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代父子》全文阅读

城里大街的中心地段,有一块命令车辆绕道行驶的牌子,可是车辆到此却都公然直穿而过,因而尼古拉斯·亚当斯心想那修路工程大概已经完工,也就只管顺着那空落落的砖铺大街往前驶去;星期天来往车辆稀少,红绿灯却变来换去,弄得他常常停车,明年要是公家无力支付这笔电费的话,这套红绿灯也就要亮不起来了;再往前去,行驶在这小城的两排浓荫大树下,假如你是当地人,常在树下散步,一定会从心底里喜爱这些大树的,只是在外乡人看来,会觉得枝叶过于繁密,挡住了阳光,使房屋潮气太重;过了最后一幢住宅,驶上那高低起伏、笔直向前的公路,红土的路堤修得平平整整,两旁都是第二代新长的幼树。这里不是他的家乡,但这时正当仲秋时节,驱车行驶在这一带,看看远近景色,也确实赏心悦目。棉花铃子早已摘完,垦地上已经翻种了一片片玉米,有的地方还间种着一道道红高粱,一路来车子倒也好开,儿子早已在身旁的车座上睡熟了,一天的路程已经赶完,今晚过夜的那个城市又是他熟悉的,所以尼克现在满有心思看看玉米地里哪儿还种有黄豆,哪儿还种有豌豆,隔开多少树林子有一片垦地,注意到那些小木屋和宅子以及田地和林子之间的相关布局;他一路过去,心里琢磨着在这一带打猎该如何下手;每过一片空地,都要估计一下猎物会在哪儿觅食,在哪儿找窝,暗暗捉摸在哪儿能找到一大窝,它们蹿起来会朝哪个方向飞。

要是打鹌鹑的话,一旦猎狗找到了鹌鹑,你千万不能去把它们逃回老窝的路给堵住,要不然它们哄的一蹿而起,会一股脑儿向你扑来,有的冲天直飞,有的从你耳边擦过,呼的一声掠过你眼前时,那身影之大可是你从没见过的,这时只有一个好办法,那就是背过身子,等它们从你肩头上飞过,在停住翅膀快要斜掠入林之际,就瞄准开枪。这种打鹌鹑的窍门是他父亲教给他的,尼古拉斯·亚当斯不禁怀念起父亲来。一想起父亲,首先出现在眼前的总是那双眼睛。魁伟的身躯、敏捷的动作、宽阔的肩膀、弯弯的鹰钩鼻子、那老好人式的下巴底下的一把胡子,这些都还在其次——他最先想到的总是那双眼睛。两道眉毛摆好阵势,在上面构成了一道屏障;双眼深深地嵌在头颅里,仿佛是当作什么无比贵重的仪器,设计了这种特殊保护似的。父亲眼睛尖,看得远,比起常人来要胜过许多,这一点正是父亲的得天独厚之处。父亲的眼光之好,可以说不下于巨角野羊,不下于雄鹰。

当年他常常跟父亲一起站在湖边(那时他自己的眼力也还极好),父亲有时会对他说,“对岸升旗了。”尼克却怎么也瞧不见旗子,也瞧不见旗杆。父亲接着又会说,“瞧,那是你妹妹多萝西。她升起了旗子,这会儿正走上码头来了。”

尼克隔湖望去,看见了对面那林木蓊郁的一长溜儿湖岸、那些在背后耸起的大树、那突出在湖湾口的尖角地、那牧场一带的光洁的山冈以及那绿树掩映下他们家的白色小宅子,可就是瞧不见什么旗杆,也瞧不见什么码头,看到的只是一道白色的沙滩和一弯湖岸。

“你看得见靠近尖角地的山坡上有一群羊吗?”

