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往事·春树

序曲

1

一点点地写,不怕写得慢,很多东西,的确是来自我一点一滴的回忆,可以说,我是一个随时活在过去的人,我的记忆力总是那么地好。虽然这些记忆并不影响到我现在的生活。甚至对于不了解我的人来说,他们甚至不觉得我有什么往事。是啊,我这个人有些神秘,神秘就神秘在我平时看来一点也不神秘,我常常是由一个大大咧咧的形象进入朋友的印象的。这印象由最初到后来一直保持着。

我是一个没有秘密的人,是的,我是一个没有秘密的人。我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如果有人来问我的隐私,我会很高兴地和他说,我会坦白得令人吃惊。当然,也会有一些问题令我十分不舒服。我甚至会恼怒,那大多数也是因为提问者的阴暗内心和不怀好意太过明显。通常,一个热情的人会赢得我很多好感,但前提是这个人不要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大吼大叫,如果是这样,我肯定会晕了头,不知道会干出什么清醒时让我害怕的事。

后来当我“进入”了“这个社会”,我更体会出热情的重要,这爱热情这种品质。那是一种坦率的、洋溢着快活的和天生乐观的品质。

人有计划性很重要,可惜,这是我经历过很多次颓废才明白的。我太懒散,有时候一天只出一次门,还是去买报纸。虽然我是一个爱出门的人,可我总觉得太累。

我的一切在我看来都是矛盾的。我的体质很弱,源于我的胃不太好,我还常常晕车。这不太适合旅行,但我爱旅行。我可怜的胃,我也爱你。

现在还记得当年离开老家时,我的心理感受。那时我大概八九岁。我坐在汽车上,汽车开起来,我从窗口看到黄灿灿的一处油菜花——那是村头菜地里的油菜花。我突然有些“离愁别绪”,我的泪在眼里打转,但又意识到这种情感的虚伪——我总是这样,在最动情入最快地脱离出去。仿佛变成别人在观察着自己。于是,我没有让眼泪流下来,我装作一副冷漠的样子。当时我可能就意识到冷漠很现代、很酷。但我心里还荡漾着愁情。

我的感受没有人会知道,除了我自己。那种最细微的、随时在变化的、最内在最真实的感受,最终还是我一个人明了。

这都是片断,有的时候,我的记忆就是由片断组成的。

有的时候,还能想起这样的片断。四月天,杨柳树,妹妹的脸,陌生的手,我活在臆想里。在我看来,一本书写得是什么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情绪和节奏,或者说,是气氛。我活着每天干什么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过程中的细节。对,我这样的人在意的就是感觉。

想从头来回忆,是因为现在不知道已经遗失在哪儿了。

那就让我来从头回忆吧,从头回忆。

人生就是一场大梦,感谢这个大梦给过我美好的童年。我现在之所以还活着,就是因为我有过美好的童年。

语言又是什么,语言就是废话。所有的作家都在重复各种各样的故事,写下各种各样的废话,重复也无所谓,只要这里面有着个人的感觉。

2

我在写东西的时候,习惯用钢笔,蓝黑墨水,这都是初中给我留下的习惯。因为这像是初中生的写作。我在很多一段时间里,小说都是写在400字的信纸或白纸上。那些信纸都是从邮局或小文具店里买来的,白纸是我爸单位发的。我有一篮子写在这些纸上的作品,从初中时,我就不停地写啊写。我最早的写作启蒙就是几本从学校门口买到的作文集。那时我爸给我订《少年文艺》和《儿童文学》,直到我初三功课紧了。我写的最多的时候就是我上初二、初三的时候。真正让我动了写作之心就是初一时我喜欢上了一个外班的同学。我在当时写的小说里给他起名叫“风”。他还有个同胞胎弟弟和我一个班,我叫他“雨”。雨和我很熟,那时我经常帮雨的学习也知道雨隐隐喜欢我。在初一的寒假里雨常常约我去他家玩。他妈很喜欢我。当时并没有见过他们的父亲。总之,风、雨、他们的妈妈,构成了他们的家庭,我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我几乎隔一天就去一次他们家,他们经常带我去他们妈妈的单位玩。那时他们在学校都算是“坏孩子”吧,他们应该就是我最初的“崇拜对象”,我以后走得就是和他们一样的路。可惜当时我并没有领悟到这一点。我和他们在小学就是一个学校。那所在我初三记忆里变得面目狰狞的学校,是当地一所比较“著名”的学校。那所学校叫玫瑰学校。玫瑰学校有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我当时就想如果它还有大学部,那就太完美了。我爱这所学校,在我初三以前。

玫瑰学校像所大花园,小学部当时都是四合院建筑,有着曲折的回廊,现在也不知道拆了没有。玫瑰学校什么都有,大大的操场、饭堂、蓝球场,阶梯教室、礼堂,甚至还有果园。比我后来上的那个职高不知道大多少倍,谦逊点说,也有十个X高中大。我和风、雨兄弟就生活在这个学校里。

我常常去他们家,很大一部分动力就是因为我想看见风。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在家里得不到的温暖都会在那里得到。他们的妈妈会给我们做饭吃,甚至还带我们在外面吃过饭。还记得在外面吃饭时,风开玩笑地说:“晴树,我妈特喜欢你,可能想让你以后当她的儿媳妇。”我不好意思地低头笑了。然后雨问我:“你有英文名吗?”我说:“有,叫Linda。” 那时候,同学之间不仅流行起英文名,甚至连日文名每个人都有几个。那时我们受日本漫画影响非常大。

3

我最后一次去他们妈单位时,仿佛是个标志,标志着我和他们无忧无虑的友情已经到了尾声。那也已经是寒假的末尾了。风穿着蓝色的毛衣,我说:你穿这么少,不冷吗?风好像有点不耐烦,他在我的注视下稍显局促,他说我不冷,我冬天连毛裤也不穿,只穿秋裤。我现在就穿着秋裤。风还问我害怕什么动物,我说可能是蛇吧。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造出这种一无是处的动物。如果是现在,我可能会替它想出一个存在的理由——可以做包啊。蛇皮可以做鞋和包,隔几年就流行上一回。鳄鱼皮也有同等功效。这是我能想到的蛇和鳄鱼存在的唯一理由。

风一边躲闪着我的注视,一边说:我害怕蜘蛛。除了蜘蛛,我什么也不怕。他还讲了一个有一次他遇到蜘蛛后他怎么害怕的故事。这在我听来有点小题大作了,我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看上去特强大的风会害怕这种小东西。在我看来,只有心灵脆弱的人才会害怕这种小东西。对,就是心灵脆弱。不要让我解释,我觉得这个词很合适。过了一会,风说:你下次再也来不了这儿了。我一愣,心像是碎掉了一样,我说:为什么?他说我妈要换单位了,我们以后再也不能来这里了。

这以后我还去过几次他们家。那段时间我大约是隔一天去一次。我为自己能在寒假找到一件经常能贯彻去做的事情感到欣慰和幸福。我还记得自己在去他们家的路上,骑着自行车的惬意的心情。我们离得不远,都住在育校附近。到他家楼下开始爬楼梯时,我会散开我的长发。在初二以前,我一直留着长发。

他们的生日就在寒假,差一天,风只比雨大几个小时。这几个小时就是界线,他们因此是两个星座的人。性格也不一样。我送给他们一件玩具,希望他们看到玩具就能想到我。之所以没有给他们分别买礼物,是因为我没有那么多钱。

很早我便有了送人礼物的概念,那时候班上的好朋友之间互相过生日都会送礼。基本上在二十元之内。那时我最好的朋友是维多利亚(她的名字里有一个字是“颖”,当时起这个名字的人不多,所以听起来很新颖。名字是什么并不重要,现在她的脸已经在我面前模糊,因此叫她什么都不重要,她就是那个人,她就是维多利亚或其他名字,她还是她),我的生命中总有许多女朋友和许多男性朋友,以及他们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儿。我是一个承载体,我的所观所想都在我的大脑中储存。

