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草房子》有感700字

【第1篇】

今年暑假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快乐,什么是友谊,什么是亲情!文中的许多故事都震撼了我的心。

这本书记录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的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雅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感情纠葛……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感觉到一种力量。

荡漾在整部作品的悲怜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渐疏远,情感日渐冷漠的当今现实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闪耀在每个人身上的人格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我最记忆犹新的,是桑桑为了纸月能准时上学,与板仓小学的“豁嘴大茶壶”刘一水他们斗勇斗谋的时候。“呀呀呀,呀呀呀,脚趾缝里漏出一小丫。没人搀,没人架,刚一蹽脚就跌了个大劈叉。这小丫,找不到家,摸着眼泪哇哇哇……”这是刘一水他们看到纸月后唱的一首歌,当我看到这里时,十分恼火,男孩子怎么能欺负女孩子呢?我不禁怜悯这位小姑娘,也知道了纸月为什么上学会迟到了。

“在纸月朝大提上跑时,桑桑一手抓了一块半截砖头,朝那边正跑过来的刘一水他们走过去;桑桑把两块砖头抓得紧紧的,然后说:你们再往前走一步,我就砸了!”我瞬间对桑桑这个小男子汉刮目相看,为了保护纸月,桑桑硬着头皮,提着胆子,与刘一水他们对峙,可真是勇敢呀!

“当看见纸月马上就要跑到水边时,他突然朝前冲去,吓得刘一水们掉头往后逃窜,而桑桑却在冲出去几步之后,掉头往大提下冲去。”嘿嘿!桑桑可真是聪明呀!这样的点子也能被他想出来,厉害!这回,连刘一水们都被他玩的团团转啦!

这本书仿佛有魔力,深深的吸引了我,我与主人公桑桑一起同乐同悲。我突然感觉童年并非华丽的城堡,而是一个充满阳光的草房子。虽然看起来很普通,但每每想起时,心里总是暖暖的!

【第2篇】

我懂得了友谊的宝贵

---读《草房子》有感

宁静的大河,郁葱的艾叶,金色的草房子在这美丽的地方生活着一群个性鲜明的孩子:坚强的桑桑,勇敢的小康……这就是曹文轩叔叔写的《草房子》。

《草房子》中小康和桑桑的友谊就像金子一样珍贵。故事中,小康因家庭巨变,落魄到一贫如洗。桑桑就用自己卖鸽子换来的钱帮助小康做生意;当桑桑生病时小康也会毫不犹豫把双蛋黄给桑桑。他们俩谁也离不开谁,彼此的心里都住着对方,这样的友谊真让人羡慕,而我是家里的独女,一直渴望着能有一份珍贵的友谊。

去年暑假我参加了“黄山少年军校”的军令营活动,刚到营地,我谁也不认识,感觉很陌生。教官让我们组建了五人小组,方便一起做训练。在我还在烦恼和谁一组的时候一个叫乐乐的女孩主动邀请我加入她们的 “活力满满”组。她说:“我们组还缺一个名额,你愿意加入吗?”我高兴地都快蹦起来了,“非常乐意。”我没想到这么快就可以组成一个团队,真是老天保佑。

我们组的成员有:勇敢的乐乐,机智活泼的王勇,善良的浩浩和温柔体贴的刘谦,当然还有聪明、漂亮的我。在营地的这段时间,我们每天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野外生存,别提有多开心了,我完全忘记了想家这回事。

