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一)

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在亨利勋爵梅菲埃住宅的小图书室里,道连·格雷斜倚在豪华的靠手椅上。这书房本身就很别致,高高的橄榄色橡木护墙板,奶油色的中楣,往外突的泥满平顶。砖粉色的毡毯上,铺着带长长的丝绸流苏的波斯小地毯。一张椴木小茶几上放着一个小雕像,出自克罗迪翁的手笔。雕像旁边有一部《百篇小说集》,是克洛维斯·伊夫为玛格丽特·瓦卢阿装订的,封面上饰有涂金的雏菊,那是王后选中的图案。壁炉架上摆着几个大青瓷坛子和一些仿制的郁金香。夏日伦敦那杏黄色的阳光,透过镶嵌着铅条的小窗射了进来。

亨利勋爵还没有来书房。他按自己的准则行事,总是迟到。他的信条是,守时是时间的窃贼。所以道连·格雷一脸不高兴,无精打采地翻着插图精美的《曼农·列斯科》,那是他在一个书架上找到的。路易十四时代风格的时钟,一板一眼地响着单调的滴答声,使他很不耐烦,有一两回竟想要走了。

他终于听到外面响起了脚步声,门开了。“你来得好晚呀,哈利!”他咕哝着。

“恐怕不是哈利,格雷先生,”回答的是个尖嗓子。

他赶紧回头看了一眼,并站了起来。“对不起,我以为是……”“你以为是我先生,结果却是他太太。你得让我自我介绍一下。我看过你的照片,所以很熟悉你。我想我先生那儿有你十七张照片。”

“不是十七张吧,亨利夫人?”

“嗯,那么十八张吧。而且那天晚上我看到你和他一起在歌剧院看戏。”她说着神经质地大笑起来,带着她那“毋忘我”的呆滞眼神望着他。她是一个古怪的女人,身上的服装看上去仿佛是在怒气冲天时设计,大发雷霆时穿上去的。她平时总与某个人相爱,但她的热情从来得不到回报,所以一直保留着全部的幻想。她竭力要使自己看上去很别致,却落得个乱蓬蓬不整洁的样子。她的名字叫维多利亚,还有一个爱上教堂的癖好。

“想来是演《罗恩格林》的时候吧,亨利夫人?”

“不错,是在上演《罗恩格林》的时候。我最喜欢瓦格纳的音乐。音量那么高,你可以只管谈天,不会让别人听见。这是一大优点,你说是不是,格雷先生?”

她那薄薄的嘴唇里又响起了神经质的短促笑声,她的手指开始拨弄一把玳瑁壳做的长柄裁纸刀。

道连笑着摇了摇头。“恐怕我不是这么想的,亨利夫人。演奏音乐的时候我从不说话——至少好的音乐是这样。如果碰上差的音乐,那就有责任用谈话来盖过它。”

“哎呀!那是哈利的一个看法,是不是,格雷先生?我老是从哈利的朋友那儿听到他的观点。这是我了解他朋友的惟一方法。不过你别以为我不喜欢好音乐。我非常喜欢,但害怕好音乐。它弄得我太浪漫。我简直崇拜钢琴家——有时候一次崇拜两个,哈利这么说我的。我不知道他们身上有一种什么东西,也许是他们都是外国人的缘故。他们都是外国人,是不是?甚至那些出生在英国的人,过一阵子也成了外国人,是不是?他们这一招真聪明,同时也使艺术得益。使艺术世界化了,不是吗?你从来没有参加过我的聚会,是不是,格雷先生?你一定得来。我买不起兰花,但在外国人身上我不惜工本。他们使你的房间富有生气。瞧,哈利来了!——哈利,我进来找你,想问些事儿——记不得要问什么了——发现格雷先生在这儿。我们非常愉快地聊了聊音乐,两人的看法很一致。不,很不一样。跟他聊天很愉快。我很高兴见到了他。”

“那很好,亲爱的,好极了,”亨利勋爵说,竖起了他新月状的黑眉毛,带着饶有兴味的微笑看着他们两个。“实在抱歉,我来晚了,道连。我上沃德街去看了看一块老式锦缎,讨了几小时价才成交。如今的人啊,什么东西的价格都知道,就是不知道它们的价值。”

“恐怕我得走了,”亨利夫人嚷道,突然发出一阵傻乎乎的笑声,打破了尴尬的沉寂。“我答应了公爵夫人一起开车去兜风。再见,格雷先生。再见,哈利。我想你们在外面吃饭吧?我也在外面吃。也许我会在桑伯雷夫人男见到你们。”

“大概会的,亲爱的,”亨利勋爵说。他夫人像彻夜在雨中度过的极乐鸟,嗖地飞出房间,留下了一缕赤素馨香水的幽香。亨利勋爵关上门,然后点上一支烟,蓦地坐到了沙发上。

“千万别娶草黄色头发的女人,道连,”他抽了几口烟后说。“为什么,哈利?”

