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之歌》内容简介+原文摘选+赏析__莫里森

【作品提要】

娃是麦肯家的第三代,祖父过着奴隶的生活,父亲则抱着“有钱才有自由”的人生哲学,同“有钱的白人一样”贪婪和吝啬。娃在白人文化的环境中成长,还染上了现代文明中的恶。当娃逐渐成长为一名“黑人新贵”之后,那些依旧过着朝不保夕生活的儿时伙伴对他的发迹羡慕不已。黑人新贵和穷苦黑人之间的冲突让他痛心不已,同时也促使娃去南方故土寻找自己的“根”。南行中娃亲眼目睹了北方城市黑人与南方乡镇黑人之间的冲突,以及黑人在废除奴隶制之后与白人之间对抗的继续。祖辈的颠沛流离和儿时在黑人区耳闻目睹的种种不平引起他的深思。最后,娃在大自然中接受了古老文明的“再洗礼”,告别了旧我,开始了新生。

【作品选录】

“你挺会用瓶子的。猎使得好吗?”其中一个上年纪的男人侧身溜到他跟前说。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似乎年轻人已经显过身手,结果不能令人满意,如今轮到上岁数的人们来试试招数了。他们的手法当然是不同的。他们不用那指名道姓的不堪入耳的脏话来一场唇舌剑,也不用挥刀舞棒,不用嘴里喷着热气,揪住对方脖子上的肌肉。他们可能将在另一块场地上来测试他,较量他,挫败他。

“是我们那儿的最佳射手。”娃撒了个谎。

“是这么回事?”

“是啊,就是这么回事。”

“我们有人过一会儿要去打猎,愿意一块去吗?”

“那个×的没牙佬也去吗?”

“扫罗?不。”

“怕我会把他剩下的牙全打掉吧。”

那人纵声大笑。“县司法官已经打掉了——用托。”

“是吗?好啊。”

“那么,你来吗?”

“我一定来。给我弄支就成了。”

他又大笑着说:“我名叫奥玛尔。”

“我叫麦肯·戴德。”

奥玛尔惊愕地眨了眨眼睛,不过没加评论。他只是告诉娃,太一落就到沿路上行大约两英里处的“金·沃尔卡”加油站去。“一直走过去就到,没有第二条路,你不会找不到的。”

“我能找到。”娃站起身来走向他的汽车。他索着找了一会儿汽车钥匙,打开车门,侧身坐了进去。他摇下了四扇车窗,在后座上找到一条巾。他用上衣作枕头,用巾作绷带扎上脸上的伤口,伸展开四肢,躺下休息了。他的脚伸出了敞开的车门。×他们的。这些在世界上漫游的算些什么人,竟然要干掉他?当他还在母腹中时,他父亲就想杀死他。可是他生了出来,活了下来。他还熬过了过去的一年。这一年中,他躲避着那每月都要来杀他一次的女人。他也曾像现在这样躺着,把一只胳膊遮在眼睛上,大敞四开地等候着她手中握着的无论什么武器。他也照样挺过来了。有些蝙蝠曾经把他从一个山洞中赶出来——他也已经受过了。而且他从来都没用过武器。今天,他走进一个杂货店询问一下有没有人能够修修他的车,结果,一个黑鬼竟掏出刀子来他。然而他还是没有死。这些黑种的尼安德特人现在以为他们在准备做些什么呢?×他们的。我名叫麦肯;我已经死了。他已经想到,这块地方,这个沙理玛,就要成为他的家了。他的老家。他的家人来自这里,他的祖父和祖母来自这里。一路上,南方的乡亲对他殷勤好客,帮助极大。在丹维尔,他们把他当作英雄,当作崇拜的偶像。在他自己的家乡,他的名字拼出来令人畏惧,遭人嫉妒,让人敬而远之。可是在这里,在他的“老家”,人们不了解他,不喜欢他,还他的几乎杀了他。这些人可真是世界上最卑鄙的该绞死的黑鬼。

他睡了,不受任何人、任何事的干扰,睡得安安稳稳。他只是做了一个梦,梦中他觉得他看见了吉他俯身瞅着他。醒来之后,他在所罗门先生那儿买了两瓶菠萝汁和一筒饼干。他坐在门前吃着,周围是那几只母鸡。男人们都走了,太正在西下,只有孩子们留在那儿看着他吃。他把最后一口菠萝汁灌进喉咙后,一个孩子走上前来问他:“把罐头盒给我们好吗,先生?”他伸出手去,他们抓上罐头盒就跑,用它做游戏去了。