营地训练中,徒步五公里上山最让人叫苦不迭!那天温度特别高,据说有38度,在路程一半的时候,我早已满头大汗,能继续前进,全靠队友的打气。走着走着,一个陡坡我没踩实,摔了一跤,腿划了一道口子,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我哪里见过这情形,早就已经吓呆了,这个时候乐乐看见了,她赶紧用矿泉水帮我冲洗伤口,王勇把他仅剩的一口水也给了我,浩浩和刘谦一左一右地搀扶着我。好几次我因为我动作慢,我们组成为了垫底,我不忍心连累大家,于是对他们说:“你们先走吧!我一个人在队伍后面走,你们赶紧跟上队伍,要不然要被教官骂了。”但令我感动的是,他们居然一个也不走,“不,就算被教官骂死,我们也不能丢下你一个人,我们是一个集体,要互相帮助,现在你有困难了,其他人就要帮助!”刘谦坚定地说道。“对,刘谦说的对 !”其他人纷纷鼓励我:“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看着伙伴们坚定的目光,我咬着牙坚持了下去,最终我们一起走到了终点。教官不但没有骂我们,反而表扬了我们具有团队意识,我的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草房子》里小康和桑桑在朋友患难时送上的灿烂微笑,在对方需要帮助时给与的相互扶持不就是对友谊最好的解释吗。

军令营是短暂的,但友谊和美好的回忆将永远留存在我的心底。

【第3篇】

暑假,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这本书讲了几个主人公的故事,他们分别是秃鹤、根鸟、校长……

秃鹤在油麻地小学上学,他本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小秃子,所以大家都这么叫他。从一二年级起,秃鹤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但在三年级的一天,秃鹤突然意识到他的头对他来讲是一种耻辱了。

到了儿童节,校长桑乔准备让孩子们演《屠桥》。在表演时,秃鹤脑袋一歪,眼珠子瞪得鼓鼓的:“我杨大秃瓢,走马到屠桥……”当我看到"秃鹤眼珠子瞪得鼓鼓的"这句时,因为描写的太生动了,我都快笑哭了。

校园,别人也常常欺负秃鹤。有几天,秃鹤都戴着一顶帽子。但他的同学几天看不到他的头就有一种欲望,于是别人拿走了他的帽子。秃鹤很可怜,因为他被人取笑。秃鹤很善良,但别人看不到他的优点,只会取笑他。秃鹤的性格既活泼又开朗,但没人喜欢他。秃鹤因为秃头又痛苦又自卑,同学们在取笑他时更上"雪上加霜",会让他变得更自卑。他充满自卑与孤单,但却凭着自信让大家对他刮目相看。

主人公根鸟梦见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没想到还真有一个这样的大峡谷。在去大峡谷的路上,根鸟遇到了一个叫长脚的男子。长脚请他吃饭,说:“有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她被困在了那里。我要写一封信,你把它交给一个叫黑布的人,愿你能很快救出那个女孩。”

于是,根鸟就出发了。结果,他被骗了,在矿场里整日拉矿。之后,他遇到了一个独眼老人。老人对他很好,还告诉他黑布给他的红果子不要吃,吃了就会忘记一切。后来,黑布不管他了,他就逃跑了。最后,他来到一个小城里,他在那里学会了赌博,学会了喝酒……

我认为根鸟是一个很快乐而很单纯的男孩,因为他单纯所以他轻易就相信了一个陌生人,也是他的不足之一。同时,我也佩服根鸟,因为他有冒险的勇气。而他为什么会学坏呢?因为他去了赌场,看见一个九岁男孩赌博赢了好多钱,于是他就试了试,然后也赢了好多钱,从此他每天都去赌场。我觉得他这样是不对的,因为总有一天他会把所有钱都输光的。

而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桑乔,我认为他是一个好校长,因为他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但他为了在五所小学里广播操争第一,就让学生夜以继日地训练。有的学生累的睁不开眼,他就敲大鼓。为什么这样做?难道仅仅为了获取荣誉吗?但总体来说,他还是一个好校长。

这是我读的曹文轩的第一本书,也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我喜欢曹文轩,因为他笔下的人物都栩栩如生,而且描写的非常细腻,加入的情感也很多。我喜欢他写的书,因为他教会我遇到困难时要有顽强拼搏的精神,像指明灯一样照亮前进之路,让我乐观地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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