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心勃勃的《兄弟》·原文·何所依

作者:何所依

作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主要影响读者,另一类主要影响其他作家。杜拉斯、村上春树、渡边淳一属于前者,海明威、福克纳、博尔赫斯属于后者。在中国,余华两者兼备。他以冷静克制极具张力的描写以及对人性苦难的关怀影响了其他作家,另一方面,他叙述的锋利让其作品读起来极具速度感和快感,也为普通读者喜欢,这点从《兄弟》敢首印20万册可以看出。

尽管整部《兄弟》规模长达40万字,小说却以14岁的李光头在厕所偷窥女人屁股被抓这样一个细小事件进入。荒诞的开头极具戏剧性和技术型。在阅读趣味性方面,它能立刻吸引读者的眼球;在技术处理上,李光头被抓住后,尽管他从此声名狼藉,却为所有男人羡慕:他看到了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刘镇第一美人林红的屁股。刘镇的男人为了让自己意淫与手淫时林红的形象具体真实化,开始以一碗三鲜面的代价轮流向李光头行贿换取林红屁股的信息。在漫长有趣的一碗又一碗三鲜面来历的叙述中,刘镇的主要人物一个个性格鲜明地出场了。而众人责骂李光头“小屁股”,引出主人公的家史:骂他为“小屁股”,是因为他老子也曾在同一个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并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对“老屁股”的追述中,拉开了李光头和宋钢两兄弟惨痛童年与少年时代的序幕。

李光头父亲因偷窥屁股耻辱地死去,为老婆李兰和儿子李光头留下了同样深重的耻辱,以至于李兰甚至不敢白天出门,直至宋钢父亲——完美男人宋凡平的出现。在“老屁股”去世七年后,鳏夫宋凡平与寡妇李兰结合了,李光头与宋钢成了兄弟。与前夫不同,完美的宋凡平帯给李兰的是无尽的爱与尊严。但他们的好日子仅仅维持了几年便告结束,文化大革命如印尼海啸般席卷整个中华大地,小小的刘镇未能幸免。因为父亲的老地主身份,宋凡平成了“地主宋凡平”,被投进“其实是监狱的仓库”,在里面许许多多宋凡平们走过了人生最后一段旅程。宋凡平的最后一刻虽然不是在里面度过,却同样死于看守“仓库”的红卫兵之手。这个完美痴情的男人为了实践诺言去上海接妻子李兰出院,逃出仓库,在车站被搜索已久愤懑异常的红卫兵发现,最后被殴打至死。宋凡平的死抽走了李兰的最后一根脊梁骨,她垮了,并在李光头步老父后尘偷看女人屁股那年死去,李光头从此与宋钢两兄弟开始生死相依的生活。

《兄弟》上部的故事就这么简单。余华这次是野心勃勃,这不仅表现内容上在他抛弃以往单纯以六七十年代为背景,突破性地跨越了“文革与现代这两个完全相反的时代”,而且表现在叙述上。在近18万字的上部中,故事竟只交代了李光头和宋钢的童年与少年,仅仅拉开了小说的序幕。联想起他在接受采访时不断提到的狄更斯、托尔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及“叙述强度”的增加,这也就顺理成章。

在小说面世前,我与许多人一样为此深表忧心:一向语言简练冷硬锋利的余华会不会为了“厚重”而变得孱弱拖沓?他这次深受狄氏、托氏与陀氏的影响,增添了“叙述强度”即关注细节,会不会往猪肉里注水?这些作家描写人性是伟大的,但经典小说的叙述速度缓慢,细节繁芜,向他们叙述方式上取经,很可能影响其往常语言的张力及锋利。他在上海书展接受采访时,有幸站在一边的我曾见缝插针地向他提出自己的担心。他的回答是“当然不会完全照搬”,而是“有选择地学习”。