他出发到“金·沃尔卡”加油站去。尽管他这辈子还没摆弄过火器,但即使他能找到办法逃避这次狩猎,他也不会采取的。他已经不再回避问题,不再躲躲闪闪、羞羞答答地绕开困难走路了。以前他都是和吉他一起去冒险,这次他可要匹马单地干上一场了。他不仅让哈格尔过;他还让梦魇中的巫婆抓住过,亲吻过。对于一个大难不死的人来说,其余的一切无非是玩笑而已。

金·沃尔卡实在是名不符实。他是个秃顶的小个子,嘴里嚼着烟草,左腮胀鼓鼓的。若干年前,他曾经是一个黑人棒球队中的著名投手,店铺满墙上都贴着、钉着记载当年光荣历史的照片和奖状,那伙黑人曾经告诉娃,在五英里之没有修车站或值班机械师,他们一点没骗他。“金·沃尔卡”加油站显然好久以前已经破败了。油泵是干干的,那地方连一听汽油也没有。如今这铺面像是用作男人俱乐部之类的场地,而沃尔卡则在后室居住。沃尔卡本人并不去打猎。除他之外,那里已有两个人,一个便是奥玛尔,另一个人白天也坐在所罗门先生店前的门廊处,他自我介绍叫路德·所罗门,不过和店老板并不沾亲带故。他们在等其余的两人,他们在娃之后不久也就到了,还开来了一辆旧的“切维”牌汽车。奥玛尔介绍他们俩说,一个叫加尔文·布莱克斯通,另一个叫“小男孩”。

加尔文看来是这伙人当中最好相处的。介绍完毕,他就吩咐金·沃尔卡去“给这城里孩子弄双鞋来穿”。金把嘴里的烟草吐出来,在四周翻箱倒柜,总算找来一双厚底粗面皮鞋,上面还沾着一层泥。他们一边从头到脚把娃装备起来,一边为他的衣笑个不停,还揣摩着他的西装背心——“小男孩”想把他那双摔跤运动员的粗胳膊伸进娃的上衣里——纳闷娃的一双脚出了什么病。由于两天来他一直穿着湿湿袜子,他的脚趾上还在往下掉皮。金·沃尔卡让他在脚上洒了些“阿姆及哈默”牌苏打水,然后再穿上他们拿给他的一双粗布袜子。等到娃穿好一身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军用工装,戴好一顶编织的线帽子后,他们就打开了几瓶“福尔斯塔夫”牌啤酒,同时开始谈论起支。到了这场合,大家边喝边谈,那种卑琐劲头大大减少了。金·沃尔卡递给娃一支“温彻斯特”牌的零点二二口径的猎

“用过这种零点二二英寸的吗?”

“没怎么用过,”娃说。

五个人挤进“切维”车,驶进了日暮之中。娃测算着,在十五分钟左右,他们就开上了高地。汽车在狭窄的道路上颠簸着,几个人又聊起了天。他们谈到各种各样的诡计、狩猎、杀戮、失误。不久,太落下,月亮升起,银光洒满大地。气温降低,娃暗自庆幸头上戴了那顶编织的帽子。汽车继续行驶,拐了几个急转弯。娃从后视镜里瞥见了另一辆汽车的头灯,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 不知他们会不会遇到别人。天空上这时已露出点点繁星。

“抓紧点时间吧,加尔文。浣熊该觅完食回家了。”

加尔文把车子驶向一边停住了。

“放它们出来吧,”他说着把汽车的一串钥匙递给了“小男孩”。“小男孩”绕到车后,打开舱盖。三条猎犬跳了出来,摇着尾巴东闻西嗅,一声不叫。

“你把别基带来啦?”路德问道。“噢,伙计!我们今晚要猎到浣熊了!”

几条狗跃跃欲试,紧张地等候着,准备一听到主人发出的信号就立刻冲进树林,这使娃极度惶惶不安。他应该做什么呢?除去汽车头灯的两根光柱,两英尺以外周围是一漆黑。

奥玛尔和“小男孩”从后舱中抬出了他们的装具: 四盏手提灯、一个手电、绳索、猎子弹和一品脱酒水。他们把手提灯一一点着以后,就问娃,他愿意用手提灯还是手电筒。他正拿不定主意,加尔文说:“他可以跟我在一起。就给他手电吧。”

娃把电筒放到了后兜里。

“把你兜里的钥匙链掏出来,”加尔文说。“弄出的响声太大了。”

