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拒领诺贝尔文学奖金的启示

作者:佘志军

法国哲学家、文学家让保尔萨特(1905-1980)是二战后盛行于西方世界的存在主义思潮的主要代表。他一生以其写作与实际行动支持法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自由和解放运动,无比深刻与持久地影响了人类历史。1980年萨特逝世时哀者如堵,前来巴黎参加吊唁的人们多达五、六万,丧仪之盛大,为19世纪末法国大文豪雨果逝世后所仅见。在历史上,萨特另一件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轶事是他曾经拒绝领取瑞典皇家学院授予他的诺贝尔文学奖金。

1964年10月22日,诺贝尔奖金委员会决定授予萨特诺贝尔文学奖。萨特听到这一消息时,当场起草了一个拒领奖金的声明。他说,“我一向拒绝一切来自官方的荣誉,目前文化战线上存在的唯一斗争是为东西方两种文化和平共处而斗争。我知道诺贝尔奖金本身并不是西方集团的奖金,但是现在人为地成了这样一种奖金,客观上成了一种保留给西方作家和东方叛逆的荣誉。如果我接受了诺贝尔奖金,或许等于被收买了。”

其实,对于熟悉萨特政治立场的人们来说,他的拒领诺贝尔奖金并不是一件特别令人感到意外的事情。萨特是法国左翼知识分子的精神领袖和代言人,他熟悉马克思主义著作,同情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运动。为了保持对社会主义集团的道德同情,和出于保持东西方两种文化和势力之间均势的考虑,萨特拒绝领取主要是代表西方资本主义集团的观念和利益的诺贝尔文学奖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萨特拒领诺贝尔奖金与他的存在主义哲学观念也不无关系。存在主义者认为一般的人、人类的存在是抽象的、虚妄不真、空洞的存在,当人作为社会的人存在时必然失去自己的真实性。一旦“我自己”投入社会之中成为“我们”、“公众”的一员之时,“我自己”总是作为客体而存在,受他人和社会摆布。存在主义的另一代表海德格尔把人消融在“人们”之中从而失掉自己的情况,称之为“人们的独裁”。也就是说,人在社会中存在,总是受到文化传统、道德规范、社会舆论、法律规定的限制,受到既定的政治、经济关系的制约。这些东西夺去了人的个性,使人消失融化在社会中。萨特正是为了在强大的社会限制下保持自己个性和思想的独立,所以他拒绝领取诺贝尔奖金这一来自官方的荣誉。

中国社会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文化事业一直处于一个相对繁荣的时期。近年来关于中国作家为什么不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金和哪些中国作家最有可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金的争论空前热烈。然而沉浸于此种争论之中的人们无疑忽视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对于民族和社会而言,更为至关重要的不是中国作家获得诺贝尔奖金的技术能力,而是在现有政治和文化体制下,中国作家和中国知识分子如何才能足够坚定和顽强地保持自身精神和人格上的相对独立,或许这才是创造一个天才辈出的文化繁荣的时代的真正关键。

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真理常处在智力相当的人们争论的折衷处,老子哲学则认为一个事物要保持长时间的兴盛,就必须在自身之中容纳相反的因素。在二元和多元对立的世界中,理性有限和利益千差万别的人们常常难于在有关社会发展的很多重大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必须坚定地拒斥主导社会思潮的独断论倾向,保证一种多元文化和多元思潮并存的局面,作为社会道德良心的知识分子更应勇于坚持自己独立的思想和人格,做一切不公正社会势力的克制力量,只有这样,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才能经常地在种种难以判明和争执不下的极端倾向之间保持一种平衡与和谐的均势状态,保持社会发展的理性与文明。而这也正是萨特拒领诺贝尔文学奖金所能给予我们的重大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