柳树成荫的堤岸长椅上见面了。他带来一幅手稿,这是按我的布置,第一次独立构思和创作花布图案。我迫不及待地展开一看,情不自禁地惊叹起来:

“呵,美极了!”

柏树叶作底色,苍翠而又沉静。在这绿的树叶上,铺洒着雪片。整个构图凌乱而又严谨,迷离而又醒目,色调和谐而又高雅,完全符合现代的审美情趣。那一片片雪花,它们是洁白的、洁白的,可是它们又是敏感的;在这些水的结晶体上,反映着天空的蓝色、森林的绿色、太阳的红色,反映了五彩缤纷的世界。这是匠心独运的设计,姑娘们夏天做花裙,可以使人感到飘逸而又凉爽;冬天做罩衫,可以使人感到轻盈而又温和。

我忍不住对他大大夸奖了一通。

“它真的那么好吗?”他惊喜地说,“我不过是作了一次小小的尝试。”

我用行家的口吻对他说:“我们传统的观念认为:视觉是对视觉对象的各种元素的机械记录,你打破了这种观念,你把视觉看成是对结构样式的整体把握。这是条崭新的路。”

他高兴得手舞足蹈,在草坪上翻了个跟头。

瞧他得意的样子,我突然想起儿时一桩趣事。我读小学四年级时,也迷上了画画,有一天我画了一幅《太阳·小树·小鸟》,我用分币画的太阳。我把画拿给阿炜看。他左瞧右瞧欣赏了半天,最后说:

“你那只太阳画得还是挺圆的。”我高兴极了,奔回家对妈妈嚷道:“阿炜哥哥说了,我太阳画得挺圆的,挺圆的!”

今天我讲了《解析几何》和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我的情绪好极了,讲得也特别顺当。不知不觉,太阳落山了。我收拾书包要走,突然,他喃喃地说:“晶晶,你真的认为我画的第一幅图案很棒吗?”

“毫无疑问,是幅杰作。”

“那么,你不准备奖励我一下吗?”

我笑了,说:“我犒劳你一顿饭,怎么样?要不,我送你一只狼毫画笔,以资鼓励。”

“吃不吃饭无所谓。画笔我已经有一打了。”

“那你要什么?”这句问话刚出口,不知为什么,我脸红耳燥。我朦胧地意识到,这家伙精心设计了一个圈套,正在引诱我往里钻呢。我提醒自己:别上当,别上当!

“如果你真心实意想奖励我,就陪我去看场电影吧,正在放《红河谷》,听说很好看的,剧情不错,场面很大,演得也好。”

我沉默着,想拒绝,又有点不忍心。我也听说了,《红河谷》是一部和美国好莱坞电影风格颇接近的大片,票房价值很高,值得一看。可是……

我被他恳切的、期待的、火热的眼光看得丧失了理智。他艾怨、伤感的语调打动了我的心。鬼使神差,我点头答应了。

翠湖旁就有一个电影院,正在滚动式播映《红河谷》。这几年受各地有线电视台通过闭路电视大量播放海内外电影的影响,城市电影院日薄西山,效益一路下滑,虽然、采取了引进国外大片、把木椅改成沙发椅、安置许多半封闭式的包厢和情人座、增设录象放映厅卡拉OK厅舞厅美容厅餐厅桑拿浴咖啡屋啤酒屋斯诺克台球室等等措施,把传统电影院改造成集商贸、旅游、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大杂烩,但不知怎么搞的,仍生意清淡,门可罗雀。有一次我去看美国片《山崩地裂》,可以容纳六七百人的大场子里,连我在内只有三个观众,真担心电费能不能收得回来。翠湖边那家电影院尽管在放映炒得很红的《红河谷》,仍无法达到座位爆满的程度,随到随进,空座位有的是。

《红河谷》果然名不虚传,开头那场虎跳峡童女祭河神的戏就很抓人,汉族姑娘和藏族小伙子滚烫的爱情也很能打动观众的心。我看得聚精会神,掉了好几次泪。

散场后,已错过了回家吃饭的时间,干脆小小地奢侈一次,和阿炜一起走进影院附设的餐馆。点了几个小菜,喝了一瓶啤酒,我变得有点飘飘然,像吃了迷魂药似的。阿炜建议在翠湖边散散步,我也答应了。

十月三十日 浓浓的雾

我的思绪乱得像打翻的调色盘。我怀疑手中这只秃笔,是否能记下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

今天下午,我和阿炜又在翠湖公园柳树成荫的堤岸长椅上见面了。他带来一幅手稿,这是按我的布置,第一次独立构思和创作花布图案。我迫不及待地展开一看,情不自禁地惊叹起来:

“呵,美极了!”