想起送风、雨礼物就想起维多利亚和我喜欢过的一个男孩刘雅东,他不爱好文学,因此我可以叫他的原名(小学同学的名字起得都那么绝妙、那么雅致,这让我不想再给他起别的名字,我想任何名字都没有他们原来的名字美)。

维多利亚之所以叫维多利亚,而不是别的,是因为这个名字像她。她身上有一种“典雅”的感觉。有时候我觉得叫她“雅典娜”也挺形象的。她是天秤座,她就是爱与美的化身。我至今记得她在小学同学录上祝我“永远纯洁、永远可爱”。

我有时候会写着后面忘了前面,前几天刘老师曾对我指出过这个问题。他说我老写着写着就把前面的人物给写丢了。在一个长篇里面写丢了人物的确有些不可原谅,有点太缺乏结构能力,令我汗颜的是这种事我经常干得出来。可如果在这里我还是写了后面忘前面,是因为我已经不在乎结构了,我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这样也许会记起更多的细节。

我对维多利亚印象这么深刻、完美,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崇拜她。我从农村来到育校上学时,维多利亚是接纳我的第一个朋友。第一次中午去她家找她上学时,我虽然想上厕所,但我愣是憋着在学校上了也没跟她说。我觉得“北京人”可能都不上厕所,不,也不是,反正我就是觉得提出我要上厕所这个想法太不体面,太……在我当时看来,维多利亚的家简直就是我当时能想出来的极致。那么舒适、完美。那是一套二室一厅,屋里满当当的,堆着在我当时看来贵重的家具家电。冰箱边上有一堆新鲜的香蕉,镜子前有许多护肤品和化妆品。维多利亚父母兼卧室的风格十分美式,颜色很柔和,一切都像一个家底殷实的小康家庭。而维多利亚单独拥有一个房间,她的墙上贴着刘德华、张曼玉之类的明星海报。精致的小床和写字台,这一切都洋溢着典型的九十年代初的气息。

而在风、雨他们家的化妆台上,我所能看到的只是一支口红。他们的家里空荡荡的。

我从小学三年级认识维多利亚后,就一直和她保持着友谊。一直到我后来上了职高,她和我另外几个好朋友考入育校高中部,我们还会在过年时互寄贺卡。直到更后来,也就是离“现在”更接近,维多利亚考上了南京大学,我们便失去了联系。

有一段时间,我连接三个晚上梦到了她。我让这几个梦搞得精神衰弱,在最后一个梦里,我对她说:你知道吗?我梦到你了,我特别想你!幸好今天不是做梦,要不然我这些话怎么跟你说,我们都已经失去联系了!我想你……醒来后,我知道又是在做梦。我的泪刷地就流了下来。维多利亚,我想你!

真的,和维多利亚失去联系就像我丧失掉了和她一起经历的一大段岁月。我总是在午夜梦回时想起那些曾和我有过长时间或短暂交往的朋友,有的人名字我都忘了。他们都是过客,是我不同阶段的见证,而和维多利亚的分离使我想到我生命中的一个点断开了,那个点消失了,在我找到它之前,它会一直孤立在那里。

4

昨天晚上我没有梦见维多利亚,梦到了另一个人,谢思霓。所有曾出现在我小说里的人物,他们的名字都是固定的。这样他们和他们自己之间就会有联系。当你某一天看到我的一篇小说,认识了他们中的某一个人,然后你可能记住了,也可能你忘了,接着去做你的事。而后来的某一天,你又看到了这个名字,你也许就会想起你曾经认识他的名字。这个人在小说中是和你认识的。

昨天晚上我就梦到了她。我们还在一个学校,是同学。我在梦里追问她一个问题。

我们以后还能像好朋友一样吗?在我们毕业以后。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兴趣和爱好不一样,我们的性格也不一样。但如果毕业以后我们就不再来往,这是让人多么伤心的一件事。

我忘了她怎么回答的。

醒来很久以后我才反应过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做关于学校的梦了。

这是一个好迹象。

有一段时间我被这种梦折磨得死去活来,这种总是梦见学校的梦永远都在提醒着我的过去,它让我焦灼。我永远都在梦见考试,永远都有梦见留级或是被开除。稍微好一点就是心想能不能坚持下来然后考大学?

这样我的生活就被分成两半。梦里的和现实的。我在很长一段时间总想上学。就是因为受不了总做这种梦。

当我把稿纸在桌子上一摊时,一切就都变了。我还是喜欢用笔写作,可不知道是太懒还是坐在电脑前能一边上网一边写,更多的时候我是坐在电脑前敲出字来。算起来,我一天时间有一半都是坐在电脑前。

我好像已经不适应在家里的老写字台上,一边听着收音机里的摇滚歌曲一边写东西了。写东西总需要气氛,可这些气氛离我有点太远了。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适合什么样的气氛,喜欢什么样的,可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陌生了。陌生到我一沉浸其中就坐立不安的地步。

那墙上贴的画都是我一张张精心挑选的,还有乐队的海报。它们曾激励过我的梦想。当我感慨怀才不遇时,我就常常盯着它们看。

人总是要有点理想。那时我就特喜欢“愤怒反抗体制”的主唱Zack De La Rocha,我还亲过他的嘴唇,想以后就要找这样的男人。

而我永恒的女神Courtney Love永远张着红唇,坦露着她美好的胸脯向我微笑着。

当另一个夜晚我再次梦到了学校,并清醒地意识到我和很多人都失去了联系时,我在痛苦中久久不能自拔。那些见证我过去的人,你们都在哪儿呢?现在过得好不好?

这些疑问绞着我的心,让我感觉我像活在一座孤岛上。不要提三四年前的朋友,就连我当初在写《北京娃娃》时的很多朋友,现在都不知道哪儿去了。

北京真是太大了,你们都分散在哪儿啊?

或者说你们正在祖国大地的哪个旮旯里上大学呢?!

在我家换过二次电话号、我自己又换过一次手机号并搬到外面住了以后,我就不再指望那些人能突然出现在眼前或电话机的另一头了。

有时候想想我为什么是一个念旧的人。

说真的我可能真的是一个不时髦了的、怀旧的人。

我总是能记清和每一个人交往、接触的过程,某些人太迅速地划过我的生命,一旦他出现,稍加引导我也能立刻想起他来。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很孤独,而且越来越孤独。

曾经听过的音乐就像是曾经的情人,回头再听总有一丝感慨。

我是不是老了?

是不是只有老人才怀念过去?