“看见了。”

它们只是青灰色小山上一块淡淡的白斑。

“我还数得上来呢,”父亲说。

父亲非常神经质,人只要有某种功能超过了常人的需要,就会有这种毛病。再说,他很感情用事,而且就像多半感情用事的人那样,心肠虽狠,却常常受欺。此外,他的倒霉事儿也挺多,这可不都是他自己招来的。人家做了个圈套,他去稍稍帮了点忙,结果反而落在这个圈套里送了命,其实他在生前就被这帮子人以形形色色的方式出卖了。凡是感情用事的人都不免被人家一次次地陷害的。尼克现在还没法把父亲的事情写出来,那只能待之将来了,不过眼前这片打鹌鹑的好地方使他想起了小时候心目中的父亲,他十分感激父亲当时教会了他两件事: 钓鱼和打猎。他父亲对这两件事的见解是颇为精到的,但是对比如说两性问题的看法就不行了,而尼克觉得幸亏正是这样;因为总得有人来给你第一把猎枪,或者给你个机会让你搞来使用,再说,要学打猎钓鱼也总得住在个有猎物有游鱼的地方,他今年三十八岁了,爱钓鱼、爱打猎的劲头还不下于当年第一次跟随父亲出猎的时候。他这股热情从不曾有过丝毫的衰减,他真感激父亲培养起了他这股热情。

至于另一个问题,即父亲不在行的那个问题,实在你所需要的一切条件都是生而有之,人人都是无师自通,住在哪里也都是一个样。他记得很清楚,在这个问题上父亲给过他的知识总共只有两条。有一次他们一起出去打猎,尼克打中了一棵铁杉树上的一只红松鼠。松鼠受了伤,摔了下来,尼克过去一把拣起来,那小东西竟把他的拇指球咬了个对穿。

“这下流的小狗日的!”尼克说,把松鼠的脑袋啪的一声往树上砸去。“咬得我真够呛。”

父亲看了一下说,“快用嘴把血都吸掉,回头到了家里涂点碘酊。”

“这小狗日的,”尼克说。

“你可知道狗日的是什么意思?”父亲问他。

“我们骂起来总是这样说的,”尼克说。

“狗日的是指人跟畜生乱交。”

“人干吗要这样干呢?”尼克说。

“我也不知道,”父亲说。“反正这种坏事伤天害理。”

这引起了尼克的胡思乱想,还弄得他汗毛直竖,他一种种畜生想过来,觉得全不逗人喜爱,好像都行不通。父亲传给他的直接明白的性知识除此以外还有一桩。有一天早上,他在报上看到恩立科·卡罗索 [1] 因犯诱奸罪 [2] 被逮捕。

“诱奸是怎么回事?”

“这是种最最伤天害理的坏事,”父亲回答说。尼克在想象中仿佛见到这位男高音名歌唱家手里拿了个捣土豆泥的家伙,正对那花容月貌大似雪茄烟盒子里的画上的安娜·海尔德 [3] 的一位女士做出什么稀奇古怪、伤天害理的事来。尼克尽管心里相当害怕,还是暗暗打定主意,等自己长成了,至少也要这么来一下试试。

父亲关于这一切总结时说,手淫要引起眼睛失明、精神错乱,甚至危及生命,而宿娼的人则要染上见不得人的花柳病,因此应该不要跟人家去接触。不过话说回来,父亲的眼睛之好,确实是尼克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尼克非常爱他,从小就非常爱他。可是现在,明白了一切经过,他就是想起了家运衰败前的那早年的岁月,心里也高兴不起来。要是能写出来的话,就能排遣开了。他曾写出许多事情,就都排遣开了。可是写这件事还为时过早。好多人都还在世。所以他决定还是换点别的事情想想。父亲的事情是无可挽回的了,他早已翻来覆去想过多少回了。那殡仪馆老板在父亲脸上怎么化的妆,他都还历历在目,而其他的种种光景也都记忆犹新,连遗下多少债务都还没有忘记。他恭维了殡仪馆老板几句。那老板相当得意,一副沾沾自喜的样子。其实父亲的最后遗容并不决定于殡仪馆老板的手艺。殡仪馆老板不过是妙笔一挥作了些修补工作而已,其艺术性是成问题的。父亲的相貌在内外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下形成了也有好久了。特别是在最后三年中,就飞快地定型了。此事说起来很有意思,可是牵涉到在世的人太多,眼下还不便写。

