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们再次出现在厨房时显得平静多了(干完了)。他们坐下来喝酒、吃鱼。他们吃得很香,很少说话。冷清时(我猜)就停下来隔着饭菜亲吻一下,他的一只手握住她的一只手(那戴着戒指的手)。

我站在窗前感受到双重的饥饿,却在心里起劲儿地笑这一男一女的煞有介事。我再次揣测那男人决不会是对面的丈夫,直到有人怯生生地敲门。

这是我住进仓库后所听到的第一次敲门声,但我不想开门。我默不做声——屋里既然没灯,有人没人谁看得出来?敲门声却持续地响着,并且有人叫着我的名字。我听出是林林,才摸着黑开了门。林林站在门口不进来,说:“你怎么不开灯啊?”

这使我无言以对,因为从来也没人问过我这个问题。但对于一个正派的女孩子,这个提问是再正常不过了。现在我不准备回答她的问话,只想先把她拽过来。我拽过了她,把门反锁上。不用问,林林对我连打带骂,她骂我是流氓。但她的骂声很快就消失了因为我用我的嘴堵住了她的嘴。我把她紧紧抱在胸前任她像条愤怒的小蛇、小猪一样扭来扭去。拥抱林林堵林林的嘴,这实在是个权宜之计,我不愿意让她和我一起看见对面的阳台。就为这,狗急跳墙,我“跳”到了林林身上。果然,林林一慌便什么也看不见了。我还趁机对着林林的耳朵说:“你知道我和罗欣为什么打起来么?就为了你。”林林不再那么惊慌失措了,但仍要从我怀里挣脱出来。这时我觉得一个硬邦邦的东西直撞我的腿,顺腿摸去原来是一只饭盒,是林林提着的一只饭盒。林林趁势挣脱我说:“你让我出去,这饭盒给你。”只听咣当一声她把它放在桌上。

房间忽然比刚才又黑了一层,我发现这是因为对面阳台已经熄灯。我放下心来,一场虚惊总算过去了。可林林没有走,黑暗中我看不见她的表情,只听她再一次问我:“你为什么不开灯呀?”我说灯泡坏了再说开灯招蚊子,再说多一个灯泡多一份热。林林不再提开灯不开灯的事,只告诉我饭盒里是馅儿饼。我摸到饭盒拿出个馅儿饼咬了两口,仿佛我早就在等着她的这盒馅儿饼似的。我请林林坐下。

林林在黑暗中挨我坐了下来,问我刚才都说了些什么。显然,黑暗中的一切使她产生了惊险的愉悦,才迫不及待地追问我刚才的话。我只好又重复一遍关于我和罗欣都对她如何如何。她叹了口气(我想这是得意的一叹),说只感到我对她有意思,没想到罗欣。她问我愿不愿意她常来看我,我说我当然愿意,不过最好晚上别来,中午比较合适。她问我晚上怎么啦?我说,怕对她不好,没灯。对我倒没什么。她小声儿笑了,说:“只要你高兴就行。”这是句会说话的女孩子的话,会说话的女孩子都会这么说。分手时,她站在门口连连说了几次“我走了”,这当然是一种暗示,暗示我重演她进门时的那一幕。但我只是替她开了门,摸了摸(不是握)她的手。林林刷刷刷地大步下了楼,我觉得精疲力竭。

月亮升起来,对面还是一片漆黑。我躺在床上想着刚才的一幕幕,想着对林林的一次“权宜之计”换来的将是什么?肯定是她将不断提着馅儿饼来看我的事实。想了一会儿即将来临的“事实”,我又想起了对面的明天,明天,出现在对面的将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天刚亮我就从床上坐起来,觉得嘴里又苦又臭。可我不想刷牙洗脸,我一动不动地盯住窗外。

对面的窗子打开了,又是挂好窗钩,又是消失,又是对自己的漱洗,又是有秩有序的早餐。看上去她心绪很好,饭后又从厨房拎出高脚凳,登上凳子擦玻璃。她穿着一件旧衬衣和一条短裤,她哼着歌,翻来覆去地总是那么一句:“咕咕、咕咕……”像鸡叫。但她的口形却因此而变得有意思了,仿佛正热切地亲着什么。

那个男人没有出现,我的猜测已得到证实。他不是她丈夫,他没有在此过夜。他们只是熟人,熟到他随时可以来,随时可以走。我心中却突然一阵阵疼痛。

念大三时我有过一次比较正式的恋爱,我喜欢低班一个名叫尹金凤的女生。有一回宿舍楼洗漱间的下水道堵了,污水溢到走廊里来。男生女生们都奓着胳膊叽里呱啦地叫,只有尹金凤挽起袖子脱了鞋,光脚走进洗漱间,掀开下水道蓖子伸手就掏,掏出一大堆烂头发、牙膏皮什么的。脏水泡着她白净的脚丫,原来尹金凤长得很出众。很快我就打听到她是从边远山区考来的,正应了“深山出俊鸟”那句俗语。

我开始追逐她,一边得意着我的眼力。她很少参加校内娱乐活动,整天泡在图书馆看书。我于是也追她到图书馆,我们终于友好地认识了。我惊奇她的普通话讲得那么好,只有细听才会发现个别咬字的发音带着山里味儿,比如她老是把“二”念作“恶”。但这更使她显得娇憨似乎在无意识地对人撒娇。她坦率地向我讲述了小时候贫穷的日子,说那时吃不饱饭,她们兄弟姐妹五个人,每天中午放学后都比赛着往家跑。谁先到家谁能抢上锅里的稠米汤,谁后到家谁就捞不着米了,盛到碗里的只是汤。学校离家有三里地,每次他们都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的讲述更激起了我“骑士”一般的热望,我多么乐意尽我的所能使她永远不回首那抢着喝稠米汤的日子。我频繁地送她东西,有一回甚至把母亲家传的一枚翡翠项坠偷出来取悦于她。我记得那次她抱住我大哭起来,当时我也很激动,我为她擦着眼泪试图去亲她的脸,但她很警觉地推开了我。她对我防范很严,这种防范更把我折磨得六神无主,这段时间一个名叫表妹的人又掺和了进来。

这表妹其实是我同宿舍的表妹。表妹的父亲是个做化妆品发了财的企业家,他们那个化妆品系列里有一项还得过布鲁塞尔尤里卡发明奖。不过用表妹的话来说,中国的化妆品就像中国的酒一样,都在某个地方得过奖。她经常提着一大袋子男用面霜、粉刺灵什么的到学校来送给一些人,惟独不给我。这举动常常把我弄得很忐忑。有一次我问她为什么不送我,她说因为我爱你,怎么能把白拿的东西送给心爱的人呢?我会送你东西的。

表妹开始送我东西,我也开始接受表妹的东西,其实我接受表妹的东西是为了拿过来转赠尹金凤。手表、打火机、运动鞋、真皮钱夹、名牌衬衫……我无一遗漏地都送到了尹金凤手上。我让她寄回山里老家,说这是我给她兄弟姐妹买的。表妹接下来就开始约我吃饭,去“肯德基”,去“王府”,去“香格里拉”。有一次在饭桌上,她竟然把一粒樱桃叼在嘴上让我用嘴去接,这动作有点刺激,却把我弄得非常别扭,一时间仿佛她嘴里叼的不是樱桃而是搌布——就算是樱桃,我怎么能咽下一个陌生女人嘴里的东西呢,这大不可思议了。我装着没反应,表妹倒也没生气,嚼着樱桃说我没见过世面。我心想这动作也配叫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