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历史和自由

第六节 历史和自由

我已经提出过,我们研究历史乃是为了获得自我-认识。借着说明这个论 点,我将试图表明我们关于人类的活动是自由的这种知识,是怎样只是通过 我们之发现历史才被取得的。

在我对历史的观念的历史概述中,我曾试图表明历史学最后是怎样逃出 了对自然科学的学徒状态的。可是,历史自然主义的消失却包含着更进一步 的结论,即人所赖以建筑起来他自己那经常变动着的历史世界的这种活动乃 是一种自由的活动。除了这种活动而外,再没有别的力量能控制它或改变它, 或迫使它以这样的和那样的方式来行事,以建立起某一种而不是另一种世 界。

这并不意味着一个人永远可以自由做他所高兴做的事。所有的人在他们 一生中的某些时刻,是可以自由做他们所想要做的事情的:例如,饿了要吃 或累了要睡。但是这和我所提到的问题毫无关系。吃和睡是动物的活动,是 在动物的嗜欲的强迫之下进行的。

历史学并不涉及动物的嗜欲以及它们的满足或挫折。对于一个历史学家 作为历史学家来说,一个穷人的家里没有东西吃,这并不关重要;——尽管 对于他作为一个对他的同胞具有感情的人来说,这可以是而且必然是至关重 要的;并且尽管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可能强烈地关切着有些人策划了这些 变动从而造成了这种事态,以便使自己致富而使那些从他们那里领取工资的 人变得贫困;他也同样地关怀着穷人所可能被导致的行为,——不是被他的 孩子们的饥饿未得到解决的这一事实所导致的,即腹内空虚和四肢萎缩这一 事实、这一生理的事实,而是被他对于这一事实的思想所导致的。

这也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可以自由做他所选择的事情;在历史学本身固有 的领域中,与动物嗜欲的领域不同,人们可以自由计划他们所认为是适当的 行为和执行他们自己的计划,每个人都在做他所规划去做的事,而且每个人 要为它们的后果承担充分的责任,每个人都是自己灵魂的指挥者,等等。没 有什么能比这一点更加虚假的了。亨利①的韵诗所表达的只不过是一个病儿的 幻想,这个病儿发见,由于自己相信自己已经得到了月亮,便能使自己不再 哭着要月亮了。一个健康的人知道在他面前的空虚的空间,——他准备用一 些活动把它填充起来,因而他现在就开始制订这些活动的计划,——当他步 入其中时,它就远不是空虚的了。它会挤满了其他的人,他们都在追求着自 己的活动。就是现在,它也不象它看来那么空虚。它充满着活动的饱合溶液, 正处在开始要结晶的关头。那里并没有他自己活动的余地,除非是他能如此 设计这一点,使得它能适合其余的空隙。

历史学家所必须研究的那种理性活动,永远也不可能摆脱强迫,即必须 面对着自己的局势中的各种事实的那种强迫。它越是有理性,就越发完全地 经受着这种强迫。要有理性,也就是要去思想;而对一个打算要行动的人, 要加以思想的最重要的事便是他所处的局势。就这个局势而言,则他是一点 也不自由的。这就是它的实际情况,而无论是他、还是其他任何人都永远不 能改变这种情况。因为尽管局势完全是由思想——他自己的或别人的思想— —所组成的;它却不能由于他自己的或别人方面的心灵的改变而改变。如果 ① 亨利(1849—1903),英国诗人。——译者他们的心灵确实是改变了,这只不过是意味着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出现了一种新局势。对一个要采取行动的人来说,这种局势就是他的主宰、他的神谕、他的上帝。他的行为将证明成功与否,就取决于他是否正确地把握了这种局势。如果他是一个聪明人,非到他请教过了他的神谕,做出了力所能及的每一件事来发现这种局势是什么,他甚至于是不会作出最微小的计划来的。但是如果他忽视了这种局势,这种局势却不会忽视他。它可不是那样一位神明,会放过一种侮辱而不施以惩罚的。