至于那种年轻人的事儿,尼克还是在印第安人营地后面的铁杉林里自己开蒙的。他们的小宅子背后有一条小径,穿过树林可以直抵牧场,然后转上一条蜿蜒曲折的路,穿过林中空地,便到了印第安人的营地。他真巴不得如今还能光着两只脚到那林间小径上去走上一回。首先是那片穿过屋后铁杉林的遍地腐熟的松针,倒地的老树已崩解成了堆堆木屑,雷击劈开的长长的枝条儿像标枪一样挂在树梢。你从独木桥上跨过小溪,要是踩一个空,桥下等着你的便是黑糊糊的淤泥。翻过一道栅栏,就出了树林子,这里阳光下的田野小道就是硬硬的了,田野里只剩些草茬,有的地方长着些小酸模草和天蕊花,左边有片在蠕动着的泥水塘,那是溪水泛滥形成的,喧闹的街鸟在那里觅食。那水上冷藏所就盖在这小溪里。牲口棚下边有些新鲜的畜粪,另外还有一堆陈粪,顶上已经干结。再翻过一道栅栏,走完从牲口棚到牧场房子的又硬又烫的小道,就是一条烫脚的沙土大路,一直通到树林边,中途又要跨过小溪,这回溪上倒有一座桥,桥下一带长着些香蒲,你晚上用鱼叉去捕鱼,就是用这种香蒲浸透了火油,点着了做篝灯的。

大路到了树林边就向左一拐,绕过林子上山而去,这时就得另走一条宽阔的黏土碎石子路进入林子。上有树荫,路踩上去凉凉的,而且特别开阔,为了让人把印第安人剥下的铁杉树皮往外拖运。铁杉树皮叠得整整齐齐,一长排一长排堆在那儿,顶上再盖上些树皮,看去真像房子一样。那些剥去了皮的粗大的黄色树身都扔在原处,任其在树林子里枯烂,连树梢头的枝叶都不砍掉,也不烧掉。他们要的就是树皮,拿来供应博依恩城的鞣皮厂;一等冬天湖上封冻,就都拉到冰上,一直拖到对岸,所以树林就一年稀似一年,那种光秃秃、火辣辣、不见绿荫、但见满地杂草的林间空地,地盘却愈来愈大了。

不过在当时那里的树林还挺茂密,而且都还是原始林,树干都长到老高才分出枝丫来,你在林子里走,脚下尽是一片褐色的松软的松针,干干净净,没有一些乱丛杂树,外边天气再热,那里也是一片阴凉。那天他们三个就靠在一棵铁杉的树干上,那树干之粗,超过了两张床的长度。微风高高地在树顶上拂过,漏下来斑驳荫凉的天光。比利说了:

“你又想要特鲁迪了?”

“特鲁迪。你说呢?”

“嗯哈。”

“我们去吧。”

“不,这儿好。”

“可比利在……”

“那有什么。比利是我哥。”

后来他们三个又坐在那里,想听听枝头高处一只黑松鼠叫,却看不见。他们在等这小东西再叫一声,因为只要它一叫,一竖尾巴,尼克看见哪儿有动静,就可以朝哪儿开枪。他打一天猎,父亲只给他三发子弹,他那把猎枪是口径为二十的单筒枪,枪筒挺长。

“这狗崽子一动也不动,”比利说。

“你打一枪,尼基 [4] 。吓吓它。等它往外一逃,就再来一枪,”特鲁迪说。她难得能说上这样几句连贯的话。

“我只有两发子弹了,”尼克说。

“这狗崽子,”比利说。

他们背靠大树坐在那儿,不作声了。尼克觉得空落落的,心里却挺快活。

“埃迪说他总有一天晚上要跑来跟你妹妹多萝西睡上一觉。”

“什么?”

