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之美》原文·简墨

美人羲之

说书法,论美人,怎么绕得过去魏晋?那郁郁苍苍、精神浓烈的魏晋?那胆汁质和多血质的魏晋?

那真是人类理想主义的花朵放肆生长的烂漫童年啊……

居然就选择了三月三,硬生生给定成上巳节,据说,每当这一天,朝廷就下诏书集体春游,去到河边,上演互结情好的恋爱节目,而未婚的适龄青年男女谁若不去,就会受到刑罚。呵呵,真是童话一般的节日呢。

也居然有美男子潘岳那等人物出现。他高大白皙,丰神秀彻,“妇人遇之者,皆连手萦绕”,手拉手围一圈,不让人走,集体围观,那些装扮鲜丽、袖子肥得可以装下一个果园的闲闲的女子们,还向他车里投掷各种果子,以表示喜爱——扔得越多越喜爱。因此,他每次乘车出门,都会拉一车水果回来,于是,便有了“掷果盈车”的典故。

就是这样一个多趣、浪漫、人人都像生活在舞台上的时代,诞生了比潘岳更美的美人,王羲之。

如你所知,魏晋是史上政治最混乱、社会最苦痛、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也是最富于艺术精神的一个时代。艺术的自觉和人的自觉同时呈现,自然美与人格美同时被发现,人人好象向美而活,天天沉醉于人物的容貌、器识、肉体及精神的美,不事稼穑。

就是这样“中国历史上最有生气、活泼爱美,美的成就极高的一个时代”,书法美和人文美结合得最为完美的第一个高峰出现了,他就是“羲之峰”,和以之为中心的“羲之峰峦”。

不出现才怪。

他端正的心思仿佛只为了书法而生,甫一落草,便如一名即披嫁衣的女子,惶恐又带着欣喜来迎接主宰了她一生悲欢的爱情——是的,书法于他,不是爱情又是什么呢?惊天动地的爱情,缠夹悱恻的爱情。他七岁时习学女书家卫铄,以及“草圣”张芝的风格,小小年纪已临池不辍,竟至痴迷:在书房、院里、门边,在洗砚池甚至洗手池的外面,都摆着凳子,安放好笔、墨、纸、砚,汉字鸽子一样,布满了心灵的草地:每想到一个心里结构好的字,他就旋即写到纸上;练字时,他又凝眉苦思,以至废寝忘食,把墨汁当黄酱蘸着吃的笑话也不是没有过,还有晚上在夫人背上随手习字、被她笑“人各有体,你为什么习人家的体呀”这样教他刹时醍醐灌顶、立志创造自家书体的习字趣事,流布民间,给善意地引为了有趣笑谈。

就这样,他一步一步地行,一个山头一个山头地翻,沉潜往复,从容含玩,书法、文章如珠生于蚌,日渐生成。而蚌在于海,每当月明宵静,蚌则向月张开,以养其珠,珠得月华,始极光莹。

《兰亭序》就是月华下张开得最为华彩灿烂的一颗,光照万里。

《兰亭序》说起来不过是随意之作的散文,却具备了诗和词特有的那种音乐魅力,清风出袖,明月入怀,正是其随顺自然、委运任化的人格心灵的体现。而羲之文章,词采蕴藉,最宜半醉之后,清秋时节,一个人放声缓缓而咏。羲之精于此道,也忠于此道,他知道读者终归是要读的,所以不肯让人遗憾。那种音乐的旋律和节奏,总要富于变化地持续到文章末尾。其文字,也正如浓妆淡妆的一群美人,美的档次是齐整的,而特色变化是鲜明的,迤逦读来,目中常新,口中常香。其书法,更是俯仰欹侧,变化妩媚,何时见了,都能报之以微笑——哪怕真迹杳然,那不过是后人摹本,也还是忍不住微笑。

说来不过凡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小小一册《兰亭序》竟埋藏了许多蟠龙错节的深根,血和泪凝成的故典:有一名皇帝,他用诱骗的手段从一名高僧(那高僧也竟因此郁郁而死)那里得来这宝贝,对那原本在着的真迹喜爱到日夜不离左右,到临去时,对少皇帝唯一的要求竟是:我晓得你孝顺,就把它陪葬了我罢。

