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最终把心给丢了》全文_作者:多丽丝·莱辛

容易得很,拿把刀子,剖开胸膛,取出心来,扔了,不就是。但不幸得很,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并不是我,像其他的人一样,没想过要这么做。不是,事情不是这么个样子,和我预料中的不一样。

事情就发生在我和两个不同的男人分别吃完了午餐和喝完下午茶之后。和我吃午餐的,我和他同居了(大约)四年又十二分之七。在他离我而去另觅居所时,有两年,或三年时间,我处于半死状态。我的心,如一大石,难以移动,更别说还有其他加诸于我的重量。之后,我慢慢的,万分艰难,才挣脱自由。我的心丝丝缕缕牵附在那第一位爱人身上,万般不舍。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该正名排行我的第二真爱(我父亲应该排第一)或排第三(当中还得插入我哥哥)。

就如民谣歌词所说:

我一辈子爱了三个人

父亲,哥哥,还有那个人,他

夺了我的命

但如果从外表而不从里面看,他排行十三(可能是,记不清楚)0但这么一来,就等于枉顾内在的感情因素。大家都知道,在真爱与真爱之间所发生的男欢女爱,或是种种瓜葛,可能数以十计,且长达数年之久,但都算不得数。

这样看事情的话,可能会制造许多不快乐的人。我们都知道,一方认为不算数的,另一方可能认为要算。但就真爱这件事来说,这是生命中最重要的,要克服这类困难,不容易。总之,我们绝大部分的人都在寻找真爱。纵使我们对某人已十分认真,但仍要斜着八分之一的眼角搜索,免得错过了偶然相遇而可能爱得更加认真的陌生人。我们都同意,在寻找真正的那一个的路上,大家有权品尝、品味千百个对象。在我们的圈子里,要说品尝、品味是生活中第二大事,并不为过;第一大事是赚钱。换句话说,我们要是对这件事认真的话,只要对方愿意,不妨睡遍天下,直至卡哒一声接通了,那就可一路下去了。

言归正传,我把和我吃午餐的那个男人(就称为甲君)当成我的第一个爱,至今不变,姑且不管弗洛伊德派怎么说。他们坚持我的父亲该是我的甲,我哥哥可能是乙,而我的(真正的)第一个爱应是丙。亦且不管有人或要问:那你的前两任丈夫呢?还有那些婚外情呢?

他们?我从没真正爱过他们,从没像爱甲君那样去爱他们。

我和他吃了午餐。之后,十分偶然,我和乙君喝茶。我说乙君,意思是指我的第二位认真的爱。排第二的不是我哥哥,也不是我5岁到15岁之间爱上的那些小男生。我们或可把15岁(没有什么特别的道理)视为不归点……其实“不归点”这一句话本身就是对世俗道理的大胆挑战。

在甲君和乙君(依我的算法)之间,我有许多其他的欢情,或是说尝鲜,但都不算数。乙君和我卡哒接上了,像炸弹开花,但情况不似我和甲君之间那么的简单。那时刚遭甲君遗弃,心受了伤,发肿,疑心重重。此外,和甲君的牵牵扯扯,还—一待理待剪。

尽管如此,乙君和我像着了火的房子,之后,乐极生悲。我的心又垂在胁下,有千斤之重。

我胁下的如果是块石头,一块石头我可将它拔掉,获得自由。

我和甲君吃了午餐,之后和乙君喝了茶,这两人加起来消耗了我整整十年宝贵的时间(我没算当中的试情、尝鲜)。在一个下午的时间,我一个接一个和他们欢快地聊聊这个,说说那个,要说其间欢乐(强烈、频仍)和伤痛(唉,天啊,天啊)相互抵销,也不为过。而我的心只不过轻轻拉扯了回忆之绳,记忆之鱼远在松弛的钓线那一端。