“因为她们那么多情善感。”“可是我喜欢多情善感的人。”“干脆就别结婚,道连。男人结婚是因为疲惫,女人结婚是因为好奇,结果双方都大失所望。”

“我想我不可能结婚,哈利。我爱得太深了。这是你的一个警句,我正把它付诸实践,就像干你说过的每一件事那样。”

“你爱上谁了?”亨利勋爵停了一下说。“一个演员,”道连·格雷说着涨红了脸。亨利勋爵耸了耸肩,“这样的开端很常见。”

“你要是见过她就不会这么说了,哈利。”

“她是谁?”

“她的名字叫西比尔·文。”

“从来没有听到过。”

“谁都没有听到过。不过,总有一天大家会昕到的,她是个天才。”

“我的好家伙,没有一个女人是天才。女性是善于装饰的,她们从来没有话要说,却可以说得非常动人。女人代表物质对思想的胜利,正如男人代表思想对道德的胜利。”

“哈利。你怎么能这样说呢?”

“我亲爱的道连,这可是千真万确。眼下我正在分析女人,所以应当知道。这个问题并非像我想象的那么深奥。我发现,说到底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单纯的;一种富有色彩。单纯的女人很有用,要是你想捞个名声,让人知道你很体面,你只要带她们去吃晚饭就行了。另一类女人很迷人,但她们犯了一个错误。她们化妆是要使自己显得年轻。而我们的祖母们化妆是要使自己口若悬河。胭脂和智慧过去是密不可分的,现在却不同了。一个女人只要看上去比自己的女儿年轻十岁,她就心满意足了。至于交谈,整个伦敦只有五个女人值得你跟她说话,而其中的两个,还不够资格进入体面的上流社会。不过,说说你的天才吧,你认识她多久了?”

“啊!哈利,你的观点真吓人。”“别管它了,你认识她多久了?”“三星期左右。”

“你在什么地方见到她的?”

“我会告诉你的,哈利。可是你千万别泼冷水。说到底,我没有碰上你的话,就不会有这事儿了。你激起了我狂热的欲望,想了解生活的一切方面。自从见到你后,一连几天,我的血管里似乎一直搏动着某种东西。无论是懒洋洋地走进海德公园,还是闲逛到皮卡迪利大街,我都打量着走过我身边的每一个人,带着疯也似的好奇心,想知道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有些人使我着迷;有些人使我害怕。空气中像是夹杂着一丝毒气,诱使我产生了一种寻求刺激的热情……是呀,一天晚上,大约七点钟,我决定出去探险了。我觉得我们这个灰蒙蒙可怕的伦敦,像你说的一样,五方杂处,罪孽深重,还有肮脏的罪犯。我觉得这里一定有什么等待着我。我设想了千万种可能性。光是那种危险就使我感到愉快。我记得我们初次一起用餐的那个美妙无比的夜晚,你说过寻找美是生活的真正秘密。我不知道自己期望着什么,反正我出门了,朝东面游荡过去,在曲折龌龊的街道里和黑乎乎寸草不长的广场上,很快迷了路。八点半左右,我经过一个荒唐的小剧院,巨大的汽灯光芒四射,节目单耀眼夺目。一个可怕的犹太人站在门口,吸着劣质雪茄,身上的背心出奇得我平生从来没有见过。他蓄着油光光的鬈发,肮脏的衬衫中间闪着一颗大钻石。’要一个包厢吗,老爷?’他一见我就说,卑躬屈膝地脱下了帽子。他身上有一种使我感到有趣的东西,哈利。他极其可怕。我知道你会笑话我,但我真的进去了,为一个舞台包厢付了整整一个畿尼。至今还不明白我为什么这样做,可要是我没有——我亲爱的哈利,要是我没有这样做,也就不会有生活中最浪漫的经历了。我知道你在笑我。你真怕!”

“我没有笑,道连,至少没有笑你。但你不该说这是你生活中最浪漫的经历,你应当说你生活中的初次浪漫经历。永远会有人爱你,你也会永远沉溺于爱情。多情是无所事事的人的特权。那是一个国家有闲阶级的一大用处。别害怕。许多美妙的事儿等待着你,这仅仅是开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