不。

我从小就这样。

我说过,我是个活在过去的人。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五六岁吧,我走在一堆高高的土堆上面,下面的大人说我像是“小大人”。我想当时她看到的我的面目表情就应该是“惆怅”。

在我很小的时候在某个地方和朋友们玩过粘土,过一段时间我经过那里已经再找不到粘土,我就很失落,很难受。

这种性格发展到后来,我就觉得我是一个找抽的人。

这是天生的,并且无能为力。

亲爱的,打我一顿,让我记起现在。

或者给我一包烟,让我忘了我从哪儿来。

我觉得我写的这些完全就是“墓志铭”,可是当我躺在床上,别叫醒我,让我去做梦。

一做就做梦到学校的恶梦。

睁开眼又是另一场恶梦。

我就活在这种双面恶梦中、喘息着,不到死的那一天,欢乐和痛苦总是如影随形。

哦,我厌恶我自己。

甚至在说这话时,我也很厌恶这种语调。

我想到了一个很好的词:冻结。

5

我再次回到了17岁的时候——睡不着,半夜爬起来写小说。这是我此时唯一能做的消遣,也是唯一能干的事。

就像17岁的时候,我打开收音机,坐在桌子旁开始听广播。就连广播都没变,还是伍洲彤的《零点乐话》。

今天是十一月十三号,距10月1日开始的迷笛音乐节才过了一个月零12天。可这一个月过得真漫长。

我以为我有了自由,也有了抛头露面的机会。但我并没有料想的那么开心。我总觉得心空了。

所以我也说自己有病。求自由得自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6

VIVIAN告诉我说,她们找到了一家好网吧。在朝阳门麦乐迪对面,那家网吧设计得像太空仓一样。

7

最近我经常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已经不正常了。我可能再也回不到过去。

我想我有必要看一下心理医生,可心理医生也应该不会了解我。

我有些害怕。因为这是我一个人面对,无论如何,只能由我一个人面对。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把我变疯或与变疯做斗争的过程纪录下来。我想整理一下我的心路历程。现在是2004年1月11日,星期日。

最近我爱上了听革命歌曲。

我对自己说,坚持住,不能死,更不能疯,想想萨特,想想毛泽东,他们不都没有疯吗?!不都活下来了吗?

A说了一句话:想当年我也还去过你家呢!

他还说,我们巨蟹座犯的所有错误,都是因为太善良。

我突然大脑就像一片空白一样,又像是电闪雷鸣,我想起了以前。

上篇

1

玫瑰学校像所大花园。玫瑰学校有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我就是在这所学校里从小学三年级上到初中毕业。玫瑰学校是一所有着革命历史的学校,毛泽东的女儿李纳曾就读于玫瑰学校。当年,玫瑰学校的很多学生都中央领导人的孩子,就是直到现在,玫瑰学校里也有将近一半的学生是军队大院里的孩子。不了解这些,是无法体会到曾就读于玫瑰学校的学生的莫名优越感的。

那是我刚到北京居住的第一年。安顿下来后,父亲着手为我找一所小学。在农村,我读到小学二年级,农村上学晚,一般小孩7、8岁才上一年级,而我6岁就上学了,父亲是怕我如果有一天来北京上学跟不上进度需要留级,于是让我早上了一年学。

有一天父亲给了我几张卷子,是附近一所小学的考试卷,我不知道其中事关重大,就随便瞎填了一些,父亲也没问我空着的是不是不会做就交到学校,理所当然他们没有收我。其实那些试题我都会做的,鬼使神差我没有当一回事,于是父亲又带我到附近另外一所小学去考试,就是那所玫瑰学校。我和一些补考的小学生一起做期末考试卷子,他们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们。数学题很简单,都是我在乡下时学过的,而语文就不一样了,我们的课本不同,试卷上的题有些我根本没学过,于是我只好空着。

父亲骑自行车载我回家,我用手围绕着他的腰。记忆里,这是我和父亲少有的亲密景像。那天仿佛就是昨天,父亲骑自行车载着小小的我,我一路睁大眼睛看着还不熟悉的街道,一切都新鲜而亲切。那天是夏天,我穿着蓝色的连衣裙和白色的长筒袜,阳光是那么灿烂,我不由得用一只手遮在眼前。父亲问我考得如何,我说,应该还不错吧。

后来得知我数学考试得了99分,而语文只得了七十多分。玫瑰学校收下了我。数学老师对我说,没想到你数学还不错,基础学得挺扎实的。小学三年级的数学老师是一位大概五、六十岁的老太婆,头发花白,戴眼镜,快退休了。她的气质很文雅,身材消瘦,经常穿浅色衣服。她的经典形象是手里抱一摞卷子或书,步履蹒跚地走在校园里。

她的办公室是老式建筑,可能是苏联那会儿建的。三四层的小洋楼,大大的玻璃窗,有干净、明亮的楼道。楼下便是校园的走道,平整的水泥地,两旁是松柏成行。

小学部当时都是四合院建筑,有着曲折的回廊,现在也不知道拆了没有。玫瑰学校什么都有,大大的操场、饭堂、蓝球场,阶梯教室、礼堂,甚至还有果园。比我后来上的那个职高不知道大多少倍,谦逊点说,也有十个X高中大。

那一年,林志颖和小虎队风靡整个大陆,我们大概是北京第一拨低龄追星族了,北京晚报上登了一个新闻说小虎队的专辑《青苹果乐园》摆上柜台不多时就被小孩们抢购一空了,还有许多家长替孩子们来买。在流行文化还几乎是空白的当时,这事显得挺不可思议的,大有玩物丧志之感。玫瑰学校小学部甚至用了小虎队的《爱》当做广播操音乐。不知道是哪个浪漫的体育老师想出这个主意,现在想起来我依然感谢他/她。玫瑰小学的学生做完国家规定的广播操后,小虎队的《爱》就响了起来,大家一边做操一边跟着哼哼:

把你的心 我的心串一串

串一株幸运草 串一个同心圆

让所有期待未来的呼唤

趁青春做个伴

别让年轻越长大越孤单

把我的幸运草种在你的梦田

让地球随我们的同心圆

永远的不停转

向天空大声的呼唤说声我爱你

向那流浪的白云说声我想你

让那天空听得见 让那白云看得见

谁也擦不掉我们许下的诺言

想带你一起看大海说声我爱你

给你最亮的星星说声我想你

听听大海的誓言 看看执著的蓝天

让我们自由自在的恋爱

直到现在,我一听到这首歌的前奏就能一字不差地跟着唱下来,同样能一字不差唱下来的,还有林志颖的许多歌,比如那首《十七岁的雨季》。那是九十年代初,到处都洋溢着那个年代所特有的激情与按捺不住的梦想,连我们这些小学生也能感受到。仿佛天天都是天晴,天天都是天蓝,我们无忧无虑,在玫瑰小学里度过美好的童年时光。

我们小学三年级五班的班主任潘老师是一名年轻女子,她大概二十一二岁,身材健美,皮肤黑得很美,一头短发,戴着金色的耳钉。那耳钉一边是星星,一边是月亮。她应该是当年最时髦的女子代表。她活泼,对我们也很好,我印象最深的是她常常一边大力地挥动手臂擦黑板,一边对我们说:“不许乱动噢,虽然老师背对着你们,可是如果你们乱动老师也能知道是谁。”当时我们不信,她就笑着举例:“小红,你刚才是不是跟同桌说话来着?”后来我们才知道是黑板的反光让她能够看到我们。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一直到后来高中退学前,我一直都是班里的宣传委员。刚到北京时,我普通话说得不好,怕同学笑话,就很少开口,班主任可能是觉得我学习不错,作文写得好,于是安排我当宣传委员。可我知道潘老师其实喜欢活泼伶俐的孩子,我嘴笨,常常讨不到她欢喜,只能以特别听话来让她高兴。在我来到玫瑰学校半年后,发生了一件事,也许当时的同学都忘了,而我一直记忆深刻。

那是冬天,有几天下雪了,同学们都爱在课间跑到外面玩雪,潘老师平时留得作业很多,基本上都是抄生字、词,那天下午的最后一节自习课,潘老师到外面办事,留完家庭作业就走了。老师走了以后,大家都争先恐后地跑到外面玩,只有我还固执地坐在座位上写作业。同学来叫我,我就说万一老师回来批评我们该怎么办啊?大家说我傻,说潘老师不会说的,可我还是规规矩矩地坐在教室里。其实我特别想和同学一起到外面玩,但我不敢。而我潜意识里还以为潘老师回来后会表扬我听话。

潘老师回来后,果然没有批评他们,反而问他们玩得好不好,见我坐在教室里,潘老师说我太木,不团结同学。听了这话,我心都凉了。真的,我没想到是这样的,我确实太不机灵太傻了。其实很简单,就是我太不会投其所好,老师喜欢的不是像我这样的学生。