柏树叶作底色,苍翠而又沉静。在这绿的树叶上,铺洒着雪片。整个构图凌乱而又严谨,迷离而又醒目,色调和谐而又高雅,完全符合现代的审美情趣。那一片片雪花,它们是洁白的、洁白的,可是它们又是敏感的;在这些水的结晶体上,反映着天空的蓝色、森林的绿色、太阳的红色,反映了五彩缤纷的世界。这是匠心独运的设计,姑娘们夏天做花裙,可以使人感到飘逸而又凉爽;冬天做罩衫,可以使人感到轻盈而又温和。

我忍不住对他大大夸奖了一通。

“它真的那么好吗?”他惊喜地说,“我不过是作了一次小小的尝试。”

我用行家的口吻对他说:“我们传统的观念认为:视觉是对视觉对象的各种元素的机械记录,你打破了这种观念,你把视觉看成是对结构样式的整体把握。这是条崭新的路。”

他高兴得手舞足蹈,在草坪上翻了个跟头。

瞧他得意的样子,我突然想起儿时一桩趣事。我读小学四年级时,也迷上了画画,有一天我画了一幅《太阳·小树·小鸟》,我用分币画的太阳。我把画拿给阿炜看。他左瞧右瞧欣赏了半天,最后说:

“你那只太阳画得还是挺圆的。”我高兴极了,奔回家对妈妈嚷道:“阿炜哥哥说了,我太阳画得挺圆的,挺圆的!”

今天我讲了《解析几何》和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我的情绪好极了,讲得也特别顺当。不知不觉,太阳落山了。我收拾书包要走,突然,他喃喃地说:“晶晶,你真的认为我画的第一幅图案很棒吗?”

“毫无疑问,是幅杰作。”

“那么,你不准备奖励我一下吗?”

我笑了,说:“我犒劳你一顿饭,怎么样?要不,我送你一只狼毫画笔,以资鼓励。”

“吃不吃饭无所谓。画笔我已经有一打了。”

“那你要什么?”这句问话刚出口,不知为什么,我脸红耳燥。我朦胧地意识到,这家伙精心设计了一个圈套,正在引诱我往里钻呢。我提醒自己:别上当,别上当!

“如果你真心实意想奖励我,就陪我去看场电影吧,正在放《红河谷》,听说很好看的,剧情不错,场面很大,演得也好。”

我沉默着,想拒绝,又有点不忍心。我也听说了,《红河谷》是一部和美国好莱坞电影风格颇接近的大片,票房价值很高,值得一看。可是……

我被他恳切的、期待的、火热的眼光看得丧失了理智。他艾怨、伤感的语调打动了我的心。鬼使神差,我点头答应了。

翠湖旁就有一个电影院,正在滚动式播映《红河谷》。这几年受各地有线电视台通过闭路电视大量播放海内外电影的影响,城市电影院日薄西山,效益一路下滑,虽然、采取了引进国外大片、把木椅改成沙发椅、安置许多半封闭式的包厢和情人座、增设录象放映厅卡拉OK厅舞厅美容厅餐厅桑拿浴咖啡屋啤酒屋斯诺克台球室等等措施,把传统电影院改造成集商贸、旅游、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大杂烩,但不知怎么搞的,仍生意清淡,门可罗雀。有一次我去看美国片《山崩地裂》,可以容纳六七百人的大场子里,连我在内只有三个观众,真担心电费能不能收得回来。翠湖边那家电影院尽管在放映炒得很红的《红河谷》,仍无法达到座位爆满的程度,随到随进,空座位有的是。

《红河谷》果然名不虚传,开头那场虎跳峡童女祭河神的戏就很抓人,汉族姑娘和藏族小伙子滚烫的爱情也很能打动观众的心。我看得聚精会神,掉了好几次泪。

散场后,已错过了回家吃饭的时间,干脆小小地奢侈一次,和阿炜一起走进影院附设的餐馆。点了几个小菜,喝了一瓶啤酒,我变得有点飘飘然,像吃了迷魂药似的。阿炜建议在翠湖边散散步,我也答应了。

