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边缘作文1800字

我曾经无数次想象过和老钱再次见面时的情景:他会染烫一头很“朋克”的头发,在街边弹着吉他,抑或背着浅蓝色的背包朝向远方一路向前。只是未曾料到会在一家新开的手抓饼店中遇见他,他正忙着招呼客人和递拿饮料,围裙上沾满了雪白的面粉。

新学期的第一天,我费了好大劲儿冲破新生和家长的重重障碍,挤到靠门的最后一排课桌那儿坐下,然后一直发呆地看着窗外。那时候的我们是叛逆而颓废的,对一切都看不惯却又无能为力,因此对一切又都抱着一种无所谓的心态。

我取出耳麦,调了一首迈克尔杰克逊的《Beat It》,准备和着音乐小睡一会儿。就在我睡意蒙时,一颗硕大的脑袋出现在我的前方,我一下子睁大眼睛,身子下意识往后缩,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男生的脸,挺白,长发略显蓬乱,覆盖住耳廓,前端的头发有一小缕金黄,估计之前染过。他穿着白灰色的卫衣,一条复古牛仔裤,笑着说:“我叫老钱,多指教。”

老钱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混混,但随着接触时间的增长,我发现他和一般的混混有很大区别。虽然他也和一般混混一起喝酒、打架、泡吧,但其他时间他喜欢捧着一本厚厚的小说看。

上课时我们一般各做各的事,互不干涉,我喜欢听歌,他多半在看小说。但终于有一天,我无法克制自己剧烈膨胀的好奇心,凑过去问道:“老钱,你看的什么书?”老钱缓缓偏过头,淡淡地回答:“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我一头雾水,嘲笑老钱装文艺,但老钱看书时那如痴如醉的神态证明我的推测是站不住脚的。我们之间仿佛是从那一次对话后才有所交谈。

初中的生活可以淡出很多鸟来。我受老钱的熏陶也装模作样地拿起几本大部头来读。闲暇之余,我常常凝望窗外,仿佛透过监狱的栅栏向外望,有时也会幻想,有时海子、三毛等文人会在我的脑海里跳跃。这让我有点慌,怀疑自己是和老钱一样神经质了,或者是压抑得太久了。日益繁重的学习负担让我们身心俱疲,我们渴望为这迷惘的青春找一个出口。我疯狂地听着一首首声嘶力竭或忧伤得令人落泪的歌,老钱则常常捧着一本尼采的书,旁若无人地大声叫喊:“上帝已经死了!”老钱说他要做普照众生的太阳,我觉得他疯了。那天下午,他第一次和我谈及音乐。他说他喜欢周杰伦,要么让全身的细胞兴奋到极致,要么让心灵深沉于大海,让苦涩的盐水填满你忧伤的眼眶青春就是这样,不需要中庸和妥协,只要极端、激烈,让所有都达到极致。于是我分了他一个耳麦,从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听起,听到《范特西》时,我们昏昏睡去。

就这样一直到初三的第一个学期。开学的第二个星期,老钱面无表情地和我说,汤,我被学校开了。当时我正在戴耳麦,听到这话时,手不自觉地滑了下来,耳麦掉在地上。事后才知道老钱有天晚上翻墙去泡吧,和几个人发生口角并打伤了人。我父母知道此事后,严禁我跟老钱交往,这让我觉得自己很不够义气。我知道我和老钱永远不会是一条路上的人,我们像两列平行的火车,却阴差阳错地驶入同一条轨道,碰撞、摩擦,但终究还是要回到各自的轨道,即使那时伤痕累累。离开学校时,老钱潇洒地挎上背包,我陪他走了一段路。

“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我曾经幻想着像海子一样面朝大海,像三毛那样为了一个单纯的梦想而千里跋涉前往撒哈拉沙漠。我一直想弄清青春的实质是什么,为什么上天给予我们美好的年华却又安排了一座令人窒息的监狱?我之前的生活仿佛是背对着一盏路灯行走,我看着我的影子越拉越长,在黑暗中摇摆,但一旦我朝着一盏路灯走去,影子投在我的身后,而我的前方是一片光明。”

“恐怕现实并不如你想象得那样美好。”

“我迟早都要体味人生百味,离开学校未尝不是一个新的开始。我想去寻梦,去追寻我梦想中的青春和人生,而你我终究不是一条道上的人。”

我没有说再见,只是目送着老钱的身影渐行渐远。是的,初三了,我的选择是做一个好学生,然后考上一个理想的高中。我忽然觉得责任这两个字是多么沉重,压得我胸闷。

我买了一个加蛋的手抓饼,没有跟老钱多说什么,就找个借口离去了。脚踏潮湿的土地,有一阵清风迎面吹来,塑料口袋飒飒地响。一股淡淡的清香被风卷起,在空中消散,随之而去的还有那曾经放任的青春。

其实这只是一个开端,我想在那之后的两年,我和老钱都明白了什么是责任,我们都可以在心底问心无愧地喊一句:上帝已经死了,我们自己掌握着自己的命运,走自己的路。

在这青春的边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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