娃照嘱咐他的话做了,然后接过金给他的猎,还有一段绳子。他们轮流从酒瓶喝着酒,他也喝了一大口。

猎狗在四下里脚步无声无息地轻轻走着,它们喘着气,真让人紧张得透不过气来。加尔文和奥玛尔都在他们的双筒猎里装好两种子弹: 一边是零点二二的子弹,一边是大号铅弹。“小男孩”拍了一下手,三条猎狗立刻像离弦的箭一般地嗥叫着朝黑夜中跑去。娃本以为猎人也会立即跟着跑去,但他们却安详地站着,聆听了片刻。“小男孩”轻声笑着摇了摇头。“别基跑在最前边。咱们走吧。加尔文,你和麦肯走右路。我们走这头,沿着峡谷包抄过去。现在不要射熊。”

“我要是看见熊就开,”加尔文一边和娃走开,一边说着。

他们离开“切维”汽车时,娃在路上注意到的那辆汽车加速驶了过去。显然,他们这队猎人已经凑齐,那车同他们无关。加尔文在前面引路,手提灯在他手中低低地摇晃着。娃打开了手电筒。

“最好省着点电,”加尔文说。“你现在还用不着它呢。”

他们一步步地缓缓走着,方向似乎是朝着犬吠而去,不过娃心里没底。

“这地方有熊出没吗?”他问道,希望让人听起来口气像是感兴趣而不是迫不及待。

“只有我们,手里拿着。”加尔文笑着说,突然黑暗吞没了他的身影,只有那低低摇曳着的灯光标出了他的踪迹。娃起初目不转睛地盯着灯光,后来才醒悟过来,这样一来,他就对周围什么都看不见了。他要是想让眼睛适应黑暗,就一定要看可能见到的东西。一声长长的呜咽从他们左方的树林中的某个地方飘过来。那声音听起来就像一个妇女的嗓音,噎之声交融在猎犬的吠叫和男人的吆喝之中。过了几分钟,远远传来的狗叫和那三个男人的喊声止住了。在飒飒风声中只听得见他和加尔文的脚步声。娃很花了一阵时间才琢磨出怎样抬落脚才能躲开树根石块的磕磕绊绊;怎样把一棵树和树影分清;怎样弯腰低头才能避开加尔文在前面顺手拽住的枝条反弹回来,不致扫到他的脸上。他们朝高处走着。加尔文不时停住脚步,举起提灯仔细察看一棵树,从离地面三英尺的地方一直往上看到他手臂所及的高度。有时候他又用灯照着地面,蹲下来盯着泥地辨认着。每这样做一次,他好像都在悄声说着什么。不管他发现了什么,只有他自己清楚,娃也没有问他。娃一心想做的事就是保持觉,只要有野兽接近,管它是什么动物,就马上开射击,同时提防着他们中的某个人会试图谋害他的生命。白天他刚到沙理玛一小时,就有个年轻人打算当众杀害他。此时在黑夜的掩护之下,这几个上年纪的人能够对他怎么下手,他可只能瞎猜了。

他又听到了那女人泣的声音,便问加尔文:“这到底是什么声音?”

“回音,”他说。“莱娜山谷就在前边,赶上风从某个方向吹,就会发出这种响声。”

“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女人在哭。”娃说。

“那是莱娜。老乡们都说有个叫莱娜的女人在那地方哭。这才有了那么个地名。”

加尔文停住了脚步,但是他停得太突然,正在沉思着关于莱娜的娃一下子撞到了他身上。“嘘!”加尔文闭上眼睛,朝风摆了摆头。娃只能听到狗又叫了起来,他想,不过比刚才的叫声更急促了。加尔文呼哨了一声。一个远远的口哨声应答着他。

“野种!”加尔文激动地脱口喊道。“狸猫!来,伙计!”他着实往前一跳,娃也照样紧随着。他们现在仍在走着上坡路,步速可加快了一倍。这是娃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长途跋涉。得有几英里了,他想道;我们应该已经走了几英里了。几小时了;从加尔文吹口哨算起足有两小时了。他们继续前进,加尔文一味大步流星地朝前赶,只是偶尔喊上一声,再停下脚步听听回应。

星移斗转,娃已经周身无力。他和加尔文手提灯之间的距离已经越拉越大。他比加尔文要小上二十岁,但他发现自己却跟不上他的步伐。他的脚已经动转不灵了——遇到大石头,宁可踩上去也不想绕过去了,他拖着两脚,在突出地面的树根中吃力地挪动着,而且,这时加尔文已经不在他紧前面,他得自己把撞到脸上来的树枝拨开了。多使一份力气来低头和拽枝,跟走路一样乏人。他的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只想能一屁股坐下来喘口气。他相信他们已经兜过圈子就要同另外三人合围了,因为他似乎已经是第三次看到远处的那块高出一倍的巨石了。他们非兜这圈子不可吗?他不清楚。这时他觉得好像听人说过,某些猛兽在遭到追捕时是兜着圈子跑的。是不是狸猫也这样呢?他甚至不晓得狸猫长得是什么样子。

