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600字初中

【第1篇】

另一种生活,另一种风情——读《撒哈拉的故事》后感

你是否想过放弃我们如今安逸的生活,去环境恶劣的撒哈拉沙漠走一遭,或去荒无人烟的罗布泊看一遍,而或去珠穆朗玛挑战一下极限?

恐怕你不会想这么去做,也不觉得这是件可能的事情。可是一个1943年出生的人成为了第一个踏上撒哈拉沙漠的中国女性,她就是引领了“流浪文学”,横扫了整个华文世界的三毛。

三毛真名叫陈懋平,因为小时候不会写“懋”而自己改名为“陈平”,十三岁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逃学去坟墓堆看闲书,三毛可以说是个很有个性的人。

去撒哈拉沙漠也是因为她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但现实中的撒哈拉沙漠可并不是完全像照片中那般安宁,和平,美丽。

沙漠中更鲜明的特点是贫困和落后。因为缺水,他们可以几年不洗澡,可以一辈子住帐篷,也因为文化落后,90%的人不认数字,不曾见过镜子,也拒绝医治,甚至沙漠里允许蓄奴。即使在这样的环境下,三毛的作品体现出的更多是沙漠生活中的有趣、独特、神奇,而不是难忍的艰苦;这也是三毛勇敢潇洒、浪漫、真性情的体现。

文中,三毛的几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比如“人,生下来被分到的阶级是很难再摆脱的”确实如此,三毛与丈夫荷西虽在沙漠里,但仍动手做出桌子椅子,甚至用棺材板都不在乎,而无法像撒哈拉威人一样,一辈子坐在席子上,带着浓厚的体味。将一个沙漠破房子装饰成一座“白色宫殿”。

还有“长久的沙漠生活,只使得人学到一个好处,任何一点点现实生活上的享受,都附带地使心灵得到无限的满足与升华。”在沙漠里,几块轻得来的木板使人感动,看到从沙地里冒出的泉,也让人惊讶,看到罕见的大雨,更让人惊奇甚至害怕。人总是在不断失去中学会珍惜。

在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中,写到了开办“中国饭店”的乐趣;充当医生,牙医的经历;对沙漠婚礼习俗的厌恶;险些丧命于荒山的旅程;还有毛利塔尼亚真实的诅咒;还有沙伊达、奥菲鲁阿、巴西里……

三毛的记述平平淡淡,但却时时拨人心弦,简简单单的写法却是真真切切的生动。在三毛的描述下,每一个人物都似站在眼前,每一幕场景都似亲眼所见。不是冒险家一般讲述沙漠的可怖空寂,而是描绘出撒哈拉的风情万种,是三毛自由不羁,浪迹天涯的灵魂,是撒哈拉的异国风情。

【第2篇】

生活该是什么样——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听这首歌,你可能想不到,歌中这个追求自由的女孩,会在一个放远望去,只有漫天黄沙的地方住下,并且写下了一篇篇引人入胜的文章。

三毛是因了“前世的乡愁”才去的撒哈拉,去了之后才发现照片上那片广袤无垠的沙漠着实恐怖。她的生活在我看来,是糟糕的一塌糊涂。只能偶尔收到一两个台,画面也好似鬼影的电视机,价格比汽油还贵的淡水,与当地习俗的格格不入,平日里只一人在家的孤独。最让人抓狂的,还是那些如强盗一般,会将家里洗劫一空的撒哈拉威人。

但就是这样的生活,她也能津津乐道,将其写的五彩缤纷。连那些享受着正常生活的幸福人,看了文章后,都恨不得卷起铺盖,立即投入沙漠的怀抱。难道该作家笔力强悍到,能睁着眼睛“写”瞎话?还是另有他因?

其实,是我们忽略了某些东西……

她能把那群强盗,称为“芳邻”,开开心心的借给他们东西,偶尔还充当一下“江湖郎中”;她能在生活拮据时,笑着对丈夫说“我们能享受一星期的土豆泥大餐了”;她能在辛苦建造住房的同时,感受到白手成家的快乐。那里的生活并没有多彩到哪里去,只是她的心里有一块放大镜,能发现生活中一些细微的快乐,并把它放大无数倍。

阿甘的妈妈说:“生活是装满了各种巧克力的盒子,你永远不知道会吃到哪一种口味。”而我要说,生活是一个巧克力盒,你想要什么口味,它就是什么口味。一个人对生活的感知,完全取决于他对生活的认知。内心充满爱和感恩的人,即使在黑暗中,也能在心里为自己燃起一支蜡烛。而内心满是阴谋,算计的人,便是在百花丛中,闻到的也是恶臭。生活,是一件百变衣,一千种人会把它穿成一千种样子。大家都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打开窗户,有些人看到的是阳光灿烂,鸟语花香,有些人却看得满眼脏。

生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上天给了每人一杯凉水,就得自己加热水,调和出最适宜自己的温度。生活,是一出永不停止的舞台剧,主角是自己,剧情也由自己决定。而乐趣,便是“皇帝的新衣”,只有聪明人才能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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