总之,十分健康。

尤其是,那一晚我正等待和丙君相会,或该说和可能成为丙君的人相会。我不想怎么强调丙君,事实上我根本记不得他长相如何。那些我们仅仅浅尝或试茗的人,那些不重要的,我们不可能都记得清楚。但无论如何,这个人可能会成为丙君,我们或许会卡哒冒出火花,而我又在想(我们常会这么做):他可能就是那一个了。(我故意套用某妇女杂志的用语:就是那一个,而不说或许会认真起来。)于是,我就这样(我要把一切,把气氛都弄对了)站在窗前,面对一条大街(波特兰大道,说得确切些),心中在想,与甲君或乙君的恋情或欢爱,我是绝不后悔(与其从未爱过,不如爱而复失),而与丙君相处一晚就期待会心动,那也未免有点不切实际,毕竟甲君和乙君都曾引致我无限的痛楚。那,我为什么要期待雨君?我应尽快逃避才对。

突然间我发觉自己对整件事情的观察有误。我的(或许可说我们的?)看法是人应去搜寻甲、乙、丙或丁,带着某种既合意又合宜的品质,因此大家可能同时卡哒启动,又或同时燃尽。或是说,人需找个对象,像一小碟的水,让你向他或她漂浮过去,像个摆渡。但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人人腰边插着一支燃烧的长矛,等待某人来找出。那有如伤痛,有如伤口,十分痛苦,其实是无法期待别人来分担的。

在这片刻的真实之中,我对自己的情势十分清楚:我站在窗前(三楼上),刚把甲君和乙君(只提及了感情的冰山一角而已)抛诸身后。而我,可说是个姿色颇佳的女人,且成熟,但说来可悲,成熟却是年华将逝的先兆,但无论如何,我是姿色迷人。这也是多年来不断的试情、尝爱(我差点写成“私情”“强爱”)的证明……我站在那儿,开始打扮,画了眉,上了唇膏,涂了眼圈,一切只为等待可能的丙君。而在另一个窗口,面对(我可能没说错)玛嘉丽街,站着丙君,也是梳理了短发,冲了澡,刮了胡子,笑吟吟的:一个魅力逼人的男人(我想)。而他则在想:她或许会是我的丁(或是甲,或是3,或是?又或是%,或是任何他所使用的符号)。我们站着,在不同的地点,情况却完全相同,抱着同样不确定和期待的心情,同样把自己的心捏在手中。血淋淋,怦怦悸动,准备迎接快乐,迎接痛苦。而我们即将把自己的心朝对方扔去,像扔雪球,还是掷板球一样掷过去(如何?),或是说得准确些,像扔掷两个流血的大伤口:“接了我的吧。”在这种时刻,他或她绝对不会想到对方会说,“接了我的伤口吧。请把我腰边的矛拔掉吧。”不会,绝对不会。我们想到的只是甩掉自己的伤痛。

我决定去打个电话给丙,对他说,丙啊!你知道那个取笑笑匠的笑话吧,说他们彼此之间懒得去说笑话的内容,只要说是笑话1,还是笑话2,听的人就会抱腹大笑,或嘻嘻窃笑,或咯咯而笑,各有表现……其实,这个游戏也可反过来玩,我们可按听者就其默想所发出的笑声,来推测那是笑话雨还是笑话甲……所以啊,丙(我想象自己这么说),那笑话对我们有启示作用:我们就当我们之间一切都已说明讲明了。我们不必相互疗伤,还是各自忍住自己的伤心吧。丙啊,你想这会有多荒唐,要是我们各自站在自己的窗前,手中握着自己怦怦悸动的心……就在这时,敬爱的读者,我不得不道了个歉然后放下电话。我觉得我的手指给什么东西向外推,又大又轻,又滑不溜秋——说真的,很难形容这种感觉。我的手不是很大,而我的心在和甲君吃了午餐,和乙君喝了茶,又盼望丙君的出现之后,肿大了。总之,我尽量伸长了手指,抓住一个又大又轻,不知名的东西,于是我对雨说:请等等。然后低头往下看,看到在我手中,果真握着我自己的心。

这时,我不得不挂断电话。

因为,轻而易举做到日思夜索的事情,叫人恼怒。这像是。我根本没经过努力,只不过是碰巧做到罢了。这样,毫无乐趣可言,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在和一位可能成为丙君的人谈着幻想的电话时,在这种尴尬的时刻,却发现自已有个完整的心,说得准确些,发觉自己没有了心,或是说,去除了个鬼东西,唉啊,这真是可恼得很。