我说过那几天下雪,是个很冷的冬季。我穿的旅游鞋鞋底开胶了,我妈给我缝了好几次,可还是常常掉下来。有天放学后,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发现鞋底又开胶了,我就这么拖着走在路上,不时摔倒,又冷又饿,心里无限委屈。回到家后,父母正在厨房包饺子,我说我鞋开胶了,父亲冷冷地说,知道了。我还站在地上不走,他突然急躁起来:快走,别在这儿碍手碍脚的,你不想吃饭啦?!我泪哗一下就下来了。

潘老师只教了我们半年就调走了,班里同学都很想念潘老师,后来我们有了新班主任常老师,她一直带到我们小学毕业。常老师胖胖的,就住在玫瑰学校西门旁边。可能那时常老师正处于更年期,脾气非常不稳定,经常骂我们,只要上课时下面有同学说话或做小动作,常老师就会扔下手中的粉笔,不再讲课,而用一整节课时间来骂我们,尤其让人受不了的是,每次还会叫班干部们站起来陪着挨训。同学们都必须手背在椅子后面,一动不许动。现在想起来,简直是酷刑。她每次留的作业都狂多,我每次都要做到半夜,困得要死,还要抄那么多遍生词,现在一想起小学,就记得当时坐在桌子前做作业的情景了。真不知道小学哪用得着留那么多作业,同学都叫苦不迭,一些聪明的同学从中午老师留完作业就做,课间也不歇着,时间太紧迫了,这帮爱学习的也经常以晚上八点前做完作业为荣。而另外一些爱玩的就常常挨骂,还经常被请家长。班里有个男生叫杜森,他爸爸是博士后,常老师就经常借此讽刺他,说博士后的儿子还经常不写作业呀!怎么生的你啊……诸如此类。有一次老师还叫他站到桌子上挨骂,现在想想他真可怜,他爸爸是博士后招谁惹谁啦,被常老师当作骂他的理由。还有个女生叫黄冬香,这孩子上小学时经常鬼点子乱冒,为了逃避常老师每星期一次的摘抄(就是抄好句子和好文章)作业真是伤透了脑筋。她有几次把老师红色的评语拿透明胶条粘掉冒充新写的,可惜总是被常老师发现,于是每周一晚上老师批完作业就是她挨骂的日子。我们也没心没肺,常常让常老师骂她的用语给逗得前仰后合。其实都不容易啊,每个礼拜除了抄好句子还有写周记,我们也快被常老师逼疯了,只是我们没有黄冬香那种奇思妙想,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儿。

2

说起叛逆和大胆,谁也没有小时候的同学有能耐。比起高中、大学退学的有志之士,他们从小学就开始想退学。也许当时大家还没有退学这个概念,但他们把他们的厌学表现得淋漓尽致。和老师做斗争,不写作业,打架,抽烟,小学时候的先锋就是这么干的。

我们班的牛人,有一个叫程晶晶,他比我们班上的同学都大几岁,发育也早,已经有了喉节和胡子,身高一米八左右。他是男生,却起了个像女生的名字。我一直搞不清楚他到底是我小学的同学还是我初中的同学,想了半天,才想起来,他是我小学和初中的同学。因为玫瑰学校分小学部、初中部和高中部,大部分的小学同学都直升本校的初中。他那时候就打架、骂人“无恶不作”,在来到我们班之前曾经留过级。好像还进过工读学校。那时候老师经常威胁坏学生的话就是“再闹,再闹送你们去工读学校。”学校里还真有一两个学生被送进工读学校的。

班上还有个学生叫雨,他和他哥风都是老师说的坏学生。我倒是觉得他挺可爱的,他哥比他要深沉,他就显得很可爱。我和他走得挺近,老师还警告过我几次。班里同学说雨喜欢我,我也不置可否。我能感觉出来,他对我有好感,我也喜欢他,不过是那种很淡的喜欢。那时候我们喜欢的都是班里的同学,基本上没有喜欢外班的,因为我们的接触面太窄,直到上了初中后,才有班上同学喜欢外校的学生。后来我有一段时间喜欢上了风,这是后来上初中的事了。

这挺可怕的,在我的感觉中,工读学校就是未成年人的监狱。于是我们只有乖。我们也不敢不乖,那时候社会环境还没现在自由,没听说谁上了高中、大学能退学,我们看重的是学历。

小时候大家都单纯,爱憎分明,谁学习好、谁善玩、谁家有钱就喜欢和谁在一起。当时我们班有个男生转学时,男生、女生纷纷主动送他礼物,因为他家特别有钱。当时同学都传说他家有好几间大房子。我还送了他几块香水橡皮,维多利亚常常借此来笑我。

我的普通话已经说得不错了,那时我最好的朋友是维多利亚。维多利亚是文艺委员,她也常常为作业发愁,虽然她每天都基本上能在八点前写完。

小学时的夏天,为让学生睡午觉,学校在大门在中午2点才开。11:45放学,下午2:30上课。可每天中午一点左右,校门口就挤满了密密麻麻地等待开校门的小学生。真不知道当初怎么有那么大的精神,站在校门口锲而不舍地等待,或到校门口小摊买几毛钱零食(几毛钱那算多了)。那时我们最爱吃的是“玫瑰丝儿”,一毛钱一小袋,里面是丝状的甜食。“魔鬼糖”也流行过一阵子,大家课间买来糖吃,舌头一伸出来都是青的、紫的。后来报纸上登“魔鬼糖”含色素太多,不利于身体健康,老师禁止我们再买,风靡校园的“魔鬼糖”才销声匿迹。还有三分钱一块的“酸三色”、五分钱一块的“话梅糖”,都是我们比较常吃的零食。

后来班里又流行起一个新爱好,那就是养蚕。基本上都是女生在养。从门口的小摊上(又是门口的小摊!看来那里真是引导我们的潮流)上买来,然后每天放学后就掂记着去摘桑叶喂蚕。刚开始养时很多蚕中途就死了,很少有挺到结蛹的时候。有些蚕是吃了带水的桑叶拉肚子拉死了。还有些人找不到新鲜的桑叶把蚕活活饿死了。我和维多利亚也都养了蚕,有天晚上,下着大雨,我接到了维多利亚的电话,她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焦急,她说她家没桑叶了,要出门给蚕找桑叶,问我能不能陪她一起去?

我说“好”,就约了她一会在路口见面,一起找桑叶。

我平时都去离我家不远的一军队大院找桑叶。那里有几株很茂密的桑树,一到秋天,我还经常去那里吃桑葚。那里有十几幢小洋楼,可能都是几十年前建的老房子,苏式建筑,住在那个院里的都是级别很高的军队干部。我认识这里住着的一个孩子,比我小一岁,她爸是军官,她们一家人住着一幢楼,还有小保姆。那时,我常感慨:“看人家家,每天还喝酸奶呢!”