他终于抵御不住疲劳的侵袭,一屁股坐了下来;他要是只放慢脚步倒好了,这一坐可犯了大错,等他重新站起身来,只觉得两脚生疼,他那条短更是痛苦难言,只能一瘸一拐地跛行了。没过多久,他一次至多只能走上五分钟,就要停住脚步,靠在溢出清香的树脂的树干上歇一阵。加尔文的提灯这时成了在树丛中忽隐忽现的一丝星火了。最后,娃一步也不能再走了,只好歇了下来。勉强挣扎到下一棵树,他便瘫倒在地,把头向后歪在树皮上。他们要是想笑,就让他们笑吧,他反正不走了。他只觉得心脏已从颏下离开了他,后来才又复归腔中的原位。他伸开两,从后兜里掏出手电,把“温彻斯特”牌猎放到了右旁边。现在一歇下来,他才感到太在怦怦直跳,刚才行路时由树枝抹到脸上的叶汁和树液,在夜风的吹拂下,使伤口刺痒难耐。

等到缓过气来,呼吸差不多正常了,他开始琢磨自己坐在这蓝岭县境的密林之中到底所为何来。他来此本要循着当年派拉特徒步跋涉的足迹,去寻找她可能拜访过的亲戚,去尽可能发现金子的线索或者证实金子已不再存在。他怎么会把自己先是卷进一场用破瓶子对付刀子的格斗,然后又卷到这场狩猎中来了呢?他想道,无知啊,还有虚荣。他没能早些有所觉,没能看到身边到处都已出现的种种征候。也许这是黑人的一连串卑劣手段,但他本该猜测到、觉察到的,而他没能事先看出来,部分原因就在于他在另一处地方轻易地受到了款待,是不是这么回事呢?也许,在丹维尔所沐浴到的英雄崇拜(已经隔了两代)的光辉也使他盲目起来。或许,在罗瑙克、彼得兹伯里、新港新闻里的人们的眼睛并非因欢迎和钦敬而闪光。也许他们只不过感到好奇和开心。他在任何一处地方都没有逗留很长时间,因此发现不了真情。他只是在这儿吃一顿饭,在那儿加一箱油——唯一的一次真正接触是买那辆汽车,在那种特定环境下,卖主对买主当然是和蔼谦恭。在他需要仔细修理汽车时,情况也与此相仿。这些人的不开化表现在什么方面呢?多疑。易怒。找碴和排外。暴躁。褊狭,嫉妒,诈和邪恶。他并没有什么举动不妥,却招来了他们的轻蔑。他只不过说了一句可能得买一辆车,就惹起了周围的一触即发的敌意。为什么他们不采取罗瑙克卖给他汽车那人的态度呢?因为他在罗瑙克时并没有汽车。而在此地,他已经有了一辆,却要再买一辆,也许正是这件事惹恼了他们。何况,他并没有暗示他要以旧换新。他只是流露说要扔掉这辆“破”车,再另买一辆。可是又怎么样了呢?他要怎么花自己的钱,有他们什么事?不该对他竟然……

应该。这个字眼儿听起来太陈旧了,老掉牙了,该弃置不用了。应该。如今在他看来,他总在想着或说着,他不应该遭到某种厄运或受到某人虐待。他曾对吉他讲过,他不“应该”受他家庭的束缚,憎恨或者其他。他甚至不“应该”去听取他的父母向他和盘托出的全部不幸和彼此谴责。他也不“应该”受哈格尔的报复。可是,为什么他的父母要把他们的问题告诉他呢?要是不告诉他,又该告诉谁呢?既然一个陌生人都要杀死他,哈格尔当然就更可以,因为她认识他,是他把她像咂过滋味后的胶姆糖一样抛弃了——她也有权利要杀死他啊。

显然,他认为他只应该为人所——不过要保持一点距离——别人对他应该有求必应。而作为回报呢,他得……什么?让人高兴?对人慷慨?可能他认真说的话无非是: 我对你的痛苦没有责任;我可以和你同甘,但不能和你苦。

