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马车夫”

17世纪,欧洲的资本主义经济得到较大的发展,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增多。当时,世界各国间的贸易通道主要在海上,哪个国家的造船工业发达,拥有商船的数量和吨位最多,它就能控制东西方贸易,称霸海洋,从事海外殖民掠夺。船在当时就象陆路运输的马车一样,船就是海上的马车,哪个国家掌握了海上的马车,它就是海上的马车夫。在整个17世纪,荷兰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海上霸主,因此,被称为“海上马车夫。”

荷兰,在17世纪之前,是西班牙属地尼德兰的一个省。“尼德兰”意为低地,是莱茵河入海处一大片低地的总称,它包括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东北部的一部分。尼德兰是个富饶的地区,当年西班牙帝国的一半税收来自这里。西班牙国王查理一世把它看作是自己“王冠上的一颗珍珠。”16世纪末,尼德兰普遍兴起了反对西班牙统治的政治运动和武装起义。1581年尼德兰北方七省成立“联省共和国”,其中以荷兰省最大,所以又称荷兰共和国。

荷兰独立后,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商业、海洋运输业,金融业非常发达,很快成为西欧强国。

当时,荷兰的造船业居世界首位。仅在首都阿姆斯特丹就有上百家造船厂,全国可以同时开工建造几百艘船。荷兰的造船技术是世界上最先进的,船的造价比英国低1B3到1B2。欧洲许多国家都到荷兰订购船只。

荷兰的商船吨位占当时欧洲总吨位的3B4,拥有1.5万艘商船,几乎垄断了海上贸易。挪威的木材、丹麦的鱼类、波兰的粮食、俄国的毛皮、东南亚的香料、印度的棉纺织品、中国的丝绸和瓷器等等,大都由荷兰商船转运,经荷兰商人转手销售。当时的阿姆斯特丹是国际贸易的中心,港内经常有2000多艘商船停泊。

荷兰的海军舰只几乎超过了英法两国海军的1倍。它们在世界各大洋游弋,保护本国商船,并从事海外殖民掠夺。在亚洲,1595年荷兰人首次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爪哇。不久,荷兰舰队便在爪哇和马六甲海峡两次打败葡萄牙舰队,并且不断追捕、抢劫中国商船,垄断了东方贸易。1602年,荷兰成立东印度公司,专门控制这一地区的贸易,还一度侵占我国的澎湖、台湾。

在美洲,荷兰于1621年成立西印度公司,把持西北非洲与美洲之间的贸易,并在北美侵占了一块殖民地,建立了以新阿姆斯特丹(即现在的纽约)为中心的新荷兰。

在非洲,荷兰在东西方交通的咽喉,南非的好望角,修筑要塞、营建殖民地,在那里开辟种植园,保证过往船只的淡水、粮食的供应。

由此可见,“海上马车夫”这个绰号形象说明了17世纪的荷兰在商业、海洋和殖民掠夺各方面所拥有的霸权。

但是,“海上马车夫”的好景不长。从17世纪中叶,英荷便在各大海洋展开了海上争霸战,后来,法国也参与进来。法荷战争席卷了荷兰本土,最终以荷兰的惨败而告终。荷兰从此一蹶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