我和维多利亚连夜打着伞跑进大院,一人摘了一塑料袋的桑叶才走。听说她家的蚕就是因为这“救命粮”才活到了秋天。等到了冬天,蚕下了一张纸的蚕卵,后来那些卵都让我给扔了。在扔之前,也许是让我家暖气太热给烤的,那些卵都干了,没法再变出小蚕。

我们养了一段时间后也玩腻了,大家都又接着迷上了别的东西,没人再养蚕了。

3

我每个周末都跟着我妈去我爸单位,那个军营在府右街,我记得我们常常坐335公共汽车,我每次下车后都忍不住吐,没办法,从小我就有晕车的毛病。

我爸我妈睡在我爸的宿舍,我睡在别的解放军叔叔的宿舍,那时候《365夜》特别流行,我每天晚上躺到被窝里,都看到半夜才睡,厚厚的三大本,我半年多就看完了。

我们这几届的小学生正赶上了上特色班,就是培养课外业余爱好的活动,一个礼拜有几天放学后就见学生们急忙赶去上特色班,我没什么音乐或数学方面的天才,就报了一个航模班,就是用粉笔搭出船的样子。后来航模班学完了,教我们航模班的老师又教我们拿电烙铁焊半导体。

上同一个特色班的同学还有得奖的,我也参加比赛了但没得奖,没办法,一到比赛,我就完全不行了。而且坐在比赛完回学校的车上,我还差点吐了。后来我参加过一次区运动会比赛,我只差一厘米就能进跳远的决赛,所以我说我没比赛的天分。

小学五年级我爱上攒糖纸,经常走着走着看到漂亮的糖纸就蹲下来捡,然后擦去泥,放进口袋。为这,维多利亚没少说我,她说这多脏啊,别捡了。可每次在地上看到漂亮的糖纸,我还是忍不住蹲下去捡起来。我攒了许多糖纸,把它们认真地洗干净整整齐齐再细心地放到一个大的相册里。每次写作文遇到《我最喜欢的……》或《我的爱好》等题目我都会写我的爱好是——攒糖纸。班主任屡屡夸我,我想我就是从那时候起开始喜欢写作文的。

那时候大家也都没什么理想和追求,小学嘛!连恋爱基本都没开化,就知道喜欢同班同学,大家平时也基本不在意穿的衣服,反正有的穿就行了,那时好像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流行歌,买磁带属于极少数行为,我还是上了初二后,才开始给自己买喜欢的磁带听歌。那时我的偶像是杨采妮。班里的贾佳自告奋勇替我去买,结果他买了好几次,我也给了他好几个十块钱,才把杨采妮的磁带给我买到。那些多出的钱肯定让他给花了。

贾佳这个家伙很狡猾,我常常和他吵架。倒霉的是,我们在小学的几年时间里都是一组,而且我的位子就是在他后面。所以我们常常因为对方的椅子碰了对方的桌子而吵架。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因为各种小事儿,比如说他放了一个屁却说是我放的。他特贫,学习也不好,就长了一张巧嘴。有时候我们特别好,有时候我们特别不好,在特别不好的时候,我就在想我们特别好的时候都是假的。他长得特别好看,皮肤像大姑娘般娇嫩,白里透红,一双眼睛又黑又大,眼睫毛又长又卷。在我们短暂和好的时候,他给我看过他的学生证,上面他笑得特别动人。他说那时候他在拍照片前跟老师吵架刚哭过,刚抹完眼泪就拍了这张照片。

我们班漂亮的女生很多,男生也都长得很帅,其中有不少都是高干子女,我在里面虽然不是丑小鸭,也只能说是一个各方面都比较普通的班干部,只有学习还稍微说得过去。论家境、论相貌、论才华,我都自愧不如。班里的“三枝花”分别是许岩、苏菲和容儿。尤其是到了六年级时,她们简直是越长越好看。快毕业时的照片上,她们三个人并肩坐在一起,笑颜如花,整个光环都在她们那里。而维多利亚则常穿颜色亮丽的连衣裙,她有许多好看的裙子,当她穿着那件鲜黄色的连衣裙时,与公主无异。维多利亚给我看过一张照片,她趴在夏日的阳光下,戴着墨镜,冲着镜头微笑。特别纯情。

当时谈恋爱的并不多,班里暗恋成风,经常有谁谁看上谁了,或谁谁失恋了,跟玩儿似的。我是从小学三年级一直到毕业,一共喜欢过三个男生,都是同班同学。这三位各有千秋,一个是体育健将,为了他,我还参加了学校体育队,每周二、四放学去操场锻炼,就为了能多看看他。班上还有一个女生也暗恋他,也参加了校体育队。那个男生叫江小湖,他个头一般,两眼之间距离稍宽。

他可能早就知道我喜欢他,不过他没有喜欢过我,起码在小学时。有不少人也喜欢江小湖,包括“三枝花”中的一位,她不仅漂亮,而且活泼,和男生打成一片,我实在比不了。

另一个男生叫王志彬,听这名字就文质彬彬,人也长得文质彬彬,身若垂柳,弱不禁风,戴眼镜,总是故作玄虚。毕业时他送给我一张照片,包在一张白纸上,上面写了一个字“树”,我的昵称,把我看了直激动,打开一看,是王志彬坐在一辆卡车里,脸很白,根本看不清别的。

最后一个男生我喜欢了一段时间就不喜欢了,因为维多利亚告诉我她也喜欢上了他。这个男生叫崔雅东,班里的生活委员,爱玩爱闹型,眼睛很大,特有活力。

小学里,我常常琢磨的问题就是:我到底喜欢哪一个好呢?他们三个到底哪个最优秀?

甚至有时候在梦里同时梦见三个人。答案是,我越来越喜欢江小湖,而慢慢淡漠了王志彬和崔雅东。因为有一次我问王志彬的生日,他含糊其辞,而崔雅东也喜欢上了维多利亚。对江小湖的迷恋一直持续到我到初中,很巧的是,初中分班,江小湖还是和我一个班。而维多利亚则分到了初一10班。

4

上了初中,班里大部分还都是原来小学的同学,别的学生也基本上是从附近的五一、图强、永定路、玉泉路、翠微路等小学转过来的。我被分在初一9班。初中一年换一个班主任,

初一的班主任是毕老师。她大概三十多岁,带有农村口音,教历史。

我们已经离开了小学部的四合院似的教育,搬到了明亮的初中部教学楼。初中部教学楼和高中部教学楼遥遥相对,中间有一楼的走廊和二楼延伸的空中走廊。教学楼为白色,四层高。教学楼下面是高大的柳树,正对着篮球场。教学楼左边是阶梯教室,供开会和中午吃饭用。怕同学无聊,中午吃饭时,阶梯教室还放动画片。玫瑰学校的高中校服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校服,运动服是天蓝色,设计精良,后面印着玫瑰学校的英文名称。穿上玫瑰学校高中校服的大哥哥、大姐姐每一个似乎都是那么生动活泼、和蔼可亲。

和江小湖又分到了一个班,我觉得这是缘分,更喜欢他了。他对我也比小学时好一些,初一流行打乒乓球,他打得很好,我打得也不错,中午吃过饭后,我们常常到学校的乒乓球台一起打球。而我多了一个对手,不仅仅是爱情上,是更多的方面。班里来了一个叫李艳艳的女生,名字起得俗,脸长得很方,所幸眼睛挺好看,睫毛很长,毛茸茸的。她扎一个辫子,上面常常戴一朵大黄花或两只小樱桃。王姗姗和我曾经研究过她的发饰,最后得出结论是在附近的一个商场买的,挺贵。

王姗姗后来成为我初中前两年最好的朋友。为什么是前两年呢?因为在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让我们几乎形同陌路。

最早李艳艳和王姗姗特好,可后来她们逐渐疏远了。王姗姗对我说,她发现李艳艳心眼挺多的,就不想和她好了。班上当时我和阿杨、阿萌很好,她们是最好的朋友。阿杨、阿萌、我、维多利亚都是好朋友。除了维多利亚,我们三个人都分到了一个班。

挺难说明白初中里同学的关系。同性之间有点像同性恋,除了上学、放学、课间,连上厕所两个人也在一起。如果谁和别人亲密了些,对方还会吃醋。在同一个班上,还常常传纸条和写信。

现在想想,我能理解当时王姗珊面对我和阿杨、阿萌的友谊时的妒忌了。她对我说,人家两个人挺好的,你掺合什么呢?我们在一起多好!