再说,一个从人身上摘下的心,活生生,血淋淋,可没有什么美感。不谈了。说真的,要说那个就是多年来在我身上跳个不停,爱个不停的东西的话,那还真是难为情。

太可怕了。我要是早晓得的话,算了,不说了。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摆脱这个东西。

简单得很,你可以说,丢进垃圾桶去不就是了。

告诉你啊,我试过了。我看了一眼这个东西,差点没叫我窘死,然后走到垃圾箱前,放下手,让那东西滑下去,可是滑不掉,黏住了。我的心,又大又红,血淋淋,怦怦跳。

叫人恶心的东西,黏在我手上。我该怎么办?我坐下来,点了一支烟(用一只手,火柴盒夹在双膝之间),抓着心的那一只手则垂在椅子的一边,好让血水滴进垃圾桶中,同时想到:假定我手中握的是块石头,一块石头我可将之扔过一棵大树……抽了完烟,我小心摊开一张用来包裹烧烤食物的锡箔,包住手上拿着的心。这个绝对有必要,因为心开始痛楚不已;毕竟四十年来一直白骨肉保护着,一旦暴露空中,受不了。此外,我不能让张三李四王五走进来看到了。还有,我自己看久了,也受不了,叫我充满愧疚。锡箔很有用,且十分醒目。锡箔富弹性,拿在我手上的心现在变得有模有样,像个地球仪,银光灿烂,闪闪发光。我几乎觉得另一只手似乎应该拿根宝杖,才相称……但事实上,整件事除了说格调低劣之外,别无话说。我于是拿了条围巾,把手和锡箔裹着的心包了起来,感觉安心了些。我只好暂且假装伤了手,以后再想办法一了百了把心给扔掉,当然是不能连手也锯了。

我于是打电话(真打,不是幻觉)给丙,他现在是绝不可能成为丙了。我可以感觉得到手中紧紧抓着的心的每一个悸动,每一个跳动。而我对那个无法去体验的美丽经验,心中涌起了一阵无奈的苦痛。我跟他扯了个不高明的谎话,说是突然重感冒。他嘛,听了之后,声音僵硬,似乎不太高兴,但斯斯文文隐藏了起来。就像我可能做的一样,说说笑笑,略略带了点刺,小心谨慎选了句结束语。打完了电话,我坐下来思索我的处境。

我坐在那儿。

我该怎么办?

我坐在那儿。

我得跳过之后四天所发生的事情。这个有必要,因为我的记忆实在无法一点一滴的去回忆。很可惜,那该是故事的重心。总之,我拉上了窗帘,拿下电话听筒,开了灯,把围巾解下,松开锡箔,检视我的心。我有五分之二世纪长的经验要检视,然而第一个晚上还没检机完毕,我就进入难以形容的状态:或许假如我能拔出皮肤上的神经腺组成一张红网,快速拖进海中捕鱼……到了第四天夜晚我已精疲力竭,无论是靠意志、意图,还是靠欲念,我都一动也动不了那颗心——它不但黏在我手指头上,像块黏糊糊的糖果,事实上且已在我手指和手掌上长了肉了。

我再次用围巾和锡箔把它包起来,熄了灯,拉开百叶窗和窗帘。这时大约是早上10点,伦敦的一个普通日子,既不热也不冷,天不青也无云,不下雨也不晴,街道并非了无生气,但也不美。所以我也没抱着什么希望期待什么特别的景象。心里,一边想着别的。

突然,我听到了笃笃笃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清脆、响亮。那可能只是槌子槌石的声音,但我还没见到人,就已知那是高跟鞋的声音。她在我窗子对面的人行道上疾走,鞋跟踩得那么重,敲得整条街的噪音都集中在那笃笃铿铿的响声里。在她走到波特兰大道转角时,两只伦敦鸽子成对角向下俯冲,快得像两颗子弹朝她的方向冲去。看到了她,鸽子即时成直角冲上天空。她转过了街角。这一切,要写下来,得花点时间,但所发生的,却是瞬间的事:那女人全身的力量透过高跟鞋邦邦敲在路上,她在街角转了个正角,走了;而鸽子在她身边又转了个急转弯,急速穿过荡漾的空气。没什么,当然,没什么——她一路走去,鞋跟嘀哒响,鸽子停在我的窗花上,咕咕叫。一切都没了。那声音和动作美妙准确的结合,都消失了。但刚才确实发生过,让我看了快乐无比,振奋不已。在这个世界,我并没有什么不妥。我开始发觉手指上黏着的心松动了。它塞在围巾和锡箔下,我虽无法一下子把它给甩了,但也差不多了。