这都是些烦人的想法,可是总也摆脱不掉。月光之下,他孑然一身地躺在地上,连那使他记起是同别人一起来到林中的犬吠声都没有,他的自身——那个所谓“人格”的外壳——让位了。他只能看到他自己的手,而看不到他的脚。他只是他的呼吸,现在越来越缓慢的呼吸,他还是他的思想。他的其余部分都已经消失了。于是这些想法就畅通无阻地来了,没有别人拦挡,没有他事干扰,甚至也没有他本人目光的妨碍。这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帮助他——他的钱不成,他的车不成,他父亲的声名不成,他的西装不成,他的皮鞋也不成。事实上,这些全是他的绊脚石。除去他那块破表和他那装有大概二百块钱的钱夹之外,他上路时所带的行装用品都已丢失殆尽: 他的提箱中装有的苏格兰威士忌、衬衫、为盛金口袋留的空地;他的鸭舌帽、他的领带、他的衬衫、他的三件头西装、他的短袜、他的皮鞋。他的表和他的二百块钱在这人迹不见的露天野外,是毫无用处的,在这种地方,一个人所有的一切就是与生俱来的身体,余下的便只有学着去应用的本领。以及坚忍的品德。还有视、闻、嗅、味、触——还有他自知他所不具备的其他官能与意识: 在需要感觉的一切事物中,要有一种分辨能力,一种生命本身可以仰仗的能力。加尔文在树皮上看到了什么?在地面上看到了什么?他当时怎么说的?他听到了什么,怎么就知道发生了意外的事情,而且知道是远在两英里——或者还要远——之外,而且还知道那意外之事是另外一种野兽,就是狸猫呢?他依然能够听到他们——刚才那几个小时里他们那种说话的口吻依然留在他的耳畔。他们是在互相打着信号。他们都说了些什么?“等着不睡?”“就在这儿?”一点一点地,一切都就绪了。狗,人——没有一声是空叫乱喊,全都是指示方位与距离的信号。人和狗在互相交谈。他们用一种特殊的声音谈着特殊的、复杂的事情。其中有一条狗在一声长嗥之后,又接上一声很不一般的吼叫。那低低的长嗥听起来像是一个低音大提琴发出的男低音,意思是狗已经明白并做了某件事情。狗还对人讲话: 短促信号的吠声——间隔均匀而宽大——每三四分钟叫上一次,可能持续了有二十分钟。这是类似雷达的一种信号指示,告诉人: 它们在什么地方,它们看到了什么东西,以及它们想对此采取什么行动。而人则通知它们,同意,或改变方向,或返回原地。所有那些尖啸,那些由高到低迅速变换的吠叫,那些拖得长长的呼号,那些号音,那些鼓声,那低低的流水般的哗哗声,那芦笛声,那短号的单薄的咦咦声,那低音大提琴的嗡嗡声。这些全都是语言。是人们在家中想要狗跟上他们时用腮帮倒吸气发出声音的延伸。不,这不是语言,是早在语言之前就已存在的信号。是早在书写文字出现之前就存在的符号。是人类和动物彼此确实在交谈的时代的语言;是一个人可以和一只猿坐在一起谈话的时代的语言;是一个人可以和一只虎用一棵树,而且彼此了解的时代的语言;是人和狼跑在一起,而不是人逃避或追逐狼的时代的语言。而他则是在蓝岭山脉之中,在一个发散出香甜气味的桉树之下听到这种语言的。而如果他们能够和动物交谈,动物也能和他们交谈,他们对于人类还有什么不解的呢?或者在这种情况下,对大地还有什么不解的呢?加尔文在寻找的还不仅仅是踪迹——他对树木低语,和土地密谈,他触着它们,就像一个盲人抚着一页盲文,用指端的触觉读出含义。

娃在树皮上蹭着后脑勺。这是吉他所思念的南方的东西——树林、猎手、杀戮。但吉他也让某些东西,譬如库柏牧师的疙瘩、扫罗缺的牙齿,还有他自己的父亲的惨死,伤害了,吓坏了。娃刹那间感到对他们所有的人的一阵激情的冲动;就在这荒野之中,在这清香的桉树之下,谛听着人们跟踪一只狸猫的音响,他觉得他如今理解吉他了。当真理解他了。