我和阿炜踏着皎洁的月光,沿着湖堤漫步。我有时候在阿炜的破陋小屋给他上课,有时就在翠湖边的柳树下给他上课。这段时间,我来翠湖公园已经不下三十次了,每次都黄昏时授课结束就走。我从来没想过,翠湖的夜会这么美。树荫婆娑的林荫道上,萤火虫划出一道道神秘的绿光。湖水变成柔和的金黄色。空气中弥漫着月季的芬芳和菊花的幽香。夜的公园是年轻人的世界,连秋风都变得活泼了。

我和阿炜兴奋地交谈着彼此对人生、社会、艺术的看法,绕着翠湖兜了个大圈子。我们走累了,坐在湖堤的长椅上小憩。这时,我听见树丛里传来瑟瑟的声响,瞪大眼睛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对情侣。我忍不住说了句:“瞧这对,那么幸福。”

是不是我无意中说了句挑逗的话?还是这宁静优美的夜、成双成对的情侣使得他感情冲动?突然,阿炜一下把我抱住。

叭,穿来什么东西掉入水中的声响。我一看,夹在阿炜腋下的那幅画稿掉进湖里了。

“糟糕,阿炜你看!”我在他怀里叫道。

明亮的路灯光下,画稿苍翠的柏叶和洁白的雪片躺在金黄色湖面上,被细浪追逐着、噬咬着。

阿炜扭头漠然地望了它一眼,轻声说:“管它呢。亲爱的晶晶,我现在需要的是你,不是画稿。”

是他对落水画稿一瞥时冷漠的眼光刺激了我?还是他那句话勾起了我无端的愁绪?我突然觉得像是被一盆冰水兜头浇下,刹那间,沸腾的热血冷却了,我不知哪来的勇气,猛地挣脱了他的怀抱。

“晶晶,你……怎么啦?”他惶恐地问。

我梳了一下凌乱的头发,指着水中的画稿说:“请你把它救起来,救起来!”

他用木棍划水,好不容易把画稿捞了起来。它已经没救了,图案被水浸得模糊不堪,像一张拙劣的包装纸。我心疼极了。这幅画稿上有他的汗水,也有我的心血;这虽然是他创作的杰作,也是我孕育的孩子。阿炜,你知道吗,你糟蹋的是我的生命。我捧着画稿,哭了起来。

他抓着我的双肩说:“你真像个孩子。这有什么值得哭的啊。不就是一幅画稿吗?弄坏了,我重新再画一张就是了。”

我甩开他的手说:“重新画?还有多少时间重新画?你满脑子都是无聊的念头。你从来不珍惜我的劳动。你根本不需要我们的事业。我算是看透你了。”

阿炜悻悻地说:“我也不是故意把它丢进水的。”

“但你故意欺负我。”我愤慨地叫道,“谁给你权利这样对待我的?你太放肆了!你大概以为我费那么大功夫教你画画是爱上了你,你把一切都弄错了,弄错了!”

我的高声喊叫招来一圈瞧热闹的人。有两个穿港衫的家伙开始对我们说起不三不四的闲话:

“哟,跑到公园里来打架呀!”

“老兄,你的动作是不是太大太猛,把她吓哭了?”

……

我愤懑,羞愧。突然,我冲开人圈向公园出口处跑去。我回头张望了他一下,他还像只木鸡似的站在翠湖边。

冷静后回想起来,我似乎觉得自己做得有点过分了。

十一月二十四日 阴,有时有雨

几乎有一个月没记日记了。不是没东西可写。我有千言万语要诉诸笔端。但我怕混乱的思想和大起大落的情绪记载下来后,万一日记本被人偷看,会耻笑我是个放浪形骸的女人,是个不贞洁的、意念犯罪的女人。

社会上似乎存在这么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十八岁的女孩子无权恋爱,不然就是作风不检点。我记得有一部老掉牙的电影片名叫《小二黑结婚》,里头的插曲流传到今日仍经常可以听到,其中有这么一句歌词:十八岁的妹妹她坐在小河旁……她坐在小河旁干什么?当然是等她的情哥哥。

瞧,那个时候十八岁的女孩比现在十八岁的女孩,要自由开放得多。现在起码要到二十二岁以后找对象,人家才不会对你说三道四。

我生性懦弱,不是个敢于和传统道德观念决裂的勇士。人言可畏啊。我犹豫再三,但最后还是决定真实地记录下我生命最后阶段的思想和言行。如果我连这点勇气都没有,我还算九十年代的青年吗?我要无情地撕开自己心灵的遮羞布。