这话我当时怎么听怎么别扭。而且感觉功利。我试图让她了解友情是不分你我的,是不分多少的,是博爱而没有距离、是天下大同一视同仁……可惜我没做到。我的口才也不够强。而且再怎么说,事实胜于雄辩,我更喜欢舍近求远,和阿杨、阿萌一起从学校大门绕路回家,也不想和王姗姗一起从北门回家,虽然那离我家是最近路线。后来我和阿杨、阿萌的友谊成了一块王姗姗的心病,这也是我们后来交恶的原因之一。

转眼到了维多利亚的生日,她的生日在十月。不巧的是江小湖的生日也在十月,中间只差了几天。我一个月只有二十块钱左右的零花钱,只够买一份生日礼物,这可怎么办啊?上小学时我从来没送过江小湖生日礼物,只用给维多利亚买,所以从来没出过问题。可当我们初中还分到一班时,我觉得我应该为我们这种缘分做点什么了。我犹豫再三,终于决定给江小湖而不是维多利亚买礼物。我觉得我实在是太重色轻友了,我一边在考虑给江小湖买什么礼物,一边希望维多利亚不要怪我,希望她能明白,我实在太想对江小湖表达一些什么了。

最终我送给他一本生日魔法书,里面有对他出生这一天的介绍和分析,在这本书的每一页,我写上:“江小湖,祝你生日快乐,天天快乐!”的字样,而署名是“你知道我是谁”。我偷偷地想他看到这本书时的想法,觉得既快乐又害怕,还有点神秘兮兮。在怎么包装这个礼物上我花了功夫,每一次包上闪亮的包装纸后我觉得不满意,但我没有钱再去买贵一点的包装纸了,我把家里的旧书和旧报纸、旧的纸盒子什么的找出来,到楼下找了个收破烂的大爷卖了,得到十块钱,这才重新把书包装好。

而江小湖的反应叫我失望。

我那天趁课间,偷偷地把这本书放到江小湖的书桌内。他坐在后排,除非转过头,否则别人看不到他,我坐在和他相邻的一排,只要稍微扭过头,便能注意到他。他看到书时叫了我一下,我有点不意思,又有点兴奋地对他说:“回家再拆开看!”但他显然没有遵守我们的约定,他肯定在上课的时候就拆开了,当我在课间看到我的礼物被他随便放在乱糟糟的课桌里,而我精心选择的包装纸被揉成一团时,我不禁产生了一种痛苦、愤怒又绝望的感觉。但这种感觉并不深,长时间以来,我已经习惯了那种被江小湖看不上眼的感觉了。他要是认真地收起来并且对我来点精神上的回报我也许还不适应了呢。这真是人的本性,我会被巨大的喜悦冲晕,而我所要求的,无非就是让我表达我对他的爱。

不知道维多利亚是不是怪我没送给她礼物,我们也一直没提起这件事。直到过了几个月,我才用开玩笑的口吻对她说:“不好意思,你的生日我也没送你礼物”。我没敢跟她说是为什么,怕她打我。

慢慢地,我们班同学分成一个一个小集团。属于我的集团,就是真神威(王科)、和小鸟(蔷薇)、银小橙(我)和王可爱(王姗姗)。后来又加了一个女生,算老四,艺名苏白羽(苏倩)。苏倩跟我关系很差,究其原因和王姗姗一样,她们都要独自拥有一个人。王姗姗是想拥有我,苏倩是想拥有王姗姗。偏偏都难以得逞,王姗姗仍然和我来往密切,我仍然和阿杨、阿萌是好朋友。

5

有一个夜晚,我和阿伟的姐姐一起站在楼层过道中间的阳台上,她对我说,我上高中时经常穿太阳裙。

当时我不知道什么是太阳裙,可能是那种很短,圆领子的连衣裙吧。应该是那种紧身的,颜色鲜艳的,要不然怎么会叫“太阳裙”呢。

那天晚上我像平常一样去五楼找阿伟聊天,通常情况下他都会放下书本,然后和我在五楼的阳台上站着聊会天,半个多小时后,我还意犹未尽,阿伟就要回到家继续学习了。他已经上初三了,不像我,还在上初一,他现在学习很紧张。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我不禁有些为我一年后上了初三而担忧,是不是到时候我就会和阿伟一样,为了学习,没有时间聊天?而这个晚上,阿伟从窗口(他的屋子离阳台很近)传话出来说不能聊天了,他爸妈让他学习,他说他姐姐可以陪我聊聊天。

阿伟的姐姐陪我到楼下的花园里散步,我们随便聊着些学习、学校的事情。她对我说在她的学校有几个人追她,还说他们对她有多么好,我听了很不是滋味儿,为什么我喜欢的人都不喜欢我呢?我对阿伟的姐姐说我喜欢阿伟。姐姐一直在笑,她并没有怪我,我觉得我对阿伟的姐姐说出我喜欢阿伟这样的话实在有些大逆不道,再怎么说,她也是阿伟的姐姐啊,就像是我的长辈一样。虽然她只比我大那么四五岁。她在上职高。或者是中专。印象中,上了职高或中专的男孩,大都打扮得流里流气,而女生,而娇媚或者盛气凌人,让人觉得是坏孩子。

后来我们上了楼,回到了五楼的阳台,姐姐对我说,她还曾有过两件太阳裙呢!她的眼神如梦似幻,仿佛在怀念穿太阳裙的时光,而我的眼睛随着她的喜悦而喜悦,随着她的憧憬而憧憬。

6

晴树:

也不知道因为什么,每次收到同学的信,都会当天回信,否则心里好像少了什么似的。首先,十分感谢你的回信——对于我这个背叛了你的“朋友”!真的!我也有难言之隐,望能理解(今天作业太多,实在不想写了)。

希望我们都能够抛开以前所有的不愉快,一起谈将来,谈理想。或许纪、崔都给你带来了巨大的伤害,那么我们以后不要再提(虽然我LIKE纪)。纪老师,你只需把她看成一个不适合你的老师,但不要用恨,OK?崔,你可以把他看成一只驴,真的,我就是这样想的,失去一个爱慕虚荣的朋友,不也是一种获得吗?但对于你,我实在不敢失去,真的,你是个好女孩,心好,就是易冲动,爱动真情。不适合以后的社会,现在像你这样的女孩已经不多了!但我为有你这样的同学而庆幸(我实在不敢称朋友,怕你讨厌我!)

初中三年我都很留恋,真的!不是留恋那时年纪,而是留恋那时感觉,好充实,有时想起初一,真幸福,好快乐!甚至有时会流出眼泪,真的!我的桌上摆着三张照片,有两张里都有你,还有你送我的花瓶我还保留着,外盒都没有扔。现在的班级给我的感觉:不向上、没拼劲,完全不像高中生,真的!或许是时间太少,我没有很知心的朋友,没有开心笑过一次,感觉没劲,不充实。无聊,妈的!烦!

我的脾气改了许多,没初三那么放荡,那么厉害、狂,或许还没到那时候吧!靠!就到这里吧!