到底陪葬了,又被盗墓贼偷走,世代流转,到八国联军那另一帮的贼寇时更辗转出手,最后花落谁家,不知所终。

纵然民间把他演绎得宛若神明,可他不是书呆子,他喜欢到处走走,亲近自然,爱着一种叫做鹅的俗世家禽,并惊诧于鹅曲颈的纤长、引沆的骄傲、体态的雍容和踱步的美仪,引渡到汉字里,作继续的生长。于是,他把汉字们也当成了鹅去饲喂、放牧、抚摸和爱慕。他一生都好似一位牧鹅少年,眼底清澈,长发覆额,指尖微凉,按着短笛,和着乡间的曲调,而心无旁骛,自在翩跹。

哦,他是如此心无旁骛,自在翩跹,以至二十岁时,名门望族的太尉郗鉴派人到王导家去选女婿。王导的儿子和侄儿听说太尉家将要来提亲,纷纷乔装打扮,希望被选中。只有羲之,气度怡然,从容自得,不理不睬,好像什么也没听到,自顾自躺在东边的竹榻上,一手持饼,一手手指作笔在胸腹上写着划着,满心都是书法的线条和韵致……奉命选婿的人看呆了,也被他的高贵不羁的丰姿所折服。回去后,他把看到的情况禀报给郗太尉。当太尉知道东榻上还靠着一个不动声色的羲之时,不禁拍手赞叹道:这正是我所要的女婿啊!于是郗鉴便把女儿郗浚嫁给了他。这故事便成了“东床”和“令坦”两个典故,至今传唱。

“忘我”二字,正是羲之出众的美妍所在。他激励着我辈惫懒人尽昧繁华,“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去奔兰因。

或许,羲之的成功缘故还是因了深得马祖“即心即佛”的三昧罢?认定了一样事物,有一种敬畏感,约束自己身心,何时何地也不放弃自己的本心,专注若此,方有大成就罢?他所在的是佛教极盛的时代。心性如此,所以行止亦然。看来,“敬”这个字非但可用之学习书法,还大可用来修身养德。大地辽阔,平野苍茫,咱们现代人,匆匆来去,只为取富贵,学什么技能,办什么事,都少这个“敬”字。而无论什么,只有敬了它,才事事唯它为大,没事就练胸肌腹肌肺活量,到时候憋住气,一个猛子扎下深海去,哪有不摸着锦鳞的道理?

更或许,是书法这个“正声”、“大音”的歌唱陶潜了心胸的缘故,使得他一花不与众花同,事事高蹈起来,不染凡尘,自然技艺超拔,天下第一。

如此,他于丧乱至极之际,在山呀水呀的背上快书几笔,居然挽救了一个时代的体面。因为他,它才精致些,含蓄些,文雅些,温软些,锦帛裹了刀兵。第一个迟来的春天般地,他扭转了同其他一切事物伊始的命运一样——只以使用为先的、汉字的命运,创造了楷、行、草的典范,书体的四季如他的爱憎一样渐次分明。每一朵花都墨分五色,每一叶草都油润四散,千年下来,当我们从它们身边走过的时候,它们仍会一起微笑低唱。它们的歌喉清凉醺香,它们的声音在走过它们身边的时候,从我们的四肢直达心扉。

是的,书法就是汉字在歌唱。羲之的歌唱就是其中最早领唱和形容最美的那一个。

王羲之——东晋人,字逸少,右将军。七岁善书,十二见前代笔说。被后人称之为“书圣”。作品太多了:《兰亭序》、《黄庭经》、《乐毅论》、《频有哀祸帖》、《丧乱帖》、《十七日帖》、《秋月帖》、《平安帖》等等。《兰亭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有“龙跃天门,虎卧凤阁”之美。另有白鹅换经书、一字千金等与其书法有关的传说在民间广为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