自从那个令人难忘的夜晚以后,阿炜对我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尽管我们还是隔天见面上课,但彼此的关系越来越冷淡。他脸上永远失去了迷人的微笑,他不再用使我耳红心跳的眼光看我,他不再对我说“混帐话”——我是多么渴望听这这些“混帐话”呀。他的仪表也变得严谨了,衬衫的领角再也不翻出外衣来了。他在我面前规矩得像尊泥菩萨,和我并肩走路,都要谨慎地保持二十公分的间距,每次授课完毕,他不再像过去那样对我扮个鬼脸说一句:“我亲爱的小老师,你太辛苦了。”而是改用严肃的声调,客客气气地对我说:“谢谢你!”听着这冷冰冰的三个字,我心里别提有多别扭、多泄气、多伤感、多悲哀。

他一定是被我那天夜晚突兀乖张的举动吓懵了。也许,是我尖刻的话语刺伤了他的自尊心,他不再爱我。他恨我了。

爱情像肥皂泡似的破灭了。我在这个世界上的日子不多了,醉人的爱情对我来说,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我多么愿意尽情品尝人生的这杯美酒啊。我让幸福从身边溜走了。我为自己斟了一杯苦酒。我干吗要为了一幅画稿葬送这甜蜜的爱情呢?他不是故意把画稿丢进水的,他还可以照样画一幅的。我真傻,傻极了。也许是我疯了。我后悔。

我恨我自己。阿炜,我也恨你。恨你的胆怯,恨你的小心眼。难道你对我的爱情就这么孱弱,经不起一点风霜雨雪的考验?难道你对女孩子就这么缺乏了解?即使你认为我错了,你可以和我辩论,你可以骂我一顿。你就是动手打我也比客客气气的态度要强。你是在故意折磨我吧。阿炜,男子汉的胸怀应当是宽广的,能容纳女孩子的一切缺点;男子汉的气度应当是恢宏的,能原谅女孩子的一切过错。阿炜,我希望你是个真正的男子汉。

寂寞和痛苦又包围了我。有时候我实在忍受不了了,就搜肠刮肚想新花样,把和解的信息传递给阿炜。我编了几个笑话,想驱散我和他之间严肃沉闷的气氛,但效果简直是对牛弹琴。我有意挑起最敏感的话题,吞吞吐吐地对他说:“阿炜,那天夜晚……”但他总是小心翼翼地把话岔开了,就像在躲避瘟疫似的。有一次,我故意把课讲得慢些,直等到水银色的月光铺满草坪才把课结束。然后,我装作很疲惫的样子,仰面躺在地上。我离得他那么近,听得见他的呼吸声;我伸了个懒腰,然后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把手落到离他的手仅半公分远的草地上。我闭起眼睛。我不是在养神,我是在等待。阿炜,你来抓我的手吧。当时我的心里暗暗发誓,只要你抓住我的手,一切误解和怨恨立刻会融化。阿炜,可惜你听不到我的心声。我等了半天,毫无动静,睁眼一看,你还像泥塑木雕似的坐在原来的位置上。我当时多么失望,多么沮丧;甚至可以用怒火中烧来形容我当时的心情。阿炜,我在心里狠狠把你骂了一顿,我选择了最刻毒的字眼。

为什么要骂阿炜呢?我应当无情地责骂自己。难怪他心灰意冷,那天夜晚我指责他太放肆,这话说得多么糟糕。

十二月十九日 雪夜

我是躺在昆华医院肿瘤科病房里写这则日记的。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送进来的,担架?救护车?还是好心的过路人把我背来的?我只记得,5路公共汽车太挤,又是下班高峰时间,我前后左右都是身强力壮的男人,我被挤得喘不过气来,被挤得眼睛里迸出一团金星,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墙上的日历告诉我,今天已经是十九日,这么说来,我已经昏迷了一天一夜。我在发着高烧,鼻孔呼出来的气流都热得烫人。但愿这不是死神在叩门。

我的思维好像失灵了,一切都变得懵懵懂懂。我总觉得心里有件要紧的事放不下来,但一时又想不起究竟是什么事。我得努力再想想,哦,我想起来了,昨天下午,我和阿炜说定,二十二日上午九时,我们在千村百货门口碰头,然后我们一起到有关布图案设计的单位碰碰运气。

