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自珍《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原文及鉴赏

龚自珍《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

钦差大臣、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林公既陛辞①,礼部主事仁和龚自珍则献三种决定义②,三种旁义③,三种答难义④,一种归墟义⑤。

中国自禹、箕子以来⑥,食货并重⑦。自明初开矿,四百余载,未尝增银一厘。今银尽明初银也。地中实、地上虚,假使不漏于海⑧,人事火患⑨,岁岁约耗银三四千两,况漏于海如此乎? 此决定义,更无疑义。汉世五行家⑩,以食妖、服妖占天下之变(11)。鸦片烟则食妖也。其人病魂魄(12),逆昼夜(13)。其食者宜缳首诛(14)! 贩者、造者,宜刎脰诛(15)! 此决定义,更无疑义。诛之不可胜诛,不可不绝其源。绝其源,则夷人不逞(16),奸民不逞。有二不逞,无武力何以胜也?公驻澳门(17),距广州城远,夷筚也(18),公以文臣孤入夷筚,其可乎?此行宜以重兵自随,此正皇上颁关防使节制水师意也(19)。此决定义,更无疑义。

食妖宜绝也,宜并杜绝呢羽毛之至。杜之则蚕桑之利重,木棉之利重,蚕桑、木棉之利重,则中国实。又凡钟表、玻璃、燕窝之属,悦上都之少年(20),而夺其所重者,皆至不急之物也,宜皆杜之。此一旁义。宜勒限使夷人徙澳门,不许留一夷。留夷馆一所,为互市之栖止(21)。此又一旁义。火器宜讲求。京师火器营,乾隆中攻金川用之(22),不知施于海便否? 广州有巧工能造火器否? 胡宗宪 《图编》(23),有可约略仿用者否?宜下群吏议。如带广州兵赴澳门,多带巧匠,以便修整军器。此又一旁义。

于是有儒生逆难者曰: “中国食急于货。” 袭汉臣刘陶旧议论以相抵(24)。固也,似也。抑我岂护惜货,而置食于不理也哉?此议施之于开矿之朝,谓之切病; 施之于禁银出海之朝,谓之不切病。食固第一,货即第二,禹、箕子言如此矣。此一答难。于是有关吏逆难者曰: 不用呢、羽、钟表、燕窝、玻璃,税将绌。夫中国与夷人互市,大利在利其米,此外皆末也。宜正告之曰: 行将关税定额,陆续请减,未必不蒙恩允,国家断断不恃榷关所入(25),矧所损细所益大?此又一答难。乃有迂诞书生逆难者,则不过曰为宽大而已,曰必毋用兵而已。告之曰: 刑乱邦用重典,周公公训也。至于用兵,不比陆路之用兵。此驱之,非剿之也; 此守海口,防我境,不许其入,非与彼战于海,战于艅艎也(26)。伏波将军则近水(27),非楼船将军,非横海将军也。况陆路可追,此无可追,取不逞夷人及奸民,就地正典刑,非有大兵阵之原野之事,岂古人于陆路开边衅之比也哉?此又一答难。

以上三难,逆难者皆天下黠猾游说,而貌为老成迂拙者也。粤省僚吏中有之(28),幕客中有之(29),游客中有之,商估中有之,恐绅士中未必无之。宜杀一儆百。公此行此心,为若辈所动,游移万一,此千载之一时,事机一跌,不敢言之矣! 不敢言之矣! 古奉使之诗曰: “忧心悄悄,仆夫况瘁(30)。”悄悄者何也?虑尝试也,虑窥伺也,虑泄言也。仆夫左右亲近之人,皆大敌也。仆夫且忧形于色,而有况瘁之容,无飞扬之意,则善于奉使之至也。阁下其绎此诗(31)!