历史中所存在的自由就在于这一事实,即那种强迫并不是由其他任何东西而是由人类理性自身所强加给它自身的活动的。这种局势,即他的主人、神谕和上帝,乃是一种它自己所创造的局势。我这样说的时候,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一个人发见自己所处于其中的那种局势,其存在只是因为一些其他人通过一种理性的活动已经创造了它(这种理性活动在性质上和他们的后继者发现自己是处于其中、并在其中依照他自己的想法而行动的那种并没有不同);我的意思也不是说,因为人类的理性总是人类的理性,不论它在其身上发生作用的那个人的名字叫什么,所以历史学家便可以忽视这些个人之间的区别,不是说人类理性已经创造了它发现自己是处于其中的那种局势。我的意思是指与这种见解颇为不同的某种东西。一切历史都是思想的历史;而当一个历史学家说一个人处于某种局势之中时,这就等于是说他想他是处于这种局势之中的。这种局势中的各种困难事实,——那对他来说是太重要了而不能不正视,——也就是他对这种局势的设想方式中的各种困难事实。

如果对于一个人,翻山越岭之所以困难的原因,是因为他害怕山里有鬼;那么对于一个历史学家要跨过若干世纪的鸿沟而向此人说教:“这纯粹是迷信。根本就没有鬼。要面对事实,要知道山里并没有危险,除了有乱石、流水和积雪,或者还有狼,也或者有坏人;但是并没有鬼”,——那便是愚蠢的事了。历史学家说,这些都是事实;因为他就是被教导以这种方式进行思想的。但是那个怕鬼的人却说,有鬼出现乃是一件事实;因为他就是被教导以那种方式进行思想的。历史学家认为那是一种错误的方式;但是错误的思维方式正如正确的方式同样地都是历史事实,而且也和它们一样地在决定着具有这种思想方式的人被置身于其中的那种局势(它总是一种思想一局势)。这一事实的困难性就在于,人没有能力以别的方式去思想他的局势。山上有鬼出没对于想翻山越岭的人所起的强迫作用,就在于他无法不相信有鬼这一事实。毫无疑问,这纯粹是迷信;但是这种迷信却是一件事实,而且是我们所考虑这一局势中的关键事实。为这种迷信所苦的人,在他企图翻山越岭时,并不单纯是在为教导了他相信有鬼的他那些祖先们的罪过而受苦受难(如果说那是一种罪过的话),他在受苦受难是因为他已经接受了这种信仰,是因为他已经分担了这种罪过。如果近代历史学家相信山里并没有鬼,那也仅只是他以恰好同样的方式所接受的一种信仰。

他所研究其行为的那些人,在这种意义上就是自由的;这一发现是每个历史学家一旦对他自己的课题达到了一种科学性的掌握时,马上就会做出的发见。在这种情形出现时,历史学家也就发现了他自己的自由;那就是,他发现了历史思想的那种自律性格,即它以自己的方法为它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的力量。他发现,对于他作为历史学家来说,把这些问题交给自然科学去解决,是何等地不必要而又是何等地不可能;他发现了以他作为历史学家的资格,他既有可能而又有必要为他自己解决这些问题。正是与他作为历史学家发现了他自己的自由的同时,他就发现了人作为历史的代理人的自由。历史思想,即关于理性活动的思想,是不受自然科学的统治的;并且理性的活动也是不受自然界的统治的。

这两种发现之间的联系的密切性,可以用这种说法来表示,即它们是以不同的言词在说着同一个的东西。可以这样说,把一个历史的代理人的理性活动描述为是自由的,只是以一种转弯抹角的和伪装的方式在说,历史学乃是一种自律的科学。或者也可以这样说,把历史学描述为是一种自律的科学,只不过是以一种伪装的方式在说,它是研究自由活动的科学。对我本人来说,我应当欢迎这两种说法的任何一种,因为它提供了证据,表明那样说的人目光之深远足以看透历史学的本性并发现:(a)历史思想是不受自然科学的统治的,并且是一种自律的科学;(b)理性的行为是不受自然的统治的,并且根据它自己的命令和以它自己的方式在建筑起它自己有关人类事务,  ResGestae〔事迹〕,的世界;(c)这两个命题之间有着一种密切的联系。