“他是这么说的。”

特鲁迪点了点头。

“他只想干这码事,”她说。埃迪是他们的异母哥哥。他十七岁。

“要是埃迪·吉尔比晚上敢来,胆敢来跟多萝西说一句话,你们知道我要拿他怎么着?我就这样宰了他。”尼克把枪机一扳,简直连瞄也不瞄,就是叭的一枪,仿佛把那个杂种小子埃迪·吉尔比不是脑袋上就是肚子上打了个巴掌大的窟窿。“就这样。就这样宰了他。”

“那就劝他别来,”特鲁迪说。她把手伸进尼克的口袋。

“得劝他多小心点,”比利说。

“他是个吹牛大王。”特鲁迪的手在尼克的口袋里摸了个遍。“可你也别杀他。杀了他要惹大祸的。”

“我就要这样宰了他,”尼克说。仿佛埃迪·吉尔比正躺在地上,胸口打了个大开膛。尼克还神气活现地踏上一只脚。

“我还要剥他的头皮,”他兴高采烈地说。

“那不行,”特鲁迪说。“那太恶心了。”

“我要剥下他的头皮给他妈送去。”

“他妈早就死了,”特鲁迪说。“你可别杀他,尼基。看在我的分上,别杀他了。”

“剥下了头皮以后,就把他扔给狗吃。”

比利可上了心事。“得劝他小心点,”他闷闷不乐地说。

“叫狗把他撕得粉碎,”尼克说,想起这个情景,得意极了。把那个无赖杂种剥掉了头皮以后,他会站在一旁,看那家伙被狗撕得粉碎,他连眉头都没皱一皱,忽然一个踉跄往后倒去,靠在树上,脖子被紧紧勾住了,原来是特鲁迪搂住了他,搂得他气都透不过来了,一边嚷道,“别杀他呀!别杀他呀!别杀他呀!别杀!别杀!别杀!尼基。尼基。尼基!”

“你怎么啦?”

“别杀他呀。”

“非杀了他不可。”

“他是个吹牛大王嘛。”

“好吧,”尼基说。“只要他不上门来,我就不杀他。快放开我。”

“这就对了,”特鲁迪说。“你现在有没有意思?我现在倒觉得很可以。”

“只要比利肯走开。”尼克自以为杀了埃迪·吉尔比,后来又饶他不死,是个男子汉大丈夫了。

“你走开,比利。你怎么老是死缠在这儿。走吧。”

“狗崽子,”比利说。“这码事叫我烦死了。我们算来干啥?打猎还是怎么着?”

“你可以把这枪拿去。还有一发子弹。”

“好吧。我管保打上一只又大又黑的。”

“一会儿我叫你,”尼克说。

过了好大半天,比利还没有回来。

“你看我们会生个孩子出来吗?”特鲁迪快活地盘起了她那双黝黑的腿,偎在尼克身上磨蹭着。尼克却不知有什么心事牵挂在老远以外。

“不会吧,”他说。

“就大生特生吧,管他呢。”

他们听见比利一声枪响。

“不知他打到了没有。”

“管他呢,”特鲁迪说。

比利从树林子里走过来了。他枪挎在肩上,手里提着只黑松鼠,抓住了两只前脚。

“瞧,”他说。“比只猫还大。你们完事啦?”

“你在哪儿打到的?”

“那边。看见它跳出来就打。”

“该回家啦,”尼克说。

“不,”特鲁迪说。

“我得赶回去吃晚饭。”

“好吧。”

“明天还想打猎吗?”

“好吧。”

“松鼠你们就拿去吧。”

“好吧。”

“吃过晚饭还出来吗?”

“不了。”

“觉得怎么样?”