在他大的两侧,他都感到了清香的桉树隆出地表的根部在摩挲着他,就像一个老祖父的那双粗糙却充满父的手在抚着他一样。他感到既紧张又放松,就把手深深地陷进草丛之中。他试着用指尖去听,听一听要是大地有什么要说的话,到底在说些什么,而它果然很快就告诉他,有人站在他背后,他马上把一只手举到脖子上,刚刚来得及抓住套紧在他脖子上的绳索。绳索紧紧地像刀刃似地勒住他的手指,深深地陷进皮肉之中,他只好松开了手。这时绳索便套紧了脖子,勒得他喘不上气来了。他觉得他听到了自己喉咙间发出的咯咯声,看见眼前一阵阵缤纷的彩在飞舞。当乐声随着彩光而来时,他知道他已经刚刚吸进了世上留给他的最后一股清香的空气。他的生命在他面前闪过,完全和他过去听说过的一样,只是这生命只包含有一个形象: 哈格尔满怀柔情地朝他俯下身来,用可以想见的最亲密的感姿态抚着他。在这幅画面中,他听到那个拉住绳索的人的声音说道:“你的日子已经到了。”在这弥留之际他心中充满悲伤,为在他的朋友的指尖触中离开这个世界感到难过,于是,他松弛了一下,这时,那种压倒一切的忧郁充塞着他,他感到缠在他那青筋直绷的脖子上的粗绳也松弛了,有那么短短的一瞬,绳索留给了他一点空隙,让他得以喘了口气。但这次吸进的是一口生命之气,不是垂死的咽气。哈格尔、彩光、音乐全都消失了,娃抄起身边的“温彻斯特”猎,拉开栓,扣了下扳机,朝跟前的大树开了一。引爆声吓了吉他一跳,绳子又放松了。吉他又往回拉绳子,但娃知道他的朋友这样一来就非得双手使劲不可。他便把猎尽量对着背后,笨拙地再次扣了扳机,结果打中了树枝和泥土。他正在琢磨里还有没有弹,这时却听到了就在正前方不远的地方有那三条刚才追逐狸猫的猎犬的狂野而美妙的吠声。绳子落在了地上,他听到吉他调头飞速地穿过树木跑开了。娃站起身,握住手电筒,朝脚步跑动的声音的方向照去。除去抖颤的树枝以外,他什么都没看见。他一边着脖子,一边循狗叫声走去。吉他手中没,要不他就会用了;因此,娃觉得握着朝狗走去是安全的,尽管里已经没有子弹了。他没走错,他的方向拿得很准,他来到了加尔文、“小男孩”、路德和奥玛尔跟前。他们一个个都蹲伏在地上,前面几步远就是那几只狗,树上一只狸猫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幽光。

狗在拼命蹿上树,而猎人们正在斟酌是把狸猫射死,还是打伤它一条,让它跳到地上,由狗去撕咬,或者用什么别的办法。他们决定把它打死在蜷伏的树上。奥玛尔站起身来提着灯向左边一晃。狸猫随着灯光往外爬了一段。这时“小男孩”瞄准了就是一,刚好打中狸猫的左前,登时它就从树枝中摔下来,落入别基和它的伙伴的口中。

狸猫虽伤犹斗,几条狗竟奈何不了这只生命力极强的野兽,后来加尔文一声尖啸,命令狗闪开,又给了狸猫一,两,这时那家伙才停止了挣扎。

他们举灯照着猎物的体,兴高采烈地咕哝着那家伙的尺寸、凶猛和一动不动的样子。四个人全都跑下来,取出绳索和刀子,砍下手腕粗的一根树枝,把它和狸猫捆紧,准备扛上猎物,走上一段长路返回。

他们只顾自己高兴,过了好长一会儿才想起问娃刚才他在那后面对什么开了娃把抬着的猎物稍稍举高了一点说:“我把掉在地上了。我绊在上就走了火。等我拣起来又走了一次火。”

他们爆发出一阵笑声。“绊上了?你把保险打开干吗?是不是你吓慌了?”

“吓死了,”娃说。“吓得要死了。”

他们吆喝着,大笑着一路走回到汽车跟前,他们逗着娃,撺掇他继续讲点他怎么害怕的情况。他对他们讲了,他自己也笑着,笑得有力,笑得响亮,笑得长久。那是开怀大笑。他发现自己仅仅由于走在大地之上便振奋不已。走在大地上就像是他属于大地;就像他的两是庄稼的,是树木的干;他的部分躯体就这样往下延伸,延伸,直扎进石头和土壤之中,感到在那里十分畅快——在大地上,在他踏脚的地方。他也不跛了。

他们在金·沃尔卡的加油站迎来了朝,那是他们熬过一夜之后又看到的日出。娃成了他们的笑,不过他们的玩笑是善意的,和他们出发时那种嘲弄的大笑大不一样。“你走运,总算九死一生。狸猫不是什么问题,这地方的黑人才是问题哪。趁着我们围住那狸猫,而树上那鬼家伙要咬我们和猎狗的当儿,远远地放了一。是朝着树林子打的。几乎要把他自己的脑袋打掉了。你们这些城里的小伙子难道不知道怎么把握自己吗?”

