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默生随笔》读后感600字

一个中学生的感受 ——《爱默生随笔》读后感

《爱默生随笔》的作者爱默生是一位塑造了美国人心灵的思想宗师、散文家和诗人,被尊为近代“美国文艺复兴”的旗手。他那种对大自然的挚爱和对精神的推崇,恰恰是今天的大多数人所缺乏的;他注重亲身体验,倡导凭直觉认识真理,足以让我们这些早已被理性与教条禁锢的地球村村民茅塞顿开。他尤其强调人的自助,这种曾促使美国成为世界强国的理念,至今仍不乏现实意义。

拉尔夫·华尔多·爱默生19世纪美国著名思想家、散文家、诗人。这本书,读起来并不轻松,因为大多是说理的文字,浮躁的心灵只能获得浮光掠影的印象。

我只能承认自己理解力还不行,有些句子显然读不懂。否则的话我只能怪译者,因为这本书实在翻译的太别扭了。这本200多页的书看到80页就再也看不下去了,必竟艾默生的成名之作不是我这个初中生所能参透的。

有人这样评述:语言简练到位并且富于诗意,完全可以把它当作诗来读。当我们离“粗茶半盏,藏书满架”的境界越来越远时,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自得永远被定格为历史,谁不向往着那山高水远,风轻云淡的生活。

这篇读后感只能用粗略的认识来填满了,显然我的认识只是这本书的不多的一部分,爱默生的观念不是一下子就能体会的,更多的倒是有一种哲学的意味。不过唯一能感觉到的是爱默生坚持从自我的角度出发,认为改造首先应该从个人着手,这显然是很正确的。

爱默生的语言深奥、雄辩而富诗意,其中蕴含的睿智令人折服。爱默生被誉为“美国的精神先知”,它属于美国,也属于世界上所有思考的灵魂;属于今天,同时也属于过去。

这,便是一个中学生读完《爱默生随笔》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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