“好。”

“那好吧。”

“在我脸上亲亲,”特鲁迪说。

这会儿开着汽车行驶在公路上,天色快要黑下来了,尼克不再想父亲的事了。一到白天的终了,他就不会再想父亲了。一到白天的终了,尼克就不许别人来打搅,要是不能独自过上一晚,就会觉得浑身不对劲儿。他每年一到秋天或者初春,就常常会怀念父亲,当时大草原上飞来了小鹬,或是看见地里架起了玉米禾束堆,或是看见了一泓湖水,有时哪怕只要看见了一辆马车,或是因为看见了雁阵,听见了雁声,或是因为隐蔽在水塘边上打野鸭;想起了有一次大雪纷飞,一头老鹰从空而降来抓布篷里的野鸭囮子,拍拍翅膀正要蹿上天去,却不防让布篷勾住了爪子。他只要走进荒芜的果园,踏上新耕的田地,到了树丛里,到了小山上,或是踩过满地枯草,只要一劈柴,一提水,一走过磨坊、榨房 [5] 、水坝,特别是只要一看见野外烧起了篝火,父亲的影子总会猛一下子出现在他眼前。不过他住过的一些城市,父亲却没有见识过。从十五岁起他就跟父亲完全分开了。

寒冬天气父亲胡须里结着霜花,一到热天却汗出如浆。他喜欢顶着太阳在地里干活,因为这本不是他的分内事,他就是爱干些力气活儿,而尼克却不爱。尼克热爱父亲,却讨厌父亲身上的那股气味,有一次他不得不穿一套小得父亲不能再穿的内衣,使他觉得直恶心,他就脱下来,塞在小溪边两块石头下,只说是弄丢了。父亲叫他穿上的时候,他对父亲说过那有股味儿,可父亲说衣服才洗过。衣服也确实是才洗过。尼克请他闻闻看,父亲生了气,拿起来一闻,说蛮干净,蛮清香。等到尼克钓鱼回来,身上的内衣已经没了,他说是给弄丢了,就为撒了这个谎,结果挨了一顿鞭子。

事后,他把猎枪上了子弹,扳起枪机,坐在小柴间里,让门开着,望见父亲坐在门廊的纱窗下看报,他心里想,“我可以一枪送他去见阎王。我打得死他。”到最后他的气终于消了,可想起这把猎枪是父亲给的,还是觉得有点恶心。于是他就摸黑走到印第安人的营地,去摆脱这股气味。家里只有一个人的气味他不讨厌,那是有一个妹妹的。跟别人他就压根儿避不接触。等他抽上了香烟,他的嗅觉就迟钝了。这倒是件好事。捕鸟猎犬的鼻子愈尖愈好,可是人的鼻子太尖就未必有什么好。

“爸爸,你小时候常常跟印第安人一块儿去打猎,是怎么打的呀?”

“我说不好,”尼克吃了一惊。他竟没有注意到孩子已经醒了。他看了看坐在身边车座上的孩子。他自以为是独自一人,其实这孩子一直睁大了眼在他身边。也不知道孩子醒了有多久了。“我们常常去打黑松鼠,一打就是一天,”他说。“父亲一天只给我三发子弹,他说要这样才能学会如何打猎,小孩子拿了枪噼噼啪啪到处乱放可没好处。我跟一个叫比利·吉尔比的小伙子,还有他的妹妹特鲁迪,一块儿去打。有一年夏天,我们差不多天天都去。”

“真怪,印第安人也有叫这种名字的。”

“是啊,可不,”尼克说。

“跟我说说,他们是什么样儿的?”

“他们是奥吉布瓦族人,”尼克说。“人都是挺好的。”

“跟他们做伴,他们表现怎么样?”

