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托尔斯泰-10(4)

他的《生命论》一书(一八八七),在题词中曾引用帕斯卡尔的名句:

"人只是一支芦苇,自然中最弱的东西,但这是一支有思想的芦苇......我们全部的尊严包含在思想中......因此我们得好好地思想:这即是道德的要义."托尔斯泰在神狂乱的时候,常常读帕斯卡尔的《思想录》.他在致费特书中曾经提及.

全书只是对于理智的颂诗.

"理智"固然不是科学的理智,狭隘的理智,"把部分当作全体,把肉的生活当作全部生活的",而是统制着人的生命的最高律令,"有理的生物,即人,所必然要依据了它生活的律令".

"这是和统制着动物的生长与繁殖,草木的萌芽与滋荣,星辰与大地的运行的律令类似的律令.只在奉行这条律令,为了善而把我们的兽服从理智的规条的行为中,才存有我们的生命......理智不能被确定,而我们也不必加以确定,因为不独我们都认识它,而且我们只认识它......人所知道的一切,是由理智......而非由信仰......而知道的......只在理智有了表白的时候生命方才开始.惟一真实的生命是理智的生命."在一八九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致某男爵书中,托尔斯泰亦言:"人所直接受之于神的,只有认识自己和接触世界的一种工具.这工具,便是理智,理智是从神来的.它不独是人类崇高的品,且是认识真理的惟一的工具."

那么,有形的生命,我们个人的生命,又是什么?"它不是我们的生命,"托尔斯泰说,"因为它不是由我们自主的."

"我们肉体的活动是在我们之外完成的......把生命当作个人的这种观念在今日的人类中已经消灭了.对于我们这时代一切赋有理智的人,个人的善行之不可能,已成为确切不移的真理."见《托尔斯泰传》.

还 有许多前提,毋容我在此讨论,但表现托尔斯泰对于理智怀有多少的热情.实在,这是一种热情,和主宰着他前半生的热情同样的盲目与嫉忌.一朵火焰熄了,另一朵火焰燃起.或可说永远是同一朵火焰,只是它变换了养料而已.

而使"个人的"热情和这"主智的"热情更形肖似的,是因为这些热情都不能以为满足,它们要活动,要实现.

"不应当说而应当做."基督说过.

理智的活动现象是什么?.......

"是人类惟一的有理的活动,是最合理最光明的神境界.它所需的,便是什么也不掩蔽理智的光芒,因为惟有理智的光芒方能助长.......是真实的善,至高的善,能解决人生一切的矛盾,不独使死的恐怖会消灭,且能鼓舞人为别人牺牲:因为除了把生命给予所者之外,无所谓别的了;只有它是自己牺牲时,才配称为.因此,只有当人懂得要获得个人的幸福之不可能时,真正的方能实现.那时候,他的生命的髓才能为真正的的高贵的接枝,而这接枝为了生长起见,才向这粗野的本干,即肉的本体,去吸取元气......"见《托尔斯泰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