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450字

 

【第6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高智商的书,它是由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我苦苦看了一个星期,终于看完了上册的第一章。

一八七八年,华生在阿富汗战争中活了下来,在一次偶然相遇中,华生见到了福尔摩斯。一见面华生就觉得他非同寻常,歇洛克·福尔摩斯先认出了华生刚从阿富汗回来,又发明了一种能检测不管干了多久的血液的药剂。但华生又发现他对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都一无所知,但他又对地质学、化学、解刨学、惊险文学、法律、武术异常精通。没过几天,贝克街221号和小巧直接赦黎代旅馆接连发生惨案,福尔摩斯只用了三天!就将这起蓄谋了二十多年的仇杀案绳之以法了。

看完了第一章我不经叹为观止。福尔摩斯虽是一名群众不知的私人侦探,但他在侦探界能算得上是宗师级人物了。他利用了缜密的推断,超凡的大脑在三天内就找出了凶手,并没有被罪犯所设置的假象所迷惑。罪犯竟是一位车夫,他在拉福尔摩斯时,福尔摩斯不假思索地就把她他抓住了。

知道罪犯被抓住的那一刻,我都始终无法相信福尔摩斯精确的推测,他的脑里力已经远远超出了人能所及的智商。我们现在科技发达,摄像头随处可见,可凶杀案长至几十年,短至几个月才能破案。但福尔摩斯在那个科技落后的时代只用了三天时间就将这起仇杀案解决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还有许多的故事等待我去探究。“血字的研究”只是这本书的冰山一角。《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本名副其实的好书啊!

【第7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有的喜欢《鲁滨逊漂流记》,有的喜欢《吹牛大王历险记》,有的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还有的喜欢《汤姆索亚历险记》……而我喜欢的当然是《苦儿流浪记》。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外表有红色和白色,上面有图案,图案下方有一大行英语LITERATURE OF CLASSIC。下面写着“苦儿流浪记”。

《苦儿流浪记》是写雷米的养父巴伯兰是一个非常冷酷的人,他把雷米租给了戏班主维达理斯,雷米从此开始了漫长的流浪生涯。离开家的雷米是孤独的,但同时也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维达理斯——这位善良而又谦和的人生导师。一路上,维达理斯不但教雷米表演,还教他如何在野外生存。最难能可贵的是,维达理斯并没有因为生活窘迫而放弃对雷米进行教育。在每段疲惫奔波的旅途中,在每个风餐露宿的日子里,雷米一点点学习知识,积累理性与智慧,在知识的熏陶下逐渐成长为一个有头脑、有主见的小伙子。

雷米带给我的感动真是太多啦!在艰苦的环境中他总能保持乐观,而我生活在幸福的家庭中,更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努力努力,奋发向上。成为一个像雷米一样勇敢而坚强的孩子!

【第8篇】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有《神秘岛》《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其中让我百读不厌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出身商人之家的鲁滨逊,不甘于像父亲那样平庸地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航海生活,于是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有遨游航海的梦想。

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滨逊一人在被海浪抛到一座无人烟的海岛上,然后在那里度过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的光阴,最终获得了救援。

那么如果我是他,当独自在荒岛中,会像他那样勇敢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积极自救;如果我是他当看到有人在吃人时,我会如他一样站出来,同他们战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也别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鲁滨逊那样的胆量……

我看了鲁滨逊的故事,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和无能,在父母为我们铺的路中走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每天还抱怨这个,抱怨那个。然而,幸福中的我没有意识到,每天能吃饱穿暖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因此,我们要学习鲁滨逊刻苦奋斗的精神。



内容推荐

【下一页】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