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作家作文500字——余华

所有使你感同身受的,都来源于生活。

我是从初二开始喜欢余华的文笔,当时《活着》令我流下热泪——是因为他为你描绘了一个,你触摸不到而又真实存在的世界。他的笔触并不冷漠,而是他对你描绘的世界的太冷漠。在我看来,中国诸多现代作家当中,余华的文笔是令我最为赞叹的。他懂得认真思考,懂得精打细算,懂得出手与收手。他的几篇作品能够在国内外获奖,这是多方面的原因,他的作品,《十八岁出门远行》到《许三观卖血记》不管哪一部,都给了我们极大的震撼….

从人物到事件,从外表到实践,都深深地打动我的心。他的文笔不算优美,但是令我悲伤——不是那种针扎入心肺的悲伤,而是绵长的,积累的哀叹。他用自己纯密的语言打破了日常的语言,令看的人震撼不已——例如,“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饨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多有趣又怪诞!但就是这一句话,深深地将许三观这个人的形象烙印在我的心中。为了这句话,我甚至特地买了一本许三观卖血记来看…他的文笔,是一把刀,一用力,一削刻。瞧,一个活生生,白花花的人就这样跃于纸上了。

很多人使用方言。 有人写“…我和你困觉”。遇到咸鸭蛋的就会写“白嘴吃也可以”, 而余华说:“我用汉语普通话“ 。汪曾祺有他的高邮和咸鸭蛋,徐志摩有他的康桥。还有很多很多人有他们的故乡与寄托,但余华,还是什么也没有。

但,就是这种本真,他更加的接近纯实的生活,更加的贴近了我们的生活,将中国冷漠的那个年代毫不保留的呈现在我们面前。就算他没有故土,没有方言,但他依旧是我喜欢的中国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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