何为一归墟义也?曰:我与公约,期公以两期期年(32),使中国十八行省银价平(33),物力实,人心定,而后归报我皇上。《书》曰: “若射之有志(34)。”我之言,公之鹄矣(35)。

【鉴赏】

 十八世纪末,英国在印度取得鸦片的制造和专卖特权,并向我国大量倾销鸦片。到1838年,一年已达四万余箱,这不仅严重地毒害了中国人民,而且鸦片贩子每年从中国掠走白银数百万两,英国政府从鸦片贸易中获税利上百万英镑,致使我国内银价飞涨,财政拮据。湖广总督林则徐于1838年连续上奏道光皇帝,提出 “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御敌之兵,且无充饷之银”,主张严禁鸦片。道光皇帝任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前往广东查禁鸦片。1839年1月,林则徐赴广前夕,龚自珍写了这篇“序”,以为赠言,对林则徐提出了多项建议和殷切期望。

文章开始,即明确提出三条必须实行的“决定义”,三条供参考的 “旁义”,三条驳反禁烟谬论的“答难义”和总的期望“归墟义”。这是全文的总纲,下面紧接着进行分述。

三条“决定义”为: (1)严禁白银外流。因为 “自明初开矿,四百余载,未尝增银一厘。今银尽明初银也。” 国内白银即使不被殖民者掠走,“人事火患”,每年也要损耗三四千两,何况大量银子还被掠走。所以,必须严禁外流,以盈国库。(2)对食鸦片者,“宜缳首诛”,处以绞刑; 对贩卖、制造鸦片者,“宜刎脰诛”,立即斩首。因为鸦片为“食妖”,它使人“病魂魄”,“逆昼夜”,“占天下之变”! (3) “以重兵自随”,以强大的军事武力作为禁烟的后盾。因为禁鸦片、诛奸民,必然引起“夷人” (英殖民者) 和奸民 (食、贩、造鸦片者)不满,无武力何以能胜。

三条“旁义” 为: (1) 杜绝外国“呢羽毛” (毛纺织品)及燕窝等高级消费品进口。这样,我国的丝绸及棉纺织业才能发展,才有利于中国。而高级消费品只是“悦上都之少年”,并换走大量白银,故宜“杜之”! (2) 勒令夷人通通迁出澳门,只留 “夷馆一所”,作为双方贸易的地方。(3) “火器宜讲求”,多带巧匠修整军器,加强战备!

三条“答难义”为: (1)驳“食急于货”。指出: 这是汉代刘陶的老调,以“食急于货”为借口,反对禁烟。(2) 驳“税将绌”。指出: 中国与外人贸易,最有利者为输入大米,其它为次。同时,请求朝廷减少关税,外贸仍有为。国家也不能只靠关税收入,因为少收关税损失小,不禁奢侈品输入,白银外流损失大。(3)驳对吸鸦片者宜“宽大”,对侵略者“毋用兵”。指出: “刑乱邦用重典”,自古如此。至于 “用兵”,乃 “守海口,防我境”,是反侵略的正义行为;“取不逞夷人及奸民,就地正典刑”,是完全必要的,绝不是“开边衅”! 此外,作者还提醒林则徐: 谬论的制造者无处不在,要他毫不动摇,对于僚吏、幕客、游客、商估、绅士中的内奸,宜“杀一儆百”!

最后一条“归墟义”为: 希望两年内禁烟成功,实现“中国十八行省银价平,物力实,人心定” 的富足局面。

作为当时的一名小官,作者对重大的禁烟问题涉及的内外政策提出积极的建议,其中虽有把正常贸易品与鸦片同等对待以及赶走外国人的偏颇,但作者是从民族大义和发展民族经济出发的,是可理解的。尤其是他主张必须同输入鸦片的侵略者和内奸作坚决斗争,是十分可贵的。他提出的“银价平,物力实,人心定”的热切希望,更表现了一位爱国者对国家富强、社会安定的殷切关注。所以,本文不仅是一篇论述清晰、结构谨严的“赠序”,更是一篇充满爱国主义精神的反英、禁烟的战斗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