我了解,那样坐在那儿分析我这颗心40年来的每一举动,或每一跳动,又或每一悸动,并不明智。我根本走错了路,那样会使我这颗颜色血红、尖酸、开心的心,永远永远连结在我的肉上……哈!你以为我完了!你以为……瞧吧,我一怒之下会把心滚出去跳起,像个手球,撞倒墙壁,脸孔,路轨,雨伞,鸽子的背上……不行,这样做没有用,徒然使事情恶化。我该做的是做点什么出我自己的意料之外的事,就像那女人、鸽子、尖锐的鞋跟声和丝白的翅膀,出我意料之外。

我穿上大衣,把包着围巾的臃肿手臂放在胸前,要是有人问:你的手怎么啦?我可以回答:手指给门夹了。我于是走上了街。

在人群中行走并不容易,我担心他们会奇怪:那女人的手是怎么啦?这样一来,我就难以忘记自己。而那颗心,一路上不停的在我手上悸动、震动,提醒我。

我上了街,却不知道要做什么。是不是该找个人吃顿饭?还是到公园去逛逛?还是去买件衣服?我最后决定到园湖边去绕池走走。四天四夜没睡觉,累了。我走到牛津马戏站去搭地铁。中午时分,都是人。我觉得很不自在,但却不需担心。在伦敦,我敢说,你就是脱光衣服在路上走,也没人会回头多看一眼。

我搭扶手电梯下月台,看着旁边上行电梯上经过我身边的脸孔,那是我的习惯。我边看边想(这也是我的习惯):这些陌生人竟会和我在这种场合相遇,多么奇怪,更奇怪的是我们再也不会相遇,又或,即使再遇,自己也不会知道。我走到了拥挤的月台上,看着一张张脸孔(那也是我的习惯)。然后上了车。车厢人很多,我找到了一个座位;虽没有上下班时那么挤,但都坐满了。我靠在椅子上,闭上眼睛,决定睡一会儿。太累了。刚要入睡,却听到一个女人自言自语,其实是高声宣告:“一个香烟金盒子,唔,不错,可不是,我说,一个金盒子,对……”

那声音有什么特殊的东西使我张开了眼:在我座位另一面,大约离我八个座位坐着一位年轻的女士,身上一件廉价的绿色大衣,手上没戴手套,脚上咖啡色平底鞋,长袜是黑耳线织的。她一定家境相当不好,这年头,这种装束的人不多见。引我注意的倒是她的姿态。她半扭着身体坐着,扭头从左肩回望,对准她邻座一个老头的肚子。但她显然视而不见,她那对年轻的眼睛,并没看到任何东西,她看的是里面。

她显然是单独一人,在拥挤的车厢里,她这种举止倒并不叫人太难为情。我看看周遭的人,大家咧嘴微笑,或是相互交换眼神,或是眨眨眼,或是理也不理,各有不同。

但她对我们所有的人,一概视若无睹。

她突然伸直了身体,转身坐正,看着正对面的人说道:“那你是这么想的了,你这么想,你这么想,对不,你,你想我会在家等你,可是你给了她一个金盒子,而……”

然后单薄的身体顺时针转动,带着浅色头发的狭长的头向左半转,空洞的眼神越过左肩,再次怔怔地瞪着那男人的肚子。他不自然地笑了笑。我探身向前,一个一个观看我那一排的人,只见她对面那个人,一个年轻人,脸上的表现也很不自然,但却兴趣盎然。我发现我们大家都在看着她,这个年轻、单薄、苍白、惨遭不幸的人。她却无视我们的存在,大声说出她所想的。而又一次,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也没有什么预示,在站与站之间,她突然向前扭了扭身体,显然不是因为火车在邦德停了又开,惊醒了她的梦。她向坐在她对面的人说道(那年轻人已下了车,换了一位头发曲卷、半自的标致妇人):“我现在已经知道了,不是吗,假如你回来时一脸笑容,一脸欢愉,那我就知道,可不是,不用你说,我已知道,我也已对她说了,我说,我知道他给了你一个香烟金盒子……”