98.10.15 晚8时

下篇

1

在高中退学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回学校看看。我家离那里很远,再加上不想回忆过去,高中同学的一些聚会我都没有参与。现在也不知道她们过得怎么样了。不是在上班就是在上高职或哪个交费就能上的大学吧。高职真是一个可笑的名称。职高倒过来念就是高职。让一个在职高三年学习美容美发或文秘专业的人再接着考到高职继续他职高的职业学习,就是为了把秘书当得更专业,这是多么恶毒的一个玩笑。而在我上职高时,作为职高、技校的学生是不能参加普通高考的。这就意味着当一个职高的学生不能考普通大学。中考没考好,高考就不能考,一步错你就得步步错。而当我退学后两年后,教育部才颁布条例允许年龄适当的人参加高考,管你有没有高中毕业证,随便报一个高考补习班,一起报名跟着考就行了。

那时候我也没高考的兴趣了。

我至今没参加过高考。

有一回我有病,特想体验一下校园生活,正赶上那时的艺术院校提前面试。我就去了中国仅有的三所高等艺术院校去参加考试。第一天考作文,我瞎写了一篇,第二天我迟到了,我一般都是凌晨睡下午起,所以我在看片子时特想睡觉,好几次差点没迷糊过去。只见电影发黄,可能放映过无数次了,好像讲的是一个老大爷到了美国爱上了一个老太太的故事,结尾老大爷老太太和他们的家属还爬了一次山。看完后听他们议论才知道这是李安的《推手》。

我们像一群猪一样被整整齐齐地带到教室写影片分析,大家都特乖,估计都在琢磨怎么写呢。我刚在教室里坐下,门口又进来几个人,其中我一个看着面熟,定睛一看,是健崔!我网上一个朋友。我说你怎么来了?他见了我也特惊讶,我们对视一眼,都觉得在这儿坐着特傻逼,然后我们就说,走吧,不考了!我们冲出了教室,我把准考证撕了,扔进了垃圾箱。然后我们打车到新街口买盘去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差点要高考的经历。

估计那几个我白天在这个学院里见着的留着长发、抽着万宝路的看着倍儿艺术的青年都考上了吧?

后来我也想过,在我们老家那山沟里,要是我考上了这么一所听起来都特有面子的大学肯定特有面子(我爸妈、我爷爷奶奶、我三叔二舅……特有面子)。但那也不构成我要当傻逼的理由啊?所以说,反抗有时候是一瞬间的,要相信你的直觉。

2

我的心乱糟糟的,自从从成都回来后,我就没消停过。搬出了已经熟悉的地方,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小屋,这种感觉好像一下子从什么都有回到了赤贫。就是我最初的状态。一下子变得无法在家上网了,甚至电脑也坏了。除了用笔,根本什么也写不了。我屋里什么都没有,连CD也听不了。我的随身听也掉在回北京的火车上了。磁带也基本听不了,因为我的收音机磁头总是坏。磁带放着放着就会弹出来。所以我只有听广播。

POE刚进来时,还问我:“今天你怎么没听广播?”

是啊,要是连广播也不听的话,就实在是太安静了。这个院本来就安静,白天都有些人迹罕至,晚上更基本没什么躁音。

POE是那种典型的上海女孩。虽然我不知道什么是典型的上海女孩。她的衣服总是很奇怪,但搭配得不错,而且问了她才知道,她买的衣服和东西都很便宜,她总能找到既合适又便宜的东西,这让我很佩服。她说在上海时她打工完从酒店出来坐上公共汽车,看到天是蓝色的。

我的心中只有爱情,但爱情不能安慰我。

我的心中什么都有,只是没有爱情。

我可能已经爱不起来了,我真是很寂寞。

当我心中的一座大山没了时,我为之奋斗的柔情也消失了。

你能想像一个已经习惯了用电脑写作的人突然两个礼拜用不了电脑的心情吗?

所以我又成了网吧的常客。即使网吧能上网,能玩游戏,能听歌,还是照样无法写作。因为网吧用不了3.5寸软盘。

在修电脑和等待有钱了买电脑的日子里,我去过各样风格不同、服务态度迥异的不同网吧。有的网吧在楼下的地下室,有的在二楼或三楼,有的肮脏不堪,网管服务生硬、不负责,多数网吧都不带五笔字型输入法(顺便说一句,我高中学会的唯一能用的东西就是五笔字型输入法),更多的网吧没有MSN。

西四的那家网吧还可以,带摄像头,只是光线暗了些,猛一看人都埋头打游戏或在QQ上聊天呢,整个一中国的明天全毁在他们手里了。

不过也不一定,人总得有点爱好吧!

缸瓦市的网吧里,我在上厕所下楼的途中听到楼下一个女的正在跟人语音聊天,只听她字正腔圆地骂:“傻逼,你丫就是一个大傻逼,孙子,要是谁再敢骂我们家老公,我射死你丫的!”周围人一声不吭,都噤声不语。不知道那被她骂傻逼的人回骂了些什么。

等我上完厕所回来看了她一眼,胖墩墩的,满脸大疙瘩,可能是一东北老娘们儿吧!谁是她男朋友,可真够倒霉的。

还有一次在网吧上厕所,门是虚掩着的,我一推门只见一个男的正站着背对着我,我赶忙退了出去。这还不说,当他走出来时,居然关切地对我说了一句:“以后上厕所请敲门”。

我一愣,哪受得这种气,随即回击:“你得说,以后上厕所,请关门。”

写完这些,我涂了一种银黑色的指甲油,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觉得它特“黑客帝国”。

我最喜欢的一家网吧就在我刚搬出来的那地儿的周围。当初它刚开业时我还办了一张会员卡呢!它里面非常干净,还卖糖葫芦,灯光也很好。可惜晚上12点准时下班,而且也不能抽烟。

3

第二本书卖得不好,我也曾忧郁彷徨过,生活所迫,它不允许我再回到一穷二白的过去。那么多双眼睛盯着我,从高中退学后,我就咬紧牙关,一步步地走过来,没有人帮我,我自己帮自己,没有人成全我,我自己成全自己。皆因为一口气,我要证明我的才华和能力确实是那种职高所容纳不下的。

我不能失败,我接受不了失败的命运。我要接着写我下一本小说,即使它再卖得不好,我也会立刻动笔,写另外一本。编那些真真假假的故事,写下我层层叠叠的思绪,写下我的喜怒哀乐。我没上过大学,没经历过集体生活,没有读过那么多书,那么,我来写一本我真正想读的、我可以写的书,来让别人读。

我叫SUE。

因为名字里有个字谐音为SUE,于是我小说的国外代理人为了取了SUE这个外文名。我便叫了下来。

又是冬季。又是北京的冬天。

北京的冬天,经常是阴沉沉的,偶尔会有天晴,阳光便像恩赐。

少年时,我在景山谈恋爱,在故宫后面的筒子河边,听男朋友弹吉他。那时我十六岁。走在冬天的北海,我的笔友为我系上我开了的鞋带,那时我十七岁。后来他去了美国西海岸当海军。给我寄回厚厚的PUNK杂志,在夜里给我打过电话,他说他常常喝酒,美国实在太无聊了,他很想北京。他还说他现在不听PUNK了,他现在听死亡金属。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热烈单纯,说得非常快速,浓重的北京话。和笔友认识时,他在北京一所郊区上高中。他写信来,说父母离婚了,他喜欢音乐,希望和我交个朋友。

现在我有一篮子的信。都是我以前的笔友写来的。我也曾给他们写过许多信吧?只是很多事我都已经忘了,就像年少时呼出的一口气,很快溶失在空气中。

我爱曾经的长安街。从西单到宣武门的SOGO,从西单到复兴门的百盛,都曾是少年的我玩耍过的地方。

我手上戴着的红镯子,是去成都时蓉蓉送给我的。红色透着银色的珠光,显得很宝气,仿佛一件旧时的物什。我知道她的心意,收下后并没有戴过一次。此时它被戴在我右手腕上,叮当作响。