昨天下午我已经把阿炜的课程告一段落。我似乎有这样一种预感,所剩的生命已不允许我再这样继续教他了。阿炜自己也急着想找到职业。尽管学了才半年的时间,但他已掌握了必要的基础知识。他最近设计的几幅画稿,我认为已达到专业设计师的水平。现在社会上搞招聘制,只要有真才实学,总能找到合适的工作的。这两天,他说还要设计十幅画稿。

本来,我没有必要陪他去碰运气的。我算是他什么人呢?我陪他也顶多陪到那些单位的大门口。路靠他自己去闯。可我又不放心他一个人去。我愿意陪他去向命运女神挑战,即使碰得头破血流,我总还能替他分担点痛苦。

这两天我要想方设法配合医生把病情控制住,积蓄一点体力,争取后天能出院,陪伴阿炜跨出人生关键的一步。

昆明是座春城,往年很少下雪。今年不知怎么搞的,气温骤然下降,纷纷扬扬下起了雪。玻璃窗上泛着雪光,雪花把夜染白了。瑞雪丰年,希望这是个好兆头。

但愿阿炜能成功!

我坚信他能成功!

十二月二十二日 清晨

漆成淡绿色的病房怎么变得刺眼的白了?铁制的氧气瓶耸立在我床前。哦,我是躺在急救室里。我四肢插了好几枚针头,针头连着输液管。鲜红的血液,透明的生理盐水,通过纤细的血管,缓缓地流进我虚弱的心脏。我若梦若醒,一睁眼就昏昏沉沉,仿佛是站在被狂风刮得悠悠晃晃的吊桥上。我又疲倦地闭上眼睛。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又清醒了。白色的四壁,白色的吊灯,白色的大褂。只有妈妈的眼睛又红又肿,像两粒紫色的葡萄。

“妈妈,今天几号?”我有气无力地问道。

“十二月二十二日。”

“现在是几点了?”我又问道。

“早晨六点。”

离和阿炜见面的时间还有三小时,我应当早点作准备。我挣扎着想从病床上爬起来。

“别动,你正在输液呢。”护士小燕按住我说。

“晶晶,你想要什么,妈妈给你取。”

“我有急事,我要上街。”

“这怎么行呢。晶晶,你上街要办什么事,跟妈妈讲,妈妈替你去办。妈妈一定会替你办妥的。”妈妈用眼泪哀求道。

“不,妈妈。任何人都不能代替我在生活中的位置。”

“晶晶,你不能太任性了。”妈妈生气地说。

“我有急事,我要上街。”我坐了起来说。

“就是妈妈同意了,楚医生也不会答应的。”

是的,进了医院,我就失去了自由,除非楚医生准许,我是出不了医院大门的。现在唯一的办法,是打通医生这个关节。她能答应吗?我犹豫了。她对待病人严厉的态度,在整个医院是出了名的。有一次,一个在社会上很有地位的六十岁的病人悄悄溜出医院去看了一场足球甲级联赛,被楚医生训得像小孩似的哭鼻子。但我还想冒险试一试。我恳求护士小燕把楚医生从值班室里请了来。

急救室里只剩下我和她。我说我现在要上街,把她吓了一大跳,眉毛陡地竖起来,厉声说:“你疯了,你这是在玩命!”

我含着泪说:“楚医生,请听我讲完。”我滔滔不绝地讲起我的理想和追求,我儿童时代金色的梦。我从用录音机偷听到身患绝症谈起,谈我的寂寞和苦恼,谈阿炜的潦倒和沉沦,谈我们的奋斗。我毫无保留把自己最隐秘的心理和思想全讲了出来。最后我说:“楚医生,请你答应我生命的最后一次请求。要是今天不能陪阿炜去和命运决战,我死了也不会瞑目的。”

楚医生什么话也不说,只是静静地听我讲。我讲完了,她还是沉默地端坐着。她的嘴唇抿地那么紧,眼光那么沉静,从她脸上的表情看不出她内心有一丝一毫的波澜,我怀疑她根本没兴趣听我的故事,也许在她看来,我说的一切不过是一个垂危少女的梦呓和胡话,根本算不得一回事。她摘下金丝边眼镜,用鹅黄色的绒布仔细擦拭着,擦拭着……时间在流逝,我仿佛觉得已度过漫长的几个世纪,她还不肯张开她的尊口。突然,她站起来,把前额一绺头发塞进白色无檐帽,转身朝门口走去。白大褂撩起一阵冷风。