“这怎么跟你说呢,”尼克·亚当斯说。难道能跟孩子说就是她第一个给了他从未有过的乐趣?难道能对孩子提起那丰满黝黑的大腿、那平坦的小肚子、那对结实的小奶子、那搂得紧紧的双臂、那灵活地探索的舌尖、那迷离的双眼、那嘴里的一股美妙的味儿?难道能讲随后的那种不适、那种紧密、那种甜蜜、那种润湿、那种温存、那种体贴、那种刺激?能讲那种无限圆满、无限完美的境界,那种没有穷尽的、永远没有穷尽的、永远永远也不会有穷尽的境界?可是这些突然一下子都结束了,眼看一只大鸟就像暮色苍茫中的猫头鹰一样飞走了,不过这是在白天的树林子里,有些铁杉树的针叶粘在肚子上。这一来,以后你每到一个地方,只要那儿住过印第安人,你就嗅得出他们留下过的踪迹,空的酒瓶的气味再浓,嗡嗡的苍蝇再多,也压不倒那种香草的气息、那种烟火的气息以及那另外一种新剥貂皮似的气息。即便听到了挖苦印第安人的玩笑话,看到了苍老干枯的印第安老婆子,这种感觉也不会改变。也不怕他们身上渐渐带上了一股令人作呕的香味。也不管他们最后干上了什么营生。他们的归宿如何并不重要。反正他们的结局全都一个样。当年还不错。眼下可不行了。

再拿打猎来说吧。打下了一只飞鸟,就等于打遍天上的飞鸟。鸟儿虽然有形形色色,飞翔的姿态也个个不同,可是打鸟的感受是一样的,打头一只鸟好,打末一只鸟也同样美好。懂得这一点,他应该感激父亲。

“你也许不会喜欢他们,”尼克对儿子说。“不过我看你会喜欢他们的。”

“爷爷小时候也跟他们在一块儿住过,是吗?”

“是的。那时我也问过他印第安人是什么样儿的,他说印第安人中有好多是他的朋友。”

“我将来也可以去跟他们一块儿住吗?”

“这我就说不上了,”尼克说。“这是应该由你来决定的。”

“我到几岁上才可以拿到一把猎枪,独自个儿去打猎呀?”

“十二岁吧,如果到那时我看你做事小心的话。”

“但愿我现在就有十二岁。”

“反正那也快了。”

“我爷爷是什么样儿的?我对他已经没啥印象了,就还记得那一年我从法国回来,他送了一把气枪和一面美国国旗给我。他是什么样儿的?”

“他这个人可怎么说呢?他是个了不起的措手和捕鱼人,还有一双好眼睛。”

“比你还了不起吗?”

“他的枪法要比我强得多,他的父亲也是一个打飞鸟的神枪手。”

“我敢说他不会比你强。”

“喔,他可强着哩。他出手快,打得准。看他打猎,比看谁打猎都过瘾。他对我的枪法总是很不满意。”

“我们为什么从来不到爷爷坟上去祷告?”

“我们的家乡不在这一带。离这儿远着哪。”

“在法国可就没有这样的事情。要是在法国我们就可以去。我想我总该到爷爷坟上去祷告吧。”

“改天去吧。”

“我希望以后我们别住得那么远,免得等你死了我到不了你坟上去祷告。”

“我们得以后瞧着办。”

“你说我们该大家都葬在一个方便的地方吗?我们可以都葬在法国嘛。葬在法国好。”

“我可不想葬在法国,”尼克说。

“那也总得在美国找个比较方便的地方。我们就都葬在牧场上,行不行?”

“这个主意倒不坏。”

“这样,我在去牧场的路上,可以在爷爷坟前顺便停一停,祷告一下。”

“你倒想得挺周到的。”

“唉,爷爷坟上连一次也没去过,我心上总觉得不大舒坦啊。”

“我们总是要去的,”尼克说。“放心吧,我们总是要去的。”

蔡 慧 译

* * *

[1] 恩立科·卡罗索(1873—1921),意大利著名男高音歌剧演员,长期在纽约大都会歌剧院演出。

[2] 原文mashing,在土语中作“诱奸”解,在普通英语中则是“将(土豆)捣成泥”的意思,所以尼克有下面的联想。

[3] 安娜·海尔德(1873—1918),出生在法国的女歌唱家、歌剧演员,长期在美国演出,以容貌美丽著称,为“齐格飞歌舞团”创办人弗洛伦茨·齐格飞(1867—1932)的第一个妻子。

[4] 和尼克一样,尼基也是尼古拉斯的爱称。

[5] 榨苹果汁的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