“你们这些乡下黑鬼把我们彻底打败喽。”娃回答说。

奥玛尔和“小男孩”拍着他的肩膀。加尔文冲路德叫道:“去叫一下渥涅尔。告诉她把早餐准备好。我们马上就动手剥狸猫皮,我们进厨房时个个都会有个好胃口的,让她最好给我们吃个痛快!”

娃随着他们来到加油站背后,那里有一小块水泥地,上面遮着白铁瓦楞顶子,那只死狸猫在地上躺着。娃的脖子肿了,只要一低头就疼。

奥玛尔把捆着狸猫四条的绳子割断。他和加尔文把狸猫翻过来,让它肚皮朝上,四肢摊开着。多么纤细的脚踝啊。

“人人都想要一个黑人的命。”

加尔文按住狸猫两条劈开的前,奥玛尔从它部割开长着鬈的皮,往下一直切到部。然后又往上,剖皮的刀法十分干净利落。

“不是他的死掉的生命;我指的是他的活的生命。”

奥玛尔切到部时,割下了,但把囊完整地保留下来了。

“那就是我们的身份上所赖以存在的条件。”

奥玛尔绕着狸猫的四肢和脖子剥着皮。然后他把整个皮褪了下来。

“要是一个人连选择为何而死的自由都没有,那他的生命又有什么价值呢?”

在他的手指下,那透明的真皮像薄纱似地撕破了。

“人人都想要一个黑人的命。”

这时,“小男孩”跪下去,把肉从囊到下巴划开。

“美,是我所放弃的又一样东西。”

路德这时回来了,在大家休息的时候,他用灵巧的动作像挖苹果核似地切下了狸猫的直肠。

“我希望我永远不必问我自己那个问题。”

路德把手伸进狸猫的肚皮,掏出了脏。他把手伸进肋骨到膈膜的腔间,仔细地切剖着,直到全都卸开。

“这和有关。除去以外还有什么呢?难道我要我所批判的东西吗?”

然后,他拽起气管和食管,把它们放松,使它们弹回原位,再用他的小刀一下切断。

“这和有关。还有什么呢?”

他们转过身来对娃问:“你想要这颗心吗?”他们问得很突然,娃还没来得及思索,他就已经把两手伸进了狸猫的腔。“不要连上肺,好吧。把心拿下来吧。”

“还有什么呢?”

他找到了心,往起一拽。心从腔里轻而易举地取出来了,就像蛋黄滑出蛋皮一样。

“还有什么呢?还有什么呢?还有什么呢?”

这时,路德又把手伸进狸猫的腹腔,把肠子脏猛地一下全都拽了出来。肠子从直肠连接的门处像个空管子似的直响。路德把脏和肠子都丢进一个纸口袋里,与此同时,其余的人开始用水冲刷、清洗、盐、束紧、抻直,然后把狸猫调过身来,让血水滴到它的皮上。

“你们打算拿它干吗呢?”

“吃肉!”

一只孔雀滑翔开去,停在那辆蓝“别克”轿车的顶篷上。

娃望着狸猫的头部。舌头还在嘴里平搁着,已经和夹心面包一样不能伤害别人了。只有那绿幽幽的眼睛还会在夜间吓人。

(胡允桓译)

注释:

因为他姓“戴德”(死)。

原文为King Walker,此姓名亦可理解为“沃尔卡王”或“大个子沃尔卡”。

【赏析】

《所罗门之歌》是莫里森的代表作,获1978年美国文学艺术研究院和全国书籍评议会奖。译本在11个国家发行。

选文“蓝山狩猎”承续了福克纳在《熊》中所阐述的人与自然的原始主义观点。《熊》试图说明,没有受到现代社会侵害的人可以把自然之美传授给尚在童年的人;《所罗门之歌》则认为,即使是已经沾染了现代生活恶的青年人,只要愿意在大自然中接受古老文明的“再洗礼”,就能返璞归真,如选文中娃狩猎前后的心理变化。狩猎之前娃的心理状态是: 他只应该被人所,别人对他应该有求必应;而他对别人的痛苦却不负责任,他可以和别人同甘却不能和别人苦。全然一副为现代文明“熏染”之后的利己主义。但当他在蓝山与自然相融时,他的心理状态发生了变化,“刹那间感到对他们所有的人的一阵激情的冲动;就在这荒野之中,在这清香的桉树之下,谛听着人们跟踪一只狸猫的音响,他觉得他如今理解吉他了。当真理解他了”。