我的心在沉落,堕下无底的深渊。这铁石心肠的女人,我干吗向她苦苦哀求呢?冷血动物!老处女的变态心理!我恶毒地在心里咒骂着,我对她毫无办法,我流下了绝望的泪水。

突然,她拉开半扇门,转过身来。她文静的脸上闪过一丝难以觉察的笑纹,说:

“好吧,我答应你。我给你打针吗啡止痛。”

我化完妆,还剩下一点时间,写下了上面这则日记。

天上下着雪,我要穿银白色的兔皮大衣,还有白的羊毛围巾。

十二月二十三日 晴天雪地

虽然我又昏死过去两次,但我毕竟又活转来。我甚至还能椅在病床上写日记。每写一个字脑袋都胀得厉害,指关节疼得连笔都捏不稳,字写得歪歪扭扭,像一条条蚯蚓。

昨天九点,我准时和阿炜见面。他是个粗心的人,一点没看出我的病态。这应该归功于妈妈高超的化装艺术,还应当归功于那针吗啡,那是镇静止痛的特效药。

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坐落在花鸟市场附近的省纺局设计处。一路上他沉默寡言,显得心事重重。这对他确实是个严峻的考验。

临街而立的高楼,门庭堂皇而有气派,转动的玻璃门,对每一个进楼者射出冰冷的白光。

阿炜仰头望望森严的大楼,脚步变得有些迟疑了。我从他腋下抽出那一大卷画稿,翻了翻,洁白的雪地里映出瑰丽的色彩,我把画卷塞到他手里说:“去吧,阿炜,这些画稿就是通行证,可以通向色彩缤纷的工作岗位。”

玻璃门把他旋进楼去。

我靠在马路边冰凉的石墙上,默默地为他祈祷。我记得,在中考发榜前,我也曾虔诚祈祷过。这种祈祷,不是哀求神灵保佑;它是期待、希冀、盼望、憧憬、幻想、祝愿……各种情感冲撞心灵所发出的呼唤,它呼唤着成功!

过了约一刻钟,阿炜从玻璃门里转了出来。他凄凉地对我笑笑说:“他们连我的画稿都不愿意看。他们说不需要人。”他说着,抬起头来望着天空铅块似的云层。他的脸色和云层一样阴沉,眼光显得有些呆滞。

我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可又找不到恰当的词。突然,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把手伸过去,挽住他的胳膊,与他亲密地并肩而行。

有一种说法,身体语言比声音语言更富有表现力。我就是要用身体语言毫不含糊地告诉他,我愿意和他在坎坷的人生道路上携手并行,分担他失败的屈辱与痛苦。

阿炜惊愕地望着我,开始显得有些拘谨,有点忸怩。过了一会,他也抓住我的手。他的手在颤抖,猛烈地颤抖……

我们来到市印染公司门口。我轻轻推开了他。他朝前才走了几步,又回头望望我。我看得出来,他胆怯了,心虚了,犹豫了。男子汉哪,勇敢些。我对他微笑,我的眼光跟踪着他。我猜想,我的眼光和微笑,一定是又坚毅又温柔,能给他些许力量。果然,他挺直了腰杆,他的脚步也变得踏实了。

等他出来时,又变得垂头丧气,沮丧地对我说:“他们向我要文凭,我……”

我们继续朝前走。马路上的积雪,被车轮碾行人踩,变得污黑泥泞。凛冽的北风吹来,电线上、屋顶上、树枝上的雪尘飞扬,凄迷纷乱,仿佛老天爷也在发愁似的。

我一定要讲点什么给他解解闷。我说:“阿炜,你听说过这么一个神话吗?上帝最初造的人,具有无穷的力量,能战胜任何困难。上帝眼红了,嫉妒了,就把人分成两半,那就是男和女。半个的人力量有限,常常被困难压倒。于是,人每时每刻都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当人找到这另一半时,他就又变得力量无穷了。”

他笑了,眼光又变得活泼而又明亮。

然而,等待我们的又是惨痛的失败。他在针织公司碰了一鼻子的灰,他在红光印染厂又碰了个软钉子……

下午三点了,我们闯了六个单位,走了整整六个小时,仍然一无所获。

从昆明纺织厂出来,阿炜苦笑着对我说:“晶晶,我的命太坏。也许,命中注定我不会成功的。”

“别泄气。阿炜,天生我才必有用,皇天不负苦心人。在事业上,我们应当进取,进取,再进取!”

