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沃什《诗的艺术?》原文及赏析·〔波兰〕

《〔波兰〕米沃什·诗的艺术?》

 

我一直向往更为广阔的形式,

不受诗歌或散文的约束,

让我们都能理解清楚,

以免作者为难,也不必叫读者受苦。

 

诗歌的本质有些粗鄙:

它来自我们本身,我们却未注意,

它的发现使我们惊讶不已,

仿佛突然看到一头猛虎张牙摆尾。

 

有人说,支配诗歌的是魔鬼,

认为天使也有份,那就是夸张。

诗人凭什么自豪,叫人很费思量,

明知自己脆弱,总觉得颜面无光。

 

哪个有理智的人愿意让魔鬼

占据他的躯壳,胡言乱语?

它们夺取了你的嘴和手并不满足,

还想任意摆布你的命运。

 

病态的东西如今大受欢迎,

也许你们以为我是在开玩笑,或是想出些什么旁门歪道,

颂扬诗的艺术却借助冷讽热嘲。

 

有一个时期,人们只读圣贤著作,

用这种办法来克服悲痛和苦楚。

把精神病院里写的篇章留诸于世,

毕竟和这没有共同之处。

 

不过世界并不象它的外表那样,

我们也不是梦呓中的形象,

人们在维护沉默的正直,

从而赢得邻居和亲友的敬仰。

 

如果诗歌不值得回味,又有什么意义?

困难的是做个真正的人必须继续,

因为我们的家门敞开,没闩没锁,

无形的客人在随便进出。

 

我承认这番话算不上诗歌,

诗歌不能轻易写成,需要苦苦思索,

给我们灵感的应是天使的善良,

决不是魔鬼的邪恶。

(王永年 译)

以诗论诗,是中西文学评论共同的传统。西方古代就有以“诗的艺术”为题的诗体诗论, 在现代这类作品中也屡屡出现。米沃什的这首诗便沿用了这种传统的题目和形式。这首诗并不是空发议论,作为一个杰出的诗人,米沃什总是关注着诗坛的动向。他的诗论一方面针对当时诗歌创作的弊病,另一方面也凝结着自己的创作经验。

全诗围绕诗的艺术, 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观点:一是诗的形式问题, 诗人主张诗的形式应该多种多样,不受拘束,不囿于诗与散文的定义。这其实也是他自己的创作经验,他的诗在形式上不讲求韵律的整饬严谨。二是关于诗的理解度。美国诗学教授劳·坡林认为, 诗至少是四度语言:除了理解度外,还有感官度、情感度和想象度。 (见《怎样欣赏英美诗歌》,殷宝书编译)在现代西方,诗歌创作流派纷呈,就其作品而言,往往表现了创新的勇气,但其中有的作品类似呓语, 无法理解。米沃什大约针对这种弊端, 强调诗的理解度。他一方面批评“病态的东西如今大受欢迎”, “把精神病院里写的篇章留诸于世”; 另一方面又主张“让我们都能理解清楚,/以免作者为难,也不必叫读者受苦。”米沃什也有晦涩的作品,他强调诗的理解度,主要的还是让诗人与读者之间“能保有一种精神上的联系”。 (见获诺贝尔文学奖金时的《受奖演说》)能被理解,并不是要放弃诗歌艺术的追求, 语言的锤炼,取消诗的深刻寓意,因此他又主张诗“不能轻易写成”, “需要苦苦思索”,写出来的作品要能经得起回味, “如果诗歌不值得回味,又有什么意义?”米沃什的作品能兼容古典与现代艺术之长,寓意深刻, 也是这种主张的验证。三是诗的本质。诗是什么?中外学者下过千百种定义, 令人满意或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迄今几乎没有。看来,要用明确的逻辑语言将诗的本质讲清楚,是比较困难的。米沃什的这首诗认为,诗的本质来自人的自身,也还不够明确。他曾用散文的语言对诗的本质作过这样的说明:“诗,最重要的特质是给予人生经验一种肯定的评价。”这段话可以看成是对诗的本质来自我们自身的注解。

这首诗,是议论性的。论理,并不是诗之所长,但是说理诗历来是诗歌的一个品种。 《诗的艺术?》以诗说理, 既有正面的观点,又有反面的教训, 正反结合,发人深省。同时, 在议论中,又穿插比喻,使抽象的道理更形象化。用“张牙摆尾”的猛虎比喻诗的本质有些粗鄙,用“精神病院里写的篇章”比喻无法理解的诗句,都给人以深刻的印象。

(常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