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400字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作者是英国大名鼎鼎的笛福。讲述的是在英国的约克城,有一个名叫鲁宾逊的小伙子。他爱好航海,曾经几次上船,每次都落难,总是奇迹般的被解救了。

有一次,他落难后飘到了一个荒岛上,靠打猎,种大麦为生,建造了乡间别墅和海滨住宅。偶然的一天,他交了一个好朋友——星期五,他们遇到了英国船,那艘船上的水手叛变了,鲁宾逊带领舰长、星期五等人战胜了叛变的水手,收复了大船,回到了故乡

他离开家乡三十五的时间,亲友们都以为他已死去,然而他却用超乎常人的力量使他平安归来,这种力量是什么?这是一种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存能力。

想到这里,我很惭愧。因为我自理能力较差,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整天泡在学习的游泳池里,不经常做家务。有一次,妈妈意识到了这一问题,让我学切菜,只见切的大的大,小的小,厚的厚,薄的薄,十分难看。这看似简单的家务活我都不会做,真是看花容易,绣花难。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儿子,你应该多帮大人做做家务事,学会独立生活的能力呀!”

读了《鲁宾逊漂流记》,我才明白自理能力对一个人是多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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