说到这儿,她突然带着同样的顺时针动作,停了口,可能是被迫,也可能是接不下去,她半转过身去瞪着那大肚子——那中年男人仍坐在那儿。火车到了大理石拱门站,他下车去了,投给车厢,应该说是车厢里的人,一个宽怀的微微一笑,似乎说:相信你们一定知道这位不幸的女人铁是神经有问题……他的座位没人去坐。那一站没人上车,而两个站着的人不想去坐她旁边,接受她的瞪视。

我们都坐着不动,平静地看着前方,对自己,或对他人假装不知道那可怜的女人神经出了问题。事实上,大家应该采取点行动。可是我连该怎么向她说都不知道,我该说:太太,你疯了,要不要我送你回家?还是:可怜的东西,别这样了,没什么用的,你知道的。离开他吧,那样他会清醒过来……而过了一会儿,经过她的内在机制调整之后,她又转回身来,对那标致的妇人开口说话,妇人极为克制地接受她的指控:“对,我知道!啊,没错!还有我的鞋子呢,鞋子呢,一个香烟盒子给了她,死女人,一个金盒子……”

她停嘴。转身。开始瞪视,向身旁无人的座位。

太奇特了。那是种冻结的悲哀,怎么说呢?那是种没有激情的激情。我们看到的是一段十分具体的不快情绪,看到了某人悲惨的骨髓,或者说,一出悲剧的骨髓。然而剧中却没有感情。她像个演员在上演“告夫记”,或是“薄幸郎”,还是“偷情记”什么的。她只不过在背台词,只要背对了,其他的懒得理会。

不论她是半扭着身体,眼睛一眨不眨瞪视青绿色的,丑陋的毛椅套,还是坐直了身体,指控对面标致的妇人,她都有一种死板,十分吓人,对,那也是我们感到可怕之处。

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她很有可能(假如内在机器失灵的话)变得一言不发,永远,就着她半扭,或是坐正的姿势,或是两者之间——对,我们都想象得出,她那某种毫无道理的姿势,永远僵住的情况。我们似乎看到了某个女人的外表正在经历某种事先设定的动作。

她根本不在那儿。坐在那儿的是什么,是谁,我们无法知道。当然我们也可以想象,她消瘦温和的小脸粲然一笑,完全忘怀她所扮演的。然而她并不知道自己正在大理石拱门站和皇后道之间的火车上,也不知道她当众指控她的丈夫,还是情人,也不知道我们在看她。

而我们,看着她,感到窘困、羞愧,却与她完全无关……突然间,我感到,在围巾和锡箔下,我的手指变轻了,我的心滚开了。

我飞快地把它从掌中拿开,唯恐它又决定再黏回来。我拿开围巾,把一颗式样美好的心平放在膝上,像情人节卡片上一颗银色的心,当然,这一颗是三面立体的。这一颗心,与其说是无害或是用词不当,不如说是艺术腔重,只是品味甚差,就如我刚才所说的。我看出车上的人在看着我的心,不再看那可怜的疯女人。他们的表情看来很满意。

我站起来,走了三四步,走到她身旁,把锡箔包着的心放下,她瞪着眼看它。

有一下子,她没反应。然后,带着一声呻吟,还是一句如释重负的自语,加上全然戏剧化的伤痛,她探身向前,捧起了闪亮的心,双手紧抓,抱在胸前,前后摇来摇去,还把脸颊靠上去,眼睛瞪视顶端,仿佛对着她丈夫说道:看,我拿到了什么。我才不管你和你的香烟盒,我有了颗银色的心。

车子到了诺丁山门站,我站了起来,身后留下了车上乘客满意的点头和微笑,他们在恭贺我。我下了车,上了月台,搭了扶手电梯,走入大街,前去公园。

没有了心。完全没有了心。多幸福。多自由……听到那声音没?那是笑声,对。

是我的笑声,对,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