“你走累了吧?你走饿了吧?我们还没吃中午饭呢。”

我摇摇头:“我不累,我也不饿。”

来到五色土印染厂门口,阿炜望着我说:“晶晶,我觉得你今天的气色好极了,满面红光,两只眼睛也特别有光彩。”

“是吗?”

他肯定地点点头:“你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有精神,这么漂亮,这么可爱。”

我也觉得自己身上出现了奇迹。病魔神秘地消失了,我一点也不感到疲倦。我的脚步变得像少女般轻盈。心脏跳动得那么深沉有力,像一面对着大山擂响的鼓。我感觉出血液在血管里汹涌奔流的潮声,那是澎湃的春潮。我每个细胞充满了活力,生命的火焰在熊熊燃烧,浑身有使不完的精力。我甚至以为癌症只是一种幻觉,我从来没生过病,我健壮得像头牝鹿,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到辽阔的草原上去跳跃奔跑。我有充沛的体力和他一起走遍全市所有的印染厂,不,能和他一道走遍天涯海角,大海捞针也要寻找到能发挥他才干的地方。

阿炜出来了,他小跑着来到我身边。他脸上春风得意,气喘吁吁地对我嚷道:“晶晶,我成功了。他们看了我的画稿,给我半年试用期,我后天就上班。”

我激动得想哭,我想说几句祝贺的话,可是还没等我说出口来,突然,我觉得自己变得像融化的雪,软得站不住了。我两眼一黑,一头栽倒在他的怀里……

冰凉的雪粒打在我脸上,我苏醒了。阿炜在抱着我狂奔。我疲惫地问:

“阿炜,要去哪儿?”

“晶晶,你病得很厉害。我送你到医院去。”

我疲乏地把头靠在他的胸脯上。

突然,我产生一种巨大的恐惧。我不能让他把我送往医院。我现在还不能让他知道真相。我要让自己永远在他心中成为一首朦胧诗,一个离奇梦。

“放下我!”我叫道,“我刚才是低血糖引起的头晕,现在已经好了。我要回家了。”

“我送你回去。”阿炜搀扶着我说。

“不,你还是照老规矩,送我到5路公共汽车站吧。”我固执地说。

“晶晶,我非常奇怪,半年了,你为啥总瞒着我你家的地址?怕我来纠缠?怕我去捣乱?还是有什么秘密,不能让我知道?”阿炜极为不满地说,“你不信任我。”

我真想把一切都告诉他。可是,我不能啊。阿炜,原谅我的隐瞒和欺骗。我强作笑颜对他说:“阿炜,别生气。再过几天,我一定把我家的地址和有关我的一切都告诉你。但现在不行。女孩子总有些秘密不便让人知道的,你懂吗?”

我们站在蓝色的汽车站牌下候车。北风呼号,天色昏暗,路上的行人都竖起大衣领子,站牌下只有我和他。汽车快来了。我轻轻推开他说:“阿炜,你走吧,也早点回家去。”

他迷惘地望着我。

5路公共汽车驶来了。刺眼的车灯逼得我和阿炜分开,我用最后一点力气,挤上车门。

汽车启动了,阿炜在车下一面跑一面大声叫道:“晶晶,后天晚上,翠湖公园见!”

十二月二十五日 大雪纷飞的夜

妈妈,这是我一生中最后的日记了。我已听得见死神走近的脚步声。我感觉到生命在我躯壳和灵魂之间游离,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弥留之际吧。我没有痛苦,因为我是带着微笑面对死亡的。遗憾的是,我已不能亲自动笔来写这则日记,只好请妈妈代劳了。

妈妈,你看见窗外的鹅毛大雪了吗?那么轻盈,那么柔软。但是,当雪片碰撞磨擦时,也会闪耀起火焰,那是白色的火焰。

我从小就喜欢雪,遗憾的是,昆明很少下雪。一到冬天,我心里就会奇怪地升腾起一种渴盼,盼望老天爷能洒几场大雪,还大地一个洁白晶莹。我总觉得,世界上最美的景色就是雪景。纯洁的雪,荡涤污浊,洗刷一切不和谐的色调,将人的视觉还原到朴素的状态,晶莹、洁净、透明,美得让人无法言状。要是我还能站起来,我一定要双手捧起一团团雪,做一对互相搀扶的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阿炜。可惜,我永远也下不了病床了。

