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之属《烧酒鸡》

烧酒鸡

天气转凉了,晚餐就吃烧酒鸡吧。我煮烧酒鸡例不着水,以全酒烹煮。先爆香姜片,用三瓶米酒浸泡川芎、当归、党参、枸杞、红枣、甘草,再行烹煮,滚沸时加入打理干净的乌骨鸡腿块;再沸,转小火,加入高丽菜。高丽菜耐煮,而且在烧酒鸡内久煮,释放自己的清甜味到汤内,复汲取汤中的精华,滋味曼妙。

有肉有菜也该有鱼,冰箱里那块虱目鱼肚肥得很美,我淋上米酒,稍微浸泡,用文火慢煎;起锅后,撒了点蒜头盐,刨了些柠檬皮丝点缀。

这道用米酒烧煮的鸡膳,是台湾人的冬令佳肴,家家户户最寻常简单的补品,米酒,鸡肉,老姜,可能还有鸡内脏一起煮,煮好了整锅端上桌,咸信能驱风袪寒,舒筋活血,陪伴家人好友度过寒冬,台湾俗谚“补冬补嘴孔”。世态那么寒冷,人人皆需要一锅烧酒鸡。

煮烧酒鸡宜用青春正盛的土公鸡。土鸡运动量够,故成长较缓慢,自然不符成本效益;然则慢食本来就不符表面上的经济效益。

“阉鸡只配用来腌制或烤着吃,谁要是拿它做别的菜或者清炖,自己都会感觉很没面子。”大仲马断言公鸡只能清炖,赞颂它“是一种很招人爱的动物,漂亮、勇敢,还有一副嘹亮的好嗓子,很好地代表了法兰西精神。但在餐桌上它却价值甚微,远不如它的后代”。

台湾人跟米酒的感情深厚,尤其是红标米酒,乃家庭厨房不能或缺的调味品。此酒是因瓶身的红色酒标得名;那是全民的酒,重要的民生必需品,其特殊味道恐已深入台湾人的味觉基因,后来不管出现什么米酒都无法取代。米酒之为用大矣,它连接着许多台湾旧惯习,除了饮用,还能除煞,祭祀,消毒。

当初要加入世贸组织,迫使料理米酒的价格翻扬六倍,全省抢购、囤积,公卖局一度施行米酒的配售制度,人们拿着户口簿排队买酒,只有孕妇享有一次购买四十八瓶的特权。台湾习俗,产妇不能喝水,只能以酒代替;一个产妇坐月子大约需用掉五百瓶米酒。当时严重冲击台湾民生,尤其产妇,初生婴儿所吸吮的母乳质量,肯定也下降许多。

“红标”米酒成为台湾人的集体乡愁。

公卖局后来又推出“红标料理米酒”和“红标纯米酒”,皆以蓬莱米为原料,用阿米洛法制程酿造,前者采蒸馏再调和食用酒精制成;后者纯米酿造,不掺食用酒精,并陈储一年以上。阿米洛法是利用液体曲的造酒法,从前是将原料米、水及盐酸在高温高压下蒸煮液化,再接种糖化菌及酵母菌;目前为添加微生物糖化、液化酵素代替强酸水解。

从前的红标米酒俗称“晃头仔”,乃因品质差,醉酒后辄头疼欲裂。米酒若直接饮用,堪称劣酒,我这辈子只喝过一口。然则它是绝佳的料理酒,价格低廉,烹煮后散发清香。

别以为米酒便宜就不会造假,在这个充满欺骗的世界,败德商人还是会拿毒酒当米酒害人;这不仅是欺骗,这是谋财害命。

当局跟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米酒税已经一败涂地了,竟然还造假米酒。我们应该如何重惩这种人渣?

台湾人酿制米酒已久,最初当地少数民族用口水发酵来酿酒,郁永河《番女逐枝词》:“谁道番姬巧解囊,自将生米嚼成浆;竹筒为瓮床头挂,客至开筒劝客尝。”

清咸丰年间,福建举人刘文芝来台任职凤山,《糟床》一诗描写酿造米酒:“春酒熟何处,糟头白玉浆。暖风开曲院,醉梦付槐乡。上下梨云滴,东西柏乳凉。若教眠吏部,定胜瓮边尝。”

《热兰遮城日志》记载荷兰人曾禁止汉人烧制米酒,有违令者,没收其烧锅及相关设备,也要没收米酒并出售烧制的房屋。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开始了酒的专卖制度,当时的“赤标米酒”,即后来的红标米酒,大致依米酒、糖蜜酒精六比四的比例调配。

烧酒鸡是台湾经济起飞之后才流行的,在民生困顿的年代,酒是奢侈品,喝都舍不得喝了,一锅鸡膳动辄倒进两三瓶米酒烹煮,又点火烧掉酒精,讨债啊。

那鸡肉有了米酒浸润而更显得甘美,灵动;那酒水蒸发了大部分酒精,溶解了肉质香,夺去了我们的呼吸。

能一起共享烧酒鸡是值得珍惜的缘分。小说家洪醒夫似乎很爱吃烧酒鸡,也常邀朋友到家里吃烧酒鸡,唱《烧肉粽》。世事沧桑,共同吃烧酒鸡的人,有的阴阳永隔,有的相隔万水千山。可我们都记得一起吃烧酒鸡,痛快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