4

我打开尘封已久的信件,其中有一张封面是谢霆锋,边上写着四个字:“友谊永固”。

擦去贺卡封面的尘土,我看清了,是一张生日贺卡,里面写着:“五月,因为你的诞生而美丽,我们,因为你的存在而快乐,无论春夏秋冬,当晨钟敲响的时刻,总有一位朋友在为你祝愿,一生幸福!”落款是99年五月初二,姓名是伟波。里面还夹着两张照片,一切都好似复活了。照片上的少年站在山前,阳光照着他黑色的脸膛,那是伟波。他理着小平头,脸上被阳光照得发红,穿着农村青年穿的白衬衫白夹克、褐色西服裤子、黑色休闲皮鞋,身后是山东特有的丘陵。还有一张照片上,是伟波和德州、新平儿一起的合影。那年他也就十九或二十岁吧,正是我现在的年龄,我还会继续长大,而伟波不会了。所以他会永远年轻。

他后来让人用刀子捅死了。

知道这个消息以后,我的心像死了一样无动于衷。终于在得知这个消息的一个月后,我趴在床上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

他的死是我对童年的另一种丧失。

没有人会再知道,我们心中有着多么小心翼翼的情愫,那么纯洁,那么纤细,朦胧又美好。他骑摩托车带我去镇里网吧上网的路上,我用手环住他的腰,看着蓝天、绿树像电一样飕飕从身后闪过。想起我染着棕色的头发回老家,他对我说以后不要再染头发了,黑色的头发不也很好看吗?我在网吧吸烟,他只是轻声对我说:“少吸点。”

一切都像没发生过一样清晰。又模糊。

从网吧上完网,我站在网吧门口等他。他半天才回来,然后说要带我去一个同学家坐坐。同学的父母看着我含笑问他:“这是你对象吧?”他羞涩地笑笑,说,这是晴树,是我妹妹。

岁月就像把一张纸已经翻过一样让我得了失忆症。这一切都像是没发生过,在乡村,我和伟波哥哥一起散步,在冬天的田野,我问他什么时候结婚,他笑着说现在还没有对象呢。

他还说,记得你去年回来的时候吗?咱们一起玩得多快乐。而当时的朋友,现在已经有人结婚生子了。就是想回到过去,也无法回头。

去年我回老家的时候,三十晚上我是在一个小时候的玩伴家里过的,一共来了十来个人,都是十七、八,十八、九大小,围着打牌、下棋、吃瓜子、看电视。炕上特别热,简直烫人,我们盖着被,喝着茶水。他们对我简直是体贴得不能再体贴了,我想吃苹果就给我削了皮递到我手里,我想吃瓜子就给我剥瓜子仁。还一块块地给我剥糖,我来者不拒,全都笑着吃掉,早忘了吃糖太多的种种坏处。每次玩完伟波都主动给我送回到我三姑家门口然后看着我进门。在我哥没当兵前他和我哥是最好的朋友。

就是那一年,我经常和伟波在夜里沿着村子散步。我还是一个小女孩,伟波也不大,他只是一个未满二十岁的少年,我们边走边聊天,我当时有个天大的愿望:我想拉住伟波的手。我终究没敢,我只是和他走得很近,很亲密。不知道我当时对伟波是一种什么感情,是友情,还是一种眷恋? 是一种淡淡的爱情,还是像兄妹一样的亲情?我真应该拉住他的手,不管是出于什么感情,我都应该握握他的手。

他的手,一定很暖和。

按村上的亲戚关系,我和伟波肯定也会有些亲戚关系。一个村的嘛,几乎家家户户都是亲戚。

我记得伟波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别忘了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我好给你打电话。我无法再接到他给我打的电话。在我上学时,他出门打工挣钱,还给我寄钱。

在梦里,我梦到小时候的伙伴,他们集体出现在我的梦中,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喜悦,周身都温暖无比,我躺在床上,久久不愿醒来。

5

我不知道我以后还会不会再回老家了。记忆里我长大以后回老家都是在冬天。不知道为什么。冬天很冷,老家的冬天尤其冷。屋里屋外一个温度。只有炕上是暖和的。

晚上上厕所走出门,看到天上黑蓝色,星星很多,有种恐怖的感觉。

那么亮的星星,哪颗是北斗星?

我抬头,就算望见,也不知道哪颗星是北斗星。

我回老家的很大的一部分目的是为了看我的妹妹。

她是我一部分的记忆。并且贯彻始终。

那个女孩用我的几幅照片为我做了一个小短片,在临近结尾时她写:虽然买不到你更多的书,看不了你的诗,不能做你的书迷,我却一直记得那个在夜里找樱桃味棒棒糖的小女孩。

用的是一首法语歌。用中、英、韩、法文不断重复那句话:“如果你不能给我和平和爱,请给我你的名声。“

那时我差点感动哭了。我说,是你,联系着我的过去和未来,还有我短暂易逝的现在。

我的妹妹就像那个女孩,联系着我的过去与未来,但是,我们有正常的不会消失和否定的现在。

我们的现在是踏实的。被承认的。

我没有姐姐,只有妹妹。

我有两个哥哥,和许多的表弟表妹。还有许多姑姑和姨姨。老家像我梦里的乐园,平时不会想,但已在血液里无法释去。

我喜欢冬天蓝蓝的天,因为风刮得厉害。风把天刮蓝了。把云刮白了。

风刮得厉害,树瘦削地耸立。站在田野里。像一个个未长大的孩子。而公路边的上白杨,不用管它,它很坚强。

坐在摩托车上,后退,后退,风和树。我和天。还有强烈而无温度的阳光。

这次回老家,我感到不舒服的一点是,他们有些人已经知道我的写作了。他们问我出了几本书,嫌了多少钱,我感到头大,有压力。其实应该不是恶意的,只是我那时候感觉彷徨。我永远不是一个有出息的人。不要学我。如果我有能力帮助,我肯定会做的。我会主动做的。我不值得你们托负,我害怕自己负不起这责任。

我希望这里是一块和世俗无关的天堂。是我的私人天堂。

我可以慢慢逛街,随意买下些无用却可爱的小东西,和妹妹一起说说话,隔开我大部分的生活。像度假。即使贫穷而寒冷,我也不在乎。看到我想看到的脸,我收获不小。心里满足。

我试图分裂。左和右。上和下。藕断丝连。不要都混合在一起,那样我会难受。

我只想当一个普通的孩子,在这里。老老实实地,该干嘛干嘛。

我翻出妹妹的照片。有几张是我熟悉的一个男孩。不知道应该不应该叫他:年轻的男人。

他是我妹妹的哥哥,认识他时他在北京军艺当兵。一直穿军装。有次来叫我来军艺看演出。他帮我搞到一张票。他还应我的要求给我寄过印着军艺头衔的信封和信纸。

其中有一张是我的黑白一寸照,我一直想找到这张照片,可家里的底片又太多,一直没有找到。

那大概是我上高二时拍的。头发很短(事实上我的头发从来都是短发),眉描得很细,完美的弧度。嘴角微微上翘。目光说不上严厉和温柔。不好描绘。

我还记得那天我穿的衣服是一件绿色紧身converse T恤,在华联商场买的,打完折大概是七十块钱。我穿这件T恤时从不穿内衣。没那必要。我喜欢简简单单地。而且充满活力。我的身材像十四岁的少年。

那时我迷恋任何像孩子的身材。瘦的、冷漠的、消极的、颓废的、暗自神伤的。

后来我把这照片在信里寄给过苇子,他说我的眼神很美。我们通信好几年。都上高中。后来他有过机会来北京,我们约在某地铁站门口见面。结果没见到。因为地铁有好几个门口,而我们打电话联系却无论如此没见到对方。

我心似铁,断绝了这份友情。

不知为何,我总不能忘记和原谅这应该原谅的无意的过错。甚至不是他的也不是我的过错。

那么就是我不能原谅命运的过错。

这管怎么说,这对我们的友情造成了无可弥补的伤害。后来我们渐渐失去了联系。

过去的照片放在我现在用的电脑上。

她在对我微笑。那说不清意味的笑。

什么意思呢?

我不明白。

我在慢慢长大,变成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