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450字

【第1篇】

去年寒假里,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面的主人公金铃是我喜欢的人物。

我喜欢她的原因是她很正直、一丝不苟、善良和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

她的老师生病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带着一枝花去看望老师。老师因生病而交给她一个任务――上一堂作文课,她能一丝不苟地完成。晚上批作文的时候目光敏锐、全神贯注,每一个错别字都分辨得清清楚楚,没有点粗心马虎。病句、读不通的句子也不能从她的手中逃掉,她在这一圈、在那一改,总能让那些字排列得像一队纪律严明、军容整肃的士兵。她给每们同学写的作文评分也很公正、客观,既不徇私留情,也不图谋泄愤。我作为一个做事马马虎虎的人,要学习她这种一丝不苟的精神。

还有一次,修自行车的老爷爷突然中风去世了,留下一个刚满6岁的小孙女幸幸。她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夫妻俩很自私,谁也不肯要幸幸,都怕孩子拖累了自己,幸幸只好孤单地跟爷爷过。现在爷爷去世了,幸幸跟妈妈过呢?还是跟爸爸过呢?两边都在推脱,这时金铃站出来说:“让幸幸到我家住吧,妈妈?”警察见她神色坚定,于是就把幸幸送到金铃家里,金铃为了让妈妈接受幸幸,费了不少口舌。虽然后来幸幸住到郊区的外婆家去了,但金铃还不时就去看望幸幸,还给她带了礼物呢。我要向金铃学习,学习她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

现在,我要从自身做起,帮妈妈分担家务,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做个有孝心、有善心、做事认真努力学习的好孩子。

【第2篇】

《我要做好孩子》观后感

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暑假的时候度过的一本《我要做好孩子》,令我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这本书由黄蓓佳所著,讲述了小女孩金玲以“我要做好孩子”为目标,在童年里发生的各种趣事。作者以生动有趣的风格描绘出了一个性格鲜明的女孩以及一个个小故事,总是吸引着人们忍不住再读第二遍。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不一样的,而主人公金玲的童年无疑是美好的。尽管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但那些都是金玲成长的足迹,长大后最美好的回忆!

“幸运的人一生被童年治愈,不幸运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可以说我和我身边的朋友以及金玲都是幸运的人,我们的原生态家庭都非常幸福。每个人的父母虽然不是最优秀的,但他们却都是最爱自己的,正如同文中的金玲一样。成长路上必定要遇到许多坎坷,但对于这个吃多大亏多能笑得出来的年纪来说,只不过是一些小事罢了。

在全文的最后一段,卉紫在心里说的那句话:“跑啊,孩子们,冲刺啊!”可能还会有更深的含义,不仅仅是小升初,而是整个青春。在这个轻狂的年纪,值得、并且也有动力去撒野的年纪,肆意地去奔跑。将自己的优点无限放大,展现给这个世界,对着这个世界无比自信地说出:“我可以!”

自己的青春是自己可以主宰的,任何人都无法去插手。 

【第3篇】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暑假,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课外阅读书。我非常喜欢其中的一本叫《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一捧上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的事情。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阿姨。主人公是一个叫金玲的小女孩,她就读于新华街小学六年级。她的身高大约一米55厘米,长得胖嘟嘟看上去十分可爱。

主人公金玲是一个机灵,善良,阳光,助人为乐的好孩子。她为了做一个家长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做出了各种努力。当老师生病时,她担忧跑去医院看望老师;当朋友受欺负时,她见义勇为,当她看见一只小鸟被一个调皮的孩子弄死,她非常伤心,有感而发写下了这篇作文。《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表达了爱护小动物的心愿。

为了做一个好孩子她放弃了很多乐趣,最喜欢的小动物也不能饲养,原本性格活泼开朗总是被不快乐包围着。

主人公金玲学习成绩虽然不怎么好,却依然十分自信,遇到困难从不退缩勇往直前。这一点让我非常欣赏。

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后,让我感触颇深,更让我受益匪浅,好孩子不只是嘴上说说的,要付出行动。我一定要做个不让父母和老师操心,不仅学习上要有进步,而且要像主人公金玲一样拥有一颗美丽的心灵。

我们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要发扬自己的优点,努力改掉自己的缺点,一定要成为老师和家长眼中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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