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四十·明太祖严刑施政

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以平民崛起为皇帝的第二人。首位是汉高祖刘邦。

太祖在位三十一年,实行封建制度,杀功臣废相,传位给惠帝,因靖难之变四年而下位,继任者成祖,迁都燕京,成祖对外征服四方,并派郑和出使,招致南洋各国,为明帝中最有成就者之一。此后之明帝中,以孝宗之政治较为清明。穆宗用张居正为相,平倭寇和俺答族,政绩亦不俗。穆宗可以说是明代自成祖以后的一位好皇帝。

明代共十六帝,历时二百七十七年,如加入南明三帝,则共有十九帝,达二百九十四年,近三百年矣。

明代本来有良好的政治制度的传承,可惜由于太祖朱洪武废宰相,因此把政治制度搞坏了。

明太祖多猜忌之心,他平定天下时已年逾花甲,太子早死,孙又孱弱,他为了巩固朱氏政权,便一面分封诸子,各设卫兵三千,且有多至一万九千兵丁者;一面尽杀功臣诸将。

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遭诛,牵连被诛者三万余人。又有蓝玉之狱,诛杀一万五千余人。太祖之所以如此严刑峻法,实鉴于元代政务废弛。有人曾谓,太祖在位时,每日京官入朝,必与妻子先作永诀,至晚无事回家,则夫妻互相欢庆,以为又活一日。因此当时的文人多不愿任官。据《明诗综》记载,当时死于非命的任内的著名大臣为数极众,如靖难之变,方孝孺夷十族,受牵连而诛杀者达八百四十七人。当时的大官,受藤条打屁股耻辱的是家常便饭。

太祖时,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受廷杖而被鞭死,工部尚书夏祥立毙于杖下,其后更甚。又如武宗时,宦官刘瑾矫诏百官都要跪在奉天门外,接命三百余朝官入狱。世宗嘉靖年间有大礼议,下狱受廷杖之大臣达一百三十四人,其中因病中受创伤而死者十八人。庄烈帝时,大臣多用刑下狱。明代政府对大臣滥用刑杀,其惨酷无理,为有史以来所仅见。

据清魏禧《魏叔子集》一书所记述,大臣受廷杖时,众官朱衣陪列,用木棒大力杖击犯人露出之屁股,头面朝地,而满口土尘。受杖者多死;即使不死,亦败肉数十磅,医治也需数月之久。

宋太祖鉴于唐代中期开始武人跋扈,因此积极扶植文官。明太祖则认为自元代没落后,功臣宿将多已诛杀,兵卒多已还乡归田,于是认为社会上唯一可怕的只有读书人。但处理政务一定要用读书人,于是一面推行封建,以扩大王室力量;一面废除宰相,由王室管理国政。但又不能不任用读书人士人,因此用严刑峻法威慑之,使士人在王室的积威下臣服。

明太祖的废相等私意,使明代政治走上了歧途。当时的宰相张居正,为欲掌权治政,便常引用祖宗法度来巩固其当政之权力。

黄宗羲之《明夷待访录》认为,明代之贤不过只做到“法祖宗”而已,因为位轻,不得不假祖宗以压后王也。张居正所言,则是假祖宗之法以抗朝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