妈妈,请你不要哭。我不喜欢悲哀的泪。妈妈,就在刚才,你出去洗脸时,楚医生进来了,你能猜到她对我说了些什么吗?她俯在我的枕边低声对我说:“晶晶,我羡慕你,我嫉妒你。”我含着泪笑了。这是对我生命最美妙的总结。谢谢楚医生这句发自肺腑的话。妈妈,我和楚医生虽然接触时间不长,但我敢说,她是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了。妈妈,我这么说,你不会怪罪我吧。我也敢说,我是世界上最了解楚医生的人。在她冷漠的表情下,深藏着一颗多么炽热的心。她时刻在等待姗姗来迟的爱情;她时刻准备着为纯洁的爱情献出自己的生命。但愿生活对她慷慨些。

妈妈,你知道为什么雪片和雪片碰撞磨擦会闪耀起白色的火焰?因为在雪片冰凉的外壳下,有一颗滚烫的心。雪层像被子一样盖着茫茫大地,保护着麦种不被冻僵、草根不被冷死,当春阳升起时,它们悄悄化做春水,滋润肥沃的土地,把自己消融在大地深处,把自己的一切都无私地奉献出来,涂绿草地,催开百花,用自己透明洁白的灵魂,换一个万紫千红的景象。

坦率地说,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我想念阿炜。妈妈,我这样说,你不会责怪女儿不孝顺吧。因为有了阿炜,我生命的最后半年,才过得那么充实,那么富有,那么快乐。

妈妈,你还记得吗?当中专录取通知书寄来时,我写过这么几句很幼稚的诗:我是生活的花匠,我是时代的美容师,我把祖国打扮得更加美丽!我热爱自己的事业,可惜,我的生命太短暂了。

妈妈,我没有遗恨,也没有失落感。因为有一种更崇高的感情,充实了我的胸臆。我觉得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己多年来孜孜不倦追求的事业,在阿伟身上奇迹般地得到了再现。阿炜成功了,我在他身上,看到了我的生命在发光;那银白色的花环,笼罩着他整个身心。

世界上有多少哲人,都追求生命的永恒。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永恒呢?抽象地说,永恒就是生命的无限延续。我总觉得,生命不单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物质生命延续的环节,是人类爱的天性和生的权利;精神生命延续的环节,是人类对美的无限追求,是对事业继往开来的奋斗。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价值的生命即使昙花一现,即使流星似的稍纵即逝,也是璀璨而永恒;无价值的生命即使像棵不老松活到一百岁,也是暗淡无光而又短暂的。

妈妈,此刻我有个小小的体验:人临死前,第六感觉特别敏感,特别丰富。

我感觉到,阿炜来了。他的鞋踩着松软的雪,脚步那么匆忙。这家伙,衬衫领角又翻出外衣了。

他在白雪皑皑的翠湖边上呼喊我的名字,在空旷的雪地里发出和谐的回声。他即使带着口罩,我也能看得见他脸上的焦虑、愁绪和泪痕。

妈妈,我要去和阿炜见面。阿炜,我来了。我带着智慧的光环和旋律,带着美的追求与永恒,带着青春的娇嫩与鲜艳,我来了。

我知道,我死后,护士小燕会用一块洁白的布单遮盖我的身体,就像盖了轻柔的雪。

鹅毛大雪,也会给傻呼呼伫立在翠湖边的他,披一身洁白。他喜欢白色,我也喜欢白色。他朝我扑来了,雪花与雪花的碰撞磨擦,闪耀起白色的火焰,纯洁的、清冷的、温暖的、晶莹的、馨香的火焰哟。这是生命的火焰,青春的火焰,像接力火炬似的互相传递,传给他人,传给后代,照亮人间,温暖人间。

妈妈,你看,阿炜来了,手里捧着那只白瓷鸽。妈妈,你看不见的。我看见了。阿炜,你答应送给我一件礼物的,我挑中了了白瓷鸽,你是个男子汉,你不会失信的。洁白的鸽子,多么好,和我一起化作青烟,到天空自由翱翔。妈妈,别忘了,让我带着画笔、颜料和书籍走。我相信,哪儿也有对生活火热的追求,也有不朽的事业。天上人间,我愿意和阿炜在两个世界里,比翼双飞。

阿炜,你要告辞了?请你不要走得那么匆忙。请你留下你的思念,我给你金色的梦。

(完)

刊登于《少年文艺》98年1、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