幸好从未让人失望的余华再一次令人刮目相看。尽管细节比从前的作品更为繁复,但他在学习托氏狄氏的同时没有抛弃从前的“手术刀”。我一直以为,《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最好的小说,他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与陀氏同样有关一个家族的《卡拉马佐夫兄弟》沉重不同,小说叙述语言及对话延续了《许三观卖血记》轻逸幽默的风格,颇有卡尔维诺的意象,不同的是这次是以叙述为主,对话为辅。尽管在描述李光头一次次被请吃三鲜面时有重复之嫌,但整体风格仍然富有速度感及趣味性,具备阅读快感,让人在忘我阅读过程中不时发出笑声。在书展接受采访时,他非常自信地对记者说“有朋友一口气看完了整本书”。回到家,我也是一口气读完,让在旁边的居无寄一次次惊奇地问:“看了这么多了?看完了?!”在《在细雨中呐喊》和《活着》中,余华这个叙述者以主人公的身份不时出现推动整个故事前进,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叙述者则完全不存在,整个故事如同轨道中的列车不停顿不回头地笔直前进。而到了《兄弟》,余华以旁观者的姿态出现,由不断回忆“我们刘镇”拉动叙述,形成一种独特的叙述节奏,单纯、舒缓而深邃,他对《许》的描述“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藏了起来。”,同样适用于《兄弟》。这是一个极其聪明的男人。托氏等人的细节叙述技巧及关注人性可以学习,但经典小说正如王小波谈到《情人》时所言,它是属于19世纪庞大的优秀读者群的,“整体叙述风格并不适合这个时代”,这由郭敬明著作的畅销可以看出。

当然,有趣在余华小说里从来只是烟雾弹,不过是饿狼披着的羊皮。在保持张力与趣味的同时,我们还是可以从《兄弟》中看到《活着》和《一九八六》时的余华。对于余华这个年龄的中年人来说,文革是不可抹去的记忆,而对于作家来说,文革也是不可绕过的高峰。在描写文革人性异化时,他着重写了两个人的死:宋凡平与孙伟的父亲。前者被殴打至死的情景让人想起《现实一种》内的兄弟相残,后者将大铁钉敲进自己脑袋的血腥堪比《一九八六》里将各种酷刑实施在自己头上的中学生教师,其细节描写还是能让大家看得满眼鲜血,仿佛一把锋利的刀子在挥舞。在宋凡平、李兰死亡及两者葬礼上,余华充分展示了一个小说家不露声色的煽情功力,全书由风趣急遽又自然地转为悲怆。在《活着》里面,福贵在儿子有庆死后看着弯弯曲曲通往城里的小路,“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短短一句话写尽丧子之痛。在《兄弟》里面,余华用了更多的篇幅来写宋凡平尸体的回家路:他描写李光头兄弟的哭泣,描写路人的无情,描写拉车人态度的转变,描写李兰回来后因为穷困只能买小棺材给高大魁梧的宋凡平安葬,并为此不得不将宋的腿敲断大小腿折叠才能放入棺材。他像一个医生解剖尸体般不动声色地把人性和暴力血淋淋地呈现出来。

余华的文革残酷又温暖。残酷是因为整个时代人性异化,变得愚昧盲目残忍。温暖也同样因为人性,不同的是是每个家庭个体之间纯粹深沉的爱。与其他作品文革只有夫妻反目、父子断绝、划清界限不同,对余华来说,文革不仅仅是仇恨与无情,尽管刘镇的人对待其他“反革命分子”极其残忍,但对自己家庭成员却更多的是爱与美好。孙伟的父亲在儿子呼救时不顾后果挺身而出,结果儿子死了,他自己也被投入“其实是监狱的仓库”,不堪凌辱自杀身亡;在宋凡平死后,李兰也不以其“地主”身份为耻,不计危险要李光头在学校档案中的“生父”一栏写上“宋凡平”。李光头与宋钢这两个不同父不同母兄弟只是在童年时偶尔呕气,其余时间彼此之间以及与各自的后父后母相亲相爱,共度难关,满纸温情。

这样的文革完了,立志描摹“人类文明史上两个极端”的余华,在《兄弟》下部涉足自己所言“没有一点难度”的现代时会是怎么样子呢?我满怀信心地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