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罗兰《论罗曼蒂克》原文及赏析

罗曼蒂克是一种感情形式。罗曼蒂克爱情的精髓在于: 视被爱对象为宝贵知己而自己又难于占有,因而便采用如诗赋、歌曲、武功或任何可以想象出来的取悦方法,来获得对方的注目与爱情。人们之所以认为情人有巨大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方难于为自己占有。最初,罗曼蒂克爱情并不施之于那些能与其发生合法或非法性关系的妇女,而是针对那些因无法逾越的道德和传统习俗障碍无法与其结合的贵妇。因为这种障碍,爱生出了诗情画意,柏拉图式的感情,维持了爱情的美感。结果,人们狂热地表达爱恋,而又抑制了亲昵之欲。渐渐地,这种观念为许多人所接受,他们认为,纯洁高尚的欢乐只能存在于没有掺杂任何性因素的、专心致志的默祷之中。一个男人如果深恋和尊敬某个女人,他将感到无法将她同性活动联系起来,他的爱情将会采取富有诗意和想象的形式,很自然地充满了象征主义的色彩。

在文艺复兴时期,爱情虽然仍充满诗情画意,但通常已不再是柏拉图式的感情。人们普遍持这种观点: 女人最好是难于接近而又并非不可能或不可以接近。

罗曼蒂克爱情在浪漫主义运动中达到高峰,优美的诗歌把爱情的热望与想象表达无遗。爱情之树之所以会这么枝繁叶茂,是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罗曼蒂克爱情是生命必须奉献的最为热烈的欢乐之泉。彼此倾心相爱、充满想象而又柔情似水的男女关系,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对这种价值漠然视之于任何人都是一大不幸。任何社会制度都应当容忍和允许这种欢乐,尽管它只是生活的内容之一而非生活的主要目的。

罗曼蒂克的爱情应该成为婚姻的动力。但是,使婚姻美满幸福的,并不是罗曼蒂克的爱情,而是一种比罗曼蒂克更亲密、更深情、更现实的爱情。在罗曼蒂克的爱情中,双方都通过一层绚丽的薄雾观察对方,因而得出的印象并不完全真实。一个女人要想在婚后仍然保持罗曼蒂克的爱情,就须得避免与丈夫的亲密行为,并像斯芬克斯一般,不袒露出内心深处的思想与感情,同时还得保持一定程度的身体隐秘。不过,这些行为无法使婚姻进入到最完美的境地。而欲达到完美,就需要没有任何假象的情真意切的亲密关系。

(筱逸 译)

【赏析】

罗曼蒂克,英文romantic,又称为浪漫,辞典上的解释是: 富有诗意,充满幻想。

自从懂得情感时,自从有了性别意识后,我们总在幻想一位王子的出现,憧憬一份罗曼蒂克的爱情。因为这样的爱情,在懵懂时的爱情,更让人魂牵梦绕,似梦却又有着真实的快感。但我们对罗曼蒂克爱情的理解是无意识的,是浅薄的。单纯把它理解为“浪漫爱情”不是十分准确。文章中所释“罗曼蒂克爱情”是理想中的爱情,却是不能实现的爱情,是一个难以抵达的圣地。

在“罗曼蒂克的爱情”中,想拥有的却无法占有,愈是得不到的欲望就愈加强烈。于是内心的情感更加地热烈深刻,如痴如醉。倾心的奉献,诗意的表达,天真的幻想,是倾泻爱情欲望的方式。文中写道:“最初,罗曼蒂克的爱情并不施之于那些能与其发生合法或非法性关系的妇女,而是针对那些因无法逾越的道德和传统习俗障碍无法与其结合的贵妇。”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道德的妥协压抑下,心中对于得不到的美好爱情的向往就会加倍。贵妇并不见得就比发生合法或非法关系的妇女更加高贵,抑或高尚。而是因为在某种社会秩序的阻碍下,越是无法触及的,越是想得却得不到的爱情,越容易让人去幻想。在幻想中,所有的纯粹肯定的名词都会叠加在梦中情人身上,于是更激起自己内心的渴望,于是罗曼蒂克的爱情发生了。

为什么“彼此倾心相爱、充满想象而又柔情似水的男女关系,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又为什么“对这种价值漠然视之于任何人都是一大不幸”?在任何创作当中,罗曼蒂克爱情起着无可厚非的重要的作用。因为这样的爱情存在于我们思维当中,最贴近我们的精神世界,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也是最容易打动人心的。更确切地说,它是一种精神价值。罗曼蒂克的爱情不失为创作当中的一个绝对不可或缺的感性材料,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罗曼蒂克爱情总让人心潮澎湃,向往不已;婚姻中的爱情总让人稳定踏实,亲密无间。的确,婚姻爱情与罗曼蒂克爱情是相抵触的。婚姻中所需要的并不是罗曼蒂克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共同的感情基础是相爱相知;而罗曼蒂克爱情是有些朦胧的,虚幻的,不可知的。我们总不能生活在脱离实际的罗曼蒂克中,但是太现实的婚姻生活不免有些无趣和乏味。如果我们在二者之间找寻平衡,那就是: 有些时候需要我们保持一点罗曼蒂克情节。在平实的生活中加一点神秘陌生的色彩,罗曼蒂克爱情也会为婚姻生活注入新鲜气息。

(娜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