但在同时,我也应该发现在这两种陈述中都有证据表明,做出这种陈述的那个人不能(或者为着别有目的而决定承认他自己不能)区别一个人所说的东西和他所说的东西里蕴涵着的东西;那就是说,他不能区别语言的理论(或美学)和思想的理论(或逻辑);因此,至少是在目前,就靠玩弄文字的逻辑,把两种互相蕴涵的思想之间的逻辑联系,和“代表同一个事物”的那两组文字之间的语言学联系,混为一谈。

我也应该看到,他之企图取消逻辑的问题而代之以语言学的问题,并不是根据对语言性质的任何公正的欣赏;因为我应该看到在两种同义语的文字表达中,他是在假定其中之一是真正地而恰当地指“它所代表”的事物,而那另一种在指这一点的则只不过是因为这一不充分的理由,即使用它的人是用它在指这一点的。所有这一切都是很可争论的。我不想赞同这类的错误,而宁愿把问题留在我原来留下来的地方,并且宁愿说这两种陈述(即历史学是一种自律的科学这一陈述,和理性的活动在上述的意义上是自由的这一陈述)并不是文字上的同义语的形式,而是表达了两种发现中的任何一种在没有得出另一种发现时,它本身就不可能得出来。由这一点而来的,我就要指出在 17 世纪曾经是那么突出的“自由意志的论战”乃是与下列事实有密切联系的,即 17 世纪乃是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以其较简单的形式开始令人感到不满的时代,这时历史学家们正开始看到他们自己的家园需要整理得秩序井然,或者说历史研究应当从自然研究那里借取典型,并把它们自己提升到一种科学的高度。把人类行为看成是自由的这一愿望,是和作为对人类行为的研究的历史学要达到自律性的这一愿望结合在一起的。

但是我并不把问题就留在这里,因为我希望指出我现在所考虑的这两种陈述中,有一种必然要先于另一种。只有使用历史方法,我们才能够发见有关历史研究的对象的任何事物。没有人可以断言,自己比那些声称掌握着有关过去所做过的某些行为的知识的历史学家们知道得更多;而且他还是以这样一种方式知道这一点的,以致于他竟能使自己和别人都满足于那种毫无根据的声明。结果就是,我们在能够把握人类活动是自由的这一事实以前,就必须首先在历史研究中达到一种真正科学的、因而也就是自律的方法。

这一点可能看来是违反事实的;因为确实有人会说,早在历史学藉以把自己提升到一种科学高度的那场革命以前,很多人就已经察觉到人类的行为是自由的了。对于这一反驳,我将提出两点答案,它们并不互相排斥,但是有一点是比较浮浅的,而另一点则我希望是更深刻一些的。

(i)或许他们察觉到了人类的自由,但是他们掌握了它么?他们这种察觉是一种配得上科学这一称号的知识吗?当然不是;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他们就会不仅仅是相信它,他们还会以一种系统的方式认识它,于是对它就不会有争论的余地,——因为那些相信它的人会理解他们信念的根据,而且还能够令人信服地陈述它们。

(ii)即使是历史学藉以成为了一种科学的那场革命只不过大约有半个世纪之久,我们却决不可被“革命”一词所欺骗。早在培根和笛卡尔由于公开阐明自然科学方法所根据的那些原则,从而进行了自然科学的革命以前,人们就到处在使用这些同样的方法了,有些人用得比较经常,另有些人则用得比较稀少。正如培根和笛卡尔所如此之公正地指出的,他们自己著作的作用就是要把这些同样的方法置之于十分平凡的知识分子的掌握中。当人们说,历史学方法已在最近半个世纪里经历了革命,它那意思所指的也就是这一点。它的意思并不是指,在那个时期以前要寻找出科学历史学的事例将会是徒劳的。它的意思是指,虽然较早的科学历史学是一种罕见的东西,除了在突出人物的作品中而外,几乎是很难发见的,而且即使在它们里面也不过是标志着一瞬间的灵感而不是均衡的研究动向;但它现在却是所有的人知识范围之内的东西,是我们要求每一个在写历史的人的一件事,而且它是充分广泛地为人所理解的,甚至于在那些没有学问的人中间,从而足以使得那些写侦探小说(其情节就是根据它的方法)的作家们谋得一条生路。人类自由这一真理在 17 世纪被人所掌握的那种偶发的和间断的方式,至少可以这样说,可能就是这种偶发的和间断的对科学历史学方法的掌握的一个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