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泰州海陵县主簿许君墓志铭》原文、翻译及鉴赏

君讳平,字秉之,姓许氏。余尝谱其世家②,所谓今泰州海陵县主簿者也。君既与兄元相友爱称天下,而自少卓荦不羁,善辩说,与其兄俱以智略为当世大人所器③。宝元时,朝廷开方略之选④,以招天下异能之士。而陕西大帅范文正公、郑文肃公,争以君所为书以荐,于是得召试,为太庙斋郎⑤; 已而选泰州海陵县主簿。贵人多荐君有大才⑥,可试以事,不宜弃之州县。君亦常慨然自许,欲有所为。然终不得一用其智能以卒。噫! 其可哀也已!

士固有离世异俗,独行其意,骂讥笑侮,困辱而不悔,彼皆无众人之求,而有所待于后世者也,其龃龉固宜⑦。若夫智谋功名之士,窥时俯仰,以赴势物之会,而辄不遇者⑧,乃亦不可胜数。辩足以移万物,而穷于用说之时; 谋足以夺三军,而辱于右武之国⑨。此又何说哉? 嗟乎! 彼有所待而不悔者,其知之矣!

君年五十九,以嘉祐某年某月某甲子,葬真州之扬子县甘露乡某所之原⑩。夫人李氏。子男瓌,不仕;璋,真州司户参军(11); 琦,太庙斋郎; 琳,进士。女子五人,已嫁者二人,进士周奉先,泰州泰兴县令陶舜元。

铭曰: “有拔而起之,莫挤而止之。呜呼许君! 而已于斯,谁或使之?”

【注释】

 ①泰州海陵县:今江苏省泰州市。主簿: 又称典簿。官名,以典领文书,办理事务。墓志: 刻在器物上记叙生平、事业或警戒自己的文字。有的有韵语结尾的铭,称作“墓志铭”。②谱: 家谱。此处 “谱” 作动词,有 “编排”、“撰写” 的意思。③元:许元,字子春,宋宣州宣城 (今安徽省宣城县) 人。卓荦 (luo): 卓越,杰出。羁 (ji):拘束,束缚。大人: 有权有势的人。④宝元: 宋仁宗赵祯的年号。方略: 《宋史·仁宗纪》载“宝元二年五月癸己,诏近臣举荐方略材武之士各二人。”⑤范文正公: 范仲淹的谥号,字希文,吴县 (今江苏省苏州市) 人。郑文肃公:郑戬(jian) 的谥号,字天休,吴县(今江苏省苏州) 人。太庙斋郎: 官名,管理太庙和陵墓祭祀等事务。太庙,皇帝列祖列宗之庙。⑥贵人: 达官贵人。⑦龃龉 (juyu): 本意是上下牙齿不齐,比喻意见不合。⑧辄(zhe): 总是,常常。⑨右武: 古代尊崇右,右武,尚武。⑩某甲子: 古人用 “天干” 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 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互相搭配,组合成 “甲子”、“乙丑” ……共六十个干支数,用来纪年、纪月、纪日,周而复始,循环使用。某甲子,此处泛指某日。原: 墓地。(11)司户参军: 官名,主管户籍。

【译文】 

先生名叫平,字秉之,姓许。我曾经编写过他的家族世系,就是所说的如今任泰州海陵县主簿的。先生和兄许元互相友爱,被天下人称赞,而且从小卓然超绝,不拘小节,善于辩论,和他的兄长都以有智慧、有谋略被当世大人先生们所器重。宝元年间,朝廷开创方略制度的选举,用这种制度招考天下优异的人士。陕西大帅范文正公、郑文肃公争抢着把先生所书写的文章向朝廷推荐,于是得到征召进京应试,担任太庙斋郎; 不久,又选任泰州海陵县主簿。达官贵人大多推荐先生有大才,可以试用担当政事,不应当把他弃置在州、县里。先生也曾经慷慨地自信,想有所作为。然而最终不能得到一次使用先生的智慧和才能的机会就死了。唉! 这是多么可悲哀呀!

读书人固然有脱离当世、与世俗相违背,依照个人意志去行动,受到咒骂、讥讽、嘲笑、侮辱,遭受穷困也不后悔的,他们没有一般人的追求,而对后世有所期待,因此,他们和世人意见不合本来是应当的。至于有智谋求功名的读书人,他们随时窥测时机,上下逢迎,去奔赴权势利禄的会合,然而总是不遇的,他们的人,多得数都数不清。辩论能够改变万物,却在重用能言善辩的时代受到窘困; 足智多谋能够夺取三军统帅,却在崇尚武力的国家受到屈辱。这还有什么可说呢? 唉! 那有所等待却不后悔的人,恐怕知道这个道理了。

先生享年五十九岁,在嘉祐某年某月某日,安葬在真州的杨子县甘露乡某处的墓地。夫人李氏。儿子叫瓌的,不曾做官; 叫璋的,担任真州司户参军;叫琦的,担任太庙斋郎; 叫琳的,是进士。女儿五个,已出嫁二人: 一位嫁给进士周奉先,一位嫁给泰州泰兴县县令陶舜元。

铭辞云: “只有提拔而起用了你的,没有排挤而阻止了你的。唉! 许先生呀,竟然最终落到这种地步,是谁使你这样的呢?”

【鉴赏】 

这篇墓志铭客观地评价了许平的一生。全文分成四个自然段: 第一段,简明地记叙了许平的生平; 第二段,慨叹当时科举制度的不合理,埋没人才,致使许平这样的 “智谋功名之士”也“辄不遇”;第三段,交代了许平卒年、安葬地及其家庭成员状况; 第四段,借铭辞之言,表达作者的愤激之情。此文既客观地评价了许平失意的一生,又表达了作者愤懑的思想感情,含蓄隐晦,迂回曲折,多用疑问句,又问而不答,文情若疑若信,若近若远,令人深思和遐想。

字数:1979

知识来源:傅德岷,赖云琪 主编.古文观止鉴赏.武汉:崇文书局.2005.第508-5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