娃心理状态的转化也表现在娃回归自然时心理上从觉醒、彷徨、痛苦到最终胜利的一个转变过程。如选文中的那段“等到缓过气来,呼吸差不多正常了,他开始琢磨自己坐在这蓝岭县境的密林之中到底所为何来。他来此本要循着当年派拉特徒步跋涉的足迹,去寻找她可能拜访过的亲戚,去尽可能发现金子的线索或者证实金子已不再存在。他怎么会把自己先是卷进一场用破瓶子对付刀子的格斗,然后又卷到这场狩猎中来了呢?他想道,无知啊,还有虚荣。他没能早些有所觉,没能看到身边到处都已出现的种种征候。也许这是黑人的一连串卑劣手段,但他本该猜测到、觉察到的,而他没能事先看出来,部分原因就在于他在另一处地方轻易地受到了款待,是不是这么回事呢?”这一段描写表达了娃逐渐从过去的空虚、迷乱、失去理的生活中渐渐有所觉醒,他逐渐感到“他的生命在他面前闪过,完全和他过去听说过的一样,只是这生命只包含有一个形象: 哈格尔满怀柔情地朝他俯下身来,用可以想见的最亲密的感姿态抚着他。在这幅画面中,他听到那个拉住绳索的人的声音说道: ‘你的日子已经到了。’”在这破茧新生的过程中,娃的心里一度彷徨、痛苦,他感到“在这弥留之际他心中充满悲伤,为在他的朋友的指尖触中离开这个世界感到难过,于是,他松弛了一下,这时,那种压倒一切的忧郁充塞着他……”之后娃挣脱了过去的桎梏,“他感到缠在他那青筋直绷的脖子上的粗绳也松弛了,有那么短短的一瞬,绳索留给了他一点空隙,让他得以喘了口气。但这次吸进的是一口生命之气,不是垂死的咽气。”——娃终于脱茧新生。这一段以“泛神论”的思维方式成功地刻划了黑人从被压抑的心理到神回归的胜利,富有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

另外,文章利用蒙太奇的表现方式——将现实场景和背景生活进行对比,明叙暗喻,多棱镜一样折射出既夺目又耐人寻味的生活彩。如选文中给狸猫剥皮一段:

奥玛尔把捆着狸猫四条的绳子割断。他和加尔文把狸猫翻过来,让它肚皮朝上,四肢摊开着。多么纤细的脚踝啊。

“人人都想要一个黑人的命。”

加尔文按住狸猫两条劈开的前,奥玛尔从它部割开长着鬈的皮,往下一直切到部。然后又往上,剖皮的刀法十分干净利落。

“不是他的死掉的生命;我指的是他的活的生命。”

奥玛尔切到部时,割下了,但把囊完整地保留下来了。

“那就是我们的身份上所赖以存在的条件。”

作者在给狸猫剥皮这个真实的场景中插入与场景毫无关系的潜意识,插入说话人与狸猫剥皮毫无关系的心理活动,将人的表层和深层的意识有机地糅合在一起,让黑人的悲惨命运叠加到狸猫剥皮这一血淋淋的场景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情感和思绪。这里的“”象征着黑人文化神的根基,但是他们身上赖以存在的条件却被无情地“割去了”,形象地表现了黑人生活的无情现状——无根基、无归属感。

这时,“小男孩”跪下去,把肉从囊到下巴划开。

“美,是我所放弃的又一样东西。”

这里,狸猫被切割的场景表现了身体的不完整,这象征着身份的缺失,黑人只能以残缺的身份主体存在于白人社会,而主体身份的残缺又让黑人无法全面追求属于自身的完整生活,从而不得不放弃许多,比如文中所提到的对美和的追求。

在选文中,狸猫一步步被肢解,主人公娃在现实生活迫下一步步放弃自我,甚至来不及作出反抗和思考,如选文中的对话:

他们转过身来对娃问:“你想要这颗心吗?”他们问得很突然,娃还没来得及思索,他就已经把两手伸进了狸猫的腔。“不要连上肺,好吧。把心拿下来吧。”

……

路德把脏和肠子都丢进一个纸口袋里。与此同时,其余的人开始用水冲刷、清洗、盐、束紧、抻直,然后把狸猫调过身来,让血水滴到它的皮上。

“你们打算拿它干吗呢?”

“吃肉!”

至此,文中通过狸猫剥皮这一段所表达的潜话语——对黑人悲惨生活的侧面烘托和对白人社会的残忍血泪控诉——臻于极致。

这种现实与潜意识的对话,很好地体现了作者的创作风格——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文中黑人的生活俗和传说处处可见,在这样一幅黑人世界的风俗画中,作者又将彩的故事与严肃的现实熔于一炉,因此广受